贵阳私人定制家装家装出现工伤怎么办

包工头违规转接工程 工伤责任如何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作者: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吴淑贞
  建筑公司在承包装修项目后,将一部分装修项目违法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包工头雇用的泥水工在施工过程中受伤。泥水工与建筑公司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建筑公司需承担何种责任?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一审认为建筑公司应对泥水工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判决确认建筑公司与泥水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015年4月,明海建筑公司与第三人老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老陈分包明海建筑公司承包的某售楼处装修项目中的木工、泥水工、水电工项目,工人由老陈雇佣,工人费用由老陈承担,明海建筑公司按总包价的10%支付老陈施工的人工费。
  2015年6月,泥水工阿强经朋友介绍,被老陈雇佣至明海建筑公司承包的装修项目中做工,从事泥水工作业。老陈与阿强口头约定由老陈每日支付其300元工资,并接受老陈的管理。当月,阿强在作业中从脚手架摔下,脚部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医疗费支出近两万元。
  2015年7月,阿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阿强与明海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阿强与明海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明海建筑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集美法院提起诉讼。
  明海建筑公司认为,阿强并不是其公司员工,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不认识也不知晓阿强的存在。在仲裁阶段已查明阿强系受第三人老陈雇佣,而非明海建筑公司。阿强应与老陈构成雇佣关系,而与明海建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故请求法院确认阿强与明海建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阿强认为,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应确认其与明海建筑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人老陈认为,同意仲裁裁决书的裁决。
  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各方的陈述,可以确认阿强系受雇于第三人老陈。因老陈不具备用工主体资质,明海建筑公司应对阿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但用工主体责任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其直接招用的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不能理解为违法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法上的劳动关系。明海建筑公司与阿强之间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也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明海建筑公司请求确认原告与阿强不存在劳动关系,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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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8276)京ICP备号99%的上班族肩膀都“坐”出了工伤,你中枪了吗?_家装体验馆-爱微帮
&& &&& 99%的上班族肩膀都“坐”出了工伤,你中…
都说no “zuo” no die,这话真的没错哦。上班族只注重健身,却忽视了“坐”导致的危害。实际上,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每年有200万人以上因久坐少动而死亡;每天久坐超过6小时死亡率大大提高。那么久坐到底会产生哪些危害,以及如何改善呢?快跟着小编来看一看!久坐导致的8大危害:1、免疫细胞低下,易得癌症2、心脏血液循环, 引起心肌萎缩等心血管疾病3、大脑供血,使思维迟钝,易患老年性痴呆症4、脊椎僵硬紧张,引发关节病、颈椎病和腰椎间盘突出5、胰岛素抵抗,引发糖尿病6、下肢静脉血栓、肺栓塞7、压迫肠道,消化功能减退,引发便秘、痔疮、大肠癌8、男易得前列腺炎,女影响生育1相对合理的坐姿长下面这样最左▲完全错误的姿势,上面提到的危害都是这种不良坐姿引起的,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和周围的人千万不要这么做。中间▲就是我们从小被教育的,坐直了的姿态。这种姿态也是最适用的,脊椎自然状态。除了脊椎压力小以外,坐直了还会提升你的自信让你心情好哦!最右▲从1999年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多个研究表明,略微后仰的坐姿(110-135度)对脊椎尤其腰背部最好。这个姿势的缺点是在工作中很难做到尤其难以保持,采取此坐姿看电脑时容易出现颈椎前倾(伸脖子)的不良姿态,上背部和颈椎压力会较大。提示:注意颈椎,注意椅子的稳定性SEE MORE →2适当的坐姿坐直或靠椅背微后仰坐直时也最好有支持(椅背)颈部注意不要前伸双肩打开(不要驼背)自然下垂(不要耸肩)可以在腰部加靠垫,维持腰椎的生理曲度最好不要翘二郎腿,一定要翘就换着翘保持身体中立位,避免身体扭转SEE MORE →3办公环境很重要如果一定要坐着,那么办公室的一切设置都应该是为了维持良好的坐姿服务的,这是基础。而在办公室保持良好坐姿的关键在于,距离!你和屏幕的距离应该能让你的头/上半身在不需要往前伸的情况下清晰看到屏幕上的内容,如果你近视的话应该带眼镜工作。如果你真的不想戴眼镜那一定要把屏幕放在离你足够近能看清的地方,这样才有可能保持良好的坐姿进行工作。椅子▲选择可以稳定支撑脊椎的椅子,可以加靠垫和头垫置于腰椎和颈椎后,使全身自然有依靠;最好选择可调节高度的,调节到双腿和地面平行的高度就坐。▲也可以选择市面上卖的根据人体工学设计的椅子和靠垫,这里特别提醒一下选择瑜伽球或者站立式工作台的朋友,如要使用建议和椅子换着使用,因为久站和久坐的危害是一样的!而坐瑜伽球需要分心去控制身体平衡,在专心工作的时候坐是比较危险的(小心摔下去哦)。脚凳▲如椅子太高,或桌子太高需要把椅子调高才能工作,可以根据高度加个脚凳,使双腿可以和地面平行。桌子▲桌子下方要有足够的空间放置双腿,高度应该使双臂自然下垂双手能够舒适的放在桌子上(大小臂呈90度),如果桌子过矮一定要把桌子垫高,如果桌子过高可把椅子调整到合适的高度并且使用脚凳。屏幕▲重点!除了保持合适的距离以外,一定要放在正前方,同时注意工作页面不要置于屏幕侧面,防止扭曲身体工作;同时屏幕最上方应该水平于视平线,如果高度不够可使用辅助工具垫高;最后要注意光源,避免出现反光的情况伤害眼睛。键盘&鼠标▲键盘最好和屏幕分开,这样能保证最佳使用高度和距离;鼠标和键盘应平稳的置于同一水平面上,大臂靠近身体时伸出双手(大小臂呈90度)可轻易使用的距离最佳;可选择根据人体功效学设计的鼠标和键盘,也可在鼠标前放置软垫减轻手腕压力提示:手腕应水平或向下,手指自然张开其他常用物品▲除键盘鼠标外,其他的一些常用物品如笔及电话等,也应该摆放离身体较近的区域内,以便双手容易触及,避免身体及上臂经常过度伸展及弯曲。耳机▲如果你经常需要打电话的同时进行记录,请务必使用耳机而不要把电话夹在耳朵和脖子间,避免肩颈疲劳。好了快去进行你的办公室大改造吧!SEE MORE →3工作习惯帮助你(我的一天……)虽然上面已经讲了很多如果要久坐应该怎么坐,但是!我想再说一次就是不管怎么坐都不能久坐!一直坐着不动就算你开始的姿势多么完美最后也会变成翔……还记得上学的时候下课铃响起时有多振奋人心吗?上班了也可以给自己设几个“班间休息铃”嘛,这样才能保持青春!除了设闹钟以外你也可以选择多喝水,最好再换个小点的杯子,这样一天就过得特别快:接水,上厕所,接水,上厕所,接水……这里要特别提醒老板们,千万不要责骂总是没事起来活动的猴子们(同事们),那都是为了工作有长远目光、爱惜自己的好员工!那些总是坐着不动、好像很拼的员工就要注意了,他们已经在暗暗破坏劳动工具了(劳动工具就是你本人啊还在看哪)SEE MORE →5“班”间小活动30-60分钟起来活动一次,每次活动1-10分钟,活动内容自由组合:接水上厕所拉伸放松晃来晃去骚扰同事......SEE MORE →6办公司如何运动利用一张凳子,就可以完成的放松与锻炼。在工作间隙进行这种简单有效的活动,让你拥有健康和好身材!1.胸部肌肉拉伸2.腰部肌肉拉伸3.臀部肌肉拉伸4.背部肌肉拉伸5.肩后部拉伸6.收腹▲祝上班的你我都有个健康好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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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5867141
个人承包家装工程后后又转包的工人工伤死亡怎么解决?
你好,我是做家装的,我接了个家庭装修,承包给了李某,李某叫来工人做工,工作中死亡,那工人我不认识,有58岁,单身,现在我应该陪多少
提问者:浙江-丽水建设工程浏览148次 2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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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4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西-贺州)帮助网友:2599称赞:35我家里刚好开装修公司的。我们也是按照你的模式,专门接单,发包给包工头。我认为你的事情是这样的,你把工程发包给李某,你和李某是承揽合同关系,李某对你负责,你只要求李某完成你要的结果。你和工人没有合同关系,他们不是你聘请的,工资不由你发,工人不归你指挥,你和工人没有合同关系。因此。我认为你没有责任。李某和工人是雇佣关系,雇主是李某,李某才需要承担责任。 21:27:31追问 21:44:00我们是口头协议,没有合同,那工人没有子女回答 21:45:00那就是事实合同,我认为还是一样的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云南-楚雄)帮助网友:1544称赞:281要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来计算的,比如死者的户口,工资,被抚养人等,谢谢! 21:31:59追问 21:44:00我们是口头协议,没有合同,那工人没有子女 ,是乡下的回答 16:46:00那按农村的标准来计算,如果我的回答你满意,请你回复“很满意或谢谢”,具体请你电话咨询,谢谢!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东-广州)帮助网友:14352称赞:387如果施工需要资质,而李某没有施工资质,那么李某叫来的工人死亡,你应该承担责任。 09:08:5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浙江-丽水)帮助网友:209称赞:1要承担责任的,至于你和李某之间,是连带责任 2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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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私人做装修,受伤了,算工伤吗?
给私人家里做木匠装修,是包工头承包的,没有签劳动合同,受伤了,算工伤嘛?
 问题来自:四川 - 成都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6:39 咨询人:i605n3013xc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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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2条回复
你好!不属于工伤,应当按照人身损害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复时间: 16:1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回复时间: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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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索赔。
回复时间: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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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复时间: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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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能确定劳动关系,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的,丧失胜诉权。 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回复时间: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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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能确定劳动关系,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2、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的,丧失胜诉权。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回复时间: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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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可向包工头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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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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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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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确定劳动关系,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2、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的,丧失胜诉权。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回复时间: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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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工伤,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标准要求赔偿,具体操作欢迎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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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云律师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回复时间: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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