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流程图通知业主交房,开发商交房流程图需要向业主公示哪些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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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的文件
时间:&&|&&作者:张伍涛&&|&&浏览:4318
房屋建筑完成之后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及时通知购房者收房。因为只有购房者最终签署了《入住交接单》,才能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业主,开始美好生活的新一天。作为准业主的您,要留心以下收房步骤和方法,才能顺利领到钥匙,入住自己的新房。
房屋建筑完成之后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及时通知购房者收房。因为只有购房者最终签署了《入住交接单》,才能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业主,开始美好生活的新一天。作为准业主的您,要留心以下收房步骤和方法,才能顺利领到钥匙,入住自己的新房。收房第一步:关注收房通知购房者一般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了解收房的事宜:第一:开发商以挂号信的形式进行书面通知按照您之前留下的联系地址,您会收到开发商寄来的挂号信通知。挂号信内一般包括收房通知书、当日收房流程图、收费通知单等文件内容。仔细查看收房通知书内容,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牢记收房时间,按时去收房。第二:售楼人员电话口头通知在没收到书面通知之前,如果您着急了解情况,可以直接打电话向当时销售楼盘给您的销售人员咨询情况,如询问收房时间、面积是否有变、需要交纳的费用等。第三:开发商在报纸或网络上发布收房信息有些开发商会提前将收房信息刊登在当地报纸或房产类网站上。因此,在临近收房期间,您应该多注意当地报纸新闻和房产网络上的信息。小贴士:临近收房日期间,一定要勤问、勤关注!收房第二步:准备收房所需提供的业主材料购房者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通常是30天左右),带齐收房当天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开发商指定地点(一般是楼盘现场)办理收房入住手续。误区:很多购房者以为收房日期不是特别重要,也没什么可准备的,反正钱都交了,到时候拿钥匙入住就可以了。其实,如果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交付了房屋。因此,购房者自己就必须从收房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以及税费,需要大家重视收房通知书,积极准备收房材料,按照要求履行收房验房的权利和义务。收房第三步:审核开发商必须提供的材料购房者在接到购房通知后,应该审查开发商的交房手续是否完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在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因此,验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有了这“两书、一表”,才能说明该楼经相关部门验收,并且合格。此时,应当详细察看“两书、一表”中的内容和验收部门的盖章,如有异议应该马上询问。牢记:一旦签了《入住交接单》或类似文件,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因此,收楼前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两书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您才能签署入住单。但时下不少发展商交楼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您确实急于想收楼,在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项目具备居住条件,也可自愿收房。收房第四步:争取先验房后收房购房者当然希望按照先验房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的正常程序进行收楼,但目前发展商能让您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您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让购房者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因为您已经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了字,等您进入房间后发现货不对板,与开发商争执起来也会软弱无力。也许一些负责任的发展商会积极的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善后解决,但也可能遇到无良的开发商不解决问题而一拖再拖,让购房者劳心劳力,这是不公平的。为了避免这种事件发生,工作室特向您提出几个妙招,让您能够更加稳妥地实施验房活动。工作室小贴士:购房者可以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表明购房者在签署文件时并没有对房屋进行认可,从而方便今后如发生房屋问题可以得到更有效的解决。购房者可以在房子盖好后上锁前去看,细节问题虽然不明显,但主要毛病已经能看个八九不离十了。购房者可以跟开发商交涉组织集体看房,这样通过集体验房的形式,可以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如果有共性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交涉集中解决。收房第五步:综合验收,对自己的家负责在收房当日,购房者最需要了解的是国家专业机构对自己购买的房屋给予的标准审核。开发商必须按照规章要求,出示专业机构检验的合格证书,购房者才能够继续验房活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这些证书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验房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所交付的房屋是不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打开龙头查漏堵;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验收下水情况。工作室小贴士:在验收过程中如果购房者发现有问题的地方,一定要在《验楼单》上详细注明,并同发展商或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一般情况是15日解决。如果房屋问题较大,确实不能当时收房的,要详细写明不能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以明确责任。在验收过程中,购房者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那倒不一定。因此,购房者需要搞清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要求退房。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四种情况可以退房:一是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三是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四是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只要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购房者就有权利提出退房。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购房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应由开发商赔偿。小知识:面积误差核算方法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当时签定的购房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牢记:套内墙体中的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也就是说,购房者只拥有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产权。阳台建筑面积,封闭阳台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部计算,不封闭阳台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阳台仅是安装防盗网不能按封闭式阳台计算面积。收房第六步:签署《入住交接单》,成为真正的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换发票、缴交各项相关费用;填写《住户档案表》、《入住协议》、《消防责任书》等表格。关于收房后的其它仍需要注意的事项:关于物业:现阶段物业的电话比较忙,打10次能有8次占线,效率比较低,请做好心理准备。关于水:若是用卡的水表,在插卡后会听到水表里有叽里咕噜的声音显示剩余水量为1.0后,说明水表认您的那张卡了,然后去买水才有效。关于电:刚收房的楼电不稳定的可能性更大。小知识:购房者要了解商品房保修期限和维修范围,这样在今后居住中,也能够更加舒心。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6个月;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购房者在收房时应看清开发商约定的收房时间,确定具体收房日期,然后找出购房合同,仔细研究合同中的交楼约定,充分了解哪些费用是发展商必须交付的,而自己的权益有哪些,一旦对方违约又有什么处置方法。收房当天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已付房款及税费收据或发票改动装修费用收据供楼存折,并请打印至最近的供款期现金或银行卡,交必要的费用,切记要正式发票及物价局批号彩色照片(2张)收楼通知书(上面开发商注明其他需要携带的资料)工作室小贴士:各地有所不同,在去签约时提前询问,避免走冤枉路!收房当天需要查验开发商提供文件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它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区县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我国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此文件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如装修、装饰注意事项;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等。房产管理局或县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部门(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管线如何走,哪些墙可以打,配电箱及配线箱的使用说明等这些图纸购房者可带走复印件。收房当天购房者需要签署的文件验收交接单法律意义在于表明购房者已经认可了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验收房屋与签署《验收交接单》可以分别进行,验收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细致、有耐心,不要急于签《验收交接单》,也不要随便签署表示房屋质量不存在问题的文件。毕竟一旦签字,再举证推翻就比较困难了。住宅钥匙收到书法律意义在于表明开发商已经合法的交付了房屋。钥匙不仅是大门钥匙,还包括房间门钥匙、楼层钥匙、邮箱钥匙等等,因此要仔细桩对数量。还要尽量避免在房屋验收之前就签署这份文件,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约定,就要跟开发商据理力争。购房者应当留存的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最重要的内容莫过于对商品房保修的承诺,请您注意审查以下几项内容:保修期起算时间: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有两个时间,一个是竣工验收时间,一个是交付使用时间。房屋的“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之间可能相距几个月,现房更是可能相距几年,千万不要将保修期的起算点约定为“竣工验收时间”。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有一个最低的标准,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是住宅工程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合格后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如果在验收房屋之前能拿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分户验收记录表》,就可以拿着它去验收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管线分布竣工图牢记:《管线分布竣工图》这张图对以后的装修、修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果《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没有这些文件,一定要向开发商索取,最彻底的办法是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约定由开发商提供。各种缴费凭证其中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证和契税缴纳凭证关系到您的产权证的办理,尤为重要,如果交给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一定要明确约定领取缴纳凭证的时间。前期物业合同和业主公约楼盘至少在第一年要交给前期物业公司管理,约束前期物业公司的文件只有《前期物业合同》;《业主公约》则是维护业主之间关系的重要文件。
作者: [河南-郑州]专长: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 金融证券 律所: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36181积分 | 帮助16370人 | 306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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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是不是可以直接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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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房流程主要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关注面积问题。 八。 七,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如“两书一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并详细填写验房单,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四,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 六;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 三。 九: 一、验房后业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对策; 五,索要《面积实测表》、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记录问题,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 二: 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要办理完相关手续才可以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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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255532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向业主出示哪些材料
律师您好:
向您咨询一下,正式交房时开发商需要向业主出示哪些材料?
提问者:河南-鹤壁房产纠纷浏览2331次 07: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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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2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06938**** (河南-新乡)帮助网友:1591称赞:6交房时开发商要出示什么证件和证书.
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同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是否是开发商发了入住通知就算交楼了呢?当然不是,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10:04:1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河南-郑州)帮助网友:357024称赞:18293证1书1表《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晏昊为你解答 10: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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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开发商涉嫌乱收费曝违规交房--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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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涉嫌乱收费曝违规交房
目前已取消两项“代收费”新余“城市绿洲”楼盘未经验收交房被该市房管局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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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新法制报
  拥有1032户业主的新余市城市绿洲售楼部上挂出硕大横幅,称“热烈庆祝顺利交房”,但与此同时,其中100多名业主签署了“拒绝收房声明”。
  引发这场博弈的导火索是开发商向业主收取太阳能初装费,而按有关规定,在获得政府补贴后的“差价”应当计入开发成本。此外,更令业主们感到不满的是,楼盘交房之时并未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目前,当地各主管部门已经介入处理,房管局已责令停止交房。
交房通知单显示业主须交纳太阳能初装费
新余城市绿洲楼盘打出“顺利交房”的横幅
  开发商收太阳能初装费遭遇拒收房
  业主们组建QQ群,集中议论开发商方面的“乱收费”问题。同时,房屋的质量和配套建设存在的问题,比如房屋墙面出现裂缝、小区绿化带未竣工等也被一一揭露出来
  7月5日,新余城市绿洲楼盘售楼部,几名工作人员正在为业主办理交房手续,另有一名工作人员正埋头研究一份“舆情信息”,内容是业主投诉楼盘不够交房条件却强行交房,而且违规代收、强收部分费用的投诉信息。他神情紧张,无暇顾及新法制报记者的相关询问,头也不抬,只是称“领导都不在,我们都是办事员,情况不清楚”。
  早在6月26日,城市绿洲的开发商就要求业主们交纳相关费用,业主们质疑很多收费“莫名其妙且不合理”。当日,部分业主来到售楼部,欲向开发商提出意见,但“开发商一直拒不见面也不予回答”。
  6月28日,城市绿洲楼盘的开发商――新余昌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公司)发出《交房通知书》,称:“城市绿洲住宅小区已竣工完毕,达到交付条件,通知您(业主)于6月30日至7月15日时间段内前往售楼中心正式办理交房手续。”
  这份交房通知显示,业主在收房前需要交纳一些相关费用,“煤气:2930元/户;代收水费押金:100元/户;代收电费押金:100元/户;有线电视初装费:480元/户;太阳能初装费:2500元/户”。
  这些费用引发业主不满,尤其是“太阳能初装费”。
  业主们通过咨询有关部门得知,“太阳能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而且新余市政府之前对开发商发放了相应的补贴,不应再向业主收费。而煤气、水电、物业、电视安装等有关费用,“有明文规定开发商不能代收”。
  业主们在与开发商交涉后,并未改变既定结果,他们开始拒绝收房。
  业主们还通过网络发帖反映问题,并建了QQ群,集中议论开发商方面的“乱收费”问题。同时,房屋的质量和配套建设存在的问题,比如房屋墙面出现裂缝、小区绿化带未竣工等也被一一揭露出来。
  这一过程中,有业主称受到开发商方面的恶语威胁。
  7月5日下午,经过QQ群里商议后,100多人依然在一份“拒绝收房声明”上签了字。
  7月11日,有业主告诉新法制报记者,开发商仍在不停催促交房,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大部分业主仍然拒绝收房。
  “差价”未计入开发成本被疑“二次收费”
  开发商称:“代收这些费用,主要是为了房屋竣工验收提供方便。”但业主们认定的理由是:按规定不能收,就是不能收。他们认为开发商关于定价没有包含太阳能安装成本的说法,令人难以信服。他们质疑这是二次收费。
  位于新余市科环西路以南的城市绿洲楼盘,共有30栋纯多层住宅群。
  开发商昌盛公司对于收取太阳能初装费解释为:“城市绿洲于日开盘,当时新余市政府未下达小区安装太阳能文件,所以房价没有含太阳能初装费用。后来,新余市政府要求新小区必须安装太阳能,我公司也安装了。总费用567.6万元,政府补贴198.14万元,还有369.46万元‘差价’。小区共有1032户,每户应缴3580元。业主承担每户2500元,公司每户补贴1080元。”
  但业主对新法制报记者表示,和他们同一时期购买房产的、新余市其他楼盘的业主,并没有交纳过太阳能初装费。有业主向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咨询,有关负责人明确告知“开发商不能收取这个费”。
  7月5日,昌盛公司一黄姓负责人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再次强调,新余市政府是日发出的文件规定太阳能热水器应和建筑一体化,成本除了政府补贴以外,“差价”计入开发成本。“但我们是在日开盘的。”他称,“政府是后来要求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我们装了,但房价早前就制定了,没有包括这项成本,我们也已向政府讨要说法,目前还在协调中。”
  7月5日,新余市规划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向新法制报记者表示:“这些收费都应该算在开发成本里,至于最后房价到底是多少,那是开发商的事。”
  对于开发商代收煤气、电视等“三通费”,办公室工作人员找出了新余市物价局和新余市房管局在日联合发出的一份文件――《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有关价费行为的通知》,其中显示,“涉及水电安装的费用和其他面向全体购房者的共有性的建筑附属项目、经营性收费,一律纳入商品房建筑工程预算,计入商品房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另外对电视等方面收费也有规定:“有线电视和管道燃气的初装费、水一户一表安装费,均应在业主要求开通时由业主自行交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或交付时,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以上费用,也不得搭车预售有线电视收费和管道燃气使用费。”
  而这些收费,赫然标注在开发商昌盛房产公司的《交房通知书》中。
  对此,开发商称:“代收这些费用,主要是为了房屋竣工验收提供方便,因为业主自行交纳一些费用太过零散,煤气公司不会一户一户来开通。”“我们做这些事情都是为了业主们好。”
  但业主们认定的理由是:“按规定不能收,就是不能收。”他们认为,在房价构成不透明的情况下,开发商关于定价没有包含太阳能安装成本的说法,令人难以信服。他们质疑这是二次收费。
  开发商取消两项“代收费”
  经过几番争吵之后,业主们获得了“阶段性”胜利:对于煤气、有线电视初装费,开发商取消了代收。至于太阳能初装费,开发商称暂时不收。
  与此同时,让业主们还无法接受的是,他们意外得知,“使用太阳能的水是17元一吨”。
  “相关定价没有任何部门文件且没有经过公示等环节,如此高价我们无法承受。而且,于理也说不通,我们交了费用,是否意味着太阳能该归我们业主所有?那么开发商凭什么收取太阳能水费钱?”
  业主们提出,要么免掉太阳能费用,要么拆掉太阳能。
  对此,上述黄姓负责人解释道:“关于17元一吨的水的说辞,纯粹是‘谣言’,没有谁说过要收17元一吨的水费。”
  采访中,新法制报记者了解到,城市绿洲小区的业主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开发商依旧在催促业主接受交房。不过经过几番争吵之后,业主们获得了“阶段性”胜利:对于煤气、有线电视初装费,开发商昌盛公司已作出回应,取消了代收,“让业主们自己统一装”。
  对于最具争议的太阳能初装费,新法制报记者在该楼盘售楼部里面看到,开发商已经将一份通告公开张贴在了墙壁上:“太阳能初装费暂时不收,政府会下通告告知业主,如以后政府下文,需要业主缴纳太阳能初装费,业主再补缴。”
  业主们表示不解,这个通告是否意味着这笔钱最后会出现政府出面要业主交的情况?
  对于今后是否还要交太阳然初装费,开发商称:“将由开发商和政府来协商,确定谁来买单。”
  而这,才是业主想得到的答案,也印证了此前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所说“按政策规定应当计入开发商开发成本”的说法。而在经过了市场价格的一轮轮上涨之后,这笔成本是否真被一再忽视了?
  但这个信息,在开发商通告之后包括当地政府部门对此事的回应,都未公开提及。
  违规交房被房管局叫停
  新余市房管局称,城市绿洲没有经过验收,交房是违规的,已经通知开发商全面停止交房,有关问题还在处理中。
  尽管开发商自动取消了“代收费”,作出“让步”,但业主们仍然手持“拒绝收房声明”拒绝收房。
  业主们称:“小区违规建设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擅自更改规划设计建设小区大门等,而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开发商交房应该先验房再交纳相关费用,但是城市绿洲开发商却是先交钱再验房。城市绿洲根本没有达标,与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还存在很大距离。”
  对擅自更改规划设计问题,上述黄姓负责人受访时解释,按照规划设计的大门,是封闭的大门,现在建设的敞开式的大门,他承认更改设计建设小区大门并未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但是我们都是为了业主,让小区更加美观”。
  对于楼盘违规建设,7月5日,新法制报记者在售楼部墙壁上看到,一份5月26日发自新余市规划局的《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显示:“经现场验收,该工程存在与规划审批不符的情况,请按《建设项目规划验收整改意见书》的要求整改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整改意见书》中所提到的内容,即为开发商擅自违反规划建设小区大门。新法制报记者还发现另一项违规建设之处,根据规划局有关人员调查,城市绿洲30栋楼均存在超高建设。新余市规划局建筑规划科科长涂维国表示:“超高也违反了规划,我们已经把这个问题移交到城管执法局去处理了,开发商将面临处罚。”
  对于楼盘的验收工作,其主要行政部门在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但7月5日,新法制报记者记者来到新余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一名熬(音)姓负责人表示:“所有的楼盘验收工作,整个房产行业,主要管理部门都在房管局,验收主要也是房管局牵头进行多部门联合验收,我们不清楚。”但他又称:“城市绿洲单项验收应该都通过了,但还没有经过多部门联合验收。不过交房应该没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城市绿洲楼盘验收情况,新法制报记者同日来到新余市房管局,该局开发管理科科长廖庆辉告诉记者:“城市绿洲楼盘目前还没有验收。”
  廖庆辉对于业主们反映的情况表示知情,他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个事情,有关领导都批了字。”
  新法制报记者注意到,廖庆辉出示的一份文件,内容与此前城市绿洲售楼部工作人员抬头研究的那份文件内容一样,为业主投诉楼盘乱收费并违规交房的信息。
  廖庆辉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城市绿洲必须经过当地多部门联合验收,才能进入交房环节,“现在没有经过验收,交房是违规的,我们已经通知开发商全面停止交房,有关问题还在处理中”。
  □文/图记者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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