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购买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本的股份是否就认定购买了实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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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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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为37,034,105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30,139,931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6,894,174股。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价格为18.58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价格为29.01元/股。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87.74元,扣除财务顾问费用9,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49,987.74元。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30,139,931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支付对价56,000万元,实际发股数对应的价值为559,999,917.98元;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87.74元,扣除财务顾问费用9,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49,987.74元。东华软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37,034,105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东华软件递交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并于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交易中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章云芳、刘玉龙章云芳、刘玉龙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承诺和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前述期限届满且在盈利承诺期内最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后,本次向章云芳、刘玉龙发行的全部股份扣减其各自累积应补偿的股份数后可全部解锁。2、红塔创投红塔创投在本次交易中共取得3,229,278股股份,其中取得的1,076,426股股份,锁定期分两种情况确定:若红塔创投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时间在日(含该日)之前,则该部分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若红塔创投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时间在日(不含该日)之后,则该部分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次向红塔创投发行的2,152,852股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红塔创投取得的股份全部解锁;3、李旭东、锦尚睦合李旭东、锦尚睦合承诺,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李旭东和锦尚睦合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李旭东和锦尚睦合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李旭东、锦尚睦合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全部解锁。4、苏美娴、杨铭、招商科技、光启创投苏美娴、杨铭、招商科技、光启创投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苏美娴、杨铭、招商科技、光启创投取得的股份全部解锁。5、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承诺,其本次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起算。发股对象在本次重组中由于东华软件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东华软件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本次发行完成后,东华软件仍旧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五、资产过户情况至高通信已于日就东华软件向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红塔创投、招商科技、光启创投、锦尚睦合购买至高通信100%股权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东华软件持有至高通信100%的股权。六、股权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后,以本次新增前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日收盘时公司总股本1,527,454,795股,加上本次新增股份数量37,034,105股,得出公司总股本1,564,488,900股为基数计算,调整后公司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6661元。释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词汇
本公司/上市公司/东华软件指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65
至高通信/标的公司/目标公司指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发股对象指合计持有至高通信100%股权的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目标资产指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至高通信100%股权
本次交易指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至高通信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业绩承诺方指在本次交易中参与业绩补偿的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四名交易对方
管理层股东指章云芳、刘玉龙
配套融资指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招商科技指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红塔创投指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光启创投指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锦尚睦合指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基业华商指北京基业华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投资指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电脑指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诚信设备指北京东华诚信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合创电商指北京合创电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指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协议》指东华软件与章云芳、红塔创投等9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
《发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26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财务顾问办法》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指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指日
报告期指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4年度
盈利承诺期指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2017年度
交割日指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天元律所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兴华审计指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数
扣非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非经常性损益的涵义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涵义相同
元指人民币元
万元指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HC Software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6层
注册资本1,511,137,057元
法定代表人薛向东
营业执照注册号643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电话010-
公司网站.cn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方案(一)交易对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系至高通信的全体股东,分别为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等5名自然人股东,以及红塔创投、招商科技、光启创投、锦尚睦合等4名法人股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为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二)交易标的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至高通信100%的股权。(三)交易价格参照《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收购至高通信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80,000万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发股价格定为18.73元/股,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对发股价格进行调整,详细情况请参见《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的公告》,最后确定发股价格为18.58元/股。三、本次交易中股份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华软件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红塔创投、招商科技、光启创投、锦尚睦合等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至高通信100%的股权,其中,交易对价中的70%以股份支付,发行股份的对象为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红塔创投、招商科技、光启创投、锦尚睦合,其余30%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东华软件拟向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87.74元。1、发行种类和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红塔创投、招商科技、光启创投、锦尚睦合等9名交易对方。(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8.73元/股。东华软件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登记日6月16日的公司股本为股份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日,除权除息日为日。上述分配方案已于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次交易报告书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实施前,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如下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依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18.73元/股-0.15元/股)÷(1+0%)=18.58元/股。(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东华软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18.73元/股,本次向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16.86元/股。东华软件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登记日6月16日的公司股本为股份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日,除权除息日为日。上述分配方案已于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次交易报告书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实施前,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进行如下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调整为:(16.86元/股-0.15元/股)÷(1+0%)=16.71元/股。根据询价结果,本次配套发行的发行价格拟确定为29.01元/股,符合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7,034,105股。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发股对象分红调整后发行股份数(股)
一、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章云芳19,426,049
刘玉龙1,720,129
苏美娴1,204,090
杨铭1,204,090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643,702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229,278
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7,954
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076,426
李旭东538,213
小计30,139,931
二、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基业华商3,447,087
财通基金2,412,961
银河投资1,034,126
小计6,894,174
合计37,034,105 5、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和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章云芳、刘玉龙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承诺和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前述期限届满且在盈利承诺期内最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后,本次向章云芳、刘玉龙发行的全部股份扣减其各自累积应补偿的股份数后可全部解锁。红塔创投在本次交易中共取得3,203,416股股份,其中取得的1,067,805股股份,锁定期分两种情况确定:若红塔创投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时间在日(含该日)之前,则该部分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若红塔创投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时间在日(不含该日)之后,则该部分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次向红塔创投发行的2,135,611股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红塔创投取得的股份全部解锁。李旭东、锦尚睦合承诺,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李旭东和锦尚睦合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李旭东和锦尚睦合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李旭东、锦尚睦合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全部解锁。苏美娴、杨铭、招商科技、光启创投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苏美娴、杨铭、招商科技、光启创投取得的股份全部解锁。(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就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股对象在本次重组中由于东华软件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东华软件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7、过渡期损益归属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于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本公司享有。8、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87.74元,扣除财务顾问费用9,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49,987.74元。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过户经核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015]第号)、其于同日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至高通信已就本次交易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至高通信100%股权已过户至东华软件名下,东华软件现持有至高通信100%股权。10、本次交易前后控制权变化情况本次交易前,薛向东先生及其家族成员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7.04%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及其家族成员将合计控制45.93%的上市公司股份,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后东华软件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诚信电脑317,985,04020.82%317,985,04020.33%
薛向东191,226,69212.52%191,226,69212.22%
诚信设备146,335,2129.58%146,335,2129.35%
合创电商62,977,9094.12%62,977,9094.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章云芳--19,426,0491.24%
刘玉龙--1,720,1290.11%
苏美娴--1,204,0900.08%
杨铭--1,204,0900.08%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97,9540.07%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229,2780.21%
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6,4260.07%
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538,2130.03%
李旭东--643,7020.04%
配套融资投资者北京基业华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47,0870.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12,961&0.15%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34,1260.07%&
其他公众股东808,929,94252.96%808,929,94251.71%
总计1,527,454,795100.00%1,564,488,900100.00% 11、配套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87.74元,所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4,000万元中的一部分。根据《交易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向交易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应付的现金对价。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问题解答的规定。(二)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1、发行对象的确定根据东华软件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交易方案,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红塔创投、招商科技、光启创投、锦尚睦合等9名交易对方;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2、发行价格的确定本次发行为询价发行。根据东华软件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3元/股。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对发股价格进行调整,详细情况请参见《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的公告》,最后确定发股价格为18.58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为人民币16.86元/股,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对发股价格进行调整,最后确定发股底价为16.71元/股。根据询价结果,本次配套发行的发行价格拟确定为29.01元/股。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过户经核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015]第号)、其于同日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至高通信已就本次交易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至高通信100%股权已过户至东华软件名下,东华软件现持有至高通信100%股权。4、配套融资缴款日,华泰联合证券向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发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日,基业华商将认购资金99,999,993.87元、财通基金将认购资金69,999,998.61、银河投资将认购资金29,999,995.26元划至华泰联合证券指定收款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591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日17:00时止,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东华软件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87.74元。截至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财务顾问费用后的募集资金190,999,987.74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5、发行数量的确定根据东华软件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见下表。各发行对象严格按照交易方案认购了东华软件本次发行的股票。 发股对象分红调整后发行股份数(股)
一、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章云芳19,426,049
刘玉龙1,720,129
苏美娴1,204,090
杨铭1,204,090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643,702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229,278
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7,954
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076,426
李旭东538,213
小计30,139,931
二、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基业华商3,447,087
财通基金2,412,961
银河投资1,034,126
小计6,894,174
合计37,034,105 (三)本次发行的验资截至日,3名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591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日17:00时止,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东华软件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87.74元。截至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财务顾问费用后的募集资金190,999,987.74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根据兴华审计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证报告》:截至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章云芳等认缴注册资本30,139,93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7,594,726.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557,594,726.00元。根据兴华审计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证报告》:截至日止,贵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汇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90,999,987.74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949,987.7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894,17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84,055,813.74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4,488,9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564,488,900.00 元。(四)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日受理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199,999,987.74元,所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4,000万元中的一部分。东华软件将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章云芳 姓名章云芳
身份证号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天鹅堡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29号万融大厦A座7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2、红塔创投 企业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俊园小区F幢二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俊园小区F幢二楼
法定代表人刘会疆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649
税务登记证号码云国税字800
成立日期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3、招商科技 企业名称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77号北科创业大厦503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77号北科创业大厦503
法定代表人卢振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63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657
成立日期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各类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 4、光启创投 企业名称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8A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委派代表:厉伟)
认缴出资额25,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72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897
成立日期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超材料相关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业务。 5、刘玉龙 姓名刘玉龙
身份证号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玫瑰园42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29号万融大厦A座7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6、苏美娴 姓名苏美娴
身份证号码******
住所香港屯门区青山公路青发街爱琴湾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29号万融大厦A座7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拥有香港地区居留权 7、杨铭 姓名杨铭
身份证号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60号舒至嘉园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29号万融大厦A座7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8、锦尚睦合 企业名称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21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杏
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52
税务登记证号码乌税登字473
成立日期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9、李旭东 姓名李旭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假日风景A区7号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29号万融大厦A座7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基业华商 企业名称:北京基业华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中街乙1号2幢1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润佳华晟(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38,02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23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日
合伙期限:日至日止 北京基业华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2、财通基金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57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3、银河投资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9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日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五、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发行价格的确定和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法律顾问意见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天元律所认为:东华软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本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日,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至高通信100%股权转让予东华软件。日招商科技取得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的国资批准文件;日红塔创投取得了中国烟草总公司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文件。日,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召开的2015年第3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向章云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通过。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登记日6月16日的公司股本为股份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本次交易报告书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18.58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调整为16.71元/股。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议案》。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如下: 标的资产股东姓名股权比例(%)交易对价(万元)现金(万元)调整前的发股数量(股)调整后的发股数量(股)
至高通信100%股权章云芳58.9247,136.0011,042.4019,270,47519,426,049
刘玉龙4.003,196.000.001,706,3531,720,129
苏美娴4.003,196.00958.801,194,4471,204,090
杨铭4.003,196.00958.801,194,4471,204,090
李旭东1.501,196.000.00638,547643,702
红塔创投15.0012,000.006,000.003,203,4163,229,278
招商科技5.104,080.002,040.001,089,1611,097,954
光启创投5.004,000.002,000.001,067,8051,076,426
锦尚睦合2.502,000.001,000.00533,902538,213
小计100.0080,000.0024,000.0029,898,55330,139,931
配套融资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20,000.00&11,862,39611,968,880
合计&24,000.0041,760,94942,108,811 截至日,截至日,基业华商将认购资金99,999,993.87元、财通基金将认购资金69,999,998.61、银河投资将认购资金29,999,995.26元划至华泰联合证券指定收款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591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日17:00时止,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东华软件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87.74元。截至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财务顾问费用后的募集资金190,999,987.74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根据兴华审计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证报告》:截至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章云芳等认缴注册资本30,139,93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7,594,726.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557,594,726.00元。根据兴华审计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证报告》:截至日止,贵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汇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90,999,987.74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949,987.7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894,17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84,055,813.74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4,488,9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564,488,900.00 元。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日受理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二、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经核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015]第号)、其于同日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至高通信已就本次交易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至高通信100%股权已过户至东华软件名下,东华软件现持有至高通信100%股权。三、配套融资情况日,华泰联合证券向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发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日,基业华商将认购资金99,999,993.87元、财通基金将认购资金69,999,998.61、银河投资将认购资金29,999,995.26元划至华泰联合证券指定收款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591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日17:00时止,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东华软件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87.74元。根据兴华审计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证报告》:截至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章云芳等认缴注册资本30,139,93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7,594,726.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557,594,726.00元。根据兴华审计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证报告》:截至日止,贵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汇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90,999,987.74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949,987.7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894,17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84,055,813.74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4,488,9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564,488,900.00 元。四、股份发行登记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7,034,105股。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发股对象分红调整后发行股份数(股)
一、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章云芳19,426,049
刘玉龙1,720,129
苏美娴1,204,090
杨铭1,204,090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643,702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229,278
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7,954
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076,426
李旭东538,213
小计30,139,931
二、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基业华商3,447,087
财通基金2,412,961
银河投资1,034,126
小计6,894,174
合计37,034,10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日受理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五、期间损益的认定至高通信在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前述期间所产生的亏损由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至高通信各股东按本次交易前其持有的至高通信股权比例以连带责任方式向公司现金补足;至高通信于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六、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出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形。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本次交易中,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以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向本公司派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前提。未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需调整,将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八、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九、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一)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配套融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协议均已生效,所涉及标的资产过户、对价支付、盈利承诺、配套融资股份认购等关键事项,均已实施或处于实施过程中,各方无重大违约情况。(二)本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对股份锁定期、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不存在内幕交易等方面均做出了相关承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披露。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东华软件与交易对方均较好地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十、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东华软件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交割过户工作及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已经完成。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一)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东华软件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以及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该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二)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相关约定及承诺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出具多项承诺,对于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十一、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1、东华软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及交付、相关证券已完成发行、登记工作,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和障碍。2、东华软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发行价格的确定和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东华软件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东华软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东华软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1、本次交易已取得其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上述程序合法有效;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并履行验资程序;3、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缴足,并已履行验资程序;4、东华软件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新发行股份的登记申请手续;5、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已生效并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况,且相关各方未出现违反其作之承诺事项的情况;6、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证券简称:东华软件证券代码:00206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章云芳、刘玉龙章云芳、刘玉龙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承诺和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前述期限届满且在盈利承诺期内最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后,本次向章云芳、刘玉龙发行的全部股份扣减其各自累积应补偿的股份数后可全部解锁。2、红塔创投红塔创投在本次交易中共取得3,203,416股股份,其中取得的1,067,805股股份,锁定期分两种情况确定:若红塔创投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时间在日(含该日)之前,则该部分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若红塔创投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时间在日(不含该日)之后,则该部分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次向红塔创投发行的2,135,611股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红塔创投取得的股份全部解锁。3、李旭东、锦尚睦合李旭东、锦尚睦合承诺,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李旭东和锦尚睦合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李旭东和锦尚睦合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李旭东、锦尚睦合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全部解锁。4、苏美娴、杨铭、招商科技、光启创投苏美娴、杨铭、招商科技、光启创投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锁定期完成后,苏美娴、杨铭、招商科技、光启创投取得的股份全部解锁。5、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基业华商、财通基金、银河投资承诺,其本次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起算。发股对象在本次重组中由于东华软件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东华软件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一、本次股份变动(一)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后东华软件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单位:股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诚信电脑317,985,04020.82%317,985,04020.33%
薛向东191,226,69212.52%191,226,69212.22%
诚信设备146,335,2129.58%146,335,2129.35%
合创电商62,977,9094.12%62,977,9094.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章云芳--19,426,0491.24%
刘玉龙--1,720,1290.11%
苏美娴--1,204,0900.08%
杨铭--1,204,0900.08%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97,9540.07%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229,2780.21%
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6,4260.07%
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538,2130.03%
李旭东--643,7020.04%
配套融资投资者北京基业华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47,0870.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12,961&0.15%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34,1260.07%&
其他公众股东808,929,94252.96%808,929,94251.71%
总计1,527,454,795100.00%1,564,488,9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日,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股数(股)股权比例(%)
1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17,985,04020.82
2薛向东191,226,69212.52
3北京东华诚信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46,335,2129.58
4北京合创电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62,977,9094.12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4,446,3670.95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3,575,6800.89
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3,349,8990.87
8天安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11,499,8210.75
9柏红10,360,0000.68
10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9,828,6000.64
合计791,585,22051.82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日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称(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其中在册股东为截至日的股东),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为: 序号股东股数(股)股权比例(%)
1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17,985,04020.33
2薛向东191,226,69212.22
3北京东华诚信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46,335,2129.35
4北京合创电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62,977,9094.03
5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3,288,9601.49
6章云芳19,426,0491.24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4,383,3050.92
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2,480,4290.80
9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锐进12期鼎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033,8700.77
10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11,499,8210.74
合计811,637,28751.88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东华软件股本总数为1,564,488,900股,社会公众股持股数量超过25%,东华软件的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三、股权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及兴华审计的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日2014年度
实际数(经审计)备考数
总资产792,396.18905,96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28,789.58701,031.70
营业收入517,104.87565,656.65
利润总额112,483.84120,13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65.40110,257.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0.73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将得到提升,每股收益将得到较大程度的增厚。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六层法定代表人:吴晓东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王勃、刘昊、吴学孔二、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单位负责人:朱小辉电话:010-传真:010-经办律师:王振强、王昆三、审计与验资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负责人:陈胜华电话:010-传真:010-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毅、肖丽娟四、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法定代表人:沈琦电话:010-传真:010-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鲁杰钢、李莎发行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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