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搬迁异地搬迁实施方案 所剩香烟还能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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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新疆卷烟厂异地搬迁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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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新疆卷烟厂异地搬迁的得失新疆卷烟厂坐落于新疆奎屯市,是新疆唯一的卷烟生产企业, 2005年合并重组现名为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主要产品为“雪莲”牌系列卷烟。新疆卷烟厂始建于1960年。50多年来,从简陋的半手工生产到拥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全自动化生产线,从几百万元产值的小加工厂到年产30万大箱的现代化卷烟企业,新疆卷烟厂和奎屯人一起走过了风风雨雨的非凡岁月,经历了漫长而又艰难的发展历程,创造出了辉煌的业绩,给奎屯赢得过无数的荣誉,受到奎屯各族人民的爱护和赞誉,也让奎屯人一直引以为豪。2010年8月, 红云红河集团新疆卷烟厂技改项目总投资15亿元,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建设年产50万箱卷烟生产规模的,该项目将成为红云红河集团辐射西北五省,西出中亚的重要卷烟生产基地。这是国家支持新疆经济发展、扶持新疆卷烟企业做大的的一项具体举措。然而,近来有传闻:新疆卷烟厂奎屯厂区30万箱生产线也要异地搬迁至乌鲁木齐。不论传闻真假,就一个有相当规模的、产销形势两旺且稳定发展的较大型卷烟企业,是否有必要将现有稳定生产和职工队伍的整个工厂异地搬迁二百多公里呢?这么大个工厂、众多员工仅搬迁费用得要花费多少啊?有无必要呢?一个企业若非是客观因素(诸如自然资源、原材料、环境限制…等等)制约,应该不会发生随意异地搬迁的,因为要考虑异地搬迁所花费的成本是否值得。我们试想:若果是纯粹的民营企业或者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企业,他们绝对是要考量这个成本的必要性的。所以,笔者认为,无论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来说,还是从狭隘的“地域GDP”论,乃至到老新疆卷烟厂和奎屯人的感情来讲:新疆卷烟厂奎屯厂区30万箱生产线异地搬迁不值得!
垄断都是这样的!&
看贴回贴是一种美德! 消灭零回复。
TA的每日心情开心前天&16:42签到天数: 367 天[LV.9]以坛为家II
人挪活,树挪死,企业挪动更悲惨!鄙人觉得新疆卷烟厂奎屯厂区30万箱生产线异地搬迁真的很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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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衰 10:58签到天数: 13 天[LV.3]偶尔看看II
戈壁上开发不是两全其美吗?为何非要占用良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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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花的不是决策者的钱,这里面是有利益的。搬不搬是领导拍脑袋决定的,只要老百姓有口饭吃能活着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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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浩大的搬迁真的很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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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厂对于奎屯市来说无论是对经济发展还是城市就业来说,都是很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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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也认为不应该浪费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11:58签到天数: 1 天[LV.1]初来乍到
企业搬迁,费时费力耗资。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18:55签到天数: 104 天[LV.6]常住居民II
可能是奎屯污染太厉害了吧,劳民伤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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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决策者决定搬迁烟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什么,但是。。但是。。。在奎屯不是挺好的吗,搬迁那么大一厂是个浩大的工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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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贩卖高档香烟“背包帮”饶城落马
  本报讯&记者黄衍春报道:背包客又称驴友,然而有这样一群“背包帮”,他们不是以旅游为目的,而是专门从事非法贩卖高档香烟。  春节前夕,信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信州区烟草专卖局报案,称有人非法经营运送高档香烟。接到报案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2名嫌疑人控制住。经过初审,嫌疑人郑某交代自己利用背包和旅行箱,从湖南、湖北等地购进一批高档香烟,坐火车来到上饶进行贩卖。民警告诉记者,通过背包和旅行箱非法运送贩卖香烟的人其实并不少见,警方称这些人为“背包帮”。据民警介绍,“背包帮”从外省的非法烟贩子那里低价收购高档香烟,通过坐火车的方式运送到上饶,再转卖到一些经销烟酒的商店,从中赚取差价。以和天下香烟为例,背包帮进价是八九百元,通过火车运送到上饶,再以1000元到1100元的价格卖出,一条香烟的盈利就有好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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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天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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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倒卖香烟 价值一百多万
在送货途中,犯罪嫌疑人被民警查获 稿件来源:&&&&
  本报讯(记者&董世杰&通讯员&郄世民)夫妻二人开着汽车异地倒卖香烟,涉案总价值100余万元。8月8日,鹿泉警方经过20天的调查取证,将涉案的这对夫妻和另一名同伙逮捕。  7月18日22时许,鹿泉公安局宜安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巡逻到京昆高速鹿泉市北斗路口时,发现了一辆可疑的白色面包车,司机看到警车后急速转弯,驶向一条狭窄的田间小路。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当即驾车追赶过去,并记下了这辆车的车牌号冀FFY2××。  在宽阔路段,民警将这辆车拦下进行盘查,发现除驾驶员外车上还有一名女子,后车厢全是整箱和散装的各种名牌香烟,共计1263条,价值43513元。二人运输这么多香烟却没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运证。民警迅速通知了鹿泉市烟草专卖局。  经查,这二人是夫妻,属异地非法经营,民警遂依法将这些香烟移交烟草专卖局,在移交的过程中,民警在车上发现了夫妻俩今年以来的非法经营香烟的记录本,经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员计算,总价值100余万元,这是一起&“情节特别严重”的烟草非法经营案。民警随即把犯罪嫌疑人带回所里做进一步调查讯问。  原来,犯罪嫌疑人赵芳(化名,女,28岁)和赵卿(化名,男,27岁)是夫妻,在保定老家开着一个商店,经常到石家庄市某贸易市场进货,一来二去认识了在该市场开商店的安某(女,38岁,石家庄市人)。为了牟利,三人商定由赵氏夫妻从保定曲阳收购香烟,异地供给石家庄市的安某非法经营销售。今年以来,他们共往石家庄市非法经营香烟价值100多万元。根据这对夫妻提供的线索,民警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将安某抓获。  8月8日,鹿泉警方报请鹿泉市检察院批准,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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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烟草零售许可证从外地收购真烟如何处理
|来源:海外网|字号:
案情:温州人吴某自2015年1月起在陕西各地低价收购各种香烟,日其租住屋被西安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当场查获香烟700条,经检验均为真品,价值341760元。经查,吴某在陕西各地以低价收购的各种香烟,准备发往温州苍南其经营的烟酒店高价销售,从中获利。对于该案的处理意见有两种: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吴某违反烟草专卖法中烟草制品不得异地收购的规定,属于非法经营行为。第二种意见认为,吴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吴某的行为在客观方面没有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进而言之扰乱烟草专卖秩序。非法经营罪的第一种情形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法律和司法解释意在保护烟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就本案而言,吴某的行为并没有侵害烟草专卖的市场准入制度,也没有严重扰乱烟草市场秩序。首先,吴某在当地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即吴某属于合法的经营主体,其次,吴某所收购的烟草制品系从国家烟草专卖部门正常渠道流出的,没有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只是没有完全按照正常渠道进货而已。根据烟草专卖的规定,在当地经营零售业务必须从当地烟草专卖局购进香烟进行销售。因香烟销售量加大,在当地烟草专卖局的进货数量受限的情况下,吴某开始在外地收购各种品牌的香烟,用于销售并牟利。吴某从异地收购香烟的行为仅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9条的规定可知,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25条地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一下的罚款。在烟草专卖法中,对异地收购的行为相应行政处罚后并没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因此该行为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综合该案的具体案情,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作者系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李乖侠)
(责编:程小华)
烟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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