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2017英超到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的踩暖费给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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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年采暖费有望打入工资卡
市民一直关注的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昨天,记者从沈阳市相关部门获悉,沈阳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方案已经报给政府部门,目前正在研讨中。相关人士透露,最快在年采暖季就将实施。市民呼唤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对于采暖费改革,一直备受市民关注。辽宁省供热体制是属地化管理、属地保障的原则,各市是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责任主体,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各地供热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条例的精神,抓紧完善各地“暗补”变“明补”实施方案,但具体实施还由各市自己决定。记者了解到,早在几年前,沈阳市房产局、供暖办就已经制定了采暖费纳入工资的实施方案,提出了采暖费纳入工资的范围、标准及发放办法的意见。但因为种种原因改革方案一直未能出台。最快年采暖季将实施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得到确切消息,沈阳市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改革方案已由沈阳市房产局报送市政府,目前正在最后的论证阶段。估计最快年采暖季就将实施。据了解,改革方案将明确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实施范围、实施方式及标准、相关政策、资金来源、有关要求、其他事宜等6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据了解,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后,将涉及市民最关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采暖费“明补”后,是否与相应的行政级别或技术职称挂钩;是否男女职工均平等享受采暖费的补贴政策;采暖费补贴是按月发放还是按年发放;个人承担比例和单位负担比例各是多少;工资在个税临界点的加入采暖费补贴的是否要缴税;无房的职工是否能领到采暖补贴等等。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张晓宁
责任编辑:牛丽茜&&JN175
【延伸阅读】
均价 : 7500元/㎡
位置 : 长白西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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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长白岛长白四街(三好桥下桥南侧500米)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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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南堤东路55号(新立堡大街南行1000米)
热线 : 400-898-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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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 400-869-1111 转 2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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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沈中大街28号(沈中大街与白塔河南路交汇处)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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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长白桥南西侧100米(长白内河南岸)
热线 : 400-898-235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养老金调整消息:2016企业退休养老金将按时发放
养老金调整消息
简述:  我市退休人员可于4月23日起通过银行领取今年1-4月的养老金调整补发额,5月份起,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今年是国家自2005年起连续第十一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统一部署,全市16万企业退休人员从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平均增
  本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普调办法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按照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即&一定额双挂钩&,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其中,&一定额&为: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双挂钩&:与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为按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
  举例来说,企业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1998元,增加198元。
  今年,按照省统一规定继续对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
  例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40=2689元,增加289元。
  2016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中金网
  2016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怎样计算
  为了方便退休人员了解自己的待遇是如何计算得到,市人社局将公布加发金额计算明细,分别公开退休人员退休时间段、各时间段补发月金额、补发月数、月标准补发金额&补发月数(小基数)、历年各阶段小基数合计(该金额将与退休人员存折上显示的数字一致)。明细计算过程需于下周一才能查询和打印,可通过如下几个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登录市人社局的门户网页进行查询和打印;
  各社区经办机构前台或者自助打印机、街镇基层服务平台进行打印;
  若存在显示数额与50号文计算结果不一致,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页政民互动频道反映,或通过各级设备经办机构信访部门咨询、反映。
  王女士,2007年6月退休,缴费年限27年3个月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200&38%+565.57&10%&
  =97.49元
  市50号文待遇在2009年的年度调整增加为97.49&(1+5%)=102.36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100元
  第三步:市50号文高于市8号文,由于8号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补发额为102.36-100=2.36元
  因此,首次领取养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补发2841.47元。
  唐先生,2012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27年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800&59%+%&
  =544.82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535元
  第三步:市50号文高于市8号文,8号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补发额为544.82-535=9.82元
  因此,首次领取养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补发9.82+9.82&(1+5%)&12+9.82&(1+5%)(1+5%)&11=252.67元。
  这两个案例缴费年限同为27年,但王女士退休得早,2009年10月之前领取的退休金没有参加市8号文的&倒挂&补发,这次的给她补上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待遇,而唐先生在2009年后退休,已经享受过8号文的退休待遇,本次50号文只是再次补发。
  王女士,2011年1月退休,缴费年限30年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600&61%+%&
  =452.81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535元
  第三步:市50号文低于市8号文,而按8号文待遇已享受。
  地方保留津贴=535-452.81=82.19元
  此种情况即为未收到补贴情况。(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公布;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供热体制改革需要,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采暖费补贴,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统称市内城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具有大连市市内城区居民户口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
第三条 市政府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
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按照以支定收、用人单位合理负担的原则筹集,专项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其下设的专门经办机构具体负责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和补贴发放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五条 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来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
(二)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保值增值收入;
(三)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其他收入。
第六条 自日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缴费基数统一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为2%。
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所需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
第七条 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的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按规定补缴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供热市场变化情况和资金收支状况,适时调整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缴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采暖费补贴待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后,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的采暖费补贴从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中支付,由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十条 用人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办法施行后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缴费年限和本办法施行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以下统称缴费年限),按相应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具体计发公式如下:
退休人员月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居民住宅供暖价格×70%÷12。
第十一条 日前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缴费年限满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第十二条 日以后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第十三条 经市政府批准的原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和下岗转失业并轨人员(统称“三三制”人员),具有市内城区居民户口人员退休后,缴费年限满20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第十四条 日前,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采暖费补贴移交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从办理采暖费社会化发放手续次月起享受采暖费补贴,未办理移交的,由原渠道解决;“三三制”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办理退休的,自日起享受采暖费补贴。
日以后退休的人员,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符合按月领取采暖费补贴条件的,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当月起享受采暖费补贴。
第十五条 企业离休人员根据离休前职务或级别,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住房标准内的采暖费补贴。离休人员无配偶或配偶无工作的,可按照住房面积标准全额享受采暖费补贴。
离休人员死亡后,其配偶无工作的,按照离休人员生前标准继续全额享受采暖费补贴;其配偶有工作的,按照配偶本人住房面积标准全额享受采暖费补贴。所需费用从原渠道列支解决。
第十六条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配偶符合供养条件且未纳入城镇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保障范围的,可以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日前死亡的退休人员,其符合前款规定的配偶采暖费补贴,由死亡退休人员原单位负责发放;日以后死亡的退休人员,其符合前款规定、由我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活费的配偶采暖费补贴,从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中支付。
第四章 管理、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职工公布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情况,接受职工和工会组织的监督。经办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告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对用人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与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有关的材料,不得拒绝检查,不得瞒报、谎报。经办机构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可进行与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征缴有关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不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未移交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由原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或工会组织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逾期不发放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已改制企业不按规定发放的,也可由原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采暖费补贴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追回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原地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且原在市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市内城区居民户口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市其他区和县(市)、先导区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办法。地处县(市)区的市属企业(含已破产企业),按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谢锦宜
企业离退休人员 采暖费补贴
·····养老金调整消息:2016企业退休养老金将按时发放
养老金调整消
  本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普调办法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按照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即&一定额双挂钩&,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其中,&一定额&为: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双挂钩&:与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为按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
  举例来说,企业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1998元,增加198元。
  今年,按照省统一规定继续对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
  例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40=2689元,增加289元。
  2016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中金网
  2016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怎样计算
  为了方便退休人员了解自己的待遇是如何计算得到,市人社局将公布加发金额计算明细,分别公开退休人员退休时间段、各时间段补发月金额、补发月数、月标准补发金额&补发月数(小基数)、历年各阶段小基数合计(该金额将与退休人员存折上显示的数字一致)。明细计算过程需于下周一才能查询和打印,可通过如下几个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登录市人社局的门户网页进行查询和打印;
  各社区经办机构前台或者自助打印机、街镇基层服务平台进行打印;
  若存在显示数额与50号文计算结果不一致,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页政民互动频道反映,或通过各级设备经办机构信访部门咨询、反映。
  王女士,2007年6月退休,缴费年限27年3个月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200&38%+565.57&10%&
  =97.49元
  市50号文待遇在2009年的年度调整增加为97.49&(1+5%)=102.36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100元
  第三步:市50号文高于市8号文,由于8号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补发额为102.36-100=2.36元
  因此,首次领取养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补发2841.47元。
  唐先生,2012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27年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800&59%+%&
  =544.82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535元
  第三步:市50号文高于市8号文,8号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补发额为544.82-535=9.82元
  因此,首次领取养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补发9.82+9.82&(1+5%)&12+9.82&(1+5%)(1+5%)&11=252.67元。
  这两个案例缴费年限同为27年,但王女士退休得早,2009年10月之前领取的退休金没有参加市8号文的&倒挂&补发,这次的给她补上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待遇,而唐先生在2009年后退休,已经享受过8号文的退休待遇,本次50号文只是再次补发。
  王女士,2011年1月退休,缴费年限30年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600&61%+%&
  =452.81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535元
  第三步:市50号文低于市8号文,而按8号文待遇已享受。
  地方保留津贴=535-452.81=82.19元
  此种情况即为未收到补贴情况。沈阳年采暖费有望打入工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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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年采暖费有望打入工资卡&&&&&&&&&&&&&&&&&&&&&&&&&&&&&&&&&&&&&&&&&&&&&&&&&&&&&&&&&&&&&
市民一直关注的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昨天,记者从沈阳市相关部门获悉,沈阳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方案已经报给政府部门,目前正在研讨中。相关人士透露,最快在年采暖季就将实施。
  市民呼唤采暖费
  “暗补”变“明补”
  对于采暖费改革,一直备受市民关注。辽宁省供热体制是属地化管理、属地保障的原则,各市是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责任主体,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各地供热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条例的精神,抓紧完善各地“暗补”变“明补”实施方案,但具体实施还由各市自己决定。
  记者了解到,早在几年前,沈阳市房产局、供暖办就已经制定了采暖费纳入工资的实施方案,提出了采暖费纳入工资的范围、标准及发放办法的意见。但因为种种原因改革方案一直未能出台。
  最快年
  采暖季将实施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得到确切消息,沈阳市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改革方案已由沈阳市房产局报送市政府,目前正在最后的论证阶段。估计最快年采暖季就将实施。据了解,改革方案将明确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实施范围、实施方式及标准、相关政策、资金来源、有关要求、其他事宜等6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
  据了解,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后,将涉及市民最关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采暖费“明补”后,是否与相应的行政级别或技术职称挂钩;是否男女职工均平等享受采暖费的补贴政策;采暖费补贴是按月发放还是按年发放;个人承担比例和单位负担比例各是多少;工资在个税临界点的加入采暖费补贴的是否要缴税;无房的职工是否能领到采暖补贴等等。
&(来源:新浪辽宁 & 新闻频道 & 本地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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