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最挤公交线代表虎跃网络法人代表谁?

濮阳县人民政府公示栏显示:林金河为濮阳县科技副县长。齐永摄林氏医疗仍在违法生产,不少工人进进出出。齐永摄  近日,记者接到河南濮阳县群众反映,称濮阳县林氏化学新能源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化学公司)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情况下,违法生产长达两年之久,而且,该公司二期项目林氏医疗连基本环评手续也没办理,就开工建设违法生产,他们多次向环保部门实名举报,却无人问津,而企业老板有着副县长的身份。对此,记者来到濮阳县进行了调查。  7月2日上午,记者在当地群众的带领下,来到位于濮阳县产业集聚区的林氏化学公司,该公司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是林氏化学,二期是林氏医疗。记者在一期看到,不少工人在忙碌着,生产车间机器轰鸣。反映人高建刚说,这个项目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情况下,已生产两年多,他多次实名举报,当地环保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随后,记者来到二期林氏医疗,该厂区戒备深严,外来人员不得入内,该厂区门卫告诉记者,林氏医疗和林氏化学都已生产两年多,目前,林氏医疗正在招聘工人,厂区内现有工人有三百多人。记者在该厂区大门北侧的确看到了一个招聘条幅,上面写着林氏医疗招聘工人若干名,并留有报名电话。  &二期项目林氏医疗连个环评手续也没有,就开工建设,违法生产。&高建刚说,该企业之所以这么猖狂违法生产,是因为老板是濮阳县主管科技副县长林金河,企业法人是林金河的妻子赵某。  为了印证反映人高建刚说法,记者拨通了林金河副县长电话,林副县长还没等记者说明采访意图,就说让记者与林氏化学公司负责人李伯涛联系,并发来了李伯涛手机号。李伯涛直言不讳的说,&林副县长是林氏化学公司老板,副县长只是挂个名,办事方便,也没有工资,也没分口&。李伯涛还称,林氏化学公司法人虽然是林金河的妻子赵某,但从不管事,公司主要由林金河负责管理。  记者在濮阳县政府大门西侧濮阳县人民政府公示栏看到,林金河是科技副县长,工作分工:负责全县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负责聚异戊二烯乳液项目和菌康医疗制品有限公司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濮阳县医用新材料工业园的规划和建设。  濮阳县政府办多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金河副县长在县政府三楼办公,因公务事情很多,很少见他来政府上班,同时,林副县长还兼着林氏化学的老总。  资料显示,林氏化学公司2008年9月正式落户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是林氏化学新建聚异戊二烯乳液产业化研发基地,占地面积约13.6万㎡,建筑面积约10.2436万㎡。其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工、医疗、建筑、汽车、国防等一些军工和民用领域。林氏化学项目共投资5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1.05亿元人民币建设聚异戊二烯乳液项目,二期林氏医疗投资4亿元人民币建设手术手套项目。  对于群众反映的违法生产一事,记者来到濮阳县环保局进行了采访,该局监察大队卢明忠称,林氏化学的确存在违法生产,在今年的5月份已经对其下达停产整顿,并且进行了立案,案卷已经上报到濮阳市环保局。至于目前仍在违法生产的情况,卢队长表示没有执行强制措施。  濮阳市环保局监察大队黄队长告诉记者,林氏化学一期主要是搞研发,但由于污水没有拉到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有外漏现象,已进行了立案;二期林氏医疗,属于完全彻底违法,按照规定,连建设也不允许。黄队长表示,他已要求濮阳县环保给濮阳县政府去函,由政府进行关停。  但濮阳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卢队长认为,濮阳市环保局没有下文说让县环保局给政府去函要求关停,县环保局也没发函给政府。  从今年年初开始,高建刚开始向濮阳市、县相关部门实名举报企业污染等问题。但时至今日,并没有人出面解释。而企业的污染问题也一直处在环保监管的&真空&状态。(记者齐永)&
标签:副县长 河南 一副 企业法人 公司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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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
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为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将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1、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事业单位每年3月31日前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事业单位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在公示年度报告前,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
  1、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不再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内事业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换领新的证书,证书年度报告标记栏增加“每年3月31日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不再粘贴年度报告标记”的告示内容。
  3、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登记管理机关将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予以公告,并将其载入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名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的事业单位,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三)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
  1、构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南宁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为基础,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记录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信用约束机制。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是否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以及是否有其他违反《条例》及《实施细则》行为等有关信息记载于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并通过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不断完善登记管理信用记录使用规定,加大对失信事业单位的约束。
  2、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促进共治。登记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大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及时将有关情况及信息通报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并将登记管理信用信息提供给财政、发改、税务、审计、人社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运用,同时积极运用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事业单位的有关管理或评价信息,作为对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强部门间情况沟通和信息共享,形成对事业单位监管的联动机制。
  3、登记管理机关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条例》规定管好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准入与退出,着重加强对事业单位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监管。一是根据《条例》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对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以及违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其他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利用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机制。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依《条例》开展活动情况及按本单位章程运行等情况,依法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法人2014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一)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日前,向南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2014年度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通过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事业单位法人是年度报告公开的主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三)事业单位法人报送年度报告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3、2014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4、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程序
  1、事业单位通过专用光盘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电子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2、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报举办单位审查。
  3、将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保密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报登记管理机关。
  4、南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法人委托在“南宁市编办网站”(http://nnbb.)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专栏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五)涉密事业单位仍采取书面形式报送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并换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批复成立文件涉密的事业单位,不进行公示;对极少数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敏感,或因改革进行中等原因,确实不宜公示的事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后也可免予公示。?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换发
  (一)鉴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已作调整,原来一年有效期的证书需要全部换发,我办将于集中受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期间统一组织换证,请各事业单位提交年度报告书面材料的同时,交回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换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发新证的,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二)如证书遗失,需先申请证书补领。事业单位有下列登记事项变更的,需先申请变更登记:
  1、事业单位名称、经费来源、职责范围等登记事项与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一致的;
  2、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
  3、事业单位办公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已调整或变更,且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一致的。
  (三)目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已经变更为5年的,按要求提交并公开年度报告即可,不需换发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改革要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格式及内容作了一些调整,事业单位可登录“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二)事业单位光盘的使用及操作办法,请登录“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网站,在“网上登记信息通报”、“培训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三)请各部委办局负责通知和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期开展年度报告工作。超过规定期限未提交年度报告的,我办将暂停办理该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关机构编制事宜。
  (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公地址:市嘉宾路2号六楼614室;联系电话:2090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表格名称更新时间操作&&&南编办〔2014〕6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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