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慢性病的职工事业单位下岗职工能让其下岗吗

潍坊市区下岗职工,44周岁,没法再打工,有糖尿病史,已经办理了慢性病,现在又查出迷你而综合症,请问_百度知道
潍坊市区下岗职工,44周岁,没法再打工,有糖尿病史,已经办理了慢性病,现在又查出迷你而综合症,请问
有糖尿病史,现在又查出迷你而综合症潍坊市区下岗职工,44周岁,没法再打工,已经办理了慢性病,请问能办理病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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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单位劳资人事部门问问或者劳动局
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及具体办发
朋友,有便秘吗,希望你永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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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滚动信息:
关于2015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沧人社字〔2015〕45&号&关于2015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直各参保单位:&&&&2015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包括复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日&&3月31日为申报时间(包括复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二、慢性病病种范围慢性病病种为20种。即:陈旧性心肌梗塞;冠心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性心脏病;高血压性肾病;脑梗塞;脑溢血后遗症;糖尿病合并冠心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白内障;糖尿病合并肢体感染溃烂;肺心病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致关节畸形伴功能障碍;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机能亢进。三、认定程序:参保单位医保专管人员分别将本单位新申报慢性病人员和复查人员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医保科,市人社局医保科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体检,然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四、认定范围&&&&1、新申报人员:首次申报慢性病或增加新病种的参保职工。2、复查人员:2011年认定为慢性病以及2011年参加慢性病复查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且现仍在职的参保职工。五、认定所需材料&&&&1、首次申报慢性病或增加新病种的参保职工&&&&(1)个人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表》(一式二份)。&&&&(2)检查、治疗相关原始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复印件、CT片等)。&&&&(3)统一体检后收集的相关资料(由指定统一体检医院提供)。&&&&2、慢性病复查人员&&&&(1)个人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复查申报表》。&&&&(2)统一体检后收集的相关资料(由指定统一体检医院提供)。&&&&六、注意事项及要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并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参保职工,以免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1、各单位主管医保人员务于3月31日前将《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汇总表》和《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复查汇总表》报市局医保科。2、体检时,确实因行动不便不能参加的人员须由单位出具证明,将其申报病种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住院病历、CT片等)、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一并上报,医保科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家访认定。3、本年度复查且有新增病种的人员,需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复查申报表》。4、对无故不参加体检,单位又未出具相关证明的申报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对因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漏报现象,本年度内不再补办。&&&&&附件:1、《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表》&&&&&&&&&&&2、《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汇总表》&&&&&&&&&&&&3、《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复查申报表》&&&&&&&&&&&4、《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复查汇总表》&&&&&&&&&&&&&&&&&&&&&&&&&&&&&&&&2015年3月9日&关于用人单位未与职工协商强制调岗职工不同意单位便让其待岗下岗合理合法吗_百度知道
关于用人单位未与职工协商强制调岗职工不同意单位便让其待岗下岗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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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也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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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你必须服从首先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否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之第四十条规定,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所以单位方认为调岗调薪,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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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事业单位改企业后,让职工下岗违法吗_百度知道
我事业单位改企业后,让职工下岗违法吗
提问者采纳
实行同工同酬,不让你上岗,单位可能是想让你感觉收入低了你自动办理辞职手续,补偿月数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经济补偿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个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单位应该给予你经济补偿后,你就走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路而不是辞职,要么公司就得安排上岗,只是没有你的岗位。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达到单位不给予你补偿的目的,单位也得给予补偿你所说的下岗是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关系在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现在是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要改革转企。发文件说“改企单位改企时选择辞去公职的人员,由原单位发给一次性辞职补助金”,也就是说这个辞职是自愿的,不是强迫职工的。是这样理解吗?假如我不想辞职,是不是要给我一个岗位啊?更何况离正式退休不超过10年。这类情况有专家给解答吗?谢谢!
来自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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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符合政策规定,单位给你1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从以前处理过的案件来看,且都是地方政策,改制的依据都是政策性的目前
谢谢了,但前提是辞职补偿。好像有关文件还指出不能把职工推向社会。又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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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14-00593
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关于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5月5日&&5月31日为申报时间,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慢性病病种范围
慢性病病种为20种。即:陈旧性心肌梗塞;冠心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性心脏病;高血压性肾病;脑梗塞;脑溢血后遗症;糖尿病合并冠心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白内障;糖尿病合并肢体感染溃烂;肺心病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致关节畸形伴功能障碍;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机能亢进。
三、认定程序:参保单位医保专管人员将本单位新申报慢性病人员汇总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体检,然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
四、认定范围
自愿申请认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原认定的退休人员,其2013年已认定病种终身有效,如申报新病种,仅体检认定新病种。原认定的在职人员,其2013年已认定病种效期为4年,如申报新病种,仅体检认定新病种。
五、申报所需材料
1、个人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表》(一式二份)。
2、检查、治疗相关原始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复印件、ct片等)。
3、单位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汇总表》。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并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参保职工,以免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
1、各单位主管医保人员务于5月底前将《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表》和《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汇总表》报医保中心。
2、确实因行动不便不能参加体检的人员需由单位出具证明,并将其申报的相关资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体检时一并上报,医保中心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家访认定。
3、对无故不参加体检,单位又未出具相关证明的申报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对因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漏报现象,本年度内不再补办。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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