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毋在有债务后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是假离婚逃避债务务吗

A04:本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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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钓鱼执法” 三名“滴滴”司机中招
北京青年报
&&&&顺义区居民张某通过“滴滴软件”叫车,到站后自称交通执法人员,对车主罚款,连续三天敲诈三名车主,共骗得人民币近3000元,后一名车主察觉并报警,在警方传唤下张某到案。公诉机关以张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将其诉至法院。前天上午,顺义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张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公诉机关建议判处9个月到1年的刑期。&&&&公诉机关指控称,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通过“滴滴软件”乘坐张某某的汽车从呼家楼到顺义,在后沙峪某小区附近,张某冒充交通局工作人员,谎称正在钓鱼执法,要对张某某非法运营的车辆进行罚款,按照正常标准应收取罚款1万至2万元,但私下解决的话,价钱可以再商量。司机张某某听后心生怯意,要求私了,但身上只有100多元,后来到五里仓附近一个ATM机取款,共给付张某430元。&&&&被告人张某得逞后,连续两天以相同的方式骗取宋某1900元、谷某600元。在谷某要求张某出示工作证,张某拒绝,谷某察觉被骗后报警。张某于日经电话传唤后到案。&&&&近日,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他表示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属实。张某表示,自己目前无业,之所以采取冒充执法人员对滴滴司机进行罚款,是因为希望报复司机。张某说,自己曾经有一次打车后,在车上睡着,司机趁机绕路多收了他的车钱。张某承认自己共行骗三次,骗取三名司机人民币近3000元。这些钱款他已经退赔。&&&&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张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经电话传唤到案,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提请法庭酌情考虑。建议对被告人张某在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幅度内量刑。文/本报记者&&杨琳<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老赖”恶意逃避债务将房赠与子女 债权人起诉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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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个人独资公司却无力偿还债务,更有甚者将个人名下两套房屋赠与女儿,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老赖”的行为已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28日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此起撤销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合法利益,依法撤销被告蔡某与第三人蔡某某之间的房屋赠与行为。
开办个人独资公司却无力偿还债务,更有甚者将个人名下两套房屋赠与女儿,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老赖&的行为已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28日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此起撤销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合法利益,依法撤销被告蔡某与第三人蔡某某之间的房屋赠与行为。
重庆市某投资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系蔡某出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日,服务中心向刘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蔡某今借刘某现金20万元整。借条上有刘某的签名和服务中心的公章。蔡某以服务中心投资人的名义在借条上签名。
2010年,刘某将上述款项续借给服务中心,同时新追加部分款项交给服务中心。
日,服务中心向刘某出具承诺书,载明蔡某借刘某现金50万元。该承诺书由刘某签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蔡某以服务中心投资人的名义在承诺书上签名。
日,蔡某与女儿蔡某某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将位于重庆市渝中区的房产赠与蔡某某。
同日,蔡某与蔡某某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赠与登记具结保证书一份,载明土地房屋权利人蔡某自愿将位于渝中区的土地房屋赠与蔡某某,双方认可不办理赠与公证手续,但保证本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随后,蔡某与蔡某某填写并递交了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现该房屋权利人为蔡某某。
日,因服务中心未按约还款,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服务中心偿还刘某借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日,法院在执行刘某申请执行服务中心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服务中心经营场所已迁移,去向不明,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刘某申请追加蔡某为被执行人。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服务中心无财产可供执行,其投资人蔡某也无银行存款,名下两套房屋,已赠与女儿蔡某某,故暂不具备处置条件。被执行人蔡某无固定职业及收入,法院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权利人也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刘某认为,蔡某将房屋赠与蔡某某系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刘某与服务中心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刘某作为合法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服务中心按约还本付息,服务中心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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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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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毋在有债务后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是逃避债务吗
父毋在有债务后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是逃避债务吗
撤销债务人无偿赠与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赠与财产的行为是逃避债务的体现。就是说、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所以华债网建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3  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放弃到期债权,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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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房子低价卖父母转资产逃避债务法不容
赵天柱 本报记者 张宝成  
欠别人钱,为了逃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低价卖给父母。3月17日,记者从绥中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双方订立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已被撤销。  
王某向范某借了50万元钱,到了还款日期,王某以种种借口没有还钱,范某就将王某告上法庭。  
去年11月,绥中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偿还范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过了一个月,王某将其所有的某房产以30万元转让给了自己的父母。  
今年1月,范某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王某与其父母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法院审理查明,讼争房屋含装修价值为60万元。债务人王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对债权人范某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为王某父母,应知道该情形。法院判决撤销被告订立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针对本案,主审法官剖析说,王某明知自己欠有债务,且债务已为法院判决所确认,仍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转让给他人,是典型的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且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70%,属明显不合理低价,受让人又是自己的父母,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其转让行为属法律规定的可撤销行为。债务人通过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既有失诚信,也严重侵犯债权人的利益,为法律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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