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500线怎么低保在外地能开支吗

新农保试点,2014年新农保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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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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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农保试点张俊娜  约3473字
  作为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之后又一项重大的强农惠农政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自2009年正式启动以来,河北省积极响应,首批确立了18个试点县,试点运行至今已一年多时间,第二批19个试点县也于日正式启动,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养老保险金收缴工作。
  为了解新农保试点地区农民参保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地为推行此项制度提供借鉴,笔者通过发放调查表、电话采访、面对面访谈等形式,调查了第一批试点县的邯郸县、沙河市6个村镇农民52人,继而调查了第二批试点县的藁城、乐亭、安平、大名四个县10个村镇农民63人,以及经办人员3人。涉及的家庭“有20岁左右子女,无60岁以上老人户”、“含60岁以上老人户”等。对农民的调查问题集中在:是否愿意参保?缴纳了哪个档次的保费,为什么?通过什么渠道了解的新农保,自己是否熟悉此项政策?对经办人员的提问主要涉及参保率,农民对参保的态度,年轻人是否愿意参保,如何激励其参保等。最终形成有效问卷105份,有效率为89%,较客观地反映了这些试点县的基本情况。
  一、新农保试点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保意愿问题
  通过对农民的问卷调查,以及与经办人员交谈,得知90%以上的农民愿意参保,这反映了农民对社会养老模式的愿望,多数表示,这是件大好事,老了感觉有了依靠,虽然每月领的养老金并不多,但总比伸手向子女要钱好。但也有农民在认识上对新农保持怀疑态度,有的说“多年来领养老金的,只有上班族,给我们农民养老金,是不是要把承包的土地收回去?”有的说“这是一项吸金政策”,同时抱怨出一些现实问题,如看病贵、房子贵,物价上涨过快等。
  (二)缴费比例问题
  政策规定,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但调查发现,无论是年人均收入3000元的农户,还是年人均收入20000元的富裕户,多数选择了100元标准的档次。问其原因,一种是原准备交300元或500百元档次的,看别人交了100元档次,就跟着交了,也不知道哪个好;第二种解释是怕交多了,等10余年后政策还不知怎样变动。第三种是算小账的农民认为交多了不合算,曾有很多农民让经办人员算每个档次的月养老金领取金额,多少年能收回本钱。经计算后,农民认为按目前标准交500元,比交1D0元的,将来所领的养老金也多不了几十元,且需更长时间收回成本,认为没有更高的补贴,还不如钱掌握在自己手里。
  (三)所调查的县对新农保工作都非常重视,都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的宣传新农保政策,如发放明白纸、干部深入农户讲解、街道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电视台播放专题片等,收到了很好效果,被调查的农民100%知道此事。但对如何理解捆绑缴费、缴多少又领多少,基金如何使用等问题,约1/3农民很难说清,仅是看别人怎么做,也跟着怎么做,虽有部分原因在于农民不关心,但也有个别宣传人员宣传不到位的现象。另有部分村干部为了完成参保缴费率达85%以上的目标,不注重宣传缴费档次,半哄半逼村民交最低档次100元即可,这实际上暗中损害了农民利益,会导致农民将来领取的养老金水平偏低,难以满足老年人正常生活需要。
  (四)政策本身软肋问题
  新农保政策特征之一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意思是五个档次的缴费额,缴纳档次越高,将来每个月领到的越多,但由于河北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是55元,个人账户财政补贴是30元,并没有随缴费档次的提高,而增加一些激励性的财政补贴措施。在调查的试点县中,仅有沙河市为鼓励参保农村居民多缴费,在年缴费100元,财政补贴3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0元,多补贴5元,多补贴部分由该市财政负担。
  长缴多得方面,政府鼓励参保人从16岁开始缴费,按现行政策,16岁村民需缴纳44年,才能领取养老金,未免太长。所调查的试点县,除乐亭县外,政策只规定45岁以下不少于缴费15年,并没有设定鼓励超过15年的激励措施。所以精于算计的45岁以下适龄参保人员对“新农保”持观望态度,他们认为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没有挂钩,不划算,或在经办人员多次上门宣传下,碍于面子选择最低档次的缴费。
  二、改进建议
  (一)以实际行动触动农户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指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每一个新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可能因为不被理解甚至是被曲解而不能够有效的实施和执行。
  要想使农民感受到政策的利民实质,寻找合适的参保对象,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是争取农民信任的有效途径之一。在以村为单位的生活环境中,村民常在茶余饭后聚在一起闲聊,新鲜事几小时就会传播开来,例如儿女为父母买保险体现了自己的一份孝心,必将成为全村佳话。因此找到合适的参保人,尤其是临近60岁,当月参保次月能领到钱的参保人,作为宣传典型,必将增强参保积极性。
  其他有效途径,如举行60周岁以上农民新农保养老金存折发放仪式,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会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新农保的浓厚氛围。在村中显要位置公示村民缴费数额,养老金领取人员名单和数额,图示基金流动过程,显示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的基金管理方式,公布监督电话等,将攻破借新农保基金名义赚钱的传言,增加农民对基金的放心度。
  为方便群众办理“新农保”,经办人员调整工作方法,到各村指导群众填写申报材料并免费复印,外出打工或不懂参保手续者,可委托村干部代理,这些贴心服务,不仅会大幅提高新农保入保率,也将转变农民对政府工作人员“官僚作风”的看法。
  (二)进一步搞好宣传工作
  上述存在的问题中,前两个貌似农民自身问题,但也侧面反映了宣传发动不到位,结合第三个问题,建议各试点县和将来新批试点县,要突出农村特点,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
  长期以来,农民受现实主义思想,较注重眼前既得利益,对社保政策不够关注或尚存疑虑,部分农民受“养儿防老”传统影响,对新生事物缴费参保养老一时接受不了。要让农民在短时间理解接受,自觉踊跃参保,做好宣传至关重要。针对农民尤其是中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现状,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听得懂、好接受。尤其是干部入户宣讲方式值得提倡,面对面的解答,可以消除农民的疑惑,树立“社会养老、自身养老”意识。
  当然,为提高宣传人员服务质量,一方面要抓好培训,另一方面,县财政可以拿出经费给予经办人员适当补助,如每增加参保一人给予一元的经费补助;若农民选择了较高参保档次,也适当给予经费补助,或在新农保目标考评中适当加分,以提高宣传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原则基础上搞好制度设计
  新农保制度设置要本着“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地方财政状况、不同人群的缴费承受力、经办机构建设等情况,合理设置缴费档次,准确定位政府补贴,保障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出地方特色。
  笔者调查了这6个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大名县低于河北省平均水平,其余各县人均纯收入相对较高,建议有条件的县既坚持国家和省的基本政策,又结合当地实际作进一步延伸:
  一是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以使新农保政策达到老有所养的目的。在调查的农民中,问及新农保的好处,纷纷表示终于可以老有所养了,但也表示每个月领到的养老金太少。有不少家庭并不宽裕的农民,认为如果有激励措施,加之基金监管到位,非常愿意选择200元至300元档次缴费。所以,为鼓励多缴多得,可采用类似沙河县的做法,每多缴100元,在财政补贴基数30元的基础上多补贴5至10元。
  二是充分体现鼓励长期缴费的原则。例如借鉴部分试点县的做法,鼓励参保人长时间缴费,对于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超出1个月增加0.1%的基础养老金,或对个人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其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等,增加政策的吸引力,提高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
  新农保工作任重道远,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新农保基金如何监管、如何保值增值、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等,这些都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省、市新农保管理部门和各试点县还需多方调研,搞好政策的衔接与管理,促进新农保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篇:新农保试点2011年第 03期 总第 281期
前 沿 F or ard Position w
N o 03 2011 Sum N o 281
新农保 试点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对策
(泰山学院 政法系, 山东 泰安 271021)
要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从先期试点的实施状况来看, 当前存在着地方财政筹资难、经办管理服务难、基金管理难、参保意识维持难、制度衔接 难等制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试点的因素, 需要从加强宣传、建立筹资机制、完善基金运营安全机制、加强队伍 建设、探索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等方面, 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关键词 ] 新农保; 特点;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 F323 89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2009年 9月 1日, 国务院印发 ?关于开展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试点的 指导意见 # ( 以下 简称 ?指导意见 # ) , 提出新农保于 2009 年在全 国 10 % 的县 ( 市、区、旗 ) 试点, 2020 年之前 将基本 实 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这意味着, 2020年之 后, 中国农村 60 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将 可以像城市 居民一 样领取到 普惠式养 老金。这是继 取消农 业 税、实行农业直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 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 政策, 体现了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的调整和公共财 政体制改革的深化, 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 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施过程中, 仍存有 一些问题, 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
家给予政策扶持 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 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 而现实情况是乡镇企业很 少支付集体补助, 所以实际上基本也谈不上国家的 政策扶持了。因此, 虽然政策上规定个人为主、集 体为辅、国家扶持, 但是这种 社会养老 主要靠 农民自己缴费, 本质上还是一种 个人养老 。据 资料显示, 传统农保 自 1992年 试点以来, 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积累资金为 259亿元, 2003年养老保险 收入为 38 亿元, 个人筹资、集体、政府的 比例分 [ 1] 别为 82 、 14 7 、 3 3 。可 见 老农 保 的 % % % 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农民个人, 政府财政、集体补 助的支 持力 度很小, 社会 性难 以 体现。所以, 自 1998年以后, 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工 作进入衰 退阶 段, 覆 盖 率 从 1999 年 的 9 75 降 到 2006 年 % 一、 新农保 较之 老农保 的显著特点 [ 2] 的 7 31 。% (一 ) 筹资结构不同 新农保采用 个人 缴费、集体 补助 和政府 补 老农保坚持 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 辅、 贴 相结合的三方筹资模式。虽然集体补助是不确 国家予以政策扶持 的筹资原则, 但实际上, 一方 定的, 但政府补贴是 实打实 的。各级政府, 包 面由于 集体补助 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 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如何进行补贴, 新农保中作 累中支付, 而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地区的集体经济 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比如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 无力支付, 因此所谓 集体补助 实际上在很大程 参保人全额支付 基础养老金 , 其中中央财政对 度上起不到 补助 的作用; 另一方面, 由于 国 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 对东部地区给予 50 的 %
[ 作者简介 ] 苏宝芳 ( 1966! ), 女, 山东泰安人, 法学硕士, 泰山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补助; 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不低于每人每年 30元。这样, 政府补贴对 应于城 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较为公 平, 并且社会养老保险的 社会性 也体现出来了。新 农保不仅强调了政府的筹资责任, 而且对基础养老 金实行普惠制, 必将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扩大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增强互济功能, 提高参保者的 保障程度, 保障制度的持续性, 使其成为农村真正 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二 ) 支付结构不同 老农保只有个人账户, 按照个人账户基金积累 总额计发养老金。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普遍落后, 农 民收入较低, 缴费能力有限, 加上农民对制度缺乏 信心, 尽管老农 保设立了 2 元、 4元、 6元、 8 元 % %20元, 共 10个 缴费档次, 但大 都选择每月 2 元的最低档次保费。在财政支持缺位的情况下, 这 种低档的缴费水平使得待遇水平偏低, 达不到保障 的目的。有学者推算, 按民政部 ?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交费领取 计算 表 # 计算, 投保 2元 /月 的农 民, 交费 10 年后, 每月可领取养老金 4 7元, 15年后 每月可领取 9 9元。若再考虑管理费增加、银行利 率下调和通货膨胀等因素, 农民领到的养老金会更 [ 3] 少, 其基本生活需要难以得到保障。新农保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 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 也 就是 60岁以后的中国农民都将享受到 国家的普惠 制养老金。一方面,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 每人 每月 55 元, 地 方政府可 以适当提 高和加 发; 另一方面,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 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以及 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 的资助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 全部记入 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 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 这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有利于城乡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由于普惠式养老金的享 受条件只有年龄限制, 无需与缴费相对应, 而农村 某一年龄段的老人数量是公开的, 受益对象甄别简 单, 交易成本较低, 易于管理和操作, 很适合在金 融机构不发达的广大农村推行。二、 新农保 试点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家适时启动 新型农 村社会 养老保 险 试 点, 探索解决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养老问题, 标志 着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又向前迈出关键性一步, 亿 万中国农民第一次可以享受国家负责的养老生 活, 这与 17 年前开始实 行的由个人负 担的 旧农保 ? 144?
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新农保在解决农村养老 方面也 面临着许 多挑战, 存在着 一些亟 待解 决的 问题。( 一 ) 地方财政筹资难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非常显著, 东部 发达地区财政实力较为充裕而有能力提供 更全面、 更充分的社会保障, 而财政非常紧张的中西部地区 则难以 有所作为。从各级 一般预 算收入 与支 出来 看, 中央财政在总预算收入中占比高达 52 , 但支 % 出仅占比 27 。相应的, 省以及各地政府都存在着 % 收支缺口, 地方 政府 都严 重依 赖 转移 支付, 2008 年, 地方政府 财政 支出 中, 转 移支 付的 比例高 达 45 。在中西部地区尤其如此。农业人口占比高的 % 省份, 往往是经济发展总量与财政收入小的省。这 样, 在新农保制度的构建中, 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 就难以支付必要的保费配套补贴, 从而影响新农保 [ 4] 制度的扩展与推进。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中西部 地区有的试点县因自身财力有限, 而将国家粮食直 接补贴等支农资金用于农民参加新农保的补贴。这 种做法虽然有助于新农保的开展, 但偏离了直补政 策的初衷, 也与部分农民的愿望相背离, 从而导致 了农民的抵触情绪。( 二 ) 经办管理服务难 据 ?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 计公报 # 显示, 2008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 数为 5595万人, 比 2007年末增加 424万人。截至 2009年 8月底, 全国有近 500个县 ( 市、区 ) 开展 了新农保的探索工作。据试点省份陕西省农保中心 提供 的 数 据, 2009 年, 新 农 保 参 保 人 数 已 经 由 2008年的 160万增长到了 300万, 县级工作人员仅 有 4 5人, 服务人次比达到了 1& 12000 以陕西 、 ; 省宝鸡市陈仓区为例, 陈仓区人口为 60万人, 农 业人口就有 50万人, 目前陈仓区参保人数为 57612 人, 而陈 仓 区的 经 办机 构人 员 也就 是 4 5 名 左 、 [ 5] 右。虽 然 这 样 的 一 个 比 例 比 起 珠 三 角 地 区 1& 30000 的服务人次比差距较大, 但是如果考虑到 高度不发达的信息系统支撑, 难度就可想而知。一 位经办机构人员说, 他光将纸质参保材料录入电脑 就花了整整 3个月。可见, 新农保面临的问题同所 有国家公 共服务体 系在农村 所面临的 问题是 一样 的庞大的需求和微弱的服务体系支撑。如何实现 新农保制度的长期有效管理, 包括缴费管理、账户 管理、档案管理、信息数据管理等, 这是新农保制 度推行中的一大难题。( 三 ) 基金管理难 首先, 当前新农保基金的管理仍然沿用县级管 理模式。按照 ?指导意见 #, 试点 阶段新农保基金
暂实行县级管理, 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 逐步提高 管理层次; 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 理。在实践中, 基金管理可能长期停留于县级层次, 在 目前的公共治理结构和状况下, 这种过于分散的基 金管理很难保证基金管理和运行的安全, 违规投资 和挤占挪用可能难以避免。分割管理, 各自为政 的管理模式直接导致基金管理效率水平的低下, 同 时也会因监督的缺位而滋生腐败。随着新型农村养 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展开, 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农保 基金的规模会越来越大, 如何对农保基金进行有效 管理, 保障基金安全运营以确保制度的平稳运 行, 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其次, 农保基金 将面临收不抵支的风险。农保基金的增值保值依赖 于银行存款, 投资渠道的单一使得基金易受利率下 降、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负增长。从经济 的角度分析, 由于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国家实行低利 率政策刺激经济, 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后的实 际利率已降为负值, 基金安全的主要风险已经变为 贬值 。因此, 单一的投资手段使农保基金不具备 规避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的能力。(四 ) 参保意识维持难 凡属自愿保险都必然面临如何长期维持农民的 参保意愿这一难题, 对于新农保制度来说, 更是如 此。自古以来, 我国的农民世世代代依靠养老保障 模式都是 养儿防老、靠地吃 地 。受 传统观念的 影响和生存环境的限制, 农民更重视眼前利益, 尤 其是年轻人对长期性养老保险的兴趣和热情普遍很 低, 对新农保制度是否维持长期缴费意愿有很大不 确定性, 即使参保, 中途退保的可能性也很大。另 外, 对于个人账户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担心, 对 管理绩效、服务方式的评价, 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 [ 6] 和信心指数等, 都严重影响农民的参保意愿。从 农民的不熟悉、不理解甚至是不信任到自愿缴费参 与新农保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构建新农保制度之 路任重而道远。(五 ) 制度衔接难 近年来一些东部试点地区的制度探索呈现多模 式的区域个性化特征, 有些地区采取的是区 ( 市 ) 、 街 (乡镇 )、村 ( 居 )、个 人四级 负担 机制, 按 照 农民纯收入确认缴费基数和档次; 有的地区是根据 农民年龄段划分成不同的个人缴费基数, 并在此基 础上进行补贴; 有的是根据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来设 计补贴数字。这些试点模式充分考虑了本地经济社 会发展状况, 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各个地方 因为财力不同, 导致基础养老金不同, 地区间的衔 接便可能是个大 问题。自由迁徙越来越成为趋 势, 地区差异会不会形成新的户籍壁垒? 如果不能妥善
解决, 必然导致未来制度衔接和提高统筹层次的难 度, 而这将妨碍人口的流动、劳动力的配置, 带来 更高的行政成本。因此, 如何既维护制度的一致性 又能适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照顾到特殊性是不能回 避的问题。同时, 新农保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 及与老农保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 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等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以及与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 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 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 衔接。如何实现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 是新农保 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重大难题。三、进一步推进 新农保 的对策建议
( 一 ) 建立以政府财政支持为重点的筹资机制 一是增加政府的补贴水平。为了提高新农保的 吸引力, 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 提高政府 补贴标准, 逐步加大政府对新农保的投入力度, 并 向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适当倾斜, 让农民真正体会 到参保 的好处。二是明确 界定各 级政府 的筹 资责 任。中央政府应确定最基本的养老保险标准, 然后 根据这一标准确定政府应承担的资金数额以及各级 政府之间的分摊。中央财政应向中西部地 区倾斜, 为新农保划出专项资金, 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 新农保。三是弱化村集体在资金分摊中的责任。我 国多数村集体没有收入来源, 由集体承担费用的可 操作性差。可以探索由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 础上的农民自助组织或合作社来承担社员的部分养 老保险缴费。四是建立国有资产收入向新型养老保 险制度建设的投入机制。通过国有资产变现, 将回 购、配售等方式转持国有股的收益用于养 老保障。同时,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将其收益的一部分 用于养老保障。五是制定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环 境保护罚没收入、生态保护补偿收入等主要来源于 农村的收入用于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策。( 二 ) 完善新农保基金运营安全机制 新农保 基金要 纳入同 级财政 社会保 障基 金专 户, 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 并 建立信息披露制 度, 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要将新农保基金纳入日 常业务监管范围,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对基金的筹 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 检查, 对事关基金安全的事项及时进行处置; 加强 财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 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对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全 过程的监管, 保证及时、准确发放到个人, 不得挪 作他用, 确保基金安全; 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 ? 145?
等多种措施, 坚决回收违规基金。随着新农保覆盖 面的不断扩大, 新农保积累的基金数额越来越 多, 应该考虑尽快实现省级统筹。在新农保基金实现省 级统筹以后, 可以考虑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像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那样, 进入资本市 场投资运营, 以实现保值增值。(三 ) 探索新农保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 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 度组成的完 整体 系, 各 项制 度功能 各异, 不可 或 缺。同时, 各项制度又存在着相互联、相互制约和 相互促进的关系, 搞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和衔接 十分重要。在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的同时, 要着眼 长远, 立足当前, 从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并与城镇 企业职工养老等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保险格局出 发, 按照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的 原则, 做到与其他社 会保障制度有 接口, 好衔 接, 可转移, 并确保转移过程中参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 失。目前, 新农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 可以暂时参 照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 和 ?农民工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 两个办法 ( 草案 ) 来执行。至 于新农保制度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 生育家庭奖 励扶 助政 策、农 村五保 供养、社会 优 抚、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制 度等政 策制度 的配套 衔 接, 重在制度建设、技术支撑和政策执行, 可以在 试点实 践 的 基 础 上 不 断 探 索, 总 结 经 验, 逐 一 解决。(四 ) 加强新农保专业队伍建设 首先, 要健全 县、乡、村 三级农 保服务网 络。县级要 充实农保 经办机构 工作人 员, 增 加工作 经 费, 扩大办公场所, 以适应工作发展需要; 乡镇应 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增设农保代办员, 负责农保经办 任务; 各村也应设农保代办员, 负责收取保费、发 放养老金等工作, 方便群众参保。其次, 要加大对 农保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采取切实有 效的措施, 加强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农保专干 的业务培训, 通过举办财务、业务培训班, 学习业 务, 交流经验, 提高农保专干的综合分析能力、组 织协调能力和实际业务能力, 真正做到有能力、懂
业务、会管理, 从根本上提高 农保专职干部素 质, 以适应新型农保工作的要求。( 五 ) 加强宣传, 让新农保政策真正深入人心 要结合农村养老面临的实际情况, 加强宣传解 释工作, 做好示范, 让农民充分理解参加新农保的 好处, 见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不搞强迫命令, 不片 面追求参保率。在制度推进过程中, 要强调组织动 员、优化管理和服务, 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农民充 分展示新农保制度的优越性, 提升并稳定农民的参 保意愿。通过制度和管理机制带来的优越性来吸引 越来越多的农民自愿参保, 逐步扩大新农保的覆盖 范围。当前, 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 险的收益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让农民像了解银行 储蓄存款 利率那样 明白缴纳 养老保险 金的预 期收 益, 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是对家庭 养老的有益补充。2009年 8月 18 日, 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求, 在国家财政 困难的情况下, 宁可少上点项目、压缩其他方面的 开支, 也要挤出钱来把这件大事办好。这充分显示 了国家领导人对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决心。试点才刚 刚开始, 困难还远不止这些, 不过, 我们有充足的 理由相信 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 全覆盖 这一目标一定能实现!
[参考文献 ] [ 1] 薛兴利, 厉昌习, 陈磊, 申海羡, 于建华.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 差异分析与统筹对策 [ J]. 山东农业大学学 (社会科学版 ), 2006( 03). [ 2] 张运刚, 陈志国. 非纳费型养老保险制度国际比较及其在我 国农村的实用性 [ J]. 改革, 2007( 08). [ 3] 林闽钢. 中国农村养老实现方式的探讨 [ J]. 中国农村经济, 2003( 03). [ 4] 朱俊生. 推进新农保制度的难点在地方财政 [ J]. 农林工作通 讯, 2009( 20). [ 5] 张丽. 晋陕新农保 实验 [ J]. 中国社会保障, 2009, ( 09). [ 6] 邓大松, 薛惠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 分析 [ J]. 经济体制改革, 2010( 01). (责任编辑光明 )
第一篇:新农保试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
黑政发〔 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的实施意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 单位:
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覆 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 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 指导意见》(国发〔2009〕32 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 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
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 则,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 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 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 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 农保制度,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与家庭养老、 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 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 年试点面达到全省县 (市、 区)总数的 10%左右,参保人数占全省农村居民总人口的 10%以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早日实现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试点县(市、区)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构成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 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 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 5 个档次,各试点县(市、区)可根 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标准不得超过 1000 元, 参保人按年度自选档次一次缴费,至 60 周岁止。
距领取年龄不足 15 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 累计缴费不超过 15 年;距领取年龄超过 15 年的,应按年 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 年。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人缴费给 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 供资助。原则上补助每名参保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对每名参保人的累计补助不超过 4 万元;超过标准的,由 试点县(市、区)汇总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审批。
(三)政府补贴。
1.中央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暂定为每人每月 55 元,
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今后将根据国家调整新农保基础养 老金的标准视财力情况进行调整。
2.地方财政补贴。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给 予参保人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缴费 100 元补贴 30 元;年缴费 200 元补贴 35 元;年缴费 300 元补贴 40 元; 年缴费 400 元补贴 45 元;年缴费 500 元补贴 50 元。补贴 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补助 60%,试点县(市、区)财政补 助 40%。对选择 500 元以上档次缴费的,省级财政不再给 予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试点县(市、区)政府确定。对 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 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一)个人账户内容。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 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完全积累,记录终身。试点县(市、 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当地经 办机构核准参保资格、办理登记、核定缴费额后,参保人 员到新农保经办机构缴费。
(二)个人账户资金包括。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费和利息;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 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和利息;省及试点县(市、区)政
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利息;其他收入和利息。
新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一年期居民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领取
(一)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 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暂定为每人每月 55 元。参保人月领取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加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为参保人 60 周岁 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
(二)领取条件。新农保制度实施后,试点地区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农业户籍 的老年人,经试点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批后,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但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 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三)领取方式。新农保养老金由经办机构按月实行 社会化发放。
(四)特殊情况处理。参保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 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参保人死亡 1 个月内到当地经办机构办 理养老保险终止手续。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
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扣除政府补 贴余额,将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 益人。参保人出国定居,已取得外国国籍的,终止其养老 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本息积累额除政府补贴外全部退还给 参保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 金。
领取养老金人员在被通缉、看押、服刑、劳动教养期 间,停发养老金。因案件撤销或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 被通缉或看押期间停发的养老金予以补发,并参加基础养 老金调整。在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 执行、假释期间的,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加基础养老 金调整。
七、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的运行,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以县(市、区)为 单位进行管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分账管 理,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新农保基金纳入 社会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 独记账、核算,并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任何部门、 单位或个人不得转借、挪用和侵占。县(市、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共同编制年度基金收支计划, 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将 基金收支计划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 案。
(二)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 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 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 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投资运营全过程实施 监控和定期检查。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 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新农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 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 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经办管理服务
(一)加强新农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地区要按 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 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经办机构等社会 服务资源,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 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指定或委托相应机构经办新农 保业务,负责新农保缴费、养老金给付和个人账户管理工 作。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
金中开支。
(二)提高新农保经办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新 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 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以省、市级监督管理为主导,以县(市、区)业务操作为 核心,以乡(镇)平台为基础,省、市、县、乡镇互联网 络。保证新农保与城镇养老保险衔接,利用社会金融系统 资源,通过新农保信息系统实现保费收缴便利、社会化发 放。建立参保人员个人档案、查询制度和待遇资格审核制 度,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养 老金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经办机构要协调公安、民政等 部门,对参保人每年进行一次生存认证,确保新农保资金 的收缴与发放科学、准确。
九、相关制度衔接
(一) 保险关系的转移。新农保的参保人跨地区转移, 可将其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的参保地。按新参 保地有关标准核算,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 保试点的,可将其保险关系暂存于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 再转移。
(二)与老农保制度的衔接。新农保试点启动时,原
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 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 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 金。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 周岁的参保人,应按新农保 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开始享受政府补贴。老农保个人账 户资金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达到 60 周岁时,享受相应 待遇。
试点县(市、区)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 基础上,探索将老农保基金全部归并到新农保基金管理的 办法,最终撤消老农保基金财政专户,实现老农保制度向 新农保制度的顺利过渡。
(三)与其他保险制度的衔接。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与被征 地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 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的配套衔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已参加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参加新农保享受相 应待遇时,不影响其继续享受原保险待遇。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省新农保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 织部、宣传部、省编办、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委、人口和 计生委、残联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开展试点工作的市(地)及县(市、区),也要 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 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制定政策。开展试点工作的市(地)要在充分 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办法,并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备案;试点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搞好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多种 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 方针政策特别是具体政策与标准的宣传,使这项惠民工程 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踊跃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 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 OO 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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