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示范文本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新版房屋预售合同什么时候开始实施_百度知道
新版房屋预售合同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联系。  自本合同示范文本颁布之日起,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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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发布 陕西尚未接到通知执行_凤凰资讯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发布 陕西尚未接到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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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 近日,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记者今日(5月27日)从陕西省住建厅和西安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陕西尚未接到执行新版购房合同的通知。
原标题:新版买卖合同发布 陕西尚未接到通知执行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 近日,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记者今日(5月27日)从陕西省住建厅和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陕西尚未接到执行新版购房合同的通知。新版合同分“预售”和“现售”两个文本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买受人权益的保障。同时,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了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并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此外,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陕西省住建厅房产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陕西尚未接到执行新版购房合同的通知。西安市房产局产权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执行文件下发。新版合同有利于保护消费者西安独立地产评论人李连源分析称,新版合同文本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角度出发,对期房、现房采用不同合同文本,体现了合同的精细化,是市场细化后的具体表现,值得肯定。“但具体的操作性还需要实际检验,比如有的开发商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将未尽事宜的补充部分加大内容,依然‘戏中有戏’,蒙蔽购房者。”他说,合同只是规则,关键还在与监督。监督的及时到位才是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他表示,新版本的购房合同对商品房交房时的一些细节作出了规范,由于合同和网签是同步行进,开发商无法绕过新合同来签售房产,不存在难以执行的问题。因此,新版本的合同能监督开发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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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施行7月1日起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施行
【导语】:7月1日起,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将在省内实施,成都市民们去买房的时候最好要求签订新合同哦,这样是比较有保障的。  下月起 买房最好签新版合同  阳台变飘窗购房者可解约;房屋不利居住因素写进合同……7月1日起,《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以下称“范本”)将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与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新合同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了更多亮点。  有权解约  阳台变飘窗 购房者可解约  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怎么办?  从7月1日起,全省居民在购买商品房时有权利提出使用‘范本’。与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范本”以针对现实中出现的因商品房权利有瑕疵导致购房人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形,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是对购房人利益的有力保障。  在现实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商品房出售后,出卖人却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的情形,比如预购的商品房阳台变成了飘窗,导致购房人利益受到侵害。“有鉴于此,‘范本’约定了出卖人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义务,以及在有关部门同意变更情形下出卖人对购房人的告知义务。并约定了买受人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以及出卖人未履行告知义务时买受人可获得的救济。”李富忠说。  按揭买房,交了首付,购房合同已签,但由于别的原因办不下来贷款,怎么办?“范本”中约定,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而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时,当事人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及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公平设定了双方的权利。  同时,针对很多车位买卖并不另行起草合同,而是同样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际状况,“范本”第四条“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二)款对商品房的规划用途增加了“【车位】”选项。  交房阶段  先由开发商修复完成后再收房  商品房交付是一个复杂的行为,也是当事人纠纷高发的环节。收房很容易碰到五金件损坏、地面开裂等问题,这时是先接房后修复还是先修复后接房呢?  首先,当出现需要延期交付商品房的情形时,出卖人负有书面通知购房人的义务。同时,‘范本’中约定一定要先由开发商修复完成以后再收房,在维修期间产生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范本”对交付使用条件、交付时间和手续,以及相关违约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而详细的约定,并针对纠纷高发事项进行专门规范。  考虑到屋面开裂、管道堵塞和五金件损坏等质量问题轻重不同,需修复的时间也长短不同,对不同质量问题的修复时间进行分开约定,避免可能导致卖房人按照最严重问题填写最长时间、反而不利于购房者接收房屋的情形发生,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和可行性。  告知要求  房屋不利居住因素写进合同  “范本”中首次添加了房屋不利因素告知,要求出卖人通过【告知书】【销售现场公示】等向买受人告知该商品房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220KV以上的大型变电站、化学工厂、铁路等可能引起气味、污染、辐射性、噪音等不利因素。  对供水、供电、燃气、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络等六项基础设施,其开通手续及相关费用分别由谁承担进行了明确,从而避免了过去由于约定不明,部分重复收取开通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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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年起实行新商品房买卖合同 解读8大方面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明年起实行遇一房两卖 最高可获赔一倍房款根据福建省住建厅要求,从日起,全省将开始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原版本停止使用。昨日,漳州市住建局召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宣传贯彻工作会,主要从八个方面解读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发证中心主任谢宏坤介绍,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和现售两个版本,预售版有10章29条11个附件,现售版有 8章26条12个附件,对旧版内容进行了扩充。新修订和增加的内容,大多对购房人有利,对开发商进行制约,特别是在补充协议的约定方面。交房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商品房交付条件规定只要具备交付条件即可。新版本规定,商品房必须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取得房屋测绘报告,才能交付。此外,合同还详细规定,交付时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等配套设施必须齐全,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要敷设到户。其他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如小区内绿地率、幼儿园等,也须达到双方约定的条件,违约按约定方式处理。在查验房屋方面,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提到,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质量明确四类问题,不合规可解约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进行明确。把商品房质量问题分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其他质量问题,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四大类,对于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整改、赔偿、解除合同等。保修开发商不保修,项目单位要担责目前国内房地产开发普遍采用项目公司开发制,而项目公司一旦开发完一个楼盘就被注销。而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却找不到相关责任人来负责。新版预售合同第十八条及附件八,特别约定了如果开发商不承担质量保修义务,必须由另一家单位来承担连带责任,这另一家单位可以是开发商的股东或者关联公司。一方面强化了开发商的质量责任,另一方面也解决项目公司注销后的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问题。付款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新版合同明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整套等方式计算。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这避免了开发商将房款挪入私人账户,卷款走人的现象。买卖一房两卖,最高要赔一倍房款在二手房买卖中,不时碰到一房两卖等情况,购房者损失难以挽回。预售合同第五条(现售合同第六条),要求开发商或者房东对房屋产权的合法性、不存在一房两卖、不存在司法查封和限制转让三种情形进行承诺。如果开发商或者房东违反这些承诺,导致购房者合同无法备案或无法办证的,就可以主张退房、退利息,造成损失的,还可以约定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公共场所规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于小区的一些公共场所、停车位等,在过去经常因为产权不明确,导致开发商和业主产生纠纷。新版预售合同规范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增加共有权利的约定。明确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通道、大堂、避难层、设备层等部分;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等归全体业主共有。隐私开发商有义务保密购房者信息当下,购房者的隐私信息被滥用和泄露。新版预售合同第二十六条明确提出,开发商对在卖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公检法、纪检部门执行公务需要,未经购房者书面同意,开发商不得对外披露和越权使用购房者信息。税费谁承担契税,最好事先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如果实测套内建筑面积与预测面积存在误差,根据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或是超出3%,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当房子在90平方米或144平方米左右时,还需要注意契税的变化。根据规定,实测面积为90平方米的商品房买卖时,只要缴纳1%的契税;实测超过90平方米,缴纳契税1.5%;而实测超过144平方米的,属于豪宅,需缴纳3%的契税。新版预售合同规定,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购房者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双方可以事先约定,由哪一方来承担。(()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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