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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货币H(511900)公告正文
富国货币H: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 巨潮网
&&&&&&&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1
月&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
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和&B&类为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场外认购方
式发售;H&类为场内基金份额,通过场内认购方式发售。其中,场内认购方式为
网上现金认购。
&&&&5、客户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场外认购方式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发售;本
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方式为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
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6、本基金募集期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场外认购的
发售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
为&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7&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
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
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
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
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10、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方式,场外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
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0.01&元,如各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
规定为准。
&&&&11、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
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12、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
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
消指定的认购申请。
&&&&13、发售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
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到原认购的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11&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
《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
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cn)上的《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以及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16、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
询。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咨询购买事宜。
&&&&18、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代理机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H&类基金
份额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投资者只能进行&H&类基金份额
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
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1、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
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
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
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
程等引致的风险。另外,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
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而言,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
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2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A&类和&B&类简称: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H&类简称:富国货币
&&&&A&类代码:001981&&&B&类代码:001982&&&H&类认购代码:511903&H&类交易
代码:511900
&&&&&&&(三)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和&B&类为场外基金份额,H&类为场内基金份
额。
&&&&A&类和&B&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
和赎回等业务。H&类基金份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平台办理认购、申购
和赎回等业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场外认购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cn)
&&&&(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
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场内认购
&&&&(1)发售主协调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认可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包括: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
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
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九部分“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
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履行公告义务。
&&&&(十)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场外认购的
发售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
为&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7&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动用。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
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
&&&&&&&(十一)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将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认购方式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发售代理机构发售;场内认购方式为通过网上现金
认购方式。网上现金认购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2、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3、基金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金额在
募集期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
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例:某投资人通过网上现金认购&1,000&份本基金,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1,000=1,000.00&元
&&&&即投资人通过网上现金认购方式申请认购&1,000&份本基金,认购金额为
1,000.00&元。
&&&&5、募集期间利息的处理方式
&&&&(1)场外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场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
资人基金份额。
&&&&6、认购限额
&&&&(1)场外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0.01&元,如各基金销售
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
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三、场外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如果场外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
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
理)。
&&&&2、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
务申请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
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
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
等。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
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富国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信息(可任选其一):
&&&&&&&1)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
&&&&&&&2)招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006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
&&&&&&&3)交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
&&&&&&&4)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57355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
&&&&&&&5)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007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基金风险确认单》和《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
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
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网上交易系统在&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募集期间&7*24&小
时受理客户认购申请(2015&年&11&月&17&日的认购截止时间为&15:00)。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其他场外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场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如果场外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
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
理)。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
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和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
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
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
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
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
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富国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信息(可任选其一):
&&&&1)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
&&&&2)招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006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
&&&&3)交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
&&&&4)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57355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
&&&&5)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007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基金风险确认单》和《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
印鉴章。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其他场外代销机构
&&&&机构客户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
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
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人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
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
户中。场外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
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
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
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
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
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
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
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九、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
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十、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范伟隽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
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国发[1979]7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三)发售代理机构
&&&&1、发售主协调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田国立
&&&&联系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
&&&&联系人员:陈洪源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人代表:牛锡明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联系电话:(8
传真电话:(9
联系人员:曾里南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吉晓辉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唐小姐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人代表:杨德红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芮敏琪
客服电话:400-21
公司网站: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人代表: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
联系人员:权唐
客服电话:400-
公司网站: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人代表:何如
联系电话:(3
传真电话:(2
联系人员: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人代表:宫少林
联系电话:(6
传真电话:(6
联系人员:林生迎
客服电话:988-111
公司网站:.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人代表:陈有安
联系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
联系人员:田薇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人代表:李梅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
公司网站: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人代表:兰荣
联系电话:3
传真电话:3
联系人员:夏中苏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cn
1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杨泽柱
联系电话:(027)
传真电话:027-
联系人员:李良
客服电话:95579&或&
公司网站: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人代表:牛冠兴
联系电话:(5
传真电话:(2
联系人员: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cn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人代表:杜庆平
联系电话:022-
传真电话:022-
联系人员:蔡霆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
1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吴万善
联系电话:3
传真电话:2
联系人员:孔晓君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cn
1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人代表:黄耀华
联系电话:(9
传真电话:(7
联系人员:刘阳
客服电话:(0(深圳)、400-(非深
公司网站: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代表:薛峰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人代表:杨树财
联系电话:7
传真电话:7
联系人员:安岩岩
客服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站:
2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人代表:龚德雄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张瑾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公司网站:
2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田德军
联系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
联系人员:田芳芳
客服电话:95399
公司网站:
22)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人代表:董祥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人员:薛津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cn
2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人代表:杨宇翔
联系电话:95511-8
传真电话:95511-8
联系人员:吴琼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
2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0327
法人代表:李工
联系电话:6
传真电话:0
联系人员:甘霖
客服电话:96518(安徽)、(全国)
公司网站: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刘化军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王一彦
客服电话:88-588
公司网站:.cn
2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人代表:李玮
联系电话:5
传真电话:5
联系人员: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cn
27)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人代表:姚文平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员:朱磊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cn
2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人代表:黄金琳
联系电话:0
传真电话:0
联系人员:张宗锐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站:.cn
2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人代表:李晓安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人员:李昕田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
3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人代表:孙名扬
联系电话:9
传真电话:1
联系人员:刘爽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cn
&&&&3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
&&&&法人代表:祝献忠
&&&&联系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
&&&&联系人员:李慧灵
&&&&客服电话:400-898-9999
&&&&公司网站:.cn
&&&&3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人代表:李长伟
&&&&联系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
&&&&联系人员:王璇
&&&&客服电话:400-665-0999
&&&&公司网站:
&&&&3、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认可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包括: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
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
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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