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下,每年2015粮食直补发放时间为什么是村上划分下去。

粮食直补想领不敢领种粮大户为何成“二传手”---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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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民情热线日
粮食直补想领不敢领种粮大户为何成“二传手”
&&&&――广汉市连山镇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调查&&& 近日,广汉市连山镇的一些种粮大户向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反映,本该是发给他们的粮食直补款,却被农民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争了去,使他们只当了个过路财神,心头想不通,希望本报报道能为他们找个解决办法。&&& 记者采访获悉,为打破“大锅饭”,围绕“谁种粮谁受益”原则,我省于2013年在广汉等11县(市、区)启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变补“有田者”为“种田人”。但此举并非一帆风顺。一年来,许多农户因领不到补贴,通过涨租金或要求到期收回土地等理由,变相将这份补贴要到手。“想领又不敢领,领了还要转给农户,我们只是二传手!”连山镇的一位种粮大户道出了大家的委屈和无奈。□本报记者 李淼 文/图【现状】直补款“左进右出”种粮大户费事还倒贴&&& “烦心得很!”提到这笔补贴,种粮大户们几乎异口同声。&&& 今年3月转直补款的场景,种粮大户杨萍至今记忆犹新,3月29日一大早,杨萍便走进连山镇邮政储蓄所。13万多元直补款“左手”刚打到她账上,还没捂热,“右手”又得挨个打转给农民。&&& 2013年,杨萍租地600余亩,涉及400多农户。这意味着,当日她要仔细对照镇上给的承包户账号,填写400多张转账凭单。&&& 杨萍站在柜台前写了一整天。“手都写耙了,中拇指被笔磨出个深窝,光打印明细就换了3个存折。”&&& 这事还惹“恼”了邮储所。杨萍被工作人员“吼”:你们这纯粹是走过场,汇款占窗口一天,村民取钱还要几天,耽误事。&&& 56岁的种粮大户黄明水则比较“潮”:他喊娃娃在家用网银汇款,虽然省了很多事,但转账也耗去两天,打明细更是用掉7本存折。&&& 恼火的是,大户们有时还要“倒贴”。&&& 种粮大户冷小波在汇款时,密密麻麻的账户信息让他不小心看花了眼,给锦花村一个农户汇了两遍,多打了500多元。“喊他们退,死活不干,吵起来了,最后找到村上出了证明,才把钱要回来。”冷小波有点气。&&& 即便这样,冷小波还常被农户问:钱对不对,转够没有?“以前政府直接打,农民不怀疑。现在大户打给他们,反倒觉得我们总要克扣多少似的。”&&& 四川日报民情热线记者在广汉市农村调查走访时了解到,不光是大户费事,农业部门和镇村干部也做出大量动员和实种面积核实工作。“工作量比确权还多一半以上,每年都要来走一遍。”广汉市农业局副局长尹全坤介绍,尽管文件规定谁种谁补,但实际操作中,他们也无法干预大户与农民之间的自主协商。【探因】一旦与农户争利 再包地就难了&&& 为什么种粮大户要“让一步”,把到手的补贴转给农民呢?&&& 四川日报民情热线记者调查发现,在以前,直补并非问题。杨萍拿出一份签于2012年的出租合同,上面与农户特别注明:经双方约定,由农户依法享受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直到2013年,我省在广汉等11县(市、区)启动粮食直补完善试点,明确“谁种粮谁受益”原则,这事才“敏感”起来。原来要付给农民的直补款,按照这一原则,将补给承包土地的种粮大户。&&& 今年,改革再度加码,全省又新增24个试点县(市、区)。省财政厅计划,3年内粮补新政将覆盖全省72个产粮大县。&&& 不少村民难以接受这一变化,一位农户就找到连山镇锦花1社社长冷小波讨说法:大户有大户补贴,还有项目,而粮补是国家给农民的,取消绝对不行!另外,在农户眼中,粮价也一直在涨,一年一亩地800斤黄谷的租金太“相因”了。所以大家提出,如果不给直补款,要么就涨租金,要么就把土地收回来!&&& 记者采访了解到,农户对新政大多不愿接受。“领了十年了,突然取消,心里肯定欠欠的。”锦花村村支书李元清说。&&& 新政公布不久,涉及流转的社长们找到种粮大户黄明水:老黄,你得表个态,不能与农户争利啊。黄明水则给农民吃“定心丸”:放心,该拿给你们的一分不少。“一旦争利,会造成大户与农户的利益矛盾,再要到农户手里租地就难了。”黄明水对形势看得很清。&&& 杨萍不仅明确不要补贴,在保底租金外,还把年纯利20%作为分红,并为农户代交垃圾费等费用。“说大了是带民共富,说小点是维护流转关系。”她坦言,不想农民“骂”自己吃饱了就不松口了。&&& 好口碑也有回报。今年五一等村就主动将700亩耕地租给杨萍。新签合同上依然注明:农户继续享受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 “没听说有大户真拿到这笔钱的。”尹全坤补充,但农民对专门的大户直补却不“眼红”,“想得,就去包地种啊!”【呼吁】种粮人真得直补款 种粮大户会更多&&& 直补不敢拿,大户们打心底很纠结。“种粮本来就辛苦而利薄,这笔钱比土地年收益还高呢!”冷小波心有不甘。&&&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省各地粮食直补加农资综合补贴,亩均120元左右,户均390元左右。&&& 广汉更高。该市在完善粮食直补试点中,每亩直补从2013年的180多元提高到228元,“一亩田种两季粮纯利也就150元左右,还要种得好才行。”黄明水说&&& 眼瞅着成本天天见涨,大户们已感到压力:一亩田水稻和小麦一季成本分别为1000元、500元。“水稻亩产上不了600公斤、小麦上不了400公斤,就要亏。”&&& 黄明水靠规模种田加与农机专合社联营,去年纯利17万元。而“经停”他账上的直补就达19万元,是笔不小的“诱惑”。&&& 诱人却不敢得。所幸,他还有两笔大户特有补贴:省上为种田500亩以上的大户每亩补100元,广汉今年全面铺开本市大户补贴,也为1000亩以上大户每亩补150元。借此,黄明水的1000余亩可以稳当地拿到25万余元的补贴。&&& 补贴对于规模经营和粮食安全的杠杆效应已显现。连山镇副镇长罗志义告诉四川日报民情热线记者,该镇今年新增5个种粮大户,有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黄明水也感觉种粮的年轻人多了,估计全市40岁以下的大户已占4成。据了解,今年广汉享受省上补贴的大户有103户,共包地2万余亩。“如果直补款也能真正落到种粮人手上,包地种粮的人会更多。”冷小波讲。&&& 见惯了大世面的黄明水看得较远。“种地也不能只盯着补贴,万一不补了,地就不种了?”他认为,现在种田比较稳定,种好点还算有钱赚,只要做出自己品牌,还是有潜力。&&& 如何平衡种粮大户与农户的利益之争,本报民情热线将继续关注。&&& ①杨萍与锦花2社签于2012年的合同中,其它类第六款注明:经双方约定由甲方(土地出让户)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粮食直补。&&& ②本应补给种粮大户的粮食直补款,最后还是转给了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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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案件犯罪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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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县院预防科
  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是国家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这项惠农政策自从2004年粮食直补制度全面推广以来,总体进行得比较顺利,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较好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得到了各个方面的认同和肯定。但在这项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被少数不法分子以贪婪的眼光觊觎不放,虚报冒领、截留贪污和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时有发生,已成为农村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之一。2012年以来,我院在该领域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8人。为更好的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结合我院近两年来办理的此类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就其发案特点、原因和预防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寻。
  一、发案的主要特点
  从2012年以来我院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涉及粮食直补职务犯罪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1、涉案主体相对固定。涉案人员多为村干部。2012年以来我院查办的8名犯罪主体均为村干部。村干部既是农户粮补发放种植面积的统计上报者,又是本村农户资料的掌握者。粮食补贴的上报与发放只有村干部最了解情况,参与始终,也最有虚报、冒领的便利条件来实施犯罪。
  2、案件性质较为集中。从我院查办的3件粮补案件来看,犯罪性质大都是贪污犯罪。也存在村集体虚报面积套取国家补贴后私设小金库,被挪用等违法违纪的情况。
  3、作案手段相似。犯罪分子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报粮食种植面积的方式,非法套取粮补专项资金。在我国,绝大多数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在1-2亩左右,土地较为零散,流转情况较多,村集体也存在一些机动田,这样在具体统计粮食种植面积时就没有固定的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带来了难度。犯罪嫌疑人往往抓住这一特点,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进行贪污。
  4、共同作案情况普遍。种植面积的上报、公布等具体工作都是多名村干部经手,单人明目张胆的虚报,很容易被发现,所以村干部共同参与作案就有很大的可能。有些还是村委会集体商量后,骗取补贴私分,我院12年以来所查办的3起粮补案件,均为共同作案,牵涉8余人。
  5、犯罪行为的影响恶劣。所立办的3件粮补案件均已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8.1万元。这一方面造成了国家专项资金的流失,被套资金监管不严,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粮食直补款被贪污截留,直接侵害了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或成为群体上访的隐患,不仅成为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不和谐因素,还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粮食直补”中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
  1、文化水平偏低。如前所述,涉案8人中,仅有三人人受过大中专教育,即使是具备高中文化程度的也仅有2人,其余一律是初中、小学文化程度,这是村干部综合素质明显偏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惯性思维、惰性思维做怪,使得他们大多数人很难从政治的高度认识自身地位,也认识不到其腐败行为对党的政权的巩固和农村社会稳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
  2、村里耕地流转快,具体面积数目不确定,致使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管难度较大。粮食直补制度规定的非常具体,但操作起来就比较复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耕地以多种形式承包、流转,导致村里耕地面积数目变化大、不固定,并且每年的补贴项目及标准也在发生变化。除村干部外,普通村民不清楚本村土地的具体情况,申报复核工作量大,人员相对较少。基于这些原因,给犯罪造成了可乘之机。
  3、制度存在漏洞且不能严格执行。粮食直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制度的漏洞,使得套取粮食直补款成为了可能。按照规定,粮食直补面积的申报及审核,实际通常由一人行使,即使是由两人分别行使申报、审核行为,也缺乏有效的相互制约的机制,这为申报审核人员提供了虚列农户的机会。在粮食直补款发放过程中,“一本通”(粮食直补资金专项存折)是通过专管员、包片会计或者村干部发放,这样他们很容易将虚列农户的“一本通”存折扣留,并利用农村信用社对密码修改管理不严的方便,顺利修改密码并领取直补款,同时也没有对资金发放较严格的事后检查制度,使得一些人非法行为较容易得手。
  4、审核把关不严或流于形式。对于村组织上报的各种数据,地方财政部门有审核义务,但由于农户间土地流转、新开垦耕地等各种原因致使实际耕种面积每个村都存在一定变数,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较少,实地核验存在很大难度,造成个别乡镇对村组织上报数据缺乏实际审核。个别地方审核制度形同虚设,国家补贴种粮面积基本就是以各村上报数据为准,使村干部骗取补贴款成为可能。
  5、民主管理缺失。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各种惠农政策使得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从我院今年来查处的农村干部套取国家粮补款案件看来,农村的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使得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权限空间也得到扩大,他们既是具体经济活动的实际运作者,又是经济活动的管理者,集权钱于一身,极易钻“监督”的空子。
  三、粮食直补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1、加强教育和管理。根据当前不少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首先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涉农干部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牢固树立从政为民的理念,克服利己主义、本位主义和拜金主义,时时为群众着想,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确保惠农政策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实惠。其次是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学习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特别是直接参与粮食直补工作的人员,更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通过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完善粮食直补面积上报、审核、公示工作制度,不搞单人操作,核实确定粮食直补土地面积,防止在申报的过程中弄虚作假,增加审核环节。加强对粮食直补面积、补贴金额公示工作,&强化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畅通对粮食直补资金上报、审核和发放进行监督的渠道,使粮食直补工作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确保其规范公开有效运行&。二是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制度。规定“一本通”存折由各乡镇信用社统一发放,对于非本人领取粮食直补资金或者非本人修改存折密码的,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领取或更改委托书,杜绝腐败分子对套取资金的变现可能。三是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对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核实,及时清理采用虚报冒领手段套取的粮食直补资金。 
  3、加大宣传力度。首先应对国家粮食直补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农民充分了解粮食直补政策的具体操作规程。其次是号召村民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第三是深入基层,进镇、进村,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农村政策、法律法规,采取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反腐意识,积极鼓励农村群众检举、揭发涉农职务犯罪,使之与查处打击犯罪形成合力,形成遏制犯罪、震慑犯罪的声势。 
  4、强化案件查处和预防工作。检察机关要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配合,认真做好涉及国家粮食直补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工作。同时,要积极完善预防犯罪的体系,将预防工作延伸到粮食直补所涉及到的部门和领域,不断提高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防止粮食直补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粮食直补政策在广大农村的真正落实。
河北省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滦县新城人民东路十一号 电话:
技术支持:正义网蒲城县孙镇王台村粮食直补藏猫腻 村民疑问多
时间: 11:33:22 &来源:
&&&&据渭南电视台《农家四季》栏目消息(编辑/赵梅)小麦种植补贴是国家为鼓励农民种植粮食作物而设立的一项补助政策,最近,有群众反映,蒲城县孙镇王台村粮食直补发放混乱,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来看渭南电视台《农家四季》栏目记者的调查。
  来到蒲城县孙镇王台村,有村民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粮食直补虚报的名单。这个单子上有14个人,一共是708亩。但是村民说这上面的大多都是村书记的亲戚。
  粮食直补都是按照到户原则进行发放的,可是这村书记和媳妇,会计还有他媳妇都是分开的,而且最多的人头下面报的面积有95亩。那么村民提供这份名单真实吗?记者找到了村书记高德林了解情况。
  该村村主任高德林说,用的他女儿这些人的名字申报的粮食直补都是村上承包地的,是为了取钱好取。而村上的承包地只有189亩,但是村民提供的这份名单总共有708亩。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在村民提供的这份名单上有个叫汪军法的人,他在镇上开了一家商店,也没有跟父亲分家,家里的粮食直补也都在父亲的名下,可是他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在平路庙信合有一张存折。开户时间是2008年。
  汪军法根本没有在信合开过户,可是却有以自己的名义领取的粮食直补卡,并被人取走了。他说,自己的身份证也没有外借过,不过村上倒是老收户口本,他怀疑村上收户口本的时候出现了问题。于是他就去镇上核查,但是镇上也没有给他查。随后记者和汪军法来到了孙镇镇政府。在孙镇便民服务大厅和财政所来回跑了三四次,也没有人给汪军法查。没有办法,记者和汪军法来到蒲城县农业局了解孙镇王台村最近几年粮食直补情况,可是蒲城县农业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无奈之下,记者只能又去蒲城县财政局,可是分管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是今年刚刚接收粮食直补的,之前的信息他们都没有。
  王台村的粮食直补申请情况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村民提供的这份名单到底是不是真实的,汪军法的信合卡又是谁办的?记者跑了孙镇镇政府连工作人员都见不上,更别说查信息了,蒲城县农业局又说不管,财政局又说没有之前的信息,这样的工作态度确实让人心寒,对于这件事,《农家四季》栏目还将继续调查,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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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评论排行您好,个位律师,我问一下农村新增人口没有土地种,能调整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您好,个位律师,我问一下农村新增人口没有土地种,能调整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作为农村土地承包方代表,我家有五口人,我母亲作为家庭成员,她有75岁了,现在我母亲想分土地,可以分吗,她一个人可以分多少,是五分之一吗,具体怎么分有什么标准吗 ,谢谢律师了
律师您好!我想就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证上的地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情况,向您咨询一下。土地证上的地是7亩,实际拥有的土地是13亩。在国家还没出免除农业税政策之前该农户一直缴纳的是实际13亩地的税费,免除农业税政策出来之后,国家还按田地,每年给予农户相应的粮食直补,这个补贴却不是按从前收税的实际面积13亩计算的,而是按照土地证上的面积7亩计算的。我想听听律师的建议,这个误差需不需要追究更正,以后农村可能有土地承包政策,这个误差对农民利益有没有危害?这个是举出...
农村土地分割,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农村现在在分配田。村里说没有我的份。我自己户口在家,我小孩户口在家,但是没有我们的,那人家儿子的就有的分,甚至儿媳妇的户口没有迁过来都有,这个合法吗,有标准吗
我今年已经23岁,由于出生的时候没有赶上分土地,所以到现在依然没有基本口粮地.说是承包的土地三十年不变.我现在还是农村户口,家里四口人,只有爸妈有土地.我和妹妹都没有.请问我和我妹妹是否有权利取得基本的口粮地.
没有基本口粮田的人口能否从这些承包土地中得到基本口粮田?
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走那些程序?
如村委会不予办理是否违法?这些人的基本口粮田问题该如何解决???
另还有就是外来人口(娶媳妇)和新增人口(新生子女)在获得基本口粮田方面有啥差异...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土地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前两年做了一次土地普查之后,发现有人在背后瞎报,有的家庭分到很多土地面积,而有的家庭在以前经营多年的土地都放到别家的名下,现在我家老人连小孩总共有7口人却分不到一亩地,这两年不是有土地承包补偿吗?有的家庭得到很多,而有的家庭却一分得不到,这也太不合理的吧!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李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的土地所有权被小儿子过户贷款做了抵押,我的房子也被他过户并且被抵押了贷款,现在我由大儿子一家赡养,不知我以后房子和土地的使用归谁呢?如果我历遗嘱那土地以后得使用权可以归大儿子所以有吗?对于这些已经被小儿子过户的东西我还有历遗嘱的权利吗??
律师您好!
我是牡丹区的,我村今年是土地调整年,有十1个新增人口需要分田地。有几户农民阻止调整土地(我们生产组以前协议制定的调整办法有的合理不合法,有的合法不合理,但都能顺利调整)。想问:能不能强制调整?找哪个部门给解决这个问题?法院能不能受理这个问题?
我村有新增人口急需土地,但村里没有机动地,请问:1.我们村能在原98年签订的30年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调整土地吗?(已经经过村里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同意和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2.98年以家庭方式承包土地是村干部含糊不清不懂土地法,以为和以前一样5年一调整。所以03年08年都调整了土地。08年高速占地后从新调整时因为时间问题,和高速款发放问题没时间承诺13年大调整,按照现有人口从新以家庭方式承包土地,这样合法吗?都是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和群众代表同意的。
我村有新增人口急需土地,但村里没有机动地,请问:我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已经同意调整,那么我村能在原30年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调整土地吗?
我家的农村户口有6年了
村上也没有分土地
这个怎么解决啊 我家如何申请到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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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报
后孟疃村为啥平摊粮食直补款?
本报记者 扈文立
&&&&从2005年至今,故城县辛庄乡后孟疃村将1340亩地的粮食直补款平摊到2000亩地上发放,引起了该村群众的不满。&&&&&3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后孟疃村,村民任来起向记者提供了3份单据:任来起家2004年的《河北省农业税纳税通知书》上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为15.5亩,并盖有故城县辛庄乡农业税征收管理所的公章;任来起领到的《2004年种粮补贴通知书》上核定的补贴面积也是15.5亩,并盖有故城县辛庄乡财政所的公章。然而,任来起家的《2005年种粮补贴通知书》上核定的补贴面积却成了9.1亩,并盖有故城县辛庄乡财政所的公章。仅一年时间,任来起家的粮食直补面积就少了6.4亩。&&&&&与任来起家的情况一样,村民冯玉柱家2004年的《河北省农业税纳税通知书》上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为9.8亩,他家《2005年种粮补贴通知书》上核定的补贴面积却成了4.65亩,少了5.15亩。该村村民向记者介绍,很多村民家的粮食直补面积都小于2005年以前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这些村民家的粮食直补面积为啥少了呢?后孟疃村党支部书记冯贵营告诉记者,该村上一届村委会为了少交“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少报了660亩地的农业税计税面积。国家实施粮食直补后,按农业税计税面积进行补贴,这660亩地不在农业税计税面积内,大部分地里种的是果树,在当年领不到粮食直补款。2005年,村干部为了让村民都领到粮食直补款,决定从1340亩地的粮食直补款中拿出一部分,摊给种这660亩地的部分村民。2006年12月,新一届村委会成立后召开会议,决定从1340亩地的粮食直补款中再拿出一部分,摊给种这660亩地、但在2005年没有分摊到粮食直补款的村民。&&&&&记者和4位村民代表来到辛庄乡,就此问题采访了乡党委书记张福德。张书记说,当年后孟疃村的2000亩地只交了1340亩地的农业税,所以现在只好领1340亩地的粮食直补款。闻讯赶来的辛庄乡财政所所长袁书立对村民代表们说:“这东西(种粮补贴通知书)盖了乡财政所的章后,都是村干部填的。你们村谁家种了多少地,我也不清楚……”而村民代表们认为,村干部不应该随意改动各家的粮食直补面积,乡财政所有责任对错误的补贴面积重新核定,让他们得到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惠。记者又将此事反映到故城县财政局,故城县财政局副局长孙厚哲表示:“我们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将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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