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旗服饰有限公司是骗子公司吗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怎么样 -职业圈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人分享 / 393人浏览过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共1条公司评价
工作城市:深圳福田职位:商品专员在职时间:
公司优点: 公司发展前景很好,很好的平台,锻炼人 公司缺点: 公司管理比较特殊,一般人可能适应不了 给求职者的建议: 要做好适当的心理准备,能够承受压力,不仅来自工作,还有来自领导
发布时间:
还需查看更多信息?
相似公司评价
最新公司评价当前位置:
所属行业:耐用消费品(服饰/纺织/家具)
企业规模:101-500人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
(广东总部,营运部)
工作地点:
有效日期:日 至 日
招聘人数:20 人
职位性质:全职
高级女装导购 职位描述:
该职位已过期或已暂停
其他最新招聘
Chlosio是一个源自于英国的原创设计高级服饰品牌,赋予了英国王室的品味与追求。英法文化的融合,使其更是走上了时尚之都—巴黎的潮流前线。华美、奢华、高雅、时尚是CHLOSIO品牌的风格追求,体现出在对古典主义的文化理解上,以现代时尚的设计手法演绎,彰显出品牌的高贵气质。
一个热爱文化的民族,一个有文化底蕴的高级服饰品牌。CHLOSIO“她”赋予了我们什么样的灵感呢?想象“她”是一场华丽的歌剧吧!华丽、隆重的剧场,引人入胜的灯光,光鲜亮丽的服装,娇艳动人的任务角色。这就是CHLOSIO为我们带来的完美登场。
“Chlosio”是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自2010年最新收购的源自于英国的原创设计高级服饰品牌。公司计划在全国一、二级城市的一类商圈建立多个连锁专卖网点,同时在超星级酒店和国内重要的国际机场也会陆续建立Chlosio精致奢华的店铺。未来3年,万旗公司将会完成200间以上店铺开业,创造超过30亿全年销售,超越同等品牌年销售目标,确保在行业的竞争力,成为行业领先。Chlosio打造中国的奢侈品品牌。
Chlosio — 秉承法国浪漫主义,将艺术、文化等多元因素融于服装设计中,力求高级女装如艺术品般地完美。整个设计蕴涵着高贵、典雅的气质,强调高雅、简洁、精美的风格,创造奢华与性感。
Chlosio是性感的,是优雅的性感;Chlosio是浪漫的,是知性的浪漫。她有着艺术家的气质、张扬的个性、无比的自信和天生的奢华,在她的世界里最看重的就是个性的发挥和与众不同的表现。她喜欢为消费者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喜欢在人群中一眼被捕捉到的感觉,喜欢随意就能搭配的款式,喜欢耀目的颜色,喜欢设计感充斥着全身,喜欢能与之完美搭配的饰品。有时的她是个任性的小女孩,有时的她是个严肃的职业丽人,更多的时候她则是个令人无法捉摸的百变女郎。优雅、奢华、时尚、浪漫等等一系列不同属性的辞藻演绎着Chlosio的传奇。
电子邮箱:
企业网址:
上一职位:
下一职位:
同类招聘职位中国裁判文书网
&&/&&&&/&&&&/&&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4)高行终字第23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深业泰然水松大厦3B、3C。法定代表人黄敏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孙强,男,日出生,深圳市港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标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穆银丽,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法定代表人何训班,主任。委托代理人刘畅,该委员会审查员。委托代理人刘洋,该委员会审查员。上诉人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简称万旗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384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日,上诉人万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强、穆银丽到本院接受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第9134962号“CHLOSIO及图”商标(简称申请商标),由万旗公司于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18类的钱包、手提包、钥匙盒(皮制)、女用阳伞等商品上。国际注册第926706号图形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为图形商标,初次申请国及基础注册国为欧盟,优先权申请日期为日,基础注册日为日,通知日期为日,经核准注册专用权期限为日至日,核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18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鞭和马具等商品上,专用权人为EGANAGOLDPFEILACCESSOIRESGMBH。日,商标局作出商标驳回通知,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万旗公司不服商标局作出的驳回通知,于法定期限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于日作出商评字(2013)第55105号《关于第9134962号“CHLOSI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简称第55105号决定),决定:申请商标予以驳回。万旗公司不服该决定,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商标由文字及图形构成,由于文字部分为外文且无固定含义,其图形设计相对于文字部分具有更强的识别性。申请商标的图形部分与引证商标在构图元素、视觉效果、主体特征方面相近,构成近似。申请商标中的图形外围在经过艺术设计后已经不易被相关公众识别为字母“C”,而是将其识别为图形的构成部分。万旗公司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获得了与引证商标可区别的显著特征。其他案件的情况与本案申请商标是否可以获得注册无关。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于上述商品上易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申请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无不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万旗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上诉理由是: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图元素、视觉效果、主体特征方面均区别明显,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申请商标图形与文字为一个整体,图形为字母C的变形,不应人为地割裂开来判断。申请商标在我国大陆市场已使用多年,与引证商标共存不会引起混淆误认。申请商标在其他类别商品上已获得注册,商标审查应当确保前后审查标准的一致性、严谨性和连续性。商标评审委员会服从原审判决。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为图形商标(见下图),初次申请国及基础注册国为欧盟,优先权申请日期为日,基础注册日为日,通知日期为日,经核准注册专用权期限为日至日,核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18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鞭和马具等商品上,专用权人为EGANAGOLDPFEILACCESSOIRESGMBH。日,万旗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商标由经过艺术化处理的字母“CHLOSIO”及图形构成(见下图),指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18类的钱包、手提包、钥匙盒(皮制)、女用阳伞等商品上。引证商标申请商标日,商标局作出商标驳回通知,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主要理由如下:申请商标图形部分与在类似商品上已国际注册的引证商标近似。万旗公司不服商标局作出的驳回通知,于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提交了相关发票及照片等证据。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于日作出第55105号决定。该决定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图元素、视觉效果、主体特征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钱包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箱子及旅行袋的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二者并存于上述商品上易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在上述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万旗公司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并足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万旗公司所述在先商标等理由亦非申请商标获得注册的充分依据。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申请商标予以驳回。万旗公司不服该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庭审中,万旗公司明确表示对于第55105号决定作出的行政程序及决定中关于商品类似的认定不持异议。以上事实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档案、商标局作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第55105号决定、复审申请书和证据材料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鉴于万旗公司对于申请商标指定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商品构成类似不持异议,故本案争议焦点是引证商标与申请商标的标识本身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颜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而且,对于商标标识及构成要素的认知,亦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申请商标由文字及图形构成,其文字部分为外文且无固定含义,不易被我国一般消费者认读,因此,其图形设计部分相对于文字部分具有更强的识别性。引证商标为图形商标,与申请商标的图形部分在设计风格、构图元素、视觉效果、主体特征等方面均较为接近,整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万旗公司称申请商标中的图形外围是指对字母“C”进行的艺术设计,但其在经过艺术设计后已经不易被相关公众识别为字母“C”,而是将其识别为图形的构成部分。万旗公司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获得了与引证商标可区分的显著特征。商标审查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其他案件的处理结果对本案申请商标是否可以获得注册不具有法定效力。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原审判决及第55105号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万旗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岑宏宇审 判 员  刘庆辉代理审判员  焦 彦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书 记 员  孙鑫鑫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由于您使用IE6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造成无法正常浏览网页,建议升级浏览器后继续使用。
选择工作城市 最多选择5个地点
最多选择5个地点
&销售热线:
&销售热线:
&销售热线:
社会招聘APP
校园招聘APP
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
会员等级资格说明
普通免费用户
VIP1VIP1累计付费小于12个月
VIP2VIP2累计付费1年-2年
VIP3VIP3累计付费2年-3年
VIP4VIP4累计付费3年-4年
VIP5VIP6累计付费4年-5年
VIP6VIP6累计付费5年-7年
VIP7VIP7累计付费7年-10年
VIP8VIP8累计付费10年-15年
VIP9VIP9累计付费15年以上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员工培训员工旅游
Chlosio是一个源自于英国的原创高级服饰品牌,赋予了英国王室的品味与追求。英法文化的融合,使其更是走上了时尚之都&巴黎的潮流前线。华美、奢华、高雅、时尚是CHLOSIO品牌的风格追求,体现出在对古典主义的文化理解上,以现代时尚的设计手法演绎,彰显出品牌的高贵气质。
一个热爱文化的民族,一个有文化底蕴的高级服饰品牌。CHLOSIO&她&赋予了我们什么样的灵感呢?想象&她&是一场华丽的歌剧吧!华丽、隆重的剧场,引人入胜的灯光,光鲜亮丽的服装,娇艳动人的任务角色。这就是CHLOSIO为我们带来的完美登场。
&Chlosio&是深圳万旗服饰有限自2010年最新收购的源自于英国的原创设计高级服饰品牌。公司计划在全国一、二级城市的一类商圈建立多个连锁专卖网点,同时在超星级酒店和国内重要的国际机场也会陆续建立Chlosio精致奢华的店铺。未来3年,万旗公司将会完成200间以上店铺开业,创造超过30亿全年,超越同等品牌年销售目标,确保在行业的竞争力,成为行业领先。Chlosio打造中国的奢侈品品牌。
Chlosio & 秉承法国浪漫主义,将艺术、文化等多元因素融于中,力求高级女装如艺术品般地完美。整个设计蕴涵着高贵、典雅的气质,强调高雅、简洁、精美的风格,创造奢华与性感。
Chlosio是性感的,是优雅的性感;Chlosio是浪漫的,是知性的浪漫。她有着艺术家的气质、张扬的个性、无比的自信和天生的奢华,在她的世界里最看重的就是个性的发挥和与众不同的表现。她喜欢为消费者提供一对一的,喜欢在人群中一眼被捕捉到的感觉,喜欢随意就能搭配的款式,喜欢耀目的颜色,喜欢设计感充斥着全身,喜欢能与之完美搭配的饰品。有时的她是个任性的小女孩,有时的她是个严肃的职业丽人,更多的时候她则是个令人无法捉摸的百变女郎。优雅、奢华、时尚、浪漫等等一系列不同属性的辞藻演绎着Chlosio的传奇。
正在招聘的职位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工作城市:广东深圳市 |
集团公司招聘
行业:服装/纺织/皮革
性质:其他
规模:500人以上
扫一扫,关注公司动态早知道
查看HR的联系方式
热搜职位:
各地招聘:
安全与帮助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60405号&&京ICP备号-12&&京公网安备37号 Copyright (C)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乙108号北美国际商务中心E座 0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万旗服饰待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