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是否可以单独申请下来生产许可证,是单独申请噢,当然个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是有的

你好 我想问下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和企业营业执照有什么区别?场地证明只要是有效的场地就ok是吧_百度知道
你好 我想问下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和企业营业执照有什么区别?场地证明只要是有效的场地就ok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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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等,就要在核准名称后先行办理许可证、人少,是国家纳税主体、危险化学品。如果是指经营;企业是一定要有帐号,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人员、汽车三级维修。个体户与企业登记或是经营的区别不知你是问的那个、没有营业收入也要申报税、网吧,不容易获得贷款的支持、医疗、个人独资企业等,登记企业就是公司登记方式、音像、货物运输;经营的是有前置许可证项目如、建筑,区别在于个体户一般规模较小、验资,可以快速的取得证照从事经营、较少,可信度高于个体户。但还应提交相应的场地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旅馆,方能再去申办注册登记,不用建立正规财务帐目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电游、会议纪要)股东不能随意退出,一份用于注册登记申请书上的身份及身份证粘贴,获得营业执照,当然还有合伙企业,不能逃税,一份申请商店名称核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交纳的税相对来说固定,只能合理避税,(章程、农药,税收管理较严,可以获得银行贷款和国家政策上的支持;一寸照片二张、食品、经营范围单一:餐饮、客运,只要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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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就会一一说你听的,最好是准备几个选择。首先就是要去工商所核对你企业商号(也就是你将要办的名称,要正规租赁的,这个看什么行业。注,怕去了有些名称不可以用你就白跑了),核对完了就去办卫生许可证场地证明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
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身份征,户口簿、营业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自己的就要房权证)
年审费用是? 用不用去什么税务局登记之类的?
工商年审费是20元。得去地税局和国税局登记。并且还得交税的!
身份证 场地要是没有注册过的
1 也就是说场地证明可以用家庭住址吗?2 需要年审吗?费用是?
不是,要看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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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想问下 为什么开店申请营业执照那么容易?_百度知道
我想问下 为什么开店申请营业执照那么容易?
据说只要身份证和店的证件(如同房产证)和照片 审核就可以 而公务员 当中学老师怎俯骸碘缴鄢剂碉烯冬楼么就是那么麻烦?要大学本科学历 还要教师从业资格考试 还要参加一个地区的考试 完了还要面试才行?而办开店的证 如网吧经营许可证等 为什么就不用出示学历证书 笔试 面试在发证 还有考驾照也没限学历?按道理当老板更高 只要不违法 怎么经营都可以 不用担心心炒鱿鱼 为什么那个就没那么复杂程序?而当个正式编制的中学老师怎么就那么多程序?希望知道的网友们回答下 谢谢!
提问者采纳
开店是自负盈亏,不但解决了国家的负担,而且还要纳税,还能为其他人提供就业岗位,所以国家当然支持。另外也不是申请任何营业执照都容易,例如俯骸碘缴鄢剂碉烯冬楼做餐饮的话还需要餐饮服务许可证。自己开店并不容易,能够持续盈利的店非常少,大部分店不到三年就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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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对行政许可证申请的审查方式有哪些
对行政许可证申请的审查方式有哪些
09-11-20 &匿名提问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发出后,各市质监局应当组成核查组,依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在20日内完成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由核查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的要求在现场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有资格承担该产品发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应当在封样后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在15日内完成检验工作(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各市质监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将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材料报省质监局。自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之日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产品检验所需时间(包括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异议处理的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省质监局在做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许可前抽查。对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合格的企业,省质监局应当做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对现场核查或者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省质监局应当做出不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省质监局在职责范围内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告。收费标准(一)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依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当公开透明。  (二)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三)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注意事项1、申请日期应填写到各市局来申办的日期。2、凡提供的图文资料均须用A4纸,并加盖公章。3、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填写必须清楚,不要漏项、缺项,“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每一项都要填写规格型号,“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的检定日期都要在有效期内。4、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申证产品。5、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工作程序与企业第一次申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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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和受理    1.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3) 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3.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二)企业实地核查1. 根据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审查部组织审查。2. 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制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4. 审查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5.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同时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6.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三)产品抽样与检验 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3. 检验机构在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4.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审定和发证1. 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审查部;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审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2. 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3.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4.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凡按规定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分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核查。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按上述规定程序汇总上报有关材料。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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