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6月份申请用公积金怎么贷款买房买房请问担保费能退吗

你好,今年四月份在瑞家地产签合同买房,中介费交了,他们说必须得在叫3000元公积金担保费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你好,今年四月份在瑞家地产签合同买房,中介费交了,他们说必须得在叫3000元公积金担保费,我不知道政府取消当时,能退吗
你好,我在网上被一家担保公司欺骗签了一份担保小额贷款合同,他们刚刚开始要求我交一百元的手续费,然后给我发了一份合同邮箱里,我签字按手印之后发到他们邮箱里,然后又要交50元的费用,然后又要我的卡里存五千元,所以他门说合同签字之后违约要付百分之二十违约金!,所以我害怕呢,这家肯定是诈骗公司,我担心他们会不会起诉我?
买二手房的中介费问题,中介说他们公司规定签完合同的五到十个工作日就要交。现在我们已经签了合同,并让我们签了什么时候交中介费的一个字据,我们现在很担心,给了他们钱,他们要是不好好给我们办手续,或者不管我们了,该怎么办?
我买二手房时今年国家规定的中介费是1%,可是中介却说他们是3%,中介说是1万6我给讲价到1万4又给1400元代办费,签完合同给完中介费我才知道我给多了,请问中介按3%收中介费合理吗?我怎么能把多收我的中介费要回来!
你好,我在中介签的买房合同,签合同时候对方是代签的,没有委托书,没有房本,有房本复印件,没有委托人身份证,我也没有给一万元定金,请问这个合同生效么谢谢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公司把存车处包给别的公司,他们之间签了合同:车子必须在1定时间段,必须在区域范围内,车子必须上锁。我那车子上的遥控锁,在存车处丢了,其它都符合!我们公司说他们两方都没有责任。我想起诉存车处我们公司不告诉存车处公司的明称。是不是他们都没责任。怎样才能知道他们公司名称。找什么地方要说法!
你好,麻烦问下我要加盟个网店,签的合同是他们代签而且必须等我缴纳完费用后再给我寄合同,这个可信么
你好!我想问问今年9月4号签的居间合同,甲方是台湾人!今天中介告诉我说台湾把甲方的年龄搞错了!要重新办手续,签合同时说1个月就可以解除合同,违约方要赔偿违约金!请问算违约吗?
如题,我一个人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合同上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要办理房产证,可以加上我女朋友的名字,并提取她的公积金吗?
你好,我跟1家网上无抵押,担保贷款公司签了合同,但他们要我交合同履行金,这是真的吗?
由于中介欺瞒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同意结束合同,但中介还要买房支付中介费,是否该付。第SZ01版:苏州城事&&&&
第CZ01版第CZ02版第CZ03版第CZ04版第WX01版第WX02版第WX04版第WX05版第WX06版第SZ01版第SZ02版第SZ03版第SZ04版第SZ06版第SZ07版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今起调整,降低贷款申请条件
连交6个月公积金就能贷款
担保费也不用交了
&&&&昨日下午,记者从苏州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苏州市公积金中心联合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文件,文件中明确自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尽管未收到文件,但已通过有关渠道了解《通知》内容,便立即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落实文件精神的想法和预案,并要求全市公积金服务窗口逐个提醒申请贷款的职工。10月24日下班前,苏州市公积金中心收到省住建厅转发的正式文件后,第一时间与苏州市财政、人行等部门研究商定贯彻落实文件。此次政策的调整,既是对三部委《通知》的坚决贯彻落实,也是苏州公积金努力克服资金高位运行压力,进一步提升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维护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的具体措施。&&&&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降低了贷款申请条件,将职工在办理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申请条件,恢复到6个月(含)以上。调整后,公积金贷款业务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扩大受益对象,能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低利率的政策性贷款实惠。特别是,新就业的大学生群体和技术类人才,能促进更快地解决住房问题,帮助他们尽早在苏安居创业。同时,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全力满足缴存职工首套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前提下,此次将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将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的首期付款压力,更好地支持职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停收公积金贷款担保费&&&&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将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之前,苏州市贷款职工在选择保证担保方式时,担保公司收取一定的担保费。担保费是担保公司在贷款职工无法按要求提供担保,而为贷款职工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时收取的服务费。多年来,苏州市公积金中心一直积极协调担保机构降低担保收费,并从2007年开始按照贷款总额的1.5‰对贷款职工进行担保费补贴。此次,国家三部委文件印发后,苏州市公积金中心以此为契机,立即协调担保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取消此项费用。从10月28日开始,苏州市担保公司即已经停止了收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10月27日前,职工张某申请办理一笔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并且选择了保证担保方式,按照此前的担保收费计算,担保公司会向职工张某收取1575元的担保服务费(30万×15年×0.45‰=2025元,减去公积金中心贴补的30万×1.5‰=450元)。那么,从10月28日开始,职工张某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这笔费用就可以节省了。&&&&对于大家非常关心的,在三部委文件下发后发生的担保费如何处理的问题,苏州市公积金中心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办法,会在遵守文件精神和合同履约规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维护职工利益。待相关处理办法确定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异地缴存信息互认接续&&&&优化贷款流程提升服务&&&&最近,关于异地缴存信息互认接续的问题尤为受到市民关注。据苏州市公积金工作人员介绍,苏州市公积金制度在建立之初就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其中,2002年开始公积金贷款取消了户籍限制。在苏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办理全国范围的转移,有职工回户籍地贷款需要我中心出具证明材料的,可以在公积金服务窗口开具缴存证明及明细。在苏州市缴存公积金未达到贷款缴存条件,且原在异地连续缴存的,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凭原缴存地出具的缴存证明及明细合并计算。从2003年开始,苏州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已实现进一个门“一站式”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一个小时左右,就能当场办结全部贷款手续。因为有保证担保模式,后期的贷款资金大都是在抵押登记之前就已经放款。记者了解到,苏州市公积金中心不断完善贷款服务手段,先后开发应用网上个人业务系统、“云服务”平台,开通12329热线和短信平台,为贷款职工提供业务咨询、额度测算、数据查询、还款提醒、偿还提示、逾期提醒等服务,此外“寒山闻钟”论坛、公众监督、领导信箱等公开渠道,已经形成较为丰富透明的服务和监督体系。&&&&本报记者&张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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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可公积金贷款 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
&&三部门要求放松贷款条件,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取消评估、担保等费用&&继央行和银监会在十一假日前松绑房贷之后,三部门近日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此外,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此次新规对于公积金贷款降低门槛还体现在,《通知》提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区、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钱荒&地区应积极协调组合贷&&而针对部分城市贷款发放率较高,资金流动性紧张,职工贷款排队轮候等现象,《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次新规明确降低或取消多个收费,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截至8月份全国缴存公积金7万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定期进行现场专项检查。&&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对此次出台的新规,中国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此次贷款门槛的降低,可与之前松绑房贷的政策起到一个&叠加效应&,对楼市起到一个加温、助热的效果。但目前房市过于低迷,充分回暖还需一个过程。&&■ 焦点&&1 异地购房可公积金贷款&&如今,人们工作的流动性日益增强,许多人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却因房价过高等原因而选择回原籍购房,许多公积金费用白白缴存。&&新规定提出,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样职工就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陈国强表示,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细则,都会由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和决策,但该政策会对全国房地产的交易量起到促进作用,对于工作变动的居民也更加公平。&&2 贷款缴存要求缩至半年&&按照现行办法,职工需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通知》将缴存时间缩短至6个月(含)以上。同时,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相关部门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陈国强认为,此次公积金缴存时间的缩短,可使更多人享受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加大居民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但半年的时间差影响并不会太大。部分城市受房价的影响,贷款发放率较低,此次贷款额度的提升可充分利用公积金在购房价格上的杠杆作用,提高居民的购房能力。&&3 二套房可享公积金贷款&&根据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改善住房的支持,符合其支持基本住房消费的原则。&&另外,三部门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据新华社电&&4 公积金贷款评估担保费取消&&从现有规定来看,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两笔费用,分别是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借款人在购住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他需要评估的房屋时,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此报告需向评估机构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缴纳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缴纳贷款额3%的担保服务费,最低收费300元。&&此次《通知》,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陈国强认为,这些费用所占比例虽然不是特别大,但对购房者来说,还是会减少许多负担。他表示,这些收费项目的取消,不只是购房成本的降低,还可以简化许多手续与环节,为居民节约不少时间。&&■ 北京情况&&北京公积金中心:尽快研究落地政策&&新京报讯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在接到三部门下发的通知后,北京将尽快研究落地政策。&&按照目前北京公积金的规定,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如果是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而公积金异地互贷方面,目前北京没有与其他城市开展公积金互贷。此前在2009年4月,北京曾与秦皇岛签订公积金异地贷款协议,北京市民去秦皇岛买房,可以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而秦皇岛的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买房,也可以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当年年底,秦皇岛暂停了为北京人在当地买房的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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