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双职工山东取暖费发放标准

关于我市冬季取暖补贴(335元)和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的操作依据
天津市劳动局
财事字〔1980〕105号
津劳工字〔80〕480号
关于发放一九八○年度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劳动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一九八○年度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
(一)市区、郊区和五县国营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工作满一年(含参军和兵团、农场工作时间,下同)的固定职工(含学徒工)。
(二)上述单位的退休职工和按照国发[号文件规定退职的职工。
(三)取暖期间(今年的十一月十五日至明年的三月十五日,下同)在上述单位工作的临时工(亦工亦农除外)。
二、发放条件和补贴标准:
(一)截止今年十一月十五日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发给取暖补贴十六元;截止今年十一月十五日工作未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不发取暖补贴,如在取暖期间工作满一年时,可自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计算发给(日补贴标准为0.133元)。
(二)退休和退职职工,由发给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按照居住地区的标准发给取暖补贴。
(三)临时工可根据用工时间,或按日计算按月发给,或一次发给。
三、几个具体问题:
(一)住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含因工作需要留住的);
在职职工调去大专院校和中专学校学习仍由原单位发给工资的人员(不含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在党校、干校学习的人员,取暖补贴照发,然后由供暖单位向本人收取暖费,收费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住在公家供应暖气宿舍的职工(含双职工及同居有工作的家属),不发取暖补贴。由国家免费供暖,也不收暖气费。如职工宿舍部分住房有暖气设备,部分住房没有暖气设备,可根据没有暖气设备的住房面积占住房总面积的比例,计发取暖补贴。住在供暖宿舍的外单位职工,由供暖单位负责通知职工的所在单位办理。
(三)因病、伤在家休养或住医院和疗养院的职工,取暖补贴照发。住院期间,医院、疗养院向个人收取的暖气费,在职职工由职工工作单位凭收据在取暖费内报销;退休、退职职工由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凭收据在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科目内报销。
(四)临时工请病、事假时,不扣取暖补贴。
四、各区、县、局所属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取暖补贴,结合本单位的经济能力,在不超过本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由主管区、县、局自行确定。
以上通知请即转知所属单位,在取暖期前,将取暖补贴发到职工手里。
&&&一九八○年十月十日&&
天津市财政局
观察者简评:这个古老的文件告诉我们,职工冬季取暖补贴335元得工作满一年的才能给!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津财行政[2008]第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起将我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上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全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分别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全额拨款;差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补助50%(其中,广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补助25%
,医院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负担),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全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单位自行解决,参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企业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
 &&&&&&&&&&&&&&&&&&&&&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简评:335元作为补贴是福利范围,如有争议仲裁受理,属退休人员由社保支付。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
&津政发〔2000〕72号
批转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供热办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热力 &收费 &改革
&通知  &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
市纪委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天津警区备,各人民团体  &
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的意见
  为理顺住宅供热收费机制,促进我市住宅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现就改革我市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取消供热采暖费由单位报销的办法,实行用热居民按与供热单位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由个人交付采暖费。
  二、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元下调为15.4元。
  三、凡享受集中供热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每个采暖季每人增发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的发放,按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供热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四、要保证生活困难居民冬季采暖,对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的居民困难户,可以适当减免供热采暖费,具体办法参照市民政局、市供热办公室《关于对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减免供热工程费、初装费及取暖费的通知》(津民字[2000]44号)的有关内容制定。
  五、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在补助工资科目中列支,企业在管理费用(商品流通费)科目的“取暖费”中列支。
  六、建立供热价格调节基金,确保稳定供热和供热专项贷款的按期偿还,加快热计量收费机制的形成。
  七、供热单位对历年欠交供热采暖费的单位和居民,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原供热价格追缴。
  八、各供热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积极采用先进节能设备与技术,大力发展供热计量,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向居民群众认真做好供热收费机制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平稳实施。
  九、各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十、本意见自2000年采暖季起开始施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二○○○年十月十九日&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天 津 市 人 事 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津财企一〔2007〕73号
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发放范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利益问题,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起,调整我市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发放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未享受集中供热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每个采暖季每人增发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
  二、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从日执行。
  三、其他事项仍按照我市现行供热补贴有关规定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天津市财政局
简评:企业这185元是在管理费用(商品流通费)科目的“取暖费”中列支,或许这就是劳动仲裁不受理该类案件的原由吧,想不明白退休人员都能全额从社保里领取,在职人员咋就不算福利呢?请高手点评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所有文档均可在线免费浏览,需要的朋友请看好是否是自己需要的文档。所有资料来源于网络,仅供大家参考学习,版权归原作者。若有侵权,敬请及时告知,本人会及时删除侵权文档,竭诚全力为您服务!!!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下载积分:1048
内容提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129|
上传日期: 17:22:03|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发
官方公共微信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今冬热费 供热期前一次性发-事业单位,热费-东北网黑龙江
省领导活动报道集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今冬热费 供热期前一次性发
作者: 张博   来源: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频道主编: 杨禹
  东北网8月30日讯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包括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十余个地市实行了热费&暗补&变&明补&,而省直机关单位职工的热费发放仍沿袭着&暗补&方式。2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2014年供热期起,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热费补贴实行一职一贴,即&明补&方式,于供热期前一次性发给职工。
  省直机关在哈职工热费年内享&明补&
  从2014年供热期起,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住房热费补贴实行一职一贴,职工所在单位按哈市热费价格、职工热费补贴面积和热费补贴系数核定热费补贴,于供热期前一次性发给职工。热费补贴&暗补&变&明补&后,职工住房取暖费全部由个人缴纳支付,单位不再报销职工住房取暖费。
  &热费补贴系数&为90%
  《黑龙江省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热费补贴暂行办法》规定,热费补贴范围是省直驻哈市辖区(不包括所属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热费补贴标准为:&热费补贴额(元)=哈市热价&(规定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10)&补贴系数&,其中,&规定住房使用面积&,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住房档案意见及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热费补贴系数&为90%。
  机关事业单位中按公务员制度管理并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的人员,执行职务对应住房面积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兑现技术职称工资后,执行所聘职称对应住房面积标准;离退休职工执行本人离退休前的职务或技术职称对应住房面积标准,遇有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提高或降低职务待遇的,按变化后的职务标准执行。
  热费补贴发放以单位当年9月30日前在编在岗、退养及离退休人员人数和职务职称为准,10月1日以后调入人员或职务职称发生变化的,当年不予补发。
  &暗补&造成热费陈欠
  &暗补&即个人先向供热企业交纳热费,再到任职单位申请报销。&明补&则是将单位替职工交纳的热费发到职工工资内,由个人直接向供热企业缴纳。由于&暗补&责权利不对等,常引发热费欠收问题。
  哈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邹为群处长表示,热费&暗补&存在两点弊端,首先热用户使用热企热源,却由单位缴纳热费,买卖双方责权利不对等。其次,个别单位容易以效益不好为名,拒绝给职工报销热费。而&明补&既有利于解决企业单位拖欠职工热费问题,保护职工正当权益,也有利于明确交费主体和责任,用热也可像使用水、电、燃气一样实现供需直接见面,促进供热服务质量提高,同时也解决了供热企业热费欠收问题,提高热企服务积极性。
&&精彩推荐
孙俪竟是这样的人...
杨丽萍终身不育内幕
龙江24小时新闻排行
Copyright & 2001-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为东北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公司新闻News
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脚点
多年来,西钢集团公司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方针,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落脚点。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集团公司努力为职工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当前,西钢集团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司党委将一如既往为职工办实事,知职工之所需,解职工之所困,充分论证解决方式方法,把一件件事做好,把一件件事办实,经得起检验。针对近期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等问题,联系相关单位进行释疑解惑,同时,对集团公司为职工群众所办实事、好事进行回顾。
在解决供热方面
公司根据广大职工普遍反映家中暖气不热的问题,责成置业公司相关领导与青海华能供热公司进行协商解决。物业公司自2013年8月开始,针对往年供暖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一方面是组织维修人员集中做了多处二次管网的改造工作。另一方面是对老化的阀门、管道进行了更换,对未保温的管道全部进行了保温,以减少热量损耗。此外,安排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快速处理“跑冒滴漏”及突发问题。同时,为了及时了解华能公司供热状况,物业公司抽调人员每天早中晚三次去华能公司换热站抄录温度和压力数,以便发现异常及时给华能公司反馈意见与沟通解决。经过采取多次沟通、派专人跟查等多渠道解决方式,目前供热温度已有所提高。
在旧城改造方面
2012年,公司投入2亿元分两期进行旧城改造,分别完成了外墙保温、更换门窗、小区亮化、美化、绿化、硬化等大量工作。2013年,公司又投入4000万对西钢盛世华城旧城进行完善性改造,进行了建设标志性景观,新增硬化面积3万m2,铺彩砖面积2.3万m2、新建停车位达到2276个。建设广场8个,占地38亩(25330m2)。绿化工程从加强环境塑造、完善休闲设施入手,丰富园区形象,绿化面积8.73万m2。1号至7号园七个园区的楼房安装路灯513盏,新建园区大门,增设广告栏,整治环境,粉刷墙面。湟水路沿街新建商铺37间,同时进行市场搬迁归整。与此同时,每个园区新增电子监控系统,安装摄像头161个,实现安保监控全覆盖。
为职工办实事方面
工资水平 近年来连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从劳资部门提供的数据来看,2009年实际发放平均工资为33777元/人、2010年为45404元/人、2011年为49826元/人、2012年为48901元/人、2013年为54105元/人。2013年上半年通过提高学历、职称工资标准和设立专业技术序列进行了增资;下半年通过一次普涨和增加取暖费,使全公司人均工资标准达到5万元以上。按实现职工收入翻一番的目标,今年元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0元,使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再次提高。同时,公司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绩效的考核力度,采取按指标实绩考核,据实发放下不保底。职工绩效工资今年将实行保底80%,上不封顶。
取暖费 有据可查,公司2006年执行取暖费标准为人均1000元,分为两次发放。2007年执行取暖费标准为人均1200元,同年7月发放时间调整为按月发放。两年执行取暖费标准分别为人均1200元,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00元。2010年执行取暖费标准为人均1400元,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00元,全年发放1200元。2011年执行取暖费标准为人均1400元,发放时间调整为年度内元月和10月发放,元月发放900元(补2010年调整标准差额200元),10月发放700元,全年共计发放1600元。2012年执行取暖费标准为人均1700元,元月发放700元,10月发放700元,12月发放300元,全年共计发放1700元。2013年执行取暖费标准为人均1700元,元月发放850元,同年8月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取暖费标准调整为人均2300元,10月发放1150元,全年共计发放2000元,差额300元已在2014年元月发放。公司决定2014年起取暖费将为一次性全额发放。通过以上取暖费发放情况可以看出,公司均按时、按标准,计发给职工,无欠发情况。
精简会议& 公司领导明确要求,不提倡占用职工休息时间,注重抓好日常工作落实,提高班前班后会质量。职工下班以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占用职工休息时间。
职工退休提前离岗& 根据国资委党委文件要求,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退休实行提前一年离岗制度。今年起,集团公司决定普通职工退休实行提前一个月离岗制度,原待遇不变。此外,集团公司为了对退休职工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而表示感谢,从2014年起实行退休职工赠送一份退休纪念品的制度。
集中洗浴 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统筹规划阶段,为了更合理安排空间和降低能源消耗,只能采取集中洗浴的方式。此举,大部分职工还是比较拥护的,一部分职工因为工作单位与浴池距离较远而不理解,公司下一步将会在物资材料大库附近新建一处西区浴池,彻底解决厂区西区职工洗浴难的问题。
修建停车场 去年,公司将原安全环保处办公楼拆除,为职工建设停车场一处,在东大门大学生公寓前建设停车场一处,解决职工上下班,私家车停车难的问题。今年,将拆除日升超市,再建设一处停车场,预计共有停车位200余个,为职工停车提供方便。
职工就餐 从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干部职工的误餐补贴在工资中发放,食堂安装充卡器,方便职工就餐充卡;修订了原有的清卡制度,由一月一次改为一年一次;强化食堂配送工作,重点服务好一线;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样品种,保证干部职工吃好;还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自觉同职工在食堂共同就餐,取消干部就餐特殊待遇。
压缩各项费用 修订完善西钢集团公司公务及生产工作用车的管理办法,为节约成本费用,将13辆公务用车进行“顶、抹、串”,报停报废6台生产用车,集中收回20余辆生产用车,工作中统一调配,更便于管控。进一步规范招待费使用管理规定,细化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标准,2014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各单位再压缩30%费用,并且执行业务招待费50%必须在职工食堂就餐。
救助困难职工 加大慰问救困工作力度,把组织温暖及时送到职工群众手中。目前,建档困难职工121人。去年1-11月发放帮扶慰问金共24.08万元。今年春节期间,帮扶困难职工83人,慰问金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帮扶特困职工20人,慰问金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共发放慰问金26.6万元,公司党政工真正在职工困难之时,伸出了一双帮扶之手。
目前企业正面临着人员少、任务重,以及受外部下行压力冲击等多重困难,在企业发展非常严峻的时期,更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全面推动转型升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愈压愈刚、愈困愈奋”的西钢精神,努力实现强企富家的宏伟目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职工取暖费发放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