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门市1个200平方餐厅用电量电力公司配备的标准电量负载是多少

1.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电力公司所辖直属,联营代管,控股供电企业的电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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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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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北京市电力公司
义项指多义词的不同概念,如的义项:网球运动员、歌手等;的义项:冯小刚执导电影、江苏卫视交友节目等。
北京电力公司(Beijing Electric Power Corporation)成立于1958年,前身是1905年创建的京师华商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市供电局。
外文名称 Beijing Electric Power Corporation
成立时间 1958年
前身 京师华商电灯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 北京市电力局
面积 1.64万平方公里
北京2008年3月更名为北京市电力公司(BeijingElectricPowerCompany)是由法人授权经营的特大型供电企业,公司现有职工10394人,负责北京地区1.68万平方公里的电力供应、销售和输电、变电、配电设施的建设运行,肩负着为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安全供电和保证首都政治活动安全供电的任务。从1888年清朝宫廷办电至今,北京地区有电已有110多年的历史,但电力工业的发展非常缓慢。解放前夕,全市仅有公用发电厂1座,发电机组4台,总容量5.5万千瓦。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电力工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首都电网建设迅猛发展,供用电事业蒸蒸日上。到2003年底,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79座,主变容量万千伏安。其中500千伏变电站4座,220千伏变电站31座,110千伏变电站139座,35千伏变电站105座。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678条,输电线路长度公里。35千伏及以上电缆线路386条529.336公里。10千伏配电变压器455万千伏安,配电线路1389条,配电线路长度公里,电缆线路11911条,电缆线路长度4425.07公里。全市路灯193829盏。北京电网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500千伏线路经昌平、顺义、安定、房山、城北、城南6座变电站构成环网运行。220千伏线计划在奥运前改造成路经:芦城集控站、通州集控站、清河集控站、八里庄集控站、西便门集控站、朝阳门集控站、西沙屯集控站、高丽营集控站8座集控站及其下控的35座变电站构成双环网开环运行。110千伏电网呈放射状网络运行。
北京市电力公司现有16个职能部门: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综合计划部、战略规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安全监督部、生产技术部、电网建设部、市场营销部、科技信息部、行政管理部、农电工作部、监察室、保卫部。下辖33个单位:其中16个区域,17个生产运行单位。
公司的定位
充分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支柱企业;率先实现国家电网公司“一强三优”战略目标的标杆企业。
公司的发展目标
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的责任效益型现代电力企业。
公司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
以提速电网发展、夯实管理基础为战略重点,加快电网发展方式和公司发展方式的转变。到2008年末,同业对标全部指标达到国家电网公司平均值以上,成为国家电网公司同业对标人力资源、资产经营等主要专业评价的标杆。
公司的发展阶段:第二阶段
以加强运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为战略重点,优化电网发展方式和公司发展方式。到2010年,成为国家电网公司同业对标各项专业评价的标杆,实现“国内一流”目标。
公司的发展阶段:第三阶段
以卓越运营电网、完善市场运作为战略重点,持续推进电网发展和公司发展。到2020年,公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知名城市电力企业,实现“国际水准”目标。
总部地址:
北京市前门西大街41号
北京电力公司下属单位(二级单位)
城区供电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城区供电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74号,成立于日,是北京电力公司的直属供电企业,担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行政区,93平方公里,277万人口的供电任务。负责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的运行,负责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电缆线路、电缆架空混合线路和开闭站、配电室的调度、运行、检修及事故处理;负责辖区内的业扩报装、用电检查、营业电费抄核收及日常杂项营业工作;共管辖用电总户数62万户,居民用电户数57万户。城区供电公司共管辖110千伏变电站23座,主变容量3150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40兆伏安;配电室、开闭站、箱变518座,变压器共计4142台,变压器总容量5037兆伏安;10千伏架空线路176路、450.9公里,10千伏电缆线路2842条、773.7公里;10千伏开闭器397台,10千伏电缆分支箱249台。2005年度售电量621597万千瓦时,电费回收率100%,线损率6.93%,最高用电负荷168万千瓦。二、机构设置城区供电公司现有全民职工689人,集体工105人,共设经理一人、书记一人、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一人、副经理三人、工会主席一人、总工程师一人,设七处三室一所,下属有五个工区,一个客户服务中心、一个电费核算中心、八个供电所及一个多经总公司,肩负着保证首都中心地区安全供电的光荣任务。
朝阳供电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朝阳供电公司是北京电力公司的直属供电企业,担负朝阳地区工农业生产、政府部门、各大商业户及居民生活供用电任务,供电区域470.8平方公里,2005年售电量达到92.23亿千瓦时,占北京电力公司售电量的约五分之一。该公司是集变电、配电、线路、营销、调度、电力工程施工为一体,体制配备齐全、具有较强发展实力的供用电企业。截至到2006年3月底,该公司管辖110千伏变电站26座,35千伏变电站4座,共计安装主变75台,主变容量共计3284兆伏安。10千伏开闭站116座,小区配电室598座、箱式变437座,共计1153个,配电变压器1904台,总容量144.3万千伏安。10千伏架空线路180路,线路总长度1538.6公里,柱上变压器4426台,总容量109.7万千伏安,低压架空线路798.2公里。10千伏电缆5752条,总长2580.78公里,低压电缆9228条,长度1486.5公里。朝阳供电公司到2006年3月底止,瞬时最高负荷达到2129兆瓦,用电户数共86.8万户,其中卡表数76万户,抄表户数10.8万户。朝阳供电公司地处北京经济强区,全市约三分之二的星级饭店、外交驻华使馆区、中央商务区(CBD)、大型高级商业区、重点工业、农业、涉外企业等都云集在这里,朝阳地区经济发展、市政建设日新月异,这使得朝阳供电公司电力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2000年以来,公司先后承接并圆满完成了申奥重点四环路、大屯路电力拆迁任务,长安街、熊猫环岛架空线入地工程及大北窑至四惠桥、朝外大街亮丽一条街、安华桥至十里河的三环路改造等市、区重点工程。在北京电力公司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职工发扬严谨、求实、团结、奋进的精神,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强化企业管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是国家电网的生命线”宣传教育活动。该公司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规范营业区建设,完善服务手段,并开展了一系列的便民活动,树立起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朝阳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近几年来,朝阳供电公司先后获得北京电力公司“文明单位”、“科技进步先进单位”、“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活动年先进集体”、“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安全管理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得北京市“扶贫济困春风行动”荣誉称号;获得朝阳区“精神文明共建先进单位”、“交通安全先进单位”、“朝阳地区节水型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二、机构设置朝阳供电公司现有13个职能处室,9个工区,10个供电所,分别为:经理工作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监察室、劳动人事处、财务处、生产技术处、综合计划处、行政保卫处、安全监察处、工程建设处、市场营销处、农电管理处、调度所、客户服务中心、变电运行处、配电运行处、检修处、用电管理中心、计量室、稽查室、核算中心、安华供电所、小庄供电所、华威供电所、洼里供电所、金盏供电所、东郊供电所、双桥供电所、东风供电所、小红门供电所、望京供电所。
海淀供电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海淀供电公司成立于1987年,现有职工536人。公司位于海淀区中关村高科技开发区的中心地带,负责海淀地区42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电力供应、销售、变电和配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肩负着国家部分党政军机关、大专院校和高科技产业及首都政治活动的安全供电任务。截止到2006年3月底,海淀供电公司有110千伏变电站22座、35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56台,总容量达到2752.5兆伏安;有10千伏开闭站59座,小区配电室347座,配电变压器1231台(含箱变),总容量721.68兆伏安。有10千伏架空配电线路146条,计994.7公里;低压线路(单线)总长1269.15公里,有10千伏电缆线路4344条,总计长度2218.78公里。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北京电力公司文明单位”、“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迎峰度夏先进单位”和“海淀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二、机构设置公司下设经理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生产技术处、劳动人事处、安全监察处、财务处、工程建设处、市场营销处、农电管理处、行政管理处、调度所、营业站、变电工区、配电工区、线路工区、电缆工区、计量工区、总值班室、客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
丰台供电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丰台供电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117号,成立于日,是北京电力公司直属的供电企业,负责1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规划、建设与运营工作。丰台区域面积305.87平方公里。截止到2005年底,丰台地区供电人口148万,总用户41.3075万户;售电量433700万千瓦时;电费回收率100%;线损率7.38%。公司共管辖110千伏变电站15座,主变35台,总容量1617.5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2座,主变4台,总容量60兆伏安;10千伏开闭站59座、配电室343座,配电变压器1080台,总容量791.37兆伏安;10千伏架空配电线路126路,860公里,配变3100台,总容量735.3兆伏安;10千伏电缆2125条,1320公里;低压电缆5051条,718公里。总资产16.32亿元。二、机构设置丰台供电公司共有职工502人,研究生学历9人,大学学历56人;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42人,持有技能鉴定证书331人。公司设经理1人,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副经理3人,工会主席1人,总工程师1人。目前共有11个职能处室,4个序列外部门,6个生产工区,16个供电所,2个直属科室,56个生产班组。
石景山供电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石景山供电公司(石景山供电局)成立于1988年。公司现有职工201人,石景山地区人口48.6万人,负责石景山地区85.74平方公里的电力供应、营销、变电、配电设施的建设运行,肩负着为首都石景山地区安全供电和保证政治活动安全供电的任务。截至2005年底,石景山供电公司所辖110千伏变电站共3座,主变6台、总容量为280兆伏安。10千伏开闭站12座,10千伏架空线路20条,134.86千米;10千伏电缆线路768条,267.89千米。截至2005年底,实现售电量29.696亿千瓦时,电费回收率连续18年为100%,完成110千伏及以下线损率3.14%。二、机构设置石景山供电公司现领导职数6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总工程师1人、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1人、工会主席1人。石景山供电公司现有18个职能处室、工区:经理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室、劳动人事处、生产计划技术处、安全监察处、调度所、规划基建处、市场营销处、变电工区、线路工区、客户服务中心、计量工区、电费结算中心、鲁谷供电所、古城供电所、行政管理中心。石景山供电公司下属单位:多种经营总公司。
北京市有18个区县,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88个乡镇,128个街道,行政区面积约1.68万平方公里。北京电力公司承担着北京市的供电任务。2005年底有供电客户480万户,2005年最大负荷1065万千瓦,售电量488.92亿千瓦时。北京市没有趸售供电企业,全部由北京电力公司实行直供直管。北京电力公司把北京地区用电市场细分为16个营销核算区域,由城区供电公司等16个供电公司负责经营。16个供电公司共有201个供电所。供电所是第三级营销组织机构,承担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管理和营销业务管理责任。公考,家教,作文,写作,阅读,诗歌,散文,答案,中考,高考,语文,英语,培训,教师
&>&&>&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准供电所管理标准营销管理部分
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准供电所管理标准营销管理部分
川电Q/CDL—G—01—01—41—2010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术语及定义 ......................................................................... 1
供电所营销资料管理 ................................................................. 3
用电业务管理 ....................................................................... 4
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 4
变更用电管理内容与方法............................................................ 7
供用电其他业务管理内容............................................................ 9
用电检查管理 ...................................................................... 10
用电检查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 10
客户受(送)电工程电气图纸资料审查及施工质量检验管理内容与方法 ..................... 12
客户用电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内容与方法 ............................................... 13
客户电气设备绝缘监督管理内容与方法 ............................................... 14
客户事故调查管理内容与方法 ....................................................... 14
客户双(多)电源管理内容与方法 ................................................... 14
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内容与方法 ....................................................... 15
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检查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 15
客户电压、无功管理内容与方法 ..................................................... 15
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查处管理内容与方法 ............................................ 16
客户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检查 ................................................ 16
电费电价管理 ...................................................................... 16
丰枯、峰谷电价管理 .............................................................. 16
抄表管理内容与方法 .............................................................. 17
审核管理内容及方法 .............................................................. 17
电能计量管理 ...................................................................... 17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内容............................................................. 17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原则............................................................. 17
计量点的分类和设置 .............................................................. 17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 .............................................................. 18
电能计量装置投入运行前的管理 ..................................................... 18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维护管理 ......................................................... 19
川电Q/CDL—G—01—01—41—2010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及差错电量的处理 ................................................. 19
优质服务管理 ....................................................................... 20
供电所人员服务规范 ............................................................... 20
客户接待及投诉举报管理 ........................................................... 22
营销管理其他说明 .................................................................. 23
供电所营销管理考核 ................................................................ 23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供电所营销管理考核标准 .......................................... 24 II
川电Q/CDL—G—01—01—41—2010
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供电所管理标准营销管理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电力公司供电所营销与优质服务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所的管理与考核。
本标准中的“规范性附录”为强制执行附录,“资料性附录”是参照执行附录。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文或规定,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或规定。当被引用的文件出现修改版或者废弃时,因引用而构成的条文或规定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6号《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GB/T《无功电能表》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营业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营销管理标准》
术语及定义
指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服务中心为龙头,遵循内转外不转的原则,整合营销、调度、生产、计划等服务资源,集咨询查询、日常营业、业务扩充、故障抢修、投诉举报为一体的方便、快捷、优质的客户服务体系,确保客户服务工作规范高效。
指供电企业将申请用电者的受电装置接入供电网的行为,是业务扩充工作中最后的一个环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与接电一般同时进行,故又称装表接电。
客户因用电需要,初次向供电企业申请报装用电的情况。
川电Q/CDL—G—01—01—41—2010
用电客户由于原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容量不能满足用电需要,向供电企业申请增加用电容量的情况。
指用电客户为短期用电所需容量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的情况。
指客户不增加用电容量和供电回路的情况下,向供电企业申请改变其用电性质等事宜的业务。
由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段母线引出的电源。
由多路出线回路供电,且各电源之间无联络。
电力网的电能损耗简称线损。它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在电能传输和营销过程中自发电厂出线起至客户电度表止所产生的电能消耗和损失。
指供电企业供电生产活动的全部投入量。
指班组内部考勤、考核、分配公开。
指供电营业区内所有高、低压客户在所管辖电气设备上发生的设备和人身事故,及扩大到电力系统造成输、配电系统停电事故。
客户影响系统事故
因客户发生电气事故扩大造成其他客户断电或引起电力系统波动而大量甩负荷,这种事故称为客户影响系统事故(专线供电客户进线侧有保护,事故时造成供电变电站出线开关跳闸或两端同时跳闸,不是客户影响系统事故)。
凡是从供电线路的电杆或墙架线接到用户墙外的第一个支持物的一段线路,称为接户线。
电能计量装置
指一种记录用电客户使用电能量多少的度量衡器具。它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本标准中的计量点分为购售电计量点和关口计量点。
川电Q/CDL—G—01—01—41—2010
购售电计量点
是供电企业与并网电厂之间、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包括趸售地方电网)之间进行电量贸易结算的计量分界点。
关口计量点
简称关口点,指各电力企业及供电端计量的电力客户之间进行电力、电量贸易结算以及电力企业内部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如线损)考核等所涉及的专用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表实抄率
实抄表户数与应抄表户数的比值的百分数。电能表实抄率=实抄表户数/应抄表户数×100%。
抄表差错率
抄表差错户数与当月用电总户数的比值的百分数。抄表差错率=抄表差错户数/当月实抄总户数×100%。
是班组所有基础管理资料盒的编码、名称及所在资料柜编码的汇总目录。
班组的资料柜应按顺序编码,柜内的资料盒应分类编码,零序目录存放的资料盒编为“0”号。要求第1号资料柜的第1个资料盒放置零序目录。当资料盒发生变动时,零序目录应同步更新,保持与资料盒的一一对应。
是对物的特定的管理,是各项专业管理在生产现场的综合运用和补充,通过对生产现场进行整理,科学地利用场所,改善生产现场条件,使生产中需要的东西随手可得,向时间和空间要效益,从而实现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化与科学化。
定置管理图
是对现场进行诊断、分析、研究后的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物所的相互关系的定置管理平面图。 4
供电所营销资料管理
应具备的营销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营销[2007]35号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品质评价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道德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
《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营销管理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应具备的营销业务资料
高压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书
低压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书
居民生活用电申请书
川电Q/CDL—G—01—01—41—2010
居民生活用电(批量)申请书
客户动力用电设备登记表
客户照明用电设备登记表
保证重大活动用电申请书
用电业务延期申请书
供电方案通知书
高压供电方案审批单
低压供电方案审批单
客户工程竣工检验(复验)申请书
XX 电业局客户登记证
客户用电须知
客户变更用电申请书
更名、过户处理单
客户暂停(报停)、暂换、暂拆、减容暨恢复处理单
拆表、销户处理单
分户、并户处理单
变更用电类别处理单
迁址、改压、移表处理单
客户电量(计量装置)异常情况处理单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通知单
电量电费差错处理单
中止供电处理单
复电( 装)处理单
客户帐号(路名、门牌)改变处理单
事故报修处理单
事故报修处理单
客户表计未抄见处理单
客户投诉(纠纷)处理单
电量电费差错退补通知书
停电通知书
用电业务内部传递监督工作单
电能计量装置装(换)工作票
客户用电业务申请登记薄
用电业务收费台帐
××电业局业扩报装情况统计表
××电业局客户分类统计月报表
××电业局事故报修服务登记台帐
客户档案目录
供用电合同。
用电业务管理
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川电Q/CDL—G—01—01—41—2010
新装用电是指客户因用电需要,初次向供电企业申请报装用电的情况。增容用电是指用电客户由于原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容量不能满足用电需要,向供电企业申请增加用电容量的情况。临时用电是指用电客户为短期用电所需容量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的情况。委托转供电是指因公用供电设施未到达地区,供电方委托有供电能力的客户(转供电方)向第三方(被转供电方)供电的情况。
供电企业对本供电营业区内具备供电条件的客户有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供电电源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本供电营业区内的客户拒绝受理申请和拒绝供电。
供电企业应在其供电营业厅内公告新装用电、增容用电业务的流程制度和收费标准。供电企业客户服务中心(或供电营业厅)统一受理客户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必须做到“一口对外”。
客户申请新装、增容用电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首先由客户提出用电申请,供电企业组织现场查勘,确定供电方案并书面答复客户。在新建受电工程项目立项阶段,供电企业应与客户联系,就工程供电可行性、用电容量、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
客户接入电网影响电能质量的各种干扰源用电设备,必须经供电企业或有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进行电能质量影响的技术评估,且由客户采取防治措施后,方可接入电网运行。
供电企业向客户提供的额定供电电压为:
低压——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
高压——10(6)、35、110、220千伏。
新装、增容用电包括:
新装、增容变压器容量用电;
新装、增容低压负荷用电;
申请双(多)电源用电;
申请不经过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自备发电机用电;
其他负荷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基建用电、市政建设、抗旱排涝、庆祝集会等非永久性用电,按新装用电手续办理。
客户办理新装用电业务时,应要求其提供下列资料:
有关上级批准文件和立项批准文件(私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用电地址图和用电区域平面图;
用电负荷;
保安负荷,双(多)电源必要性;
用电设备明细一览表,包括《客户动力用电设备登记表》和《客户照明用电设备登记表》;
主要产品品种和产量;
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建设规模及计划建成期限;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冲击负荷及高次谐波;
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客户办理增容用电业务,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原装受电设备容量的有关资料:
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
继电保护方式和过压保护;
配电网络布置图;
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双(多)电源联络方式;
供用电合同。
川电Q/CDL—G—01—01—41—2010
客户用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采用双(多)电源的供电方式:
中断供电后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中断供电后将造成重要设备损坏,生产长期不能恢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中断供电后将造成政治、军事和社会治安重大影响者;
中断供电后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
高层建筑用电;
对用电有特殊要求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
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
客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
供电方案确定的期限按下列要求办理:居民客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客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客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多)电源客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客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客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
供电方案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为一年,低压供电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客户如遇特殊情况,应在方案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供电企业视其情况予以办理延期手续。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前款规定。
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确定的供电方案向供电企业交纳业扩报装有关费用。
客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
高压供电的客户提供的设计资料有:
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 用电负荷分布图;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主要电器设备一览表; 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的方式;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低压配电网络布置图; 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其他资料。
低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的设计资料有: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源;
用电设备清单;
其他资料。
供电企业营销部门组织生产技术、计划、调度等部门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进行审查。审查意见由供电营业厅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申请由供电营业厅受理并按分级管理规定进行内部工作传递。由营销部门组织生产技术、调度等人员参加工程竣工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检验人员应当场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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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缺陷通知单》发给客户,并由客户负责人签收。客户在缺陷整改完毕后向供电营业厅第二次报验,并交复验费,由供电营业厅将客户申请信息传递到检验部门安排复验。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填写检验合格记录,并核定供电方案,根据客户实情配置电能计量装置,同时建立客户档案,并将信息发送至供电营业厅。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合格意见由、供电营业厅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客户新、扩建及改建设备加入运行申请及批准书》由供电营业厅受理并由营销业务人员牵头向有关部门办理签字同意投运手续后组织送电工作。各供电企业应对竣工检验的内部流程、职责、时限制定具体规定。
对新装、增容用电应遵守先签合同再接电的原则。在客户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后应先签订或更改供用电合同后方可按规定时限由营销业务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对检验合格的客户工程,装表接电时间(含检验合格当日)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零散居民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客户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区新建居民住宅客户100户以上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临时用电和委托转供电按新装增容的要求办理用电业务。
变更用电管理内容与方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变更用电:
暂停: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 暂换: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 迁址:迁移受电装置用电地址; 移表:移动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 暂拆: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 更名或过户:改变用电客户的名称; 分户:一户分列为两户及以上的客户; 并户:两户及以上客户合并为一户; 销户:合同到期终止用电; 改压:改变供电电压等级; 改类:改变用电类别; 复装:恢复原减容、暂停、暂换、暂拆的用电容量。
客户变更用电时,应填写《变更用电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厅办理申请手续,并变更供用电合同。
客户办理变更用电应提供的资料:
暂停、减容后的用电设备明细;
迁移用电地址,按新装用电提供有关资料;
移表、拆表、改变用电性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居民申请过户、分户、并户应提供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并提供结清电费的依据;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过户,应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执照及有关证明,应出具双方协议,并提供新户的银行帐号、设备明细表、用电性质等;
客户服务中心或供电营业厅接到客户变更用电申请后,应分类登帐,并按规定为客户办理有关手续。
临时用电户不得办理变更用电事宜。
客户减容,需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以及不通过变压器的高压电机的停止或换小。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并对计量装置进行调整。
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客户的申请确定,但时间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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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二年;
在减容期间,供电企业应保留客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超过减容有效期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按新装或增容程序办理。供电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封存的用电设备和相应的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后启封用电;
在减容有效期内恢复用电时,客户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
客户暂停,须在5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客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二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客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或企业的行业特点,在供用电合同中加以约定;
在暂停期限内,客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客户暂换(因受电变压器故障而无同容量变压器替代或紧急抢险需要短时间内更换大容量变压器),须在更换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客户迁址,需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原址按终止用电办理,供电企业予以销户。
迁移后的新址不在原供电点供电的,新址客户按新装用电办理。
迁移后的新址在原供电点供电的,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址用电容量的,超过部分按增容办理。
客户迁址引起的供电工程费用由客户负担。
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除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承担违约责任外,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业务办理。
客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安装表位不当需要移动电能表位置),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移表工作由供电企业办理,客户不论何种原因,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移表。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违章用电处理。
如系客户申请移表或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表位不当的,移表所需材料和费用由客户负担。
客户暂拆 (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供电企业应在五日内拆除相应的受电设施及计量装置。暂拆的客户应在一个月内持拆表凭证、预收电费收据等到供电客户服务中心结算电费。
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客户申请复装用电时,应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或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复装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应根据装表条件办理复装,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供电企业应在5日内予以复电。
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
客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客户名称或居民房屋变更户主),应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或相关证明,并提供结清电费的依据,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过户申请需经过户双方签字盖章并附上述相关资料。供电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过户。
原客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办理更名过户。
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户应承担原客户所负的一切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客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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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多)电源客户申请过户,如新户用电性质改变,不符合双(多)电源条件的,供电企业可协商调整其供电电源。
客户分户,应持有关证件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在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
在原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分立后的新客户和变更后的原客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原客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应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用电手续。分户后原客户的供电设施或计量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应同时进行改造。
分户引起的供电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
分户后的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用户并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客户允许办理并户。
原客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
新客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用电容量之总和。
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
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
客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客户已和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供电企业到客户处查验电能计量装置的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电能计量装置。
拆表销户的客户应在一个月内持拆表凭证、临时用电相关费用收据等到供电营业厅办理退款事宜及结算电费。
办理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
客户改压(因客户原因在原址改变供电电压等级),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客户改变供电电压等级时,超过原容量者,超过部分按增容用电办理。
改压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客户负担。
由于供电企业的原因引起客户供电电压等级变化的,由供电企业承担客户外部工程费用。
客户改类,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在同一受电装置内,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改变时,允许办理改类手续。
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1项处理。
客户申请复装(恢复原减容、暂停、暂换、暂拆的用电容量),应提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客户申请复装应在减容、暂停、暂换、暂拆的期限内。
因复装产生的工程费用由客户承担。
供电企业在办理复装时,应记录复装日期,电能表止度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供用电其他业务管理内容
供用电其他业务是指除新装、增容用电、变更用电以外的业务。供用电其他业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处理;
电量电费退补;
中止供电;
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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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帐号;
事故处理;
更换(改装)接(进)户线;
路名、门牌更改;
表计未抄见处理;
投诉处理;
用电纠纷处理。
用电检查管理
用电检查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根据用电检查工作的计划性、检查内容和工作方式,用电检查工作可分为:计划性检查、营业普查、专项检查、事故检查、突击性检查。
计划性检查
计划性检查的周期
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下高压客户和0.4kV低压用电客户每一年至少检查一次(“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除外);“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客户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应根据实际情况缩短用电检查的周期。
计划性检查的内容
核对客户基本情况,其内容应包括客户户名、地址、联系人、企业法人代表、电话、邮编、所属行业、主要用电类别、生产班次、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受电设备、用电设备、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供用电合同、主要设备参数(如:变压器容量、型号、编号等)、电容器的安装和投运容量变化情况、谐波和冲击负荷的治理情况、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和容量的变化情况。
客户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情况。
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检查内容包括:
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
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联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检查客户变配电所(站)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运行情况;
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以及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
检查客户变电所(站)内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客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检查客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情况;
检查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点设置是否合理,有、无功计量装置配置是否完备和合理; 检查客户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讯等安全运行状况;
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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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冲击性、非线型、非对称性负荷运行状况及所采取的治理措施;
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
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检查客户有无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检查客户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
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营业普查是指根据某一阶段营销管理工作的要求,供电企业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企业内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客户履行供用电合同的情况、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进行的检查。
营业普查的内容
核对供电企业内部各种用电营业基础资料。
对月用电量较大的客户,用电量发生波动较大的客户和用电行为不规范的客户进行重点普查。
检查客户的抄表有无漏户、错抄收、漏抄收以及错算、漏算、基本电费差错等现象。
检查《供用电合同》执行情况。
查处客户违约用电、窃电行为。
核对客户用电容量、电价分类及执行情况、有无混价现象、无功补偿装置的运行情况。
检查客户计量装置有无接线错误、走字不准、接触不良等错误。
营业普查的方法
内部检查:主要检查营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核对客户用电基础资料、计量和电费帐卡、计算机计费参数等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自查用电业务各项收费的正确性。
外部检查: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的规定及本标准中第13节“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检查管理的内容与方法”、第15节“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查处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第17节“电能计量、负荷管理、调度通讯装置的安全运行检查管理内容与方法”执行。
内外部查相结合:用电检查员到客户处普查前应逐户核准客户用电基础资料、计量和电费帐卡。执行现场检查任务时,应对每个被普查客户登记填写《用电营业普查登记表》,现场检查确认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应按照本标准第15节“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查处管理的内容与方法”执行。
专项检查的内容
特殊性检查:为确保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大型集会、庆祝、娱乐活动及其他大型专项工作安排的活动的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对相应范围的客户专门进行的用电检查。
季节性检查:每年根据季节的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防污检查:检查重污秽区客户反污措施的落实,推广防污新技术,督促客户改善电气设备绝缘质量,防止污闪事故发生;
防雷检查: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检查客户设备的接地系统、避雷针、避雷器等设施的安全完好性;
防汛检查:汛期到来之前,检查所辖区域客户防洪电气设备的检修、预试工作是否落实,电源是否可靠,防汛的组织及技术措施是否完善;
防冻检查:冬季到来之前,检查客户电气设备、消防设施防冻情况,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及带电装置内措施等。
事故检查:指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除汇报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外,也要对客户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突击性检查:指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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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客户受电装置,但被检查的用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的范围可延伸至相应目标所在处:?
有多类电价的;? 有自备电源设备(包括自备发电厂)的;? 有二次变压配电的;? 有违章现象需延伸检查的;? 有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 发生影响电力系统事故需作调查的;? 客户要求帮助检查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电检查。
用电检查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
农村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或兼职用电检查员)应根据客户数及供电电压等级配备2至4名。农村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必须具备三级用电检查资格,原则上根据本单位各电压等级用户数的多少和工作开展需要来确定二、三级用电检查员的配备比例。
客户受(送)电工程电气图纸资料审查及施工质量检验管理内容与方法
应送交供电企业审查的客户受(送)电工程电气设计图纸资料
高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如下图纸资料:
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用电负荷分布图;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布置图;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方式;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低压配电网络布置图; 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其他必须的资料。 6.2.1.2
低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的设计资料: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源; 用电设备清单; 其他必须的资料。
对有冲击负荷、不对称负荷、非线性负荷等可能影响电网供电安全和电能质量的客户,还应提供消除其对电网不良影响的技术措施及有关的设计资料。
客户受(送)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查
客户受(送)电工程设计必须由经国家认定资质并具有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否则供电企业不予认可。
客户受(送)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符合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
客户受(送)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客户内部电气设备安装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包括如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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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纸及说明;
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其他必要的资料。
客户受(送)电工程竣工检验:供电企业接到客户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对其工程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检验内容:
客户受(送)电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审查后的设计要求;
设备的安装、施工工艺和工程选用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一次设备接线和安装容量与审查同意方案是否相符;
检查无功补偿装置是否能正常投入运行;
检查计量装置的配置和安装是否正确、合理,专用计量柜(箱)是否安装合格,有关试验项目是否完成,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能否保障供用电设施运行安全;
高压设备交接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准确;
继电保护装置经传动试验动作准确无误;
设备接地系统应符合《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要求,接地网及单独接地系统的电阻值应符合规定;
各种联锁、闭锁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各种操作机构应有效可靠,电气设备外观清洁,充油设备不漏不渗,设备编号正确、醒目;
检查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
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应书面通知客户限期改正,在客户重新报验后组织复验,直至验收合格。对于新装增容客户应填写《客户新、扩建及改建设备加入运行申请及批准书》,经工程竣工检验各部门签字同意后,组织送电工作。
客户用电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内容与方法
用电检查人员对客户的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给予技术指导,督促并帮助客户尽快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客户对其自行维护管理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完全责任。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过的设备不安全引起的直接损坏的赔偿责任。
高压成套设备必须安装“五防”闭锁,应符合能源部[号《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对多路电源供电的客户,其进线开关、刀闸的电气联锁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并严格按供用电双方签订的调度协议进行倒闸操作。
客户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时,其标准应符合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规定。
客户必须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的预防性试验和周期校验,其试验标准应符合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GB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规定。
用电检查人员应检查客户主要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督促客户严格按周期对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试验和检验。用电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试验报告和检验报告。
客户应按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的工作安排定期进行季节性受电线路及站内受电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客户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能源政策和相关标准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和低于电网安全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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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气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客户采用新研制开发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装置需挂网试运行的,必须得到供电企业同意。原则上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不得在对重要客户供电的设备范围内进行。
客户电气设备绝缘监督管理内容与方法
要求客户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开展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行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统一试验方法,提高电气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凡未经现场交接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一律不许挂网运行。
用电检查人员应掌握客户电气设备绝缘状态,协助客户分析电气设备绝缘事故。提出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
用电检查人员负责协助并督促职责范围内的客户制定年度试验计划,并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对通过试验检查出有重大缺陷的设备在未消缺之前,不得投入运行。用电检查人员负责进行年度客户电气设备绝缘监督工作总结。
客户电气设备的试验要求:
试验单位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并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按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执行,分析判定绝缘健康状况,作出明确结论。
各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部门应加强客户的绝缘技术监督的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客户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技术交流和培训,以加强客户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客户对于超出预防性试验周期的电气设备拒不进行周期试验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向客户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试验。
客户电气设备事故中的故障设备若已超过试验周期而未进行过试验,用电检查部门应参与追究客户事故责任和对电网及其他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用电检查人员未对超过预防性试验周期而未进行试验的客户开具并送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而发生客户设备事故的,应视为用电检查不到位。对于造成输、配电系统停电事故的,记录为用电检查的安全用电考核事故。
客户事故调查管理内容与方法
客户事故:系指供电营业区内所有高、低压客户在所管辖电气设备上发生的设备和人身事故,及扩大到电力系统造成输、配电系统停电事故。
客户事故按照电力行业DL558-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根据其事故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报告:客户发生下列事故,应立即向供电企业报告: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客户电工或非电工人员触电伤亡,均称为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导致电力系统停电事故、专线掉闸或全厂停电事故、电气火灾事故、重要或大型电气设备损坏事故(指客户一次受电设备损坏)、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事故。
事故调查:用电检查人员应参与客户重大电气设备损坏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参与事故分析,审查事故调查报告,督促客户落实反事故措施。
客户双(多)电源管理内容与方法
凡同一客户引进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线路(不论电压等级)并能将两回及以上供电线路在内部互相联锁或并列运行的客户,均称为双(多)电源客户。自电网引进一回供电线路,但客户有自备电源并能在其内部互相切换或并列的客户,视同双电源客户管理。
由电网以双路或多路供电的客户申请被批准后,必须按照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对原审核的设计不得擅自改变。
双(多)电源客户投入运行时,必须先作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双(多)电源客户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变电站主接线发生变化、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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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必须作核相工作。
高低压双(多)电源客户凡不允许并列电源运行者,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
双(多)电源客户其主、备电源均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方式。客户不得超过批准的备用用电容量用电。
低压双电源客户不允许并列运行,客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其自备电源与电网联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不得使用电气闭锁。
用电检查部门应填制《双(多)电源客户名册》,并存档备查。
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内容与方法
客户需装设的自备发电机必须到供电部门办理申请,并填写《客户自备小型发电机审批表》,由供电部门发给《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用电检查部门应对持有《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的客户进行年检。对未经审批私自投运自备发电机者,一经发现,用电检查人员可责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线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款进行处理。
凡有自备发电机的客户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
未经供电部门同意,客户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客户供电。
为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客户自备发电机组向电网反送电,不论是新投运还是正投入运行的自备发电机组,均要求在电网与发电机接口处安装可靠闭锁装置。
用电检查部门对装有非并网自备发电机并持有《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的客户应单独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客户自备发电机发生向电网反送电的,由用电检查部门记录为安全考核事故。
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检查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检查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期。
检查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主体是否发生变化。
检查客户实际使用容量、计费容量、备用容量、转供容量是否与合同容量相符,客户是否有私自增容的情况。
检查客户用电性质是否与合同相符。
检查电价执行是否正确,约定的各类用电量(或比例)是否变化,如与合同不符应作相应的调整。
检查客户是否按合同缴纳电费。客户若未按合同规定缴纳电费,用电检查人员应协助催收。
检查双方约定的特殊事项执行情况。
检查客户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情况是否正确,封印是否完好。
检查客户是否有私自转供或引入电源的情况。
检查双(多)电源客户是否私自改变运行方式,是否将冷备用变压器等设备私自转为热备用。
客户若违反供用电合同,用电检查人员应依照《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要求客户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
客户电压、无功管理内容与方法
在电力系统正常情况下,客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在电力系统非正常情况下,客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客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相应规定的,其受电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客户执行功率因数标准为: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的客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其他电力客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企业,功率因数为0.85以上;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客户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客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自动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除电网有特殊要求的客户外,客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本标准14.3.1条文的要求。
客户无功检查管理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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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客户无功补偿设备容量与用电设备装机容量配置比例是否合理;
检查客户无功补偿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督促客户及时更换故障电容器,以保证无功补偿容量满足补偿到规定的功率因数标准。
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查处管理内容与方法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时应携带相应等级的《用电检查证》,现场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检查确认有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检查人员必须当场调查、取证,并开具《违约用电通知书》或《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客户并由客户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检查人员发现窃电行为时,应保护窃电现场,及时采取拍摄照片或录像等手段进行取证;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时,应及时收缴与窃电有关的物证(对不易移动的物证应进行拍照或录像)并及时登记备案;对于窃电工具、窃电痕迹、计量表计等需要鉴定的,检查人员应予封存。鉴定单位或机关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应及时登记备案。
对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必须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经审核和批准填写《违约用电处理结果通知书》或《窃电处理结果通知书》一式三份,通知客户补交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收费后,《违约用电处理结果通知书》或《窃电处理结果通知书》一份由收款人员留存,一份由客户留存,一份转回用电检查部门存档备查。
对各县级供电企业查获的重大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还须报电业局(公司)营销部门审批,其具体标准由各电业局(公司)制订。
在查处违约用电和窃电过程中,各单位应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违约用电、窃电的打击力度。对已经查获且其窃电行为构成犯罪者,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或依法起诉。
客户对其严重违约用电行为或窃电行为拒不承认和改正,用电检查人员可依照电力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各供电企业应完善查处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的管理程序,做到有领导把关、有监督机制、有考核标准。在查处违约用电与窃电过程中,对内外勾结的供电企业职工,应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应当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起诉。
客户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检查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可对客户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因故退出运行的客户末级保护器,由县级供电企业出具《客户用电设备漏电隐患告知书》,书面告知客户,提示其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
凡有客户故意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拒动或误动者,应当予以批评或警告,经批评仍不整改者,可视情况根据《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和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约定采取必要措施。
电费电价管理
丰枯、峰谷电价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丰、平、枯季节和峰、平、谷时段的划分,对应执行丰枯、峰谷电价范围的用电客户执行丰枯、峰谷电价。
计算丰枯、峰谷电价的基准销售电价为国家规定目录电价中扣除代收基金外的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以及随电度电价加收的各项代收基金等不实行丰枯、峰谷浮动。
对于总表和各分表及转供户峰谷电量的扣减,各供电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按总表和各分类电表对应时段电量进行扣减。
对于总表是高压分时计量但总表内的分类电量未实现分时计量的,应限期进行改造。未改造前须定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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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对其居民生活、非居民和商业等用电性质核定其占总电量的比例或分类电量,并确定其峰平谷电量比例,在高压总表分时电量中依次扣减。
抄表管理内容与方法
抄表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熟悉抄表器各项功能,能正确使用抄表器。操作时思想集中,准确操作键盘数码,操作后应再与电能表指示数核对,无误后方能完成抄表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抄表员完成供电企业所有立户的客户抄表工作,抄表员负责按例日到现场抄表,不得估抄、代抄、漏抄,并应对抄表中出现的差错等问题负责。
如抄表时发生抄表器损坏现象,抄表员应立即中断抄表,返回单位由专人对抄表器进行检查,同时填写抄表器损坏报告,领用备用抄表器继续完成当日抄表定额。
严格按规定日程抄表,不得随意提前或挪后。抄表日程一经确定,应向客户公布,以便客户配合抄表工作。
由于客户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如期抄表时,应通知客户待期补抄或按该户前三个月平均电量估算当月电量计收电费,待下次抄表时一并结清。因客户原因连续两次确实无法如期抄表的,可开出业务处理单传交业务人员处理。因客户原因连续六个月确实无法如期抄到表的,应开出业务处理单传交业务人员通知客户终止供电。
抄表后根据客户需要,向客户填写《电费备款通知单》,并负责催收电费。
每个抄表区域(或线路)应附有《抄表户数明细表》,即按照不同的用电类别统计每月的表户数和应抄、实抄数。
审核管理内容及方法
对已建立的客户抄表档案数据及业务传来的 “工作票”及“处理单”认真审核,核对无误后,确认归档。
负责处理退补差错电费、违约用电或窃电追补电费等电费结算业务,并填写《退补电费情况表》及《违章用电或窃电追补电费情况表》,主管领导应对《违章用电或窃电追补电费情况表》的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客户用电类别或适用电价错误,抄表止度连续2个月不变,基础档案数据不全或存在差错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记录、核对及分析,并填报《客户异常情况处理单》传交业务人员处理。
根据国家电价政策计算客户电费,认真审核,保证电费计算准确无误。并按已抄电量必计应收电费的原则,及时编制应收电费日报。
电能计量管理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内容
计量方案确定、计量器具的选用、订货验收、检定、检修、保管、安装、竣工验收、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对与电能计量有关的断压断流计时仪、电能计量计费系统、远方集中抄表系统等相关内容和系统的管理。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原则
以供电营业区划分范围,以供电企业为基础,分类、分工、监督、配合,统一归口管理。
计量点的分类和设置
计量点分为购售电计量点和关口计量点。
购售电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供电企业应在购售电计量点按照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经电力部门电能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
关口计量点设置原则为:连络线单向潮流以送端计量点为关口计量点;双向潮流以两侧计量点均为关口计量点。关口划分由省电力公司电力营销部及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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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
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注:月平均用电量是指客户上年度的月平均用电量,下同)500万kWh及以上或用电容量为 10M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客户、200MW及以上并网电厂上网计量点、网级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省级电网经营企业内部电业局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用电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客户、100MW及以上发电企业上网计量点、供电局之间的电量交换点和趸售计量点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用电容量为315kVA及以上计费客户、100MW以下发电企业上网计量点、发电企业厂用电备用电源下网电量、供电企业内部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
Ⅳ电能计量装置:用电容量为315kVA以下的三相计费客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用电客户计费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计量装置投入运行前的管理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核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和本标准中的规定。
电能计量专责在参加电厂上下网关口和供电企业内部变电站电能计量装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用电容量315kVA及以上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方案的审查时,凡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部分应在审查结论中明确列出,设计单位必须按要求修改设计。
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计量点、计量方式(电能表与互感器的接线方式)、电能表的类别、功能、装设的套数、规格、准确度等级、互感器二次回路及附件的选择、电力互感器准确度等级和额定容量、电能计量箱(柜)的选用、安装条件等。
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对电能计量点和计量方式的确定以及电能计量器具技术参数等的选择应有电能计量专责参与会审、会签。
电力建设工程和业扩工程中的电能计量器具,应根据审查通过的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所确定的型号、规格、等级、功能等组织订货。订购的电能计量器具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出厂检定合格证等。电能计量器具的各项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的要求。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应严格按通过审查的施工设计或用客户业扩工程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
安装的电能计量器具(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失压断流计时器)必须经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贴上检定合格证后,方能使用。未经检定和检定不合格的电能计量器具任何单位不得使用。
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
电能计量装置投入运行前应进行全面的验收。
验收的技术资料包括:
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方式原理接线图,一、二次接线图、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变更资料;
电压、电流互感器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电力部门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
计量箱(柜)的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
施工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现场核查内容包括:
计量器具型号、规格、计量法制标志、有无检定合格证、生产厂家、电能计量器具出厂编号是否与计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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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检定证书和技术资料的内容相符等;
产品外观质量应无明显损伤;
安装工艺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电能表、电力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接线情况应和竣工图一致。
验收试验内容包括:
检查二次回路中间接点、熔断器、试验接线盒的接触情况;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正确性检查;
投入运行一个月内完成电能表的首次现场检验,电压、电流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测试和接线正确性检查。
验收结果的处理
经验收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及时实施铅封。铅封的位置为电力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各接线端子、电能表接线端子、计量柜(箱)门等。实施铅封后应由运行人员或客户对铅封的完好签字认可。
验收不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禁止投入使用。验收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他人使用。
验收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及验收资料应归档。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维护管理
应使用计算机对投入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建立运行档案,分权限实施对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并实现与相关专业和人员的信息共享。
运行档案能方便地按客户类别、计量方式和计量器具分类等进行查询和统计。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户名,户号,计量类别,线路名称,开关编号,变压器台区名称,变压器容量,安装地点,安装人员,投运日期,供电电压,电力互感器的型号、变比、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生产厂家,电能表的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生产厂家,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检定日期,有效日期;
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
安装在发、供电企业生产运行场所的电能计量装置,运行人员应负责监护,保证不受人为损坏,保证其封印完好。
安装在发电企业生产运行场所的电能计量装置,发供电企业计量人员不能随意更改电能计量装置。
安装在客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客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电能计量装置本身不受损坏或丢失。
所有安装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除供电主管部门指派的持证在岗专业人员有权启封、检验、检查外,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移动、启封、改接二次接线、变更计量方式。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及差错电量的处理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是指各类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断压断流计时仪以及相连接的二次回路等出现故障,造成电能计量装置不能准确计量。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类别包括:
电能表故障,包括机械故障与电气故障,即卡字、倒转、擦盘、跳字、潜动、止逆失灵、电能表超差、电能表计量不准、峰平谷电量与总电量不相等、机械与电子计度电量不相等、不能通讯、程序乱、时间不准、时段错误、多功能电能表计量功能错误等;
因雷击或过负荷烧毁电能表、电力互感器;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熔丝熔断或二次回路接触不良和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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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匝间短路,二次回路三相电流短路;
电流、电压互感器超差;
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不正确;
客户处电能计量器具失窃。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核查和处理工作程序
电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由用电检查人员和计量人员进行核查、分析和处理。
用电检查人员和计量人员在接到核查通知后,必须到故障现场核查故障情况。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故障、故障原因、故障类型、故障日期、起始时间等。必要时计量人员应对故障装置进行现场检验。计量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现场开具《计量装置故障处理单》,由供用电双方签字认可。
对现场已处理的故障,核查人员应对现场处理情况做好记录。涉及退补电量的,送交营业窗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因故障需处理的电能计量器具,营销业务人员或计量专责应立刻开具电能计量器具故障处理工作票,并发送至装表部门。
装表人员在接到电能计量器具故障处理工作票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装表人员在完成电能计量器具故障处理后,应当日将故障电能计量器具退还库房。
对需确认故障的电能表、电力互感器应及时进行检定,并填写《电能计量装置故障、缺陷记录》,送电能计量专责协调处理。
对发生的计量故障、造成的电量差错,应认真调查、认定,分清责任,确认故障性质和发生故障的时间,将相关内容记录详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差错电量的计算和电费退补,并提出防范措施。 9
优质服务管理
供电所人员服务规范
员工应具有相应上岗证,工作时间着装统一、整洁,仪表仪容得体大方。
营业人员工作时间统一着正装。着夏装时,衬衣下摆束入裤腰或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着西装时,打好领带,扣好领扣,不挽袖口和裤脚;鞋、袜保持干净、卫生,工作场所不光脚、不穿拖鞋,统一着黑色皮鞋。
在左胸前佩戴好统一格式、编号的工号牌。
仪容自然、大方、端庄:男职工修饰得当,不留怪异发型;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工作时间不当众化妆;在岗期间女员工长发要求盘起。
举止文雅、礼貌、精神;上班时精神饱满,走路时步伐稳健,工作中坐姿良好,不趴在工作台上,不跷二郎腿。
服务人员应使用规范、礼貌的文明用语。
服务人员必须讲普通话,并且语言清晰,语气诚恳,语调平和,语意言简意赅,严禁使用脏话、忌语,或口气严厉、不耐烦,忌高声讲话。
与客人交谈时,要专心致志,认真倾听,不随意打断客人的话语。
说话要有礼貌、亲切、诚恳、谦虚,少讲大话、空话、套话,不讲假话。
接待服务行为规范
接待工作要面带微笑,热情、真诚。在与客户、领导交谈时,要主动关掉手机,如确有重要业务需要联系,可交他人接听。
营业人员接待客户时,首先起立,微笑向客户问“您好!”,并示意客户就座。为客户提供服务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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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礼貌、谦和、热情。接待客户时,应面带微笑,目光专注,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与客户会话时,应亲切,诚恳,有问必答。工作发生差错时,应及时更正并向客户道歉;如自身受到委屈也应冷静对待,不可顶撞客户或与客户争执。
服务人员与客户交接文件、资料时,应轻拿轻放,并使用“收到您××资料”、 “这是您的××资料,请收好”的提示语;当服务人员收取客户现金或票据时,应唱收唱付,不抛不弃,并使用如下用语:“收到您××元”,“这是您的找零××元,请点清”。
服务人员应尽量少用生僻的电力专业术语与客户交谈,不随意打断客户的话语。
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对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必须向客户说明情况并请客户谅解,同时提交给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待解决后尽快回复客户。
当客户的要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悖或超出本企业规定的服务范围时,服务人员应向客户耐心说明,争取客户理解,做到有理有节。
在工作时间,服务人员相互间不得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严禁非工作原因占用计算机设备。
客户办完业务离开时,营业人员应微笑与客户道别无论办理的业务是否对口,都要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客户提供准确的联系人、电话和地址。遇到不能办理的业务时,要向客户说明情况,争取客户的理解和谅解。
柜台行为规范
至少提前5分钟上岗,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实行首问负责制,被客户首先访问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客户办好各种业务。
办理客户业务时限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办理居民客户收费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 分钟,其他业务不超过20分钟。
遇见熟人应点头或微笑示意,不能因此影响手中的工作或怠慢了正在办理业务的客户。
坚持“先外后内”的服务原则,当有客户来办理业务时,应当立即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马上接待客户。
遇有客户情绪过于激动时,可安排专人接待并做好进一步的解释工作。
下班时,对正处在办理中的业务应照常办理完毕后方可下班。
值班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应答时要首先问候,然后报出供电所名称。
受理客户咨询业务时,应耐心、细致的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问题,请客户留下联系电话,研究或请求领导后尽快答复。
接到客户报修时,详细询问故障情况,并迅速判断。如果属于供电所维修范围内的故障,做好客户姓名、电话、地址的记录,引导客户拨打95598服务热线(或通过内部电话通知95598,然后由95598记录派工)。供电所不再直接受理客户的报修,不再公布报修电话。
接到客户投诉或举报时,应向客户致谢,并做好记录,立即传递领导安排查处,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客户答复。
在接客户电话过程中,要专心聆听,认真记录。通话过程中,要等客户先挂机后再挂电话,不可强行挂断。
不能利用值班电话与亲戚朋友聊天。
外出现场服务行为规范
到客户现场服务前,服务人员应与客户预约上门服务时间,讲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请客户予以配合。
对客户的受电工程严格执行“三不指定”。不指定设计单位、不指定施工队伍、不指定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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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应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电业安全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在现场替代客户进行电工作业。
需进入客户室内时应按门铃或轻轻敲门,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入内。 服务人员在客户现场工作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并遵守客户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尊重客户的风俗习惯。
服务人员在现场操作的过程中不应打扰客户的正常工作或生活,如确有影响,应向客户耐心解释并致歉。
因工作需要进入居民室内时,应先按门铃或轻轻敲门,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在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入内,必要时应穿上自带的鞋套。
在使用工具或者材料时,服务人员应做到轻放有序,严禁乱堆乱放。
如需借用客户物品,服务人员应征得客户同意,用完后完好归还并致谢。
如在工作中损坏了客户原有设施,应尽量恢复原状或等价赔偿。
在公共场所施工,应有安全措施,悬挂施工单位标志、安全标志,并配有礼貌用语。在道路两旁施工时,应在恰当位置摆放醒目的告示牌。
服务人员不得在客户处就餐。
服务人员到客户现场,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现场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扫,不能留有废料和污迹,服务人员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将工作结果以及需客户继续配合的事宜向客户交代清楚;如需要,服务人员应开具工作单据,请客户签字确认,并礼貌向客户道别。
客户接待及投诉举报管理
供电所是供电企业的一个营业窗口,对客户接待与投诉管理一方面关系到企业形象,同时也代表着供电所的服务水平与工作质量。所长是客户来信来访及投诉接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供电所的接待及投诉管理。
供电所应根据县公司制定的“客户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制度”、“意见箱开启管理制度”,在营业场所设立意见簿、意见箱,公布服务举报电话,客户可通过来信、来访、填写意见簿或拨打95598热线等多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应及时处理,受理、查处率均要达到100%,投诉、举报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如果是确认供电所工作失误造成的差错,给客户造成影响,应及时向客户表示歉意,并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对客户的投诉和举报必须按照规定严格保密。
客户接待及投诉举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对客户的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工作人员应按接待服务行为规范,热情接待,认真登记、编号、分类汇总,由所长填写《客户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记录》,根据反映情况,所长安排人员调查处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给予解释,答复或处理,使来信来访、投诉处理形成闭环管理。
对接到客户的一般投诉举报:应向客户致谢,能当即解决的问题,应耐心向客户解释或说明情况,并予以解决。不属于职责范围内或不能当即解决的,应立即报告所长,并向县公司相关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处理。
对接到客户的重要投诉举报:应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向客户致谢,应立即报告所长,并向县公司相关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处理。
对不明确或一时难以答复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应立即报告所长,并向县公司相关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处理。
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答复客户的事项:应热情、耐心、诚恳的做好解释工作。
对上级转交的投诉、举报:应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处理,做好记录,回复客户后,及时以书面形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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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县公司相关部门报告上级调查结果与处理意见。若不需向客户回复的,可直接向县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对设立的服务意见箱和意见簿:值班、接班交接双方每天定期对营业场所的意见箱进行开启,查看有无客户信件,如有客户信件,接班人应立即交给所长审阅,由所长填写《意见箱信件办理记录》进行办理;所长或指定专人每天要及时对《客户意见簿记录》进行审阅,汇总意见要定期研究分析,认真予以答复或解决,最后形成《客户意见定期汇总及研究记录》。客户意见处理完毕后,所长组织相关人员应在一周内对客户进行回访,填写《客户回访记录》。
对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查处率要达到100%,投诉在4个工作日、举报在8个工作日内答复客户处理情况。
营销管理其他说明
本标准仅明确了供电所营销管理工作内容和标准,对其工作流程、过程管理、图表台帐均按营销SG186系统要求执行。
供电所营销管理考核
考核采取计分方式,满分为100分。评分采用累计扣分制。
优质服务管理(40分)、营销业务管理(50分)、标准化作业管理(5分)、营销管理资料(5分)共四部分,总分100分。
考核标准(见附录A)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四川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工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编写、审校人:胡柏初、崔保卫、向宇、张灦、杨子辛、蒲益成、侯小松、杨敏、李梓玮、 游俊刚、赵丽娟、陈伟、吴静、李华、都健刚、张本礼、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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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规范性附录) 供电所营销管理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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