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打了一张借条没有债权人 今年过年重新写了一张还款计划 说2年内还清 但债权人变卦

五万借款变十五万 借条疑案被破
五万借款变十五万 借条疑案被破
稿件来源: 北京晚报
到底借了几笔钱
借款也是一门很有技巧的“学问”。怎么打借条?用什么形式借款?如果凭据不保留好,很有可能吃哑巴亏。
近日有这样一起案子。
故事俩版本
王某与张某因生意往来相互熟识。
据张某讲,2011年5月和6月,王某分两次向张某借款10万元,张某均以现金的形式将钱借给了王某,王某则向张某出具了两张内容为“今借张某人民币100000元整(拾万元整),于2011年10月之前归还”的借条。
2011年8月,王某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还给张某其中一笔10万元借款,并将5月份打下的借条要回。今年1月,张某向王某催还2011年6月份的借款,王某拒绝归还,并称借款已还,双方产生纠纷,张某无奈起诉至朝阳法院。
借条只一张
庭审中,张某拿出2011年6月份的借条,要求王某归还10万元借款。王某却称,该借款已还,并拿出了银行转账凭条。
同时,王某还申请法院调取了王某和张某工商银行账户2011年8月份的交易明细,该明细中亦记载张某账户曾于日收到王某账户转入的10万元人民币。
但张某告诉法官,王某向他借了两笔钱,王某8月还款10万后,他还给了王某一张借条,如今他手里只剩下一张借条。
请求被驳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王某提交的转账单据以及银行的交易明细,可以认定王某向张某支付了10万元钱。虽然张某称这笔钱只是归还了其中一笔借款,但张某手里只有一张借条,又没有银行转账记录,无法证明两笔借款的存在。法院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觉得自己太冤了,明明是两笔借款,怎么被对方弄着弄着就变成一笔借款了?张某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圈套。
此案由于证据不足,即便张某所言不虚,他也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检察官提示
在现今社会,大量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转账凭条和银行的交易记录都会被法院作为认定资金转出借入的证据。如何在实际生活中避免张某这样的情况发生?
首先,大额借款不要以现金的形式给付,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银行的交易记录可以作为有利的诉讼证据;其次,若以现金等形式给付借款,要签订借款协议或让借款人写下借条,协议或借条的内容要写详细,且在对方还款时不要将借条归还,而是要给还款人写收条,并在收条中写清楚所还之款是何时所借。最后,在借款往来中,注意保存能够留存的所有证据。记者 张蕾
同事欠钱不还有借条
打官司讨债法院不认
本报讯(记者林靖)很多人觉得借钱给别人时,让对方写张借条就有保障了,其实不然。今天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债主”小李拿着同事的借条打官司要钱,就被法院判决驳回了。
被告是小王同事。小王当庭指着借条说,小李以急用为由向他借了3万元现金,并写下了这张借条。可事后,小李投资亏本,拒不还钱,自己无奈才与他对簿公堂。
法庭上,小李虽认可借条是自己写的,但并不承认双方之间发生了借贷关系。他表示,借条出具后,小王并未实际借款,在小李再三要求下,小王也不返还借条。
经法官询问,小王称当时给的是现金,但无法提供实际给付的相应证据,也不能说明所提供借款的来源。最终,法院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的侯艳蓉法官提醒大家注意,借贷关系的发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借贷合意,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欠条等;实际出借行为,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收条、出借人通过银行向借款人汇款的凭证等。“如果出借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同时出借人已实际履行了出借义务,那么其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侯艳蓉法官说,司法实践中,欠条、还款协议、还款计划等证据,通常具有更直接的证明效果。“因此,出借人将借款交付借款人后,可要求借款人向其出具欠条、还款计划、还款协议。此时,出借人只需凭借以上证据,就能够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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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还了一部分借款,剩下的钱是重新打借条还是欠条呢?
一样,要写明具体的条款,参考如下名称:借条内容示范如下:张三借李四人民币伍仟元整,借期为一年,自日起,至日止,年利息为伍佰元,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人:张三(签名捺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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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我建议你从新写借条,借条的钱款扣除还你的部分,日期也从从新写借条的时间记起,但是有一点你地注意,法律对借条和欠条的认定是不一样的,这里你有必要知道[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以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的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  四、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而没有明确履行期限的欠条则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  所以,当别人向你借款时,你应要求对方出具借条;而别人欠你货款时,你应要求对方出具欠条。两者不要混淆,这很重要。  案例一:2005年5月,张某诉李某归还人民币10万元,向法院提供了李某亲笔写的“欠条”一张,上写“今共欠张某人民币壹拾万元”字样。李某主张,欠条虽是他所写,但该欠条是在2002年所写,张某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认为,张某仅提供了一张欠条,而无其他证据,难以认定系借款关系。李某以该欠条系双方笼统往来的结算进行抗辩,根据证据规定,张某应承担举证责任。故认定张某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两年,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张某败诉。  案例二:1999年6月,被告俞某承接了一批装璜生意,急需一批装璜材料,于是向原告某塑胶有限公司购买PVC塑管材料。2000年2月,经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9000元,被告出具欠条一张,欠条注明:“今欠某塑胶有限公司PVC材料款9000元(大写玖仟圆整),俞某,日”,未写还款日期。之后,原告一直未向被告催讨货款,直到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1997年10月,原告张某借出7000元给被告李某。李某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注明:“今借张某现金7000元(大写柒仟圆整),李某,日”,未注明还款日期。之后,原告一直未向李某催要。10年后,2007年12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还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向张某还款7000元。  从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同样是欠款案件,被告均出具了欠款凭证,为何结果迥然不同?事实上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误,问题出在被告出具债权凭证上的细小差别。  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亲戚朋友之间,同学同事之间常会遇到借钱欠钱的问题,怎样既不伤害感情,又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些债权凭证的法律知识,“借条”与“欠条”同属于债权凭证,但在法律性质上却有重大区别:两者法理上的区别详见上期《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一&》。  为了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醒大家,应尽可能规范地书写借条和欠条,同时对诉讼时效引起高度重视。  原本约定2004年归还的一笔钱,只因借据上写成了20004年,借款人竟以此为借口,拒绝还钱。双方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原以为要等上18000年才到期的借款,债主有望在近期要回。  2003年8月,黄某因急需筹集学费,找到蒋某借到6000元钱,当时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到了2004年8月,债主蒋某要求黄某归还借款。蒋拿出借据时却发现:还款日期竟写成了20004年8月,而黄主张未到还款期限,拒绝还款。万般无奈,蒋某只好将黄某告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20004年”的写法是当事人的一时笔误,还款期限要等上18000年显然不合情理,遂判决黄某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全部归还蒋某的借款。  二、书写借条与欠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上应该包含以下要素:借条不要写成欠条;债务人;金额(应大写或大、小写同时书写);利息;还款日期;签名与时间。  2、书写的内容与落款之间应尽量紧凑,不留空白。  3、最好在借条或欠条中体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证号或复印身份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签名的时候,债权人必须亲眼看债务人签名,防止债务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债务。  5、书写人必须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防止债务人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6、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据才是标准的。避免出现有歧义的语句,如:“张某借李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10000元”。“还”字是多音多义字,后半句既可解释为“现已归还欠款10000元”,又可以解释为“现只欠10000元”。  7、若出具方是单位,除非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应要求加盖公章。  三、借条与欠条书写格式举例  借条  今借到李某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前还清。  借款人(签名、手印):张某(身份证号)  日  欠条  因买李某装饰材料,总价款壹拾万元,已付肆万元,尚欠陆万元,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前付清余款。  欠款人(签名、手印):张某(身份证号)  日  希望以上的解释能够给你有所帮助
提问者评价
写这几个,没有纠纷“还款协议”
其他2条回答
没那么麻烦,把剩余部分的钱款以欠条的形式写出来注明还款日期及利息,为保证你的自身利益可要求债务人以不动产作为抵押。
1.重新写借条或者打欠条均可,但都要约定还款期限。2.新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计算诉讼期限是对的。3.新借条可以直接写欠你多少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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