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无故老板克扣工资怎么办员外工资可以投诉吗?

单位领导仗势欺人无故克扣职工工资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医院的一名普通民警,2011年4月查出患有颈淋巴结核,已不适应单位病区一线工作,多次找单位领导协商未果,单位让我调离,在此期间让我先挂在政秘科,当时政秘科的正副科长均找我谈话说没有奖金,我问还扣发什么。他们均未说有别的。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只剩下他们克扣不了的。我来回找遍所有领导,他们互相踢皮球,均说自己说里不算,既不给安排工作又要扣发各种津贴。我一个社会最基层的民警感到心里冰凉凉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恳请法律界的老师给我指导与帮助!谢谢
民营公司,去年一月签的合同,明年2012年一月到期,现在老板找我,认为我现在的工作工作量太少,要求我降薪工作,不然就辞退我,我认为工作量少是老板公司自身的经营问题,与我无关,因此没有同意(我目前月收入在2900左右)。然后老板又说不辞退了,让我回家待着,做一些邮件收发的小事,工资被直接扣至1200一月,这明显是逼我离职啊。想问一下,如果现在跟公司协商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嘛? 想再问一下,如果提出离职,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再向公司追讨被克扣的工资,这样可行嘛?因为我担心与...
我是1969年1月参加的工作,2007年4月退休,实际工作年限为38年,但在退休工龄工资和其他福利资金的计算时,却按32年计算,原因是单位将我所休产假和他们不让我工作的时间(非病假时间)全部按病假扣除了工龄。我单位是医院,我从1996年8月开始缴纳社保基金至退休期间从未间断,其中金额一部分为单位缴纳,一部分为个人缴纳,像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我前段时间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单位领导提出因为单位培养人才不容易,我的辞职给单位带来损失,要扣除我2010年12月份和2011年1月份的工资和奖金,原话是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和奖金就不考虑了!我们单位的奖金是半年结算一次,工资是一个月押一个月的发,就是好比12月份发11月份的工资,当月发上个月的工资。我提出辞职是在月中,和领导说是上到这个月底。还有据我了解,我们单位没有规定临时工在什么时候不可以提出辞职,或提出辞职个人经济就要受损失这方面的规定。以前我们单位...
专家您好,现有一疑难问题想咨询并寻求法律帮助:
我本科毕业,女,在某家医院财务上班。工龄5年。
因该院人事部门领导(并非科长职务、58岁)经常算错我正常福利及奖金待遇,多次找上次领导反映未果,由我爱人出面咨询后与其发生口角,该人事科领导事后勾结当地黑社会欲砍伤我爱人,紧接着扣发我4个月工资及奖金福利。
因此领导身份特殊(老职工、以工代干类型、又即将退休),医院为保证和谐,未处理该领导。
但我每月房贷、生活、孩子的生活费都成了问题。
我该如何寻求法...
我爸离退休还有几年了,昨天中午还没到上班点他的科长打电话叫去一下上班那,我爸问他有什么事,他说要你过来你就过来(说话口气很硬)我爸说还没到上班点,科长说只要是我打电话你随时就要过来,不过来就算旷工,随后我爸就去了,还后就指着我爸的鼻子一阵数落,因为当时我爸看那科长喝了酒,我爸就就说不找他说,要找主任评理。。。他就指着骂我爸“你要干就干不干就走人,你今天说要退休我今天给你办,明天要办退休我明天给你办,并扬言又要说找人打他。。。。“因我妈妈原来也是...
我们事业单位正在改革,前几天填了聘用岗位申请表,我的学历是大专,在表格的一栏里有这样一项内容需要填写“本人有何特长及爱好”我填的是熟悉各岗位工作有园林项目经理证书及会计证,几名职工不服,单位领导让我把所有学历证书拿给他看并且给几名职工看看证实一下,我想问您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我是一名幼儿园的保健医生,在去年12月底年终考核的时候,单位考核小组给我考核为合格,我看了以后在本人意见栏签字同意,哪知道6月份省人事劳动局突然通知我参加职工离岗培训,开始我不知道培训的原因,来了以后才知道,在我签字以后,单位领导给我把考核结果改了,把合格改为基本合格,并在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将修改以后的考核结果上报,这是严重违反人事考核制度的,现在该结果影响了我晋级和调动。因为我省人事制度有这么一个规定,在单位考核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
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单位按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时,用什么票据作记账凭证?有没有相关规定?
公司在员工不知道的情况下于2011年9月变更公司名称,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之后就以杭州公司账户没开出来为由拖欠3个月工资至年底,并且没有给员工缴纳5险,员工在11月24号收到杭州通知函,其告知每个人一月内到杭州报到,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在金华的原合同,原合同并没到期。请问各大律师我们应走什么渠道,向企业索要哪些经济补偿?失业金、医疗保险等有没有什么补偿?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
我们在工作中购买五险一金时,大部分时候都是由用人单位从我们的工资中直接扣除需要个人缴纳的那部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单位代扣工资。但是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赡养费;(四)法律、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一)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今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的发放是否会一定按照约定的数额呢,往往发下来的工资都是被扣掉了一些,那么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处理呢,是要求其进行赔偿呢还是只是补回来工资就可以了呢,这样的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毕竟单位是否克扣工资,克扣工资是否有依据,需要律师根据您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下。综上所述,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代扣职工工资,否则的话用人单位的行为就是非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小编还告诉了大家要是遭遇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该如何应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维护合法利益。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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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不发工资
三个月不发工资如何处理?无故拖欠工资是什么,无故拖欠工资有哪些后果?拖欠劳动报酬能否直接起诉,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1 一、拖欠劳动报酬能否直接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未经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 劳动者以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根据前述规定可知,为了保护弱势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降低讨薪成本,加快追讨速度,法律已经为讨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即对于追讨欠薪的案件,不实行仲裁前置。 二、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2 一、无故拖欠工资是什么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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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三个月不发工资了&&&&建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必要时再申请劳动仲裁。本回复仅作参考,不构成保证或承诺。如有明之处,可留言或电话咨询。广东协民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老板两三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厂里三四个月不发工资,并且同样产量工资发放都不一样。&&&&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约定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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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位都应当按时并且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尽管法律如此规定,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无良企业无故拖欠工资,如果劳动者遇到此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拖欠工资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或者赔偿?今天,大家就跟随华律小编来一起了解如何应对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网友提问:您好,律师,我是一名农民工,跟着一包工头干了一年,可是他不支付我工资,我想问一下,拖欠农民工工资找谁?律师解答: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劳动纠纷越来越多。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在解决纠纷中证据是关键,对于某些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更加的重要。下面是一些办理劳动纠纷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单位的考勤表、员工花名册(一般由单位保管,建议先进行劳动监察投诉,让劳动监察去单位取得后再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有本人在单位签名的领料单,单位发放的工作服(穿工作服正反面照相),讨要工资的电话录音(录音的技巧建议详细咨询律师),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到劳动监察投诉,让劳动监察去单位取得后再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或者到社保处自行打印后让社保机构盖章)等。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拖欠工资法律咨询:外地公司破产如何支付员工拖欠工资我们在一家内蒙食品公司武汉办事处工作了9个月,公司2011年4月份宣布破产,有2个半月的工资没有发,并且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我们该怎么办?法律在线咨询网律师回答:当地法院会组织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企业的资产和债务等&员工的工资是优先支付的&你们可以向当地法院申报
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劳动者的考勤记录或其他证明出勤情况的证据;工资标准的证明;加班情况及工资标准的证明;拖欠的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单位的工商资料或其他证据;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8拖欠工资劳动仲裁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立案标准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10优秀律师解答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能根据你持有的相关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者直接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可以先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手上如果有确切的证据,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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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宗华,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全日制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接...刘正国,男,华中科大毕业,九三学社成员,专职律师。曾担任国企厂长...邹琼律师,江西皆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毕业于江西理工大学矿山机械专业,曾从职于矿山、工厂,在机械设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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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来源:互联网 | 时间:日 | 浏览:13462 次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法律咨询:酒店老板克扣工资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需要哪些证据?华律网律师解答: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合同期间可要求双倍工资。工资条,考勤,人证,录音,工作服,社保记录等均可,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法律知识: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另外,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克扣:(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无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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