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需要一定资质才能投标,但是需内部没有关系我们只是朋友才有中标机率,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投标素靠谱吗?

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建管[ 号)精神,结合我区水利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新疆水利工程 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 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 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二一二年八月一日主题词:水利工程资质专项清理通知抄送: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水利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厅领导、水利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2 年 8 月 1 日印发 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 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水利部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 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水利工程 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健 康发展。 二、清理内容 对 2011 年以来新开工、 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 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主要针对施工、监 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 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重点清理内容是: (一)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 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二)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 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三)各地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 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业务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水利厅负责厅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对州、市、 地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州、市、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其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部署、督查指导本 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县(市)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水利厅有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 域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建设 与管理处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负责重点骨干水利 工程和定居兴牧骨干水源工程的专项清理,并对施工、监理、招 标代理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行为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规划计划 处牵头负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专项清理,并对勘察设计单位和 个人的违规行为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水政水资源处牵头负责 组织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水土保持处 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的专项清理;农牧水利处牵头负责农 业高效节水、定居兴牧配套骨干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等工程的专项清理;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牵头负责水能资源 开发和农村水电工程的专项清理;水管石油供水总站牵头负责病 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等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专项 清理;改水防病办公室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专项清理;其他 水利工程专项清理由主管处室或主管单位负责;驻厅监察室牵头 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各单位按照专项清理工作要求,结合自身 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 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纠正工 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牵头单位、各厅直单位、各州(市、 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于 8 月 20 日前将所涉及的项目清单按附件表 格形式报水利厅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9 月 20 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 (三)重点抽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建设,谁 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抽查督导工作。水利 厅适时组织对厅直属项目和部分州(市、地)专项清理工作进行 重点抽查。 (四)巩固成果。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查找体制、机制方面 带有普遍性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对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挂靠 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对水利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危 害性,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近期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加强领导, 认真部署,全面落实。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建 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地填报工作统计表,不搞形式主义,不走 过场,保证扎扎实实完成任务。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 得力、清理检查不认真以及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地区和单位,要 重点督办。 (二)注重工作方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 出借资质问题隐蔽性强,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排查工作要以 水利工程建设各阶段实施单位是否为中标(合同)单位为切入点, 重点核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是否为本单位人员, 实施单位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为中标(合同)单位本单位人 员,发现和认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投标的问题。 要全面清理违规问题,不仅要清理挂靠借用资质的问题,更要清 理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同时要结 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存在的工程转包问题。 (三)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要严格给予 限制市场准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提 请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 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的,长期 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安全质 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出水利建设 市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将企 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列为不良行为信 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严肃查办案件。要通过问题排查、群众举报、媒体报 道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 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 为。特别对国有企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收取“管 理费”等问题,不仅要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处罚,还要严肃追究 企业有关负责人和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五)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水利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 规出借资质问题的认定和处罚办法,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 施,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体系。要及时把专项清理工 作中形成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 最大限度地杜绝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建立健 全长效机制。附件:1.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 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排查项目统计表 2. 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专项清理排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 1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排查项目统计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序 号 1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投资 建设内容 项目法人 招标方式 开工日期 设计单位2012 年施工单位月日备注监理单位23456789 附表 2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排查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排查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勘察单位 名称 设计单位 名称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 名称 监理单位 名称 挂靠借用资质投 标、违规出借资 质问题 处理情况2012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附表 1、附表 2 均由各州、市、地水利局或水利厅直属单 位填写。 2. 附表 1 应填写的项目为 2011 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 500 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 附表 2 填写排查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质问 题的项目。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具体违规表现;同一项目中凡存在 问题的单位均需填写。处理情况包含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金 额,降低或取消市场准入、取消中标合同、停业整顿,以及人员 责任追究情况。 4. 附表 1 各填报单位于 8 月 20 日前,附表 2 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汇总上报水利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5.如果某项指标没有,请填“无”。 联 系 人:陈 晖 王 智联系电话:(传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稿纸新水办建管?2012?70 号 处室核稿: 密级:无 签发:拟稿单位 拟 稿 人 标水利厅建管处 王忠庆会稿单位 会稿单位题:关于印发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 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主送单位:各州、市、地水利(务)局、厅各相关单位 抄 送: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水利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水利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件: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 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附主 题 词:水利 共工程资质专项清理 份;通知 校对人:胡金华印: 汉文 40 份 维文
关于印发对水利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汇集和整理大量word文档,专业文献,应用文书,考试资料,教学教材,办公文档,教程攻略,文档搜索下载下载,拥有海量中文文档库,关注高价值的实用信息,我们一直在努力,争取提供更多下载资源。关于印发《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治工发[2012]1号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九日
  《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按照《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深入推进工程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完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维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秩序,促进我省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清理范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检查处理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
  (三)清理内容
  清理主要内容为:
  1、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它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2、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它方式,允许其它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3、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二、组织分工
  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具体清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道路)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三)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是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项目)。
  (五)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土地整理、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六)铁路部门牵头负责铁路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各类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日前)
  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核查现场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核查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的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有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等多种手段,发现和认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二)调查处理(日前)
  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要深入调查,严肃处理,依法依纪追究负有责任企业和行政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的,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出工程建设市场,对企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列为不良行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等问题,不仅要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处罚,还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企业有关负责人和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督导检查(日前)
  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清理检查不认真以及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省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并进行通报批评;工作严重滞后、对问题拒不整改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四)总结上报(日前)
  各地各部门对专项清理的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省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报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后,上报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清理作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通过专项清理,发现并处理各类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同时,严肃处理行政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和失职渎职的问题。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清理检查不认真以及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地区和单位,要重点督办,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执纪。各地各部门要括宽案件线索渠道,结合打击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深入调查,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国有企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等问题,严肃追究企业有关负责人和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深挖细查违规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
  (四)完善管理制度。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针对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市场监管实践,加强政策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认定和处罚办法,不断规范、加强行政监管工作。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盛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副组长:于莎燕
    省政府副省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庞义华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副主任:谷振春
    省监察厅副厅长
副主任:马恒光
    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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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证书资质“挂靠”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危害与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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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大厦永久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大厦永久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
加入日期:截止日期:招标业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地 区:广州市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中国南方航空大厦永久供电工程
根据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编号616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南航建设有限公司现对中国南方航空大厦永久供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国南方航空大厦永久供电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航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工、郑工&&&&&联系电话:020-31037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侯工、周工&&&&&联系电话:020-92716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0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新城AB2910002地块(白云新城云城东路西侧)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33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4729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面积为137403平方米。用地容积率≤5.89,建筑密度≤50%,绿化率≥35%。首至6层为裙楼,其高度为30米;主楼总高度约157米。地上总计36层,4层地下室。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内容:
招标范围:采用10kV三回路双电源供电,两主供一备用的供电方式;新装20800(KVA) (4&2000KVA+8&1600KVA)。包括中国南方航空大厦工程高压配电工程(含按照《供用电方案协议》要求从隆康和航云变电站接线)、室内低压配电工程(含低压配电柜,不含从配电房的低压配电柜开始至室内动力照明系统),室外电缆沟、电缆管井、管线工程,不含电房内土建工程。包括且不限于上述工程范围内的高低压电缆、高低压配电设备、母线槽、电缆桥架、线管、电房内的配套设施等的供应、安装及调试,破路或顶管、电缆沟、道路开挖及修复、开槽、凿孔/洞及修复等,以及其他符合供电部门要求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并确保送电。具体详见《供用电方案协议》和图纸。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深化设计、管理及设计协调服务,包送电方案,包施工图深化设计报供电部门审批手续及其费用,包协调,包向公安、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包路面开挖及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包括按合同要求份数制作本工程档案资料及档案验收、包保修、包配合施工总承包争创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及相关资料整理,包其他符合供电部门要求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以上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行支付费用。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7&月& 2& 日& 至 2014 年 7&& 月& 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7& 月& 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7& 月& 11&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 ,下午: 13:30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投标人自2011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且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说明:诚信档案(IC卡)应在有效期内。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选择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航建设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
十五、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IC卡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IC卡”办事指引选项。
&&&&&&&&&&&&&&&&&&&&&&&&&&&&&&&&&&&&&&招标人:广州南航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 年7月
中国南方航空大厦永久供电工程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南航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六月& &&&&&&&&&&&&&&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二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资料)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须提交书面资料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须提交书面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须提交书面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须提交书面资料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提交书面资料
企业资质证书
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须提交书面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交书面资料
拟委派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须提交书面资料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须提交书面资料
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
须提交书面资料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须提交书面资料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信息
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合同信息
须提交书面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信息
须提交书面资料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信息(如需要)
须提交书面资料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公示时须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含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资料)
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履约情况证明文件(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财务状况(、2013年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表及银行的信用等级证书)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企业人员配备情况,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表及人员证明材料(附上人员的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提供近6个月即从2013年12月-2014年5月。)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本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我司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我司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我司全部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 及权重
子&&&&&&& 项
业主综合评价
业主综合评价(权重20%)
优:20分;良:10分; 中:5分;差:0分。
履约情况(企业获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信息)
优:30分;良:20分; 中:10分;差:0分。
优:20分;良:10分; 中:5分;差:0分。
管理服务水平(各项管理体系)
30分,每项10分。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权重80%)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
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近三年内企业无亏损,信用评价为AA级或以上
近三年内企业无亏损,信用评价为A级
近三年内企业无亏损,无信用评价
不具备前述条件的
履约情况(企业获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信息)
连续获得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年限大于或等于25 年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连续获得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年限小于25年、大于15年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颁发证书为准)
连续获得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年限小于或等于15年、大于10年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不具备前述条件的
项目负责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场报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管理人员中高级工程师3人、中级工程师4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提供近6个月即从2013年12月-2014年5月。
项目负责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场报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管理人员中高级工程师2人、中级工程师3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提供近6个月即从2013年12月-2014年5月。
项目负责人没有到场报名,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其他管理人员中高级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提供近6个月即从2013年12月-2014年5月。
不具备前述条件的
管理服务水平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10分,没有不得分
注: 1、择优资料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作无效,相关资料均需核查原件,否则视作无效。&
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投标企业:(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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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东北:   
华南:   
西北:     
西南:     
华中:   
客户咨询:400-633-1888      公司总机:010-      信息发布电话:     传真号码:010-      客户投诉: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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