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帐务错误怎样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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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
日 22:42:59来源:233网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6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25号)规定的精神,现就农村信用社应收未收利息核算办法调整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更改有关会计科目名称,调整核算内容
  (一)将原“1291贷款呆账准备”科目名称更改为“1291呆账准备”。信用社按照规定,以各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的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账准备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是资产类的减项,余额在贷方。
  信用社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确定期末价值的债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拆借(拆出)、应收利息(不含贷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租赁款等债权和股权(呆账准备的提取比例另文下发)。
  (二)将原“108已核销贷款呆账”科目名称更改为“108已核销呆账”,本科目核算经批准已核销的呆账资金和经批准冲减当期利息收入的表内应收利息(统称为呆账,下同)。已核销的呆账记本科目的收方,收回已核销呆账按表内科目进行核算外,同时记本科目的付方。本科目余额反映信用社已核销呆账的期末总量。
  本科目应按已核销呆账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二、取消科目
  (一)取消“1293待处理抵债资产损失”科目,将该科目余额分别转入相关的呆账贷款类科目中。
  (二)取消“110已核销坏账损失”科目,将该科目余额全额转入“108已核销呆账”科目中。
  三、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后,其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未满180天(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列入表外核算,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有关会计分录为:
  (一)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未满180天(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借:应收利息××贷款户
  &&&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二)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损益,列入表外核算:
  1.计算应收利息时:
  收: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贷款户
  2.收回逾期贷款利息时:
  借:现金(或有关科目)
  &&&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付: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贷款户
  四、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以后,农村信用社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会计分录为: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红字)
  &&& 贷:应收利息××贷款户
  同时:
  收:已核销呆账(表外科目)××贷款应收利息
  五、对于日以前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农村信用社应分项逐笔及时按规定进行清理,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案。对清理出来符合冲减利息收入条件的应收未收利息,原则上分5年均匀冲减利息收入。由于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同时,停止执行坏账核销政策。
  各省应在“1321应收利息”科目下增设“待核销应收利息”二级科目,反映农村信用社日以前已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的核销情况,该二级科目内的数字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对日以前已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分项逐笔及时清理后,符合冲减利息收入条件的应收未收利息,转入“1321应收利息??待核销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待核销应收利息
  &&& 贷:应收利息××贷款户
  冲减利息收入时的会计分录按本文四、中的规定执行。
  六、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应向借款人收取的应收未收利息的复利,暂不计入损益,在表外核算,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会计分录按本文三、(二)中的规定执行。
  七、贷款本金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的,作为呆滞贷款,其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会计分录按本文三、(二)中的规定执行。
  八、农村信用社取得的不能当即变现的抵债资产,应根据其计价价值的大小,依次冲减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其中,冲减贷款本金不足的,不足部分作为呆账并按规定进行核销,应收利息(表内,下同)则按规定冲减利息收入;冲减贷款本金有余额的,继续冲减应收利息,冲减应收利息不足的,则不足的部分按规定冲减利息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一)抵债资产的计价价值低于贷款本金时,抵债资产的计价价值全部用于冲减贷款本金,其差额作为呆账,按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呆账准备;同时将应收利息冲减利息收入。
  1.按抵债资产计价价值入账时:
  借:待处理抵债资产
  &&& 贷:××贷款××户
  2.将抵债资产计价价值与贷款本金之间的差额转入呆账贷款科目时:
  借:呆账贷款类科目
  &&& 贷:××贷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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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贷岗位考试题及答案
09:25 &&未知 &&点击:
  被接管的商业银行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接管可以终止?
  答案:(一)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二)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三)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放贷的,按刑法规定要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答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金融机构存款不入帐,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刑法规定要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答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面的规定处罚。
  哪些行为构成金融诈骗罪?应处以怎样的刑罚?
  答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以下手段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构成金融诈骗罪: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构成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案: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以及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答案:(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商业银行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贷款利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给以哪些处罚?
  答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遗产?遗产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按照怎样的顺序继承?
  答案: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当被继承人负有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其遗产应如何处理?
  答案: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债子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案:&父债子偿&这个问题应区别看待。
  一、如果父债是家庭共同债务,就应该父债子偿。父债确实是因家庭的生产、生活所欠下的,应该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二、如果父债是其个人所欠下的债务,就不应该父债子偿。因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因其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双方的行为属于独立的民事行为,应该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债权是相对权,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未经合法转移,只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即使是债务人的儿子,也无义务为债务人承担债务,任何人将他人债务强制的让其他人来承担,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三、如果是子继父财,则也应该父债子偿。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原则上不得向他人(包括债务人之子)索要欠款。但我国《继承法》中同时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对此可理解为,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子女对父亲所欠下的债务有偿还义务,如果子女将父亲留下的遗产全部抵偿债务后,债务依然没有清偿完毕,子女没有义务以自己的财产继续偿还,除非子女自愿偿还。
  什么是公证?
  答案: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公证对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的主要作用?
  答案: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答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什么样的管理办法?
  答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通过贷款风险分类要达到哪些目标?
  答案:(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
  (二)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什么是贷款风险分类法?
  答案:贷款风险分类法就是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贷款风险分类法的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答案: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什么?
  答案:(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的担保;
  (五)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六)银行的信贷管理。
  什么是重组贷款?
  答案: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利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分类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至少做到哪几个方面?
  答案:(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贷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三)实行审贷分离;
  (四)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贷款档案的连续和完整;
  (五)改进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贷款状况的重要信息;
  (六)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什么是抵债资产?
  答案: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约以现金形式归还全部贷款,信用社根据有关法规和协议取得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产用以抵偿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资产。
  信用社收回和处置抵债资产的原则有哪些?
  答案:信用社坚持以现金方式回收贷款,在确实无法以现金形式回收贷款的前提下方可考虑收回抵债资产,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保护信用社最大利益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逐级审查、分级审批、集体决策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合规操作原则;
  (五)坚持审慎决策原则。
  XX市农村信用社的抵债资产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答案:收回和处置抵债资产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县级联社审批;收回和处置抵债资产评估价值不能抵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市联社审批;收回抵债资产抵偿贷款本金及利息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由省联社审批。
  信用社收取抵债资产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案:信用社收取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用以抵偿贷款的资产必须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或者处置权,并能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易于变现和保值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对明确规定禁止做为抵押、质押的财产或不符合抵债资产条件的资产信用社要坚决禁止收取为抵债资产。
  哪些财产不具备收取抵债资产的条件?
  答案:已依法设定抵押、质押的抵押物或质物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禁止抵押或质押的财产;
  2、无形资产;
  3、机动车辆、机械设备;
  4、土地使用权临近期满且期满前不能处置完毕的土地和地上定着物;
  5、非法、违规、违章建筑物;
  6、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军事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7、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8、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9、已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财产;
  10、信用社认为不宜做为抵还贷款的其他资产。
  信用社取得抵债资产的方式有哪些?
  答案:(一)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协商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对拟采取协议收回抵债资产须经报批的,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经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协议收回手续;
  (二)经仲裁机构仲裁决定;
  (三)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
  抵债资产作价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答案:抵债资产价格确认必须公平合理,作价不得超过市场现价,具体作价形式有三种:
  (一)借、贷双方协商议定的价值;
  (二)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
  (二)法院裁决确定的价值。
  (三)
  信用社取得抵债资产必须申报相关资料有哪些?
  答案:(一)抵贷申请报告。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要取得抵债资产实际情况,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提交信用社审贷小组审议,经审议同意后草拟和上报抵贷申请。抵贷申请和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债务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近两年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贷款清收情况,抵债理由和变现能力,处置预案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二)企业债务人(担保人)提供近两年财务损益报表;
  (三)抵债资产明细清单,抵债物照片及资产所有权属证明及复印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始发票等);
  (四)信用社审贷小组决策意见;
  (五)其他需报送的有关文件及证明(包括依法收回的判决书、调解书、协商收回的协议书、缴纳税费凭证等相关证明);
  (六)《借款合同》复印件。
  在市联社审批权限内收回的抵债资产,信用社申请收取抵债资产时,应提供的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审批后,市联社留一份,县级联社留存一份,信用社留存一份;超过市联社审批权限收回的抵债资产,信用社申请收取抵债资产时,应提供的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审批后,省联社留存一份,市联社留一份,县级联社留存一份,信用社留存一份。
  处置抵债资产的过程是什么?
  答案:处置抵债资产的程序应包括:方式选择、价格确定、报告编制、审查审批和操作实施等过程。
  处置抵债资产情况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什么?
  答案:处置方式、方法初步确定后,要形成完整的处置抵债资产情况报告,按照审批权限报各级管理部门审批,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1、原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资产收回情况、资产现有状况及相关情况;
  2、处置方式的选择及理由、处置价格的建议及依据;
  3、处置资金的分配及损失情况;
  4、拟定实施的处置时间、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及将采取的补救措施;
  5、拟定处置公示过程、结果和审批情况;
  6、处置抵债资产的责任认定及落实情况。
  信用社取得的抵债资产确需自用的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案:信用社取得的抵债资产不准私自使用。确需自用的抵债资产,使用前应按照信用社新购资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根据批准的开支标准按照财务制度列支信用社成本,冲减抵债资产等相关科目。
  信用社处置抵债资产取得变现收入按怎样的顺序分配?
  答案:信用社处置抵债资产取得变现收入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理抵债资产所需的税金;
  (二)偿还借款人所欠信用社贷款本金;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信用社贷款利息;
  (四)变现收入偿还借款人所欠信用社贷款本金及利息
  后,仍有剩余的,可按借贷双方事前签订的有关协议处理,作为信用社的当期收入或退还借款人。
  在办理抵债资产取得或处置中互相串通、泄漏商业机密,损害信用社利益的,给以怎样的处罚?
  答案:在办理抵债资产取得或处置中互相串通、泄漏商业机密,损害信用社利益的,处以10,000元罚款,并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擅自与借款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或接受调解的,以及越权或变相越权收回抵债资产的信用社、联社应给以什么样的处罚?
  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擅自与借款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或接受调解的,以及越权或变相越权收回抵债资产的,发生在哪级,给予该级抵贷资产管理有关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隐瞒或截留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或租赁收入的责任人员给以什么处罚?
  答案:隐瞒或截留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或租赁收入的,除全额追缴入帐外,并给以责任人员开除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损失的要全额赔偿。
  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是什么?
  答案:信用社市场定位是扎根农村、支持城镇、开拓城郊、参与城区城区,以农村、农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所需生产费用和生产流动资金为主,在保证基础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个体工商业户、民营企业,努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和发放城乡居民消费性贷款,根据资金能力发放其它类贷款。
  贷款&四公开&、&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案:&四公开&即:公开贷款对象、公开贷款条件、公开贷款利率、公开贷款程序。
  &八不准&即:一是不准以物抵贷,不准以任何形式用化肥、种籽等农用物资顶抵贷款,必须将现金交到农民手中。二是不准放新收旧,严禁在发放贷款时扣收陈欠贷款本金和利息。三是不准提前扣收贷款利息,各信用社应将发放的贷款足额交至贷户手中,不得要求贷款户开立存款帐户将贷款利息存入信用社。四是不准强制入股,严禁在发放贷款时扣收贷户股金。五是不准代扣税费。六是不准集体承贷,不得变相以乡村干部或社员名义发放贷款乡村集体使用。七是不准违反信贷政策发放贷款。八是不准违反利率管理规定发放贷款,&短贷长约&和&长贷短约&。
  不同贷款项目的贷款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案:贷款期限可根据贷款项目的周期合理确定:
  (一)粮食生产贷款要根据粮食售出时间,合理约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次年3月末;
  (二)农业开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三)农村多种经营(含养殖业)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生产周期;
  (四)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五)个人消费贷款最长不得超过3年;
  (六)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办理贷款展期的条件有哪些?
  答案:1、生产经营正常;2、未涉大额诉讼;3、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利息,不欠息;4、担保人愿意继续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5、农户贷款因遭受无法抗力的自然灾害;6、市、县两级联社及放贷信用社审贷部门同意展期的。
  经省、市联社审查的大额贷款办理展期的要求有哪些?
  答案:经市联社审查的大额贷款办理展期,应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市联社备案;经省联社报备的大额贷款办理展期,应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市联社审查同意后,报省联社备案。上报备案的展期贷款应提供下列资料:1、书面借款展期申请书;2、制式《展期还款申请书》;3、《借款展期协议书》;4、信贷员《调查报告》;5、信用社《请示》;6、县联社《调查报告》、《贷款批复意见书》;7、县联社、信用社《发放贷款责任书》(展期部分);8、县联社、信用社《贷款公示书》;9、《大额贷款报备表》;10、近2个季度贷后检查报告;11、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13、《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完税证明;1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15、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企业上年度末及申请展期前一期(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财务报表;16、在贷款信用社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的《开户卡》;17、《贷款卡》;18、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简历;19、《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20、担保物品清单、权属证明、担保企业(人)董事会同意继续担保承诺书、属于共有财产的担保物,共有人共同出具的同意继续担保承诺书;21、环保标准合格证明;22、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的应如何计收?
  答案:(一)、奶牛养殖业贷款按月结息;
  (二)、不跨年度的种、养业(不含奶牛贷款)利随本清;
  (三)、跨年度贷款(不含奶牛贷款)年末必须结清当年利息;
  (四)、消费类贷款按季结息;
  (五)、其它贷款遵照合同约定按季或按月结息。
  贷款期限内不能按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应如何处理?
  答案:贷款期限内不能按约定支付利息的,短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中长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约期内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答案:贷款合同期内原则上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贷款遇利率调整仍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贷款遇利率调整时,借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贷款利率,合同中约定调整的,在合同期间可按月、按季、按年调整,合同中无约定调整的,仍执行原合同利率。
  如果贷款展期则贷款的利率应如何确定?
  答案: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若新利率低于原利率,在签订展期合同时一般按原利率确定或按照有关法规双方协议确定。
  挤占挪用和逾期贷款的加罚息应如何计算?
  答案: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贷款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50%罚息;挤占挪用贷款从挤占挪用之日起加收贷款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100%罚息,直至还清本息为止。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不能按期支付利息的,执行罚息利率按季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计收利息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XX市农村信用社的各级贷款审查、审批和管理组织有哪些?
  答案:(一)市联社设立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由市联社理事长任主任委员。贷款审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由该部门负责人兼任。
  (二)各县(市、区)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由县联社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委员。贷款审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贷款审查、上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信用社设立贷款审批小组,审批小组由信用社主任任组长。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审批小组的组成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案: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由信用社主任、分管信贷工作副主任、信贷人员、财务会计、信贷会计、社员代表(可聘请1-3人)组成,人数一般为3-7人,组长由信用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贷副主任担任。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决定本社管理权限内贷款项目的发放、管理和收回。并分别为本级的信贷管理行为负责。
  基层信用社抵押、质押贷款权限是怎样的?
  答案:基层信用社审批权限由各县级联社书面授权确定,可实行差别授权,一般不高于10万元(含10万元),存单质押贷款不得高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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