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可以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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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收款人,被背书人、持票人之关有什么联系?
票据的持票人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能是持票人但一定不是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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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一般背书的效力有哪些?
09-10-14 & 发布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1.背书交付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4.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5.汇票担保 票据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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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八月十五日,是我国传统的中秋节,也是我国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八月十五恰在秋季的中间,故谓之中秋节。我国古历法把处在秋季中间的八月, 称谓“仲秋”, 所以中秋节又叫“仲秋节”。 中秋之夜,月色皎洁,古人把圆月视为团圆的象征,因此,又称八月十五为“团圆 节”。古往今来,人们常用“月圆”、“月缺”来形容“悲欢离合”,客居他乡的游子,更 是以月来寄托深情。唐代诗人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 故乡”,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宋代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 我还”等诗句,都是千古绝唱。 中秋节是个古老的节日,祭月赏月是节日的重要习俗。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社制,民家也有中秋祭月之风,到了后 来赏月重于祭月,严肃的祭祀变成了轻松的 欢娱。中秋赏月的风俗在唐代极盛,许多诗 人的名篇中都有咏月的诗句,宋代、明代、清代宫廷和民间的拜月赏月活动更具规模。我国各地至今遗存着许多“拜月坛”、“拜月亭”、“望月楼”的古迹。北京的“月坛”就是明嘉靖年 间为皇家祭月修造的。 每当中秋月亮升起,于露天设案,将月饼、石榴、枣子等瓜果供于桌案上,拜月后,全家人围桌而坐,边吃边谈,共赏明月。现在,祭月拜月活动已被规模 盛大、多彩多姿的群众赏月游乐活动所替代。 吃月饼是节日的另一习俗,月饼象征着团圆。月饼的制作从唐代以后越来越考 究。苏东坡有诗写道:“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清朝杨光辅写道:“月饼饱装桃肉馅,雪糕甜砌蔗糖霜”。看来当时 的月饼和现在已颇为相近了。 根据史籍的记载,“中秋”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一书中。到魏晋时,有“谕尚书镇牛淆,中秋夕与左右微服泛江”的记载。直到唐朝初年,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记载有“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的盛行始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的主要节日之一。这也是我国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西湖游览志余》中说:“八月十五谓中秋,民间以月饼相送,取团圆之意”。《帝京景物略》中也说:“八月十五祭月,其饼必圆,分瓜必牙错,瓣刻如莲花。……其有妇归宁者,是日必返夫家,曰团圆节。中秋晚上,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有烙“团圆”的习俗,即烙一种象征团圆、类似月饼的小饼子,饼内包糖、芝麻、桂花和蔬菜等,外压月亮、桂树、兔子等图案。祭月之后,由家中长者将饼按人数分切成块,每人一块,如有人不在家即为其留下一份,表示合家团圆。 中秋节时,云稀雾少,月光皎洁明亮,民间除了要举行赏月、祭月、吃月饼祝福团圆等一系列活动,有些地方还有舞草龙,砌宝塔等活动。除月饼外,各种时令鲜果干果也是中秋夜的美食。 中秋节起源的另一个说法是:农历八月十五这一天恰好是稻子成熟的时刻,各家都拜土地神。中秋可能就是秋报的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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