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全家在一个存折上怎么才能分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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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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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
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未在校少年儿童,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二、参保程序
(一)新参保人员参保程序
符合衡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到居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在校中小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准备以下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低保、重度残疾人员须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须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乡镇(社区)或学校填写《缴费情况汇总表》;“三无”人员参保,乡镇(社区)或学校应填写《衡阳县“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并报民政部门审核盖章认可。
(二)续保人员参保程序
续保人员,由乡镇(社区)或学校负责将《诊疗手册》收回年检,并统一造具《衡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个人缴费情况汇总表》送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续保手续;“三无”人员续保,乡镇(社区)或学校应填写《衡阳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无”人员花名册》,报民政部门审核盖章认可。
医保中心根据乡镇(社区)或学校传输、报送的信息及时进行复核和确认后反馈至相应乡镇(社区)或学校,作为向居民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发放《诊疗手册》的依据。
&&& 三、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
(一)缴费时间
1、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非从业城镇居民缴纳下年度医保费的缴费时间。
2、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在校中小学生的缴费时间。
(二)缴费标准
1、2013年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50元/人/年;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补助,具体操作办法为:以上两类人员到各乡镇(社区)先自行缴费参保,县民政部门根据县医保中心参保名单核实参保情况后,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到参保人员的低保金银行领取存折上。
3、“三无”人员不缴费但需到相关乡镇(社区)办好相关参保手续,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 四、医疗待遇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
2、参保人员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大病及意外伤害门诊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8000元;
3、参保人员缴费后从下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户籍新迁入者自参保下月起享受待遇),已参保人员未按时续保的,从下年度1月1日停止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新生婴儿(父母均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出生后60天内办理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的(如跨年度需补缴前一年度医保费),其出生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5、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表:
政策规定以外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自负。
6、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二次以上(含第二次)住院的,其住院起付标准按定点医疗机构相应等级起付标准的40%计算。
7、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保一年以上的,其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标准为:阴道自然分娩,无并发症800元;阴道难产无产时并发症1000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阴道分娩1300元;剖宫产无并发症1400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剖宫产1700元;围产期严重并发症治疗2000元。
8、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参保人员在核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费用时,起付额为10元/次,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9、参保的学生儿童发生无他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在医疗保险中心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经医疗保险中心核实的门诊费用超过100元(100元以内的由个人自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不超过1000元的由基金支付50%。
10、参保的学生儿童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0元/人,其一次性补助金额与结算本人年度内由医保基金支付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累计不超过108000元。
11、参保的学生儿童患先心病手术治疗、白血病骨髓移植治疗的,其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0%。
&& 五、就医程序
参保人员持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通知单、本人《诊疗手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在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到医保中心开具住院介绍信→定点医疗机构查验确认身份后办理相关住院手续→预缴个人自付费用(包括起付标准和个人自负费用)→住院治疗→审核结算(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办理出院手续)。
&& 六、转外就医手续
参保人员住院后确需转院治疗的,应实行逐级转诊的原则,由首诊定点医院科室主任签署转院转诊单,经医院医保办签署意见并报医保中心登记后方可转上级医院治疗。未经登记自行转院诊疗的医疗费用全部自负,经登记市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负10%,然后再按三级医院就诊规定支付。
&& 七、异地居住住院程序
凡在异地长期居住及短期探亲的人员须填写《衡阳县城镇居民异地就医申请表》并报医保中心登记。当参保人员患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县医保中心。住院结束后,参保人员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费用结算明细总单、日费用清单、发票及住院医保办证明等资料送医保中心审核,参保人员个人先自负10%费用后,再按本市三级医院结算标准核报。短期探亲人员需异地住院的参照执行。
&& 八、门诊大病及其医疗待遇
某些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符合住院条件而又可在门诊治疗的病种称门诊大病。门诊大病种类范围和费用支付标准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家鉴定委员会根据省市规定确定,同时患几种门诊大病的,按费用支付标准最高的一种执行。
1、经审批通过的门诊大病人员可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选定后一个年度内不得更改,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2、门诊大病所定年度医疗费用平均按月使用,不超额、不结转。
3、门诊大病医疗费用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60%。
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规律血透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5%。
5、申请门诊大病人员年度内如发生住院,出院后当年度不再享受门诊大病(肾移植术后、尿毒症、精神分裂症住院当月不享受门诊大病);年度内门诊大病支付费用与住院基金支付费用累加,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九、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程序
(一)每年门诊大病医疗的申报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申报门诊大病需准备以下资料:
1、住院病历首页、入出院记录,需医院病案室盖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及专科特检报告,需医院相关科室盖章;
3、本人申请;
4、身份证、户口簿、《诊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将资料递交医保中心后,由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家鉴定委员会审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审定后下月起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四)对于已经确认的门诊大病医疗待遇人员因病情需要持续治疗并要求继续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可在第二年按上述规定申报。
&&& 十、下列情形引起伤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
(二)医疗事故、交通事故;
(三)工伤、职业病的医疗和康复支付范围的;
(四)整形、整容;
(五)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医疗的;
(六)未经登记在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七)其它违法行为导致病、伤、残的。
&&& 十一、骗(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情况处罚
参保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先向直接责任人追回已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其情节轻重,暂停医疗保险待遇,并按规定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将本人《诊疗手册》转借他人就诊的;
(二)开具虚假医疗费收据、处方,冒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私自涂改医药费用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违规检查,以及先诊治、后补复式处方的;
(四)其它违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
&&& 十二、衡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目录(如发生变更将另行公示)
起付线(元)
衡阳市中心医院
衡阳市南华附一医院
衡阳市南华附二医院
一六九医院
衡阳市南华附属医院
衡阳市中医院
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
衡阳市爱尔眼科
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
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
衡阳市正骨医院
衡阳市协诚微创医院
衡阳市协合微创医院
康阳骨科医院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医院
衡阳县人民医院
衡阳县中医院
衡阳县妇幼保健院
渣江镇中心卫生院
西渡镇中心卫生院
井头镇中心卫生院
洪市镇中心卫生院
金兰镇中心卫生院
界牌镇中心卫生院
集兵镇中心卫生院
台源镇中心卫生院
演陂镇中心卫生院
金溪镇中心卫生院
溪江乡卫生院
库宗桥镇卫生院
石市乡卫生院
关市镇卫生院
长安乡卫生院
岘山乡卫生院
三湖镇卫生院
大安乡卫生院
曲兰镇卫生院
樟木乡卫生院
杉桥镇卫生院
岣嵝乡卫生院
樟树乡卫生院
板市乡卫生院
栏垅乡卫生院
&&&&&&&& 十二、相关表格下载
发布人:DB0103-40发布时间:【打印本稿】看门诊医保能报多少? 医保卡密码忘了咋办?|门诊|诊疗费_凤凰资讯
看门诊医保能报多少? 医保卡密码忘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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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洁) 哈市今年12月1日起,对医疗保险进行了三大惠民调整,包括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以及建立个人账户药店购药“家庭共享”模式,针对新的医保政策和近期市民咨询较多的问题,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近期十二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参保人员也可拨打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原标题:看门诊医保能报多少? 医保卡密码忘了咋办?本报讯 (记者张洁) 哈市今年12月1日起,对医疗保险进行了三大惠民调整,包括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以及建立个人账户药店购药“家庭共享”模式,针对新的医保政策和近期市民咨询较多的问题,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近期十二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参保人员也可拨打咨询热线进行咨询。城镇居民医保 门诊支付有什么变化?普通门诊医疗支付范围由200元提高到300元。参保居民在一个待遇年度内在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医疗时,发生符合普通门诊医疗支付范围的300元(含300元)以内的药费及普通诊疗费,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同时增加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项目,将皮试、血细胞分析(五分类)、尿液分析(仪器法8-11项)、标测心电图、支原体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纳入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将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问题一居民门诊统筹 有哪些相关规定?(1)普通疾病门诊医疗:患常见病多发病的参保居民,可持本人医保卡就近在哈市确定的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自由选择进行普通门诊医疗,诊疗结束后刷卡结算医疗费用。温馨提示:首次就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即确定为本人年度内定点医院,确定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需要重新选定本人门诊医疗定点医院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持医保卡到其他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重新选择确定定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在原定点医院继续就医。(2)学生儿童口腔定点门诊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可持本人医保卡到指定医院门诊进行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刷卡结算医疗费。每颗牙最高限价不超过20元,统筹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学生儿童窝沟封闭定点医院: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哈尔滨市口腔病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问题二社会保障卡医保密码 忘了怎么办?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如他人代办,还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密码查询单》后查询原密码。如果需修改原密码,可以到以下地点自行修改密码:(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9.5%缴费比例有个人账户的请到职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更改密码;5%缴费比例无个人账户的请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门诊交费窗口修改密码。(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请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交费窗口修改。职工特殊疾病门诊 有哪些病种?(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免疫治疗;(2)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治疗;(3)丙型肝炎干扰素治疗;(4)肝、肾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问题四特殊疾病 门诊审批 有效期多长?特殊疾病门诊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免疫治疗,丙型肝炎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审批治疗期最长不超12个月),审批治疗期为6个月;尿毒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治疗,审批治疗期为12个月。问题五“特殊疾病 门诊治疗证” 丢失咋补办?本人持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如他人代办,还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本人一寸照片一张到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补办治疗证。问题六问题三特殊疾病门诊 患者如何变更 治疗方案?持填写完整的《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审批表》(加盖医院医保办专用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社会保障卡到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5%缴费比例 每个月按什么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在职人员: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按缴费基数的3.1%划拨,45周岁以上按缴费基数的4%划拨。退休人员:按照本人退休金的5%划拨,如无退休金或退休金低于当年养老保险平均退休金标准的按照平均退休金标准的5%划拨。注:在职、退休的划分以医疗保险实际人员状态为准,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但医疗保险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缴费的人员医疗保险仍然属于在职人员。问题八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后 医疗保险是否还要继续缴费?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后的参保人员,需继续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在单位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由原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在原结算存折上按月缴纳5元大额医疗救助金。问题九落户集体户口、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参保职工医保?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问题十灵活就业改由工作单位缴纳医保 是否需注销原银行个人结算存折?由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转入单位缴费后,将不再从个人的结算存折收取转入单位后产生的医疗保险费用(如在进入单位前个人有欠费,仍需要缴纳)。存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处理,如想保留无需注销。问题十一变更单位基本信息需哪些手续?持以下手续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变更:《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审批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单位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的,还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更名批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变更地税微机管理编码的,还需提供地税部门变更批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问题十二问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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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统医保存折上的钱是从第一次缴费开始存入的吗?还是从开户后开始打的?
还有我今天刚领的存折为什么只有一个月的存入,进公司1年了。
提问者采纳
要问问公司何时参保先开户。缴费以后开始打款,才能打款。如果不够一年。刚领的存折到银行刷新一下就能显示出来金额和打款月数
去年年底开的账户,这个可以查吗,因为我是今天刚领的。是不是前三个月的没有,只有第四个月开始。
按照规定你进入公司以后第一个月就应该参保,如果下半月入职至少第二个月也应该参保,所谓前三个月没有,第四个月开始都是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到银行刷一下,未登折的就会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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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你好,父母原来是农村户口,农村有房,后来全家户口迁到阜城镇府前街100号变成城镇户口,但在县城无房,一直租房。
1.请问我的父母如何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将来才能享受相关保险?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
2.独生子女费从未领取过,哪里可以领取?
请详细告知办理部门,缴纳标准及享受标准。
谢谢!-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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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父母原来是农村户口,农村有房,后来全家户口迁到阜城镇府前街100号变成城镇户口,但在县城无房,一直租房。
1.请问我的父母如何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将来才能享受相关保险?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
2.独生子女费从未领取过,哪里可以领取?
请详细告知办理部门,缴纳标准及享受标准。
你好,父母原来是农村户口,农村有房,后来全家户口迁到阜城镇府前街100号变成城镇户口,但在县城无房,一直租房。
1.请问我的父母如何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将来才能享受相关保险?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
2.独生子女费从未领取过,哪里可以领取?
请详细告知办理部门,缴纳标准及享受标准。
作者:社保中心、 医保中心、养老科 阅读次数:2981次
网友,您好!& & & & 1、根据现行规定,我县城乡各类人员,凡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初次参保的,持本人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1号窗口申请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初次参保的,可以向前补缴社会保险费。截止今年年底,补缴时间最早不突破2003年1月。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领取待遇手续,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即缴费年限必须在15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 &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户籍在阜宁县范围内的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其余由财政补贴。新农合主管部门在卫生局,具体筹资标准与缴费手续请咨询卫生局合管办()。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阜城镇劳动保障所或阜城镇任何一个社区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年的10至12月份。& & &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偿标准:年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段累进补偿,起付线为300元(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起付线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65%(镇卫生院80%);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30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70%;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部分补偿75%。每人每年门诊、住院累计补偿费用起点封顶线为3万元。同时,实行连续缴费年限与补偿待遇挂钩的政策,从2008年起,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年补偿待遇增加1万元,年最高补偿12万元。年度内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参保居民每次门诊起付标准为2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50%,实行划卡结算,年最高补偿限额420元。& & & & 如有相关疑问,请致电阜宁县社保中心3,阜宁县医保中心1,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 & & 2、独生子女费的问题请向县计生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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