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省市的连锁店,有没有以一个连锁店为纳税筹划的主体是主体进行税务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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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杰纪检组长、曹剑副局长、胡立文总经济师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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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报告
<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19日
我代表省局党组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一、认真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廉政工程规划,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税务管理方式转变、促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成。以廉政工程为龙头,以“六项机制”为主体,以相关制度为配套,初步建成具有安徽国税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开展惩防体系建设自查,省局领导带队对8个市局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了惩防体系建设。坚持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由部门内控向全面内控推进,由省局先行向市县区局延伸。各地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部门、后全局”的方法和步骤,梳理职权,完善岗责,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排查风险,制订防控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开发内控机制软件,固化内控机制成果。省局已开发内控软件51个,其中上线运行24个。
(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省局进行重点抽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6个市局开展综合巡视检查,共发现问题129个,其中执法方面的问题46个、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50个;提出整改建议85条。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及各项廉政制度。全系统共2176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856人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25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函询18人次。
(三)“两权”监督制约逐步深化。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发现和整改了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18类39项问题,推进了重大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56个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对30人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13个市局进行后续审计,规范了财务管理。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会议论坛、公务用车、信息运维、中介机构六项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公”支出,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四)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把查办案件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69件,初步核实线索34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纪律处分15人,组织处理4人,刑事处理4人。加大信访举报直查、核查和督办力度,着力提高案件查处和审理质量。省局直接组织调查核实线索5件,组织审理案件10件。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在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明察暗访、网络调查、行风热线、发放监督卡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政风行风投诉、查究、评议、反馈工作机制,认真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系统聘请1530名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目前有6个市局、35个县区局获得前三名;纳税人满意度从全国第16位上升到第9位;10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98个单位被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展示了良好的国税形象。
(六)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深入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通过举办辅导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增强国税人员廉洁从税、拒腐防变的意识。积极参与总局“六个一”工程建设,受总局委托编写的《反腐倡廉基础知识》和《纪检监察实务》两本教材正式出版发行,得到总局领导充分肯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廉政文化内容更加丰富、氛围更加浓厚、特色更加鲜明。切实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全系统共有59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比上年增加26个。
过去的一年,我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有的单位惩防体系、内控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力度不大、进展不快,甚至搞形式、走过场;有的单位对干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对出现的问题不能严肃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廉行为在某些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易发多发,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干部甚至以权谋私、知法犯法;有的单位不愿办案,不敢办案,甚至压案不查、瞒案不报、长期不办案。对此,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大力保障和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
转变税务管理方式,是安徽国税工作的主旋律;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是安徽国税工作的主阵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安徽国税工作的主战场。我们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职能监督机构的作用,大力保障和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
(一)充分认识税源专业化管理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税源专业化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对于反腐倡廉建设也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第一,税源专业化管理充分体现了源头治理的思路。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的传统管理方式,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上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实行集中审批、团队评估、集约稽查等风险应对措施,也从制度层面贯彻了中央关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基本思路。第二,税源专业化管理充分体现了分权制衡的要求。按照一级式、扁平化、集约化的思路,实施分级分类、职能重组、资源整合,层级之间、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分权、限权和控权进一步加强,能够更好地实现权力制衡、监督制约,大大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第三,税源专业化管理充分体现了廉政风险防控的理念。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过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本身就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立风险模型,进行风险识别,开展风险评估,实施风险应对,实现对风险对象、风险事项和风险环节的过程控制,构建一套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链条,可以在应对税收流失风险、税收执法风险的同时,更为有效地防控税务廉政风险。第四,税源专业化管理充分体现了综合监督的要求。通过整合职能、归并机构,纪检监察、巡视检查、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等监督职责将逐步集中,统一实行综合监督。与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综合监督可以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的效能。总之,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国税系统源头防腐的重要举措、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我们最大的廉政工程、最好的内控机制,也是对广大国税人员根本利益的有效维护和保障。我们必须全面地系统地认识税源专业化管理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做到两者有机融合、同步推进。
(二)积极参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全过程。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职能监督机构必须围绕中心、凝心聚力,积极参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全过程。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大力宣传,积极投身改革,坚持做改革的支持者、拥护者和促进者。要找准反腐倡廉建设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结合点,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各项改革方案和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审查,把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贯穿于改革的制度设计和推进过程之中,充分发挥税源专业化管理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准确把握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后廉政风险格局的变化以及所呈现出的特点、规律和趋势,不断研究探索综合监督的工作思路、方式方法,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模式,完善监督方式,改进监督手段,着力构建更加健全有效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督察方式,将其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应对措施。对风险监控中涉及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的执法问题,省局将直接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督察。
(三)全力保障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顺利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涉及机构重组、职责整合、模式转换、岗位变化和人员调整,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级纪检监察和职能监督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要严肃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良行为。要加强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等问题。要针对新旧管理方式转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暂时性管理失位、责任淡化等问题,及时跟进,加强监管。要建立严格的督察问责制度,对风险核查不认真、核查问题不清楚或不如实反馈核查结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落实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当前,安徽国税事业正大踏步向前发展,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正大踏步向前推进。但越是发展加速、越是改革攻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也越大、要求也越高。我们要紧紧跟上事业发展的步伐,紧紧跟上改革推进的步伐,适应新形势,掌握新情况,研究新举措,解决新问题,扎实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健全内控机制,强化领导干部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大力保障和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中央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制改革措施,以及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总局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税收政策、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创新税收征管等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皖江示范区建设、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皖北发展以及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贡献力量。加强对省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税务管理方式转变和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二)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今年是惩防体系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完成之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巩固提高;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要抓紧推进;对进展较慢的工作,要尽快突破。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后,随着管理机构的重组、管理事项的调整、管理职责的变化,税务廉政风险的格局将相应发生改变,惩防体系建设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各地要在总结前一阶段惩防体系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后廉政风险格局的变化,深入调研,科学谋划,从反腐倡廉顶层设计的高度,研究下一轮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为制定惩防体系第二个五年规划做好准备。
(三)全面深化内控机制建设。通过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逐步建立覆盖各级国税机关,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制约有效、运行顺畅的内部控制体系。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科学配置权力,排查廉政风险,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健全制度规范,实施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全面覆盖、全程防控的工作格局。坚持内控机制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将风险内控的理念和要求,嵌入各项改革的谋划之中,嵌入规章制度的制订之中,嵌入工作流程的设计之中,嵌入信息系统的研发之中,嵌入“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注重发挥信息技术在内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对已经运行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要进行风险预警和防控的功能拓展;对正在研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要把内控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功能需求和评估指标。各单位在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同步考虑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强化流程控制,加强风险评估,完善防控措施,做到改革推进到哪一步、内控就延伸到哪一步。要认真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考核检查,确保任务落实。省局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此进行重点检查。
(四)切实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税。扎实做好综合巡视检查工作,优化巡视方式,完善巡视制度,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三公经费、办案经费、结余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小金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对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环节的监督,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围绕税额核定、注销清算、行政审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严密防控廉政风险。配合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修订完善对行政审批人员、稽查检查人员的监督制约办法,研究制定对纳税评估人员的监督制约办法。认真落实《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综合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改进检查方式,增强监督合力,提升工作效果。
(五)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作用,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加大调查核实力度,通过信访件的筛选、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落实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一案双查”等制度,注重从督察内审、巡视、稽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线索,进一步拓宽案源。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建立健全案件查处的领导、协调、督导和考核机制,提高案件检查和审理质量。加大案件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对无故拖延、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该办不办、查办不力的市局,省局将开展重点检查。建立健全税检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把查办案件与教育警示、建章立制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
(六)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同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紧密结合,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积极探索电话回访、监督卡反馈、第三方调查等监督措施,加大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密防控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以及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开展六项专项治理,加强督促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已经治理的问题反弹。认真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通过12366热线、群众评议、网络媒体等途径,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参加地方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树立国税机关风清气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七)进一步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加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力度,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认真学习《反腐倡廉基础知识》和《纪检监察实务》,并将其纳入各系列全员岗位竞赛内容,充分发挥两本教材的教育和指导作用。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和手段,努力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更好地发挥示范点的作用。加强对涉税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高度关注网络舆情,统筹做好舆情引导、案件查处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加强综合监督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综合监督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和业务技能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督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综合监督部门人员的培训,举办专门业务培训班,提高综合监督业务水平。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需要,加强综合监督队伍中专业人才的培养,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人员配备、交流、使用机制。全体综合监督人员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主动加强学习和锻炼,在精通监督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习相关税收专业知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的履职能力。各级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关心爱护综合监督人员,旗帜鲜明地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对综合监督部门督促检查和执纪办案,要始终当好坚强后盾,始终给予有力支持。
同志们,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保障和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19日
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深入贯彻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十年来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围绕积极推动和全力保障税务管理方式转变,研究布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是这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之一。下面,受省局党组委托,我就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讲几点意见。
<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召开十年来,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施行后,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进取,务实创新,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 依法行政机制逐步完善。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实施意见,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的决定》,逐步实现了工作范围上由规范税收执法为主向规范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税收执法等所有税务行政行为的转变,工作机制上由以政策法规部门牵头重点推进向所有部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转变,工作方式上由以监督制约为主向预防、教育、引导、监督、激励多管齐下的转变。依法行政机制的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促进了税收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
&&& 依法行政意识日益增强。认真落实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始终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对内工作的重点,注重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一方面,将依法行政作为各级国税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将依法行政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的必修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国税人员树立税收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加强对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违反依法行政基本要求的行为,及时指出,限期整改。通过持续、广泛的宣传教育,广大国税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强化。
制度建设质量持续提高。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高度重视税收制度建设质量,遵循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不断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十年来,省本级制定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税收规范性文件45份,未出现一起违规问题。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十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先后组织大规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省本级公布全文失效和废止的文件近1100份。通过日常管理、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促进了全省国税系统制度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 税务管理方式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机关工作规则,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内部行政行为。优化机构设置,精简管理层级,明晰工作职责,理顺税务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信息管税,稳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集约税务稽查,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流失率。不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创新审批方式,研发审批系统,探索网上审批。税务管理方式的改进,促进了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十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500余亿元,年均增长超过20%,落实各类税收优惠近1500亿元。
&& &税务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突出人事、财务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内部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风正、气顺、劲足”的和谐氛围逐步形成。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不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综合性税收执法检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税收执法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十年来,全省国税系统被追究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数量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累计应诉税务行政诉讼案件25起,未发生一起败诉案件。
&&& 十年来,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税收法律制度有效落实,税收征管质量全面提高,税收执法环境持续改善,国税机关形象大幅提升。期间,全省国税系统有11个省辖市局被所在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依法行政优秀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市暨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计37个(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省广大国税人员的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团结奋斗。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国税人员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不够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地方的税务行政行为不够规范,行政不作为、行政裁量权行使不当等现象仍有发生;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推进法治工作的整体合力尚未真正形成,依法行政水平尚未成为衡量税收工作的重要标准;一些地方变相干预税收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税收执法环境仍待进一步改善。对于这些问题,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 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是按照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明确提出: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必须把为民收税作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把税务部门带头遵从税法作为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有效途径,必须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作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目标;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要坚持权力制约与权益保护相结合,坚持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深入贯彻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一条生命线”、“四个必须”和“五个结合”要求,紧扣全省国税工作实际,围绕积极推动和全力保障税务管理方式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 一、坚持不懈地培养依法行政意识
&&& 依法行政工作能否全面深入推进,税务管理方式能否实现根本转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税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必须高度重视广大国税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 强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税务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特别是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相关部门的税法宣传力度,增强党政领导、相关部门的税收法治意识,争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 建立健全法律学习制度。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将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国税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专题学习研讨。继续将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列为全系统干部轮训的必修课,明确培训要求,合理设置课时,确保培训效果。
&&& 开展依法行政能力评价。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逐步将广大国税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进行业绩评定的依据之一。定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将其结果作为干部能力等级认定的重要参考,引导广大国税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 抓好税收执法资格认证。认真落实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制度,着力实现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的无缝对接。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能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强化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对于新颁布与税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正式实施前必须组织专门培训,以确保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与岗位职能相匹配。
&&& 二、坚持不懈地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 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转变税务管理方式的成效。必须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为转变税务管理方式奠定坚实基础。
&&& 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机关工作规则,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税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作出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
&&& 明确重大决策范围。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确定本单位的重大决策范围。与税务行政相对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如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等,以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要列入本机关重大决策范围。
&&&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作出重大税收决策,尤其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税务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前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论证。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依据,针对不同决策采取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等方式,对决策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分析,做好处置预案。
&&& 严格税收决策责任。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决策执行过程中,要加强跟踪反馈,定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客观评估决策执行效果。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三、坚持不懈地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 转变税务管理方式,制度建设是基础。必须着眼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统筹好、规划好、设计好转变税务管理方式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制度、办法。
&&& 积极贯彻落实好各项法律法规。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适用原则,把握好各项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与适用,坚决杜绝违反上位法问题的出现。特别是在转变税务管理方式过程中,要切实保证相关制度、办法与上位法的协调一致。
&&& 认真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按照转变税务管理方式、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对现有税收管理制度、征管措施以及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或者按规定程序提请有权机关修订、废止。坚持制度“立、改、废”并重,特别是在研究出台新制度时,注重与修订、完善已有制度有机结合,努力形成科学有效、协调一致的制度体系。当前,重点是围绕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研究制定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围绕妥善处理税收执法争议,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研究制定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围绕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 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凡是涉及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必须严格遵循《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对于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和向社会公布的,一律不得作为税收执法依据。同时,按照解读稿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要求,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并规范意见征询与异议处理,积极引导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实施有效监督。
&&& 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及时将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报送有权机关审查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特别是要加大对增加税务行政相对人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对于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处理,该废止的废止,该撤销的撤销。
&&& 四、坚持不懈地转变税务管理方式
&&& 转变税务管理方式,是当前全省国税工作的“主题词”,是2012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转变税务管理方式,规范税务行政行为,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
&&&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牢固树立税收法治理念,积极转变税收收入管理方式,强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通过加强经济税收预测分析,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对税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控,做到税收收入心中有数。同时,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坚决杜绝借完成税收收入目标之名,变相或怠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 积极强化政策执行。依法落实各项税收政策,通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宏观税收政策专题研究等多种途径,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管理。综合分析政策实施的效果,掌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和完善政策执行的可行措施,并积极向上级机关建言献策。当前,重点是加强对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效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税收收入结构影响、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问题等的调查研究,推动相关税收政策的积极贯彻和有效落实。
&&& 着力规范纳税评估。细化、验证行业税收风险模型,完善税收风险指标体系,不断规范税收风险应对程序,进一步做好风险应对工作。健全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实行主辅评制度,创新评估方式方法,明确评估工作要求,抓好评估考核管理,进一步规范评估外部行为。当前,重点是对于纳税评估的疑点采集、组织管理、实施程序、评估处理、结果利用、工作纪律等方面,从内部制度和外部程序上作出明确、统一的要求,坚决防止纳税评估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 集约实施税务稽查。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集中稽查资源,提升稽查层次,创新稽查模式,依法严厉查处偷、逃、骗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营造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衔接、协作机制,强化稽查案源管理,实行主辅查制度,规范检查实施程序,统一稽查处理尺度,提升稽查工作质效,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和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当前,重点是明确分级分类稽查范围,统一稽查作业标准,严肃稽查工作纪律,避免各行其是、推诿扯皮。
&&& 五、坚持不懈地完善监督制约措施
&&& 转变税务管理方式,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切实转变税务管理方式,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令行禁止。
&&&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税务行政相对人知悉、参与、监督税收工作创造条件。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对办理的各类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社会公开,尤其要注意公开那些同税务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热点和焦点事项。
&&& 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巡视检查、督察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保障监督效果。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创新执法考核手段,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制度,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强化税收执法督察,继续组织开展综合检查,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改进方式方法,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防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 正确对待外部监督。加强涉税舆情引导,发现问题,积极回应,妥善处置。重视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保障其监督权利。完善纳税人投诉制度,认真核查并及时依法处理其反映的问题。注重发挥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及时发现并主动纠正违法或不当行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审计、财政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整改问题。
&&& 严格落实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办法,明确问责主体、权限、对象、事由、程序和方式等,确保权力与责任一致,监督与责任挂钩。对于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六、坚持不懈地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建设,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税务管理方式转变的根本保证。必须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考核评价,确保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水平不断提高。
&& &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 &调整充实人员。围绕有效发挥政策法规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职能,适应转变税务管理方式、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不断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努力使其规格、编制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 探索考核评价。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逐步建立起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努力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与现有的目标管理、执法责任制、征管质量等考核进行整合,逐步形成统一的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机制。
&&& 开展典型示范。适时在县、区国税机关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省辖市国税机关先行先试,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本地区依法行政水平的普遍提高,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 同志们,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税务管理方式,是一项事关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和系统工程。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务必统一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水平,积极推动和全力保障税务管理方式转变。
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报告
<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19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讲三个方面情况和意见。
一、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瞄准税务管理现代化方向,以转变税务管理方式为工作主旋律,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工作主战场,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立足安徽实际,深入调研,周密论证,制定并上报了全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机构设置方案,围绕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中国特色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的目标,坚持一体化运作,应用信息化成果,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标准化流程,推进社会化管理,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专业化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按规模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按事项将税源管理职责划分为事务性、监控性、查处性三类,按层级合理界定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按照“做实省局、做精市局、做专县局,切实转变工作方式”的思路,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了“上下联动”;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中省局工作任务和安排意见》,明确省局相关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能,实现了“横向互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协税护税体系,实现了“内外协动”。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总规程、风险提醒服务工作规程、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等10项工作规程和办法,促进了各项税收业务的良性互动。
(二)信息化支撑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了基于省级统一的税收数据仓库,实现数据资源全省共享和跨系统之间的综合应用。搭建了全省税源监控分析平台,集监控、分析、考核、报表和风险管理功能于一体,对税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监控,并初步实现任务自动派发、过程控制和质量反馈。建立了89个行业税收风险模型,设计了较为合理的监控指标体系。推行“一体化”网上办税平台等系统,提供一站式、全功能的办税服务。试点网上税务行政审批系统,推行集中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开展网络发票试点,加强发票的信息采集和分析、比对。
(三)税收风险应对成效明显。首创“建模找点”工作方法,通过建立行业税收风险模型,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根据风险的不同表现形式和风险发生可能造成的税收后果,将纳税人的风险等级分为四级;根据纳税人风险等级不同,组织风险应对。2011年,省局运用已建的行业风险模型,分两批对2010年全省纳税人进行风险扫描和排序,共评定有税收风险的纳税人7946户,综合运用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反避税调查等应对策略。截至2012年3月16日,共补缴税款24亿元,提高全省征收率2个多百分点。其中:评估2205户,补缴税款7.3亿元;稽查2360户,查补税款15.3亿元;反避税调查完成2户,补缴税款0.78亿元;风险提醒完成4150户,补缴税款0.62亿元。
(四)内控机制建设逐步完善。依据税源管理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确定各类关注和控制的重点,开展风险应对,突出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管,健全了风险防控措施。通过重组征管资源,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合理配置和分解权力,实现了权力运行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制衡。通过规范管理流程,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以及不同层级之间,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完善了内控机制。
(五)市县局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先后确定芜湖、合肥、蚌埠、滁州、淮北、马鞍山、池州七个市为税源专业化管理市级试点单位,合肥包河区局、淮南风台县局、六安霍山县局三个单位为县区级试点。芜湖市局于2010年11月启动了实质性试点工作,建立新模式、制定新流程、设立新机构、明确新岗责,转变了税收管理方式;合肥、蚌埠、滁州、淮北、马鞍山、池州六个市局分别按照省局批复的方案,在机构名称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政务服务、综合业务、收入核算、行政财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日常管理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9个方面调整职能,整合资源,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六)税务人员素质稳步提升。<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年以来,加大对专业化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以举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和纳税服务五类提高班的形式,集中培训近700名税收业务骨干。通过建立纳税评估主辅评、税务稽查主辅查制度,形成了国税人员间既竞争又合作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面对新的方式、新的职责和新的任务,国税人员也切实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自我加压,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各项管理工作中,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七)社会各界反映良好。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规范了执法行为,优化了纳税服务,改善了税收环境,赢得了地方党政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普遍理解与大力支持。省政府全力支持国税部门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2011年第10期《政府参阅》专题刊发了我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情况。芜湖市政府将国税部门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写入了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给予专项财力支持。合肥、蚌埠等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作出批示,明确表示支持国税部门改革试点。滁州市局在市政府组织的“千家企业评窗口 ”活动中,被评为全市77个行政单位中的第一名。
近三年的试点情况表明,我省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确定的工作方法和措施是科学的、可行的,推进了税务管理方式的明显转变,主要表现为:一是注重科学分类,由过去的“眉毛胡子一把抓”向管住重点税源和关键事项转变;二是注重职能分权,由过去的一人各事统管向团队协作共管转变;三是注重联动互动,由过去的一个层级管一切向各个层级联动管转变;四是注重统一管理,由过去的多头指挥向号令一致转变;五是注重内外协动,由过去的统管一切向适度社会化协税转变;六是注重管理效能,由过去的“一人生病,众人吃药”向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转变;七是注重创新方法,由过去的单兵应对向团队协作转变;八是注重还权还责纳税人,由过去的“保姆式”管理服务向纳税人自主纳税转变。
总局对我省的试点工作高度关注、充分肯定、大力支持。总局党组会议、税源专业化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等先后四次专题研究了我省试点工作方案;肖捷局长一年内五次听取我局汇报,其他各位局领导多次听取汇报或来皖调研,认为我省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切合我国实际、顺应发展潮流、符合发展规律,期望安徽国税继续大胆探索,为构建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创造经验,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样板。2011年7月26日,总局以税务简报的形式全文转发了我局试点工作的做法;2011年8月30日,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为主题的全国征管科技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宋兰副局长主报告中七次表扬了安徽国税。最近,总局批复了我省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方案,充分肯定了我局的做法,明确提出了不断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要求。外省市国地税局对我省改革试点热情关注、赞赏有加,有30多个省、市局先后来我局学习交流。
我省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能够取得上述成效,是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局党组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更是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和广大国税人员迎难而上、大胆实践、勤奋工作的结果。为此,省局党组决定,对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风险应对、建模找点以及数据仓库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1个单位(芜湖、合肥、滁州市局,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人事处、纳税服务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稽查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记集体三等功,6个单位(马鞍山、阜阳、淮北市局,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数据办)通报嘉奖,14名国税人员记三等功,79名国税人员通报嘉奖。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全面准确采录纳税人基础数据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培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12年专业化管理试点各项工作
今年是我省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全面推进之年,各级国税部门要勇于探索,锐意进取,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试点。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总局要求,在全省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着力在科学分类、职能调整、工作流程、运行机制、风险管理、资源整合、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变革和创新。省局重点是从基础数据校验、风险环节与风险事项、行业税收风险模型三个层面,按照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意见反馈流程,综合运用告知提醒、风险核查、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督查问责等应对方式,构建全方位税源风险管理监控体系;根据总局对我省机构调整方案批复,组建省局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机构,调整管理职能,充实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人员;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7个试点市局要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着力在明晰部门职责、理顺业务流程、建立工作机制、转变管理方式上下功夫;按照省局批准的实施方案,重组市、县局机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一级式、扁平化、集约化管理;切实加强对各类岗位人员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新职责、新流程、新要求。其它9个市局要认真学习研究省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对当地税源结构和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调研,借鉴试点单位经验,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上报省局审批;要组织人力对纳税人的基础信息进行维护,切实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为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打基础、做准备。
(二)强化信息应用。深化“建模找点”。完成新建56个行业税收风险模型平台加载和实地验证,进一步优化完善行业风险模型。继续开展“建模找点”,今年重点是建立小规模纳税人通用风险模型和部分小类行业风险模型,使模型的覆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有效性更高。完善监控平台。拓展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功能,研发涉税事项办理过程的实时监控和自我纠错模块,完成对税源监控分析平台相关模块测试工作并适时启用。按企业集团整理归集相关信息,实现企业集团纳税综合信息的全面展现,为对集团纳税人联评联查提供信息支持。编写税源监控分析平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和辅导,指导各地使用。建立省局集中的平台运维机制,逐步提高系统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三)深化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管理。主动应对管理风险,强化对集团企业的分析、评估、稽查和个性化服务。省局从跨地区企业、上市公司、纳税上亿元企业、外资企业中选择50-100个集团纳税人,由省局税源管理和稽查机构直接开展评估、稽查,每户纳税人两年评(查)一次,一次评(查)两年。各地要以大局为重,在继续做好对其日常管理和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配合省局开展好相关工作。扎实开展风险应对。完成2011年第二批风险应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努力提升风险应对的能力和水平。运用已建成的89个行业税收风险模型,对2011年度全省纳税人进行风险扫描排序,制定下发2012年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克服畏难和松劲情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团队应对方式方法,按时按质完成应对任务。抓好日常监控分析。构筑税源日常监控三道防线,及时发现、纠正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道防线是加强实时纠错,全面监控涉税事项办理过程,相关系统增设主动纠错功能,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的,系统自动终止执法程序。第二道防线是加强及时纠错,税源监控分析平台每天对前一天涉税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扫描,发现有问题的,自动推送至办理单位立即纠错。第三道防线是加强定期核查,省局税源监控分析平台按月(季)对风险事项指标进行扫描,重大风险事项由省局直接核查,一般风险事项定期推送各地核查。各地要确定一个税源管理机构集中开展告知提醒、风险核查、督查问责等工作,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确保核查工作及时到位,对核查中发现税务人员工作失职的,应及时跟进问责。
(四)优化纳税服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改变传统“保姆式”管理方式,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基础,界定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尽快使纳税人成为自我适用税法、自我遵从税法的自主申报纳税主体。加强税法宣传和咨询解答。要通过办税咨询台、12366、网站和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加强对纳税人的办税辅导和培训,为纳税人提供清晰、规范、统一的税法和政策解读,方便其准确、快捷办理各种涉税事务,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优化办税流程和方式。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风险防控条件的调查、审批、认定等事项,最大限度地转为即办和备案。推行“免填单”服务方式、精简表证单书,改进纳税人资料报送方式。扩大网上办税业务范围,为纳税人提供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网上涉税服务。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中介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协税护税作用,探索将一些非核心的事务性工作,通过社会化协税方式进行处理。
(五)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制度体系。省局制定的10项税源专业化管理方面的工作规程和相关制度作为试行稿已下发各地,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向省局提出完善建议。省局将跟踪了解各项制度的试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力争下半年正式印发执行。同时根据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的需要,继续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改进考核办法。建立税源管理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指标将在分清征纳税双方权利和义务基础上,突出风险应对各项措施的绩效评价。利用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对考核指标涉及的各类数据进行定期整理、量化和统计,形成以各级国税机关为考核单位,以文字、表格、图形为主要展现形式的税源管理质量考核结果,实现税源管理质量各项指标自动化考核。
高质量的数据信息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当前在涉税数据管理上存在的数据采集不全、不准等问题比较严重,直接影响和制约了风险监控的有效实施。最近,在风险扫描中发现,综合征管系统中未录入财务会计报表的一般纳税人23822户,占37%,小规模企业已录入户仅为12.6%,近6万户没有数据;税务登记信息中,未录入单位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姓名以及相应人员电话号码达到69%;正常纳税人未填写明细行业有886户,行业大类登记为“其他行业”的有33户,行业明细不匹配的有240户。省局正在建立基础数据校验指标体系,定期扫描下发。各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数据信息采集管理,抓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和督促,规范国税人员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适时组织人力开展基础数据清理和校验工作,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
(七)加快人才培养。注重培养环境。随着重要复杂事项管理职能调整到省、市局,必须有计划地把具有税收管理、财会、法律、经济分析、行业管理等专长的人才充实到省、市级国税部门,充实到重点税源和关键事项管理岗位上,使他们在更高层级、更复杂的实践中得到锻炼培养,专业技能得到较大较快提升。创新培养方式。继续举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督查问责等类别的提高班,针对岗位需求加强专门人才培训。建立纳税评估主辅评、税务稽查主辅查激励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
三、落实措施,保障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是适应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税源管理质效的必然选择,也是安徽国税多年来持之以恒探索实践的经验归结,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各级国税机关务必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总局和省局有关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革自己的命需要勇气、需要智慧、需要担当,各级领导要带头转变思想观念,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改革精神,以“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宽广视野,以事业为重、无私无畏的责任担当,及时从传统思维模式和管理方式中解放出来,正确对待利益得失,敢破改革难题,勇做改革实践者,积极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之轮劈波斩浪。要教育广大国税人员充分认识到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让广大国税人员在“风险更低、层级更高、进步更快”的政治生态环境中健康成长,是对国税人员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从而消除他们的模糊认识、畏难情绪和不必要担心,使其以积极的心态看待改革,以理性的思考参与改革。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争取他们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工作到位,地方党政领导、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方面是欢迎、支持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国税系统主要任务,就是要探索建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新模式。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涉及管理资源的重新配置,机构、岗位职责的调整和人员的变动,工作千头万绪,牵涉面广,难度很大。各级国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精心谋划,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在专业分类整合的基础上,调整市、县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使他们真正扑下身子,沉入改革第一线,领导好、研究好、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改革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秩序井然。对领导不力或不服从岗位调整或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影响改革顺利进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转变方式,统一管理。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关键在于转变工作方式,按照专业化管理的思路和要求研究工作、部署任务,注重应用信息化和社会化手段解决问题,尽可能减少多头、重复布置工作,尽可能减少资料、报表的人工报送。建立统一管理机制是转变工作方式的具体体现,将风险提示告知、风险核查、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督查问责等纳入风险管理系统,由省局统一拟定风险应对任务,市、县局在省局确定的风险应对任务之外,确需对一些纳税人进行评估和稽查的,必须上报省局批准。这既是解决多头指挥的问题,也是避免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对同一纳税人重复评估和检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能仅仅对职责和人员简单调整、归并,必须对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认真梳理、整合。对不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流程、环节和工作要求,属于总局规定的,及时整理向上汇报;属于省局及以下规定的,该取消的取消,该优化的优化。该由社会中介机构承办的(总局、省局明文规定的),尽量放手让他们去做。
(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创新是税务管理永恒的主题,是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强大引擎。各级国税部门要按照省局确定的总体思路和规划,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风险应对、分类管理、发票管理、户籍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创新方式方法。要最大限度的激发基层创新热情,更好地发挥其距离问题最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效的作用。要全面统筹协调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专业人才的管理使用,创新团队组织形式,采取阶段式集中、网络在线等工作方式,探索建立有效的专业化管理团队。
同志们,改革未有穷期,我们还在路上,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勇敢肩负起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完善税收征管模式、转变税务管理方式、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的历史重任,迎难而上、大胆探索、顽强拼搏,为谱写改革创新的华丽篇章和安徽国税事业更加美好的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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