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业务后,收集来的资金怎样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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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4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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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4年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4〕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2014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4年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国开办发〔号)、自治区扶贫办、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机构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开办发[2010]72号)以及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开办发[2014]59号)精神,为了创新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可持续性,缓解贫困村发展生产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贫困户增收和贫困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逐步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农户,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扎实有效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扶持重点村生产发展为重点,以解决发展生产资金不足为手段,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实现贫困村经济社会和贫困农户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1.创新扶贫模式,有效缓解贫困村、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2.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民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引导发展支柱产业,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和新型农民。
  3.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4.总结经验,探索路子,培育典型,示范推广,逐步在全县有条件、有需要的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组织。
  (三)基本原则
  1.互助资金由贫困村组建的扶贫互助协会负责管理,互助协会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互助协会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非营利性组织。
  2.全村贫困农户中,要有50%以上的贫困户入会,方能组建互助协会。
  3.农户加入互助协会自愿,退出互助协会自由。
  4.加入互助协会需缴纳互助金;贫困户加入互助协会可免交或少交互助金,并享有与其他入会农户同等权利;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
  5.加入互助协会以户为单位,每户一人加入。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6.互助资金在互助协会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不得私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7.互助协会不得吸储,不得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二、试点单位条件、规模和实施地点
  (一)试点单位条件
  一是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有一个政治素质高、发展意识强、廉政务实好、乐为民办事的村委班子;二是试点村资源比较丰富,特色产业具有一定规模,经济发展有一定潜力;三是民风纯朴、农户普遍讲信誉、社会秩序平安稳定,群众有较高的参与积极性;四是试点村群众基础好,有好的组织者、执行者、推动者和管理者。
  (二 )规模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开办发[2014]59号)文件精神,安排我们县实施两个试点村。
  (三)实施地点
  通过对全县43个贫困村进行择优筛选,确定在六也乡边弄村、都阳镇尚武村为我们县的试点村。
  三、互助资金的构成、运作方式  
  (一)互助资金的构成
  互助资金由三个方面的资金构成:一是加入协会会员交纳的入会基准金(由村民讨论确定数额);二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三是社会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
  (二)运作方式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互助资金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建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民主选举互助资金管理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对资金进行管理,民主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互助协会章程和有利于资金周转使用、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方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模式进行运作。 
  四、互助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本组织不吸收存款、不以此作贷款抵押、不向成员之外的农户发放借款、不以盈利为目的,确保互助资金正常运转,保值增值,持续利用。
  (二)互助资金必须坚持有偿使用,按时归还。互助资金不得平均分摊发放给成员,不得用于抵扣往来款项。
  (三)互助资金借款必须实行担保制度。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时,担保人必须督促还款,并承担还款责任;不准进行担保人外的债务转让。
  (四)互助资金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需求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互助资金只能用于成员的生产发展项目,不准甲项目申报借款,资金使用在乙项目上;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性开支,不得用于救济、看病、交学费、人情往来、基础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选择不得选择破坏环境和损害他人利益的项目。
  (五)互助资金引导农户其他资金配套项目建设,增加生产投入规模。
  (六)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必须实行专人专账,严格审批手续,日清月结,及时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建立协会初期,财会人员若不能熟练操作相关业务,可暂由乡财政所设立专户代管互助资金,待具备独立操作管理能力后,再移交给村互助合作社独立运作。
  (七)互助资金理事会对借款户建立信用等级评审制度。互助协会运行一年后,对全体会员实行&五星&或&十星&信用等级评审,根据会员信用等级确定借款额度。
  (八)互助资金理事会实行定期办公制度。
  五、互助资金的内部管理和运行程序
  (一)互助资金的内部管理
  由互助资金协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章程》,按照《章程》确定议事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自主管理互助资金。互助组织下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互助合作组织的执行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与管理。  
  (二)互助资金的运行程序
  1.联户担保。 一户借款,须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若干农户联户担保。如确需实物抵押,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2.借款限额。每户每次借款原则上为元,首次借款不超过5000元。
  3.借款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4.占用费率。可参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也可低于银行利率,具体标准由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6.占用费率分配。10%转作互助金本金(可现金分配,也可转为股金),90%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7.借款程序。户主申请&担保人签名&互助资金理事会审批&公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借款&到期回收本息&下一周期再申请。
  8.奖惩办法。互助资金每运行一年,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等指标进行考核。对实现增值的给予奖励,扩大基金规模。对管理不善,资金未发挥效益的,将予以通报,并收回财政扶贫资金部分;如有贪污、挪用等违纪现象,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经济、民事和刑事责任。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大化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阳组长,政府办副主任韦海洋、扶贫办主任覃正荣、财政局局长陈萍为副组长,县民政局、农业局、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试点村所在乡镇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研究政策、组织调研、制定方案、跟踪管理。
  (二)责任分工
  1.扶贫部门负责宣传、规划、组织筹建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专项扶持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民政部门负责机构注册及运营管理;农业、畜牧水产、科技等部门根据相关的职能,负责发展产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信用联社配合指导资金营运的管理;乡(镇)配合扶贫部门落实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机构的组建等工作。
  2.县扶贫办负责对试点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及时汇总试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探索贫困地区扶贫到户的新模式,共同抓好试点工作;起草各类相关文件材料;与财政局共同对各乡镇的项目点进行论证和对乡镇具体操作人员及村理事会成员进行指导培训,并与乡镇政府签定项目协议书;召集会议、收集印发材料、总结汇报、建立档案;组织联络、协调关系。
  3.项目乡镇具体负责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①专人负责,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选择项目点;②协助试点村召开村民大会、选出合适的理事会、建立规章制度;③参加相关的会议和培训,并组织理事会成员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培训;④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服务,了解项目运作情况;⑤定期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监测评估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每半年作一次书面报告和报表;⑥指导试点村互助资金理事会日常工作,监督互助资金项目运转,对未按项目思路运作的要采取措施,帮助规范运作,对情况严重的按照协议收回资金;⑦组织联络、协调关系;⑧建立文件档案和财务帐目。&&&&&&&&&&&&&&&
  4.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搞好相关服务。民政局负责做好互助合作社的登记工作;农业局、科技局帮助试点村做好项目选择和技术服务。
  (三)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
  根据以上权利和责任,各部门和乡镇对照执行,实行责任包干制度,谁出问题谁负责。同时,建立奖惩制度,扶贫办、财政局根据乡镇上一批互助资金运作情况及评估结果,确定下一批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实施规模及数量,对项目运作好的乡镇,增加下一批项目点实施数量;对项目运作不良的乡镇将减少项目数量及资金规模,并报请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此项工作列入扶贫开发综合考评内容之一。
  七、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实施步骤
  各级成立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推选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逐级培训指导&互助资金到村&监测评估验收。
  (二)方法措施
  1.宣传发动阶段 (日至6月10日)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将互助资金项目相关内容和理念层层宣传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项目乡镇和试点村要广泛向村民宣传互助资金相关知识,让村民了解互助资金的目的、管理运作方式及在农民脱贫和农村发展中的作用,提高贫困农户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项目乡镇要开展调查摸底,对能够实施互助资金项目的村民建立项目档案。
  2.成立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领导小组阶段(日至6月30日)。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明确相关责任。
  3.组织培训阶段(日至7月31日)。资金项目实施前,对乡镇及相关部门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一次贫困村互助资金操作方法和理念培训,全面了解互助资金项目相关内容。项目点互助资金理事会成立后,根据需要相应举办贫困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培训班,使贫困村互助资金理事会掌握项目的管理和运作方法。
  4.建章立制阶段(日至8月10日)。村组建互助协会后,各乡(镇)政府协助试点村召开互助资金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组织章程》,通过民主推选成立贫困村互助资金理事会,由社员共同讨论制定《互助协会管理流程》、《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定期办公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以及《理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担保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5.登记注册阶段(日至8月15日)。贫困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6.拨款阶段(日至8月31日)。准备工作就绪、贫困村互助协会登记注册后,各项目乡镇及贫困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向县扶贫办和财政局申请拨款。财政局根据试点村情况按规定拨款。
  7.实施项目阶段(日以后)。资金到达后,试点村遵照管理制度规定及时为需要借款的一批农户发放借款。以后遵照各自规章制度,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运作方式,动态管理。
  八、互助资金的监测与评估
  (一)成立监测评估小组。扶贫办、财政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互助资金监测评估组,制定监督机制和监测评估体系。在项目实施的前、中、后期,对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评估,了解各个阶段项目实施情况,并通过情况通报。
  (二)乡镇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各乡镇负责对本地互助资金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村互助资金项目正常运行,对出现运作不良、挪作它用以及分摊到户等情况的村,乡镇政府负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帮助规范运作。对情况严重的村收回资金,另行使用。
  (三)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村互助资金理事会,每三个月要向所在乡镇贫困村互助资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项目运作情况,乡镇每两个月向监测评估组汇报一次本乡镇贫困村互助资金运作情况。监测评估组要及时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度和运作情况。
  (四)总结经验,稳步推广。县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试点村成功经验加以推广,组织好贫困村互助金的下一步工作,本着乡镇积极、农户自愿、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有效地扩大互助金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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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政发〔2014〕40号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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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政发〔2014〕40号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破解三农资金需求瓶颈,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范围,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稳定,现就农村合作组织开展资金互助业务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破解农业生产过程中&融资难、成本高、环节多、手续复杂、办理期限长&等难题,切实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防范非法集资,保护农民利益,加快统筹城乡发展。&
二、基本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须坚持&限于社员内部、服务产业发展,坚持为农性、合作性、区域性,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
1、服务对象坚持&社员制&。即先入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后进行互助合作的原则,吸纳和投放互助资金严格限制在社员内部进行,严禁向社员以外的人群吸纳和投放资金。
2、服务宗旨坚持&为农性&。以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即互助金投放必须全部用于支持社员发展现代农业、微型创业和生产、生活急需。
3、办社性质坚持&合作性&。即实行社员合作办社,收益、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服务范围坚持&区域性&。即实行合作社吸纳社员、股金和投放互助金必须限定在本社属地区域内进行。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不得对城市居民和单位开展业务,不得设立分社或分部。
5、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坚持风险可控性。即充分评估和预防各项风险,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健全完善严格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采取计提风险准备金等防范措施。
三、设立准则
开办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纳入&莘县莘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制定信用合作管理制度,明确社员入社、退社条件和程序,规范社员筹集、借贷程序和手续,记载信用合作业务活动,加强信用合作资金管理,实行信用合作资金单独开户,与合作社分设会计账簿、独立核算;加强对社员人数、地域、合作资金规模的管理,定期向社员公开资金互助的出资情况、借款及经营风险评估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
(一)严格试点准入标准
1、发起人及社员条件。由农村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发起设立,同时鼓励村干部及涉农企业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可以是常住农业人口、涉农企业法人和涉农经济组织,每个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只能参与或发起设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2、经营服务区域。试点单位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确定,其业务开展区域限定在合作社所在归属地乡镇(街道)。
3、健全合作社章程。县供销社负责制定内容完整、责权明确的联合社章程和严格规范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领办的合作社制定筹建方案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筹建方案应对拟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架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股金认购、风险防控、人员配备、机构选址、管理制度、筹建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事项做出具体安排。章程内容包括总则、业务范围、社员股权管理、组织机构、业务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以及附则等。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业务和财务管理、收益分配、风险管理、民主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草案。
(二)严格审批程序和定期报告制度
县供销社须将拟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申请报批表、请示报告、筹建工作方案及章程报县金融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待县金融联席会议批复后,在县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同时进行试点设立的其他工作。该指导意见实施前开办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检查审计认定后,方可继续开展资金互助业务。
县供销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设计会计科目和账册,进行会计核算,每月底向县金融联席会议办公室(县金融办)报送业务、财务报表、报告和相关资料,并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严格风险防控
1、合理控制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股金的规模依据社员需求合理确定,在县金融办备案,合作社不得擅自扩大股金规模。
2、实行单笔及大额限额投放。互助金投放坚持小额、短期、高效的原则,单笔和单户累计投放一般控制在1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大额投放比例不得超过总投放额的30%,资金投放情况由莘县莘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于次月初报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3、建立健全各项指标监管制度。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备付金余额原则上不低于股金和互助金余额的15%,呆账、坏账准备金按照有关规定比例计提。
4、规范互助资金投放及操作流程。互助资金使用采取以物抵押和担保人担保两种方式。具体实施以经批复后的资金互助社管理办法(条例)为准。
5、严格互助资金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投入的注册资金(原始股金)原则上不得撤资,遇特殊情况经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转让。不得将其资金用于购买股票、企业债券以及其他风险较大的金融产品,不得用于购置、购建固定资产,不得用于费用性支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资金互助业务不准实行代办员、协理员制度,吸纳和投放互助资金一律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进行。(可参照执行银行业管理条例,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四)严格内部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健全&三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三会&职能,完善内部经营管理体系。定期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定和执行包括股金与互助金的吸纳和投放、收入与支出管理、现金存款管理、盈余分配管理、票据管理、会计软件的使用等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制度、社员登记制度,严禁&体外循环&。
四、保障措施
要强化风险意识,高度警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发展中可能造成的风险,切实防范、引导、规范、化解、完善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以本次试点工作为契机,强化对我县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要充分发挥基层合作社辅导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情况,加强对合作社信用合作工作的指导。对有非法集资苗头的,做到&三早&,即早规范、早发现、早处理。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金融知识宣传及教育引导,增强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试点工作在县金融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供销社、金融办、农业局共同负责监管,县金融办侧重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指导,县农业局侧重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除县金融联席会议审批的由县供销社领办并加入莘县莘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开办内部资金互助业务外,其他任何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不得自行开办资金互助业务。县金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违反法律法规开展资金互助,以高息为诱饵欺骗公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各类非法吸储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机构予以严厉打击,及时采取处罚整改、停业整顿、依法取缔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监管,稳健经营。县供销社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工作的监管,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要强化对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检查,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按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审计监督。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考核评价制度,将运营规章、风险内控、日常管理、盈余分配、安全防范等纳入考核评价,对违反有关规定开展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上报县金融联席会议依法进行处理。
(三)强化指导,促进发展。县供销社、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林业局、畜牧局、金融办、人行、银监办等部门要对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培育涉及资金互助、信息提供、土地流转、农需品供应、技术指导、农产品包装与销售等一条龙服务的高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样板。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试点单位要充分发挥服务&三农&职能作用,助推全县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品牌。
(四)广泛宣传,全力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试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帮助试点单位争取有关项目和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防止乱干预、乱集资、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本指导意见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如有与今后出台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内容,依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法规为准。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印发
鲁ICP备号-1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总编邮箱:您当前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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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8家专合社试点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四川省省级自主试点农村资金互助社首单贷款诞生,农村金融改革趟入深水区。
  9月26日早上9点,大竹县庙坝镇寨峰村7组村民陈自术来到村上头天才开业的汇鑫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花了15分钟写申请、签合同,当天便拿到3万元贷款。他那张编号&0001&的借款凭证,成为四川省自主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以来的首单贷款。
  在省委农工委、省金融办和省财政厅共同推动下,四川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正式开路。年内,首批省级试点的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将陆续开业。届时,更多社员将因自己的&银行&而告别贷款难、融资贵。
  农民贷款有多难?作为四川省自主试点以来首个&草根银行行长&,汇鑫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理事长朱鹏程想起就委屈:去年6月,合作社向信用社贷70万元收购社员的桃子,在政府基金作保情况下,钱贷到手时已是9月,桃子早已下市。
  因农民缺乏有效抵押物,贷款成本高、门槛高、手续多,农村&无金融&状态明显。每年,农村资金大量被抽向城市和非农领域。据统计,2013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7万亿元,贷款余额2.9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不足1.1万亿元,仅占35%左右。
  农村资金互助被认为是弥补农村金融短板的有效途径之一。2004年,我国首家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吉林成立。2007年,苍溪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成为我省首家经银监会批准、拥有金融许可证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然而,至2012年,全国也仅有49家获批。
  虽然审批权在国家层面,但为破解农民融资难,四川省一直在探索&&扶贫与财政部门的贫困互助资金项目已在1700多个村试点;西昌等地有供销社推动;宜宾、温江等地农民专合社拓展资金互助功能&&&仅1家有牌照,这与农业大省地位极不相称,今年试点8家也是屈指可数。&省委农工委市场信息处处长易飞表示,这些探索现实而宝贵,下一步将考虑择优&转正&。办&自己的银行& 能盘活农民手头资金
  首批省级试点,8家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省级示范专合社成为&弄潮儿&。
  今年4月,听说要办自己的&银行&,大竹鹏程果业合作社300多人踊跃报名。88名经济条件好、风险意识强、群众威信高的社员最终被优选为发起人,最高的出50万元,最低的出1000元,共筹资580万元。通过民主综合评议,88名股东被分为5个信用等级,按星级递减可贷10万元到2万元不等,不够还可申请担保贷款,通过社内9个担保小组,最高可贷50万元。陈自术急需用钱买农资,补救自家桃园,提出申请后,没想到半天就贷到了,&贷款利率8.1&,比信用社还低0.5&呢!&&互助社是农村熟人社区,谁家遇啥事需要多少钱,大家清清楚楚。&大竹县农委主任田从英介绍,贷款因此少了很多程序。
  苍溪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开办7年来,已累计为社员发放8500万元贷款,不良资产仅4.4万元,占0.41%。&就像个蓄水池,把农民自己的钱聚拢来办自己的事。&互助社理事长金继贵表示,修路周转可贷、养猪周转可贷、临时生活周转也可贷,得益的是群众自己。
  易飞调查发现,互助社不仅盘活了农民手头资金,避免外流到城市和非农领域,还让地下钱庄和高利贷等民间非法信贷没了市场。
  目前,全省8家试点社发起总人数为1663人,股本金总额3210万元。大竹率先开业,西昌、三台和射洪等3家已完成登记注册。年内,8家互助社将全部开门&迎客&。保本、微利、可持续如何控制风险是关键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引发的风波,让许多经历者记忆犹新。一些试点县领导坦言,担心互助社重蹈覆辙。
  近期,全国多地曝出合作社&跑路&的新闻,也给各地试点带来顾虑。&试点与当年合经会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全不同。外省出的问题,主要是变相集资或超范围放贷导致的。&9月26日召开的全省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座谈会指出。
  为防控风险,省金融办专门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明确保本、微利、可持续、不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宗旨,给资金互助试点套上了&笼子&。
  但在西昌安宁农民资金互助社辅导员杨华山看来,有些条框又限制太死,&如发起社员不能超过350人、注册资本不超过700万元、一年内不得从事存款业务、经核准吸收社员存款等。&
  目前,8家试点社股本金500万元以上仅3家,最小仅100万元。各试点前期费用10万元左右,年营业成本近20万元。&互助社靠息差生存,较长时间不准吸储,不仅满足不了社员需求,甚至难维系正常经营。&朱鹏程说。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认为,&笼子&肯定得有,但也不能事无巨细。对此,试点工作座谈会明确,&合作制、封闭性、服务三农&是基本原则,只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超社员揽股吸储,不违反利率管制变相集资,不超社员放贷,不在预警时融资,就要大力支持。
  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修改完善暂行管理办法。&下一步,还将探索互助社联合、银行给互助社融资、多元化发展等。&
(作者:佚名
编辑:w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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