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女社保要交到几岁才能领工资2000社保交多少

补交社保要交利息吗
补交社保要交利息吗
09-09-11 &匿名提问 发布
可以直接到你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把你以前4年的补交起来,但是是要交前4年的利息和滞纳金的。2.你所在的街道或社区有没有社保收费大厅如果有就可以,要是没有你就要到你所在单位辖区的社会保险收费大厅去交。3.如果你现在不在当地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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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我是单位社保专管员,对你的问题我这样看:   首先,必须弄清你与单位的关系。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与单位还存在着劳动关系。但不知“97年下海经商”你与单位是怎样约定的呢?是“停薪留职”吗?若是的话,一般情况下社保费用就得你个人全额负担了。若不是,又是什么情况呢?   第二,从你的情况看,你已经商多年,想必不会再回单位上班,那么,最好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单位为你交单位负担的社保费,你负担你个人的社保费,直到退休,这是最理想的。    第三,如果单位不为你交社保费,也不愿维持这种关系,甚至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没办法,但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一年工龄补偿多少钱),并办理社保关系(还有档案)转移至当地再就业机构,领取两年的失业金。然后,在个人缴费窗口再续交养老保险费。    第四,如果单位从来就没有为你建立缴费帐户,交纳社保费,你就要考虑如何维权了,如果真是这样,你必须抓紧去找不能耽搁。    第五,如果你的社保费一直没出现“断档”,就算按最低水平交纳,到你退休时(视你为男性),你每月至少可以拿到2000元的退休金。    第六,医疗保险问题与养老保险问题是一样的办理,只要你单位参加了医疗保险。   最后我想说,朋友,社保费是一种低水平的养老保障,如果你是在职员工,个人缴纳的是小头,单位缴纳大头,受益者是员工;如果社保费都由个人负担(历年社平工资总额的18%),一旦本人身体不好,很难说就会受益的。综合以上情况,最后如何办主意还得你自己定。不过,你还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愿意为您解答,祝您好运!
你要先了解以前的单位有没有帮你买,如有的话可以补买的,不知你是男是女,要缴费15年才可以领取退休金.有人办过,补交了缴费现办理退休,700多元退休金.你可到社保局详细了望.
社保是国家为解决公民后顾之忧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种政策,对大部分人来说是利多弊少。社会保障缴费一般缴纳15年,15年后不再缴费即开始领取社会保障养老金。你今年45岁,缴费15年后即为60岁时刚好可以领养老金。缴费一般是年缴按当地年平均工资的26%,至于你到底要缴多少,你需到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具体金额。医疗保险最好还是要买的,单位是按每年工资的9。5%进行缴费,如果是农村户口可能标准不一样,你仍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你要先了解以前的单位有没有帮你买,如有的话可以补买的,不知你是男是女,要缴费15年才可以领取退休金.有人办过,补交了缴费现办理退休,700多元退休金.你可到社保局详细了望.
首先你要了解单位是否帮你买,如果没买你可以把档案提到社保局进行审核,然后按标准购买.92年以前的工龄视为徼费工龄,而且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也不一样.具体情况建议你到社保局咨询.
你要先了解以前的单位有没有帮你买,没买了的话可以补买,如买了再继续买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取退休金,每年交的社保基金会随着工资的涨浮比例有所增加,退休金的领取会根据退休时的工资比例来发放.缴费是:如企业存在你与企业按比例缴纳,如企业不存在你自己缴费,是按当年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缴的.就医保而言我个人觉得还是交比较好,虽然中国政府首次承认医改失败,但是就你现在的年龄,病通会慢慢的多起来(当然大家随也不愿意),至少它可以减轻你一定的经济负担.详情你可到社保局了解一下.
你是经商的,应该很有钱,如果这样的话投不投保都没多大意义,如果没钱的话,投保肯定是比不投保要好,单位投保比自己投保要省钱。
当然要办,包括医疗和养老。现在你经济条件不错,可能不是很在意支出这点费的,但是等你老了以后,你就会知道拥有这笔固定收入的资金是非常有用的。你自己的未来有保障不说,还可以减少孩子将来的负担。
QQQQ说得不错, 我们国家的社保体制还不完善,私人办的保险公司要好得多,比如前几天福州市发生的自杀性爆炸,最根本原因就是国家的低保没到位引起的,由此可以想像一下社保,可靠性能得几分?
社保的重要作用在于给你生活的保障,我认为,如果你有充足的老年准备金,可以不缴养老保险,如果没有充足的保证金,现在补交或许会一次性交纳很多,包括滞纳金,看是否能够承受,许可的话,最好交一下,这里面要作个比较。
你要先了解以前的单位有没有帮你买,没买了的话可以补买,如买了再继续买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取退休金,每年交的社保基金会随着工资的涨浮比例有所增加,退休金的领取会根据退休时的工资比例来发放.缴费是:如企业存在你与企业按比例缴纳,如企业不存在你自己缴费,是按当年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缴的.就医保而言我个人觉得还是交比较好,虽然中国政府首次承认医改失败,但是就你现在的年龄,病通会慢慢的多起来(当然大家随也不愿意),至少它可以减轻你一定的经济负担.详情你可到社保局了解一下.首先你要了解单位是否帮你买,如果没买你可以把档案提到社保局进行审核,然后按标准购买.92年以前的工龄视为徼费工龄,而且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也不一样.具体情况建议你到社保局咨询.社保的重要作用在于给你生活的保障,我认为,如果你有充足的老年准备金,可以不缴养老保险,如果没有充足的保证金,现在补交或许会一次性交纳很多,包括滞纳金,看是否能够承受,许可的话,最好交一下,这里面要作个比较。
各地的社保情况不一样,建议您到社保中心咨询一下.您也购买商业保险来养老,您这个年龄还可投商保.具体您咨询当地代理人.
你没辞职。单位有你的档案,单位应替你交了费用。你先到单位解决辞职。取得手续,再将档案转到所属的地区人才办,这些资料中,应有你单位交养老等保险的记录。然后你就可以个人续交。医保就没有必要交了,因为医保主要针对的是单位,个人交意义不大,反正不住院的话,2000快钱以内,都是自己掏钱,还不如入个商业保险。等待政府新的医保政策出台后,再决定如何入吧。
   如果你自己早期有买商业保险的话,可以有考虑选择的余地,因为早期的保险保险费较低,收益大,最好是进行全面的比较再决定.因为政策是会变化的.我个人觉得还是在经济允许的情况办理的好,因为你没办辞职,在办理个人交社保前的时间,应该算单位的,费用看单位怎么算了.有的单位要你个人自付,有的单位效益好就会承担单位交的部分,但以后还是自己交的较好,费用低些.还是办理的好.最终受益的还是你自己.
一定要交.而且当然是单位交于你最合算.至于拿多少退休金,那要看你交了多少养老保险金.一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捆绑办理的.
如果你不交,那你以前上班还有什么意思,买那个保险是对你有好处,你应该办理
按规定超过四十五岁的不给上保险了,但是你的情况特殊,你找到原来的单位看他们是否给你出证明,如果单位同意给你办理三险一金,你就把你的档案转达人才或职介,把你以前所欠的一次性补齐,以后接着续缴三险一金,就可以了
你最好办理特别是医保
两份法律规定研究一下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日,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在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抓好落实。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具体办法,由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指导实施。六、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决定精神确定。七、抓紧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条例,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八、为有利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和加强宏观调控,要逐步由县级统筹向省或省授权的地区统筹过渡。待全国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后,原经国务院批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统筹的企业,参加所在地区的社会统筹。九、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尽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和完善服务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十、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劳动部要会同国家体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四、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要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劳动保障部会同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标准和医药费用结算办法,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劳动保障部会同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定点药店购药药事事故处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精神,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人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形成医疗服务和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减员增效,降低医药成本;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要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机构改革方案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政策。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六、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七、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各地要按照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1999年底基本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决定的要求,制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统筹地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劳动保障部要加强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先生你好,象你这样的情况估计事业单位是不会再帮你做保险的了啊,  现在社会上保险公司很多的,  你很早就经商了,估计有一定的财力,你可以自己办理保险业务了啊
应该可以自己去办
这个应该由公司来帮你办理,退休后如果你办了社保还可以拿退休金。
应该办理。
还是办理好.
根据你的问题,应作以下处理:1、你现在在经商,如果是个成功者,建议你不要太在意社保问题。但你应当参加其他商业保险,已备今后养老、看病等。2、如果你经商不算很成功,或者即使现在成功但很在意社会保险问题,你第一步需要解决的就是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问题。你要到原单位去了解单位是如何处理与你的劳动关系的。如果单位至今对你离开未作处理,那就形成了你与单位延续至今的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为你办理、缴纳社保至今。你现在只要把与单位的关系断了,将社保关系、档案等转移到劳动部门,以后由你个人续缴即可。如果单位依法在你下海的当时就解除(或终止)了与你的劳动关系,那你现在只有自己到劳动部门去了解相应的社保政策,看看能否补缴养老等保险(因各地规定有差别)。如果能补缴,你就补缴;如果不能补缴,你只好从现在开始自己缴纳至退休。3、在法定退休年龄未到之前,你是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存在超过45岁不能缴纳的问题。只不过根据缴费年限的不同,在退休后提取养老金的方式不同。交费满15年退休的,可以按月提取养老金;交费不满15年的,退休后社保一次性支付养老金。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只要你在退休前能交满15年,最好还是先保了社会保险后,自己有些钱再买商业保险,因为两者是互补的。你的年龄买商业保险较贵。社保的医疗能负责一辈子,一般商业保险里的附加医疗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只保到一定年龄。在门诊及住院上社保的医疗能解决大部分费用,这一点商业保险没法比。而且除医疗保险外其他几个险种全国通用,可以互相调转。只要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那里都可以领取,是一笔稳定的生活保障费。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由国家强制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保障。这也是劳动者安心工作和稳定生活的基本保障。它交费档次根据自己能力选择。医疗、失业在一段时间内是固定的,养老金只有在领取时才知道确切金额。社会保险只是一个最基本的保障,且门诊、住院都有起付标准,在此标准之上还要按比例报销。交费年限短则15年,多则到退休。不过不到退休可千万不能间断,因为医疗保障是交一年保一年,且不承担身故责任,一旦身故交了白交。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补充,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自愿购买的人生保障。有缴费能力的可以购买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即对自己负责又对家人负责,商业保险交费年限从5年10年 20年 30年不等,可自己选择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且大都带有较高的身故责任,在医疗方面起付标准较低。养老险可明确知道那个年限自己能拿多少钱。如果需要购买保险,我可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向你推荐现今市场上适合你的各家保险产品组合。可用电邮与我联系。---回答者:fm6036  我的邮箱地址:
象你这种情况,不如参加商业保险,可以选择养老性质的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兴趣,我可以给你一些险种方面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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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6岁(女),交社保7年了,我到多少岁能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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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岁可以领取退休金,但延迟退休年龄势在必行,在国家没有具体的实施政策出台,你现在才三十六岁如果现时政策不变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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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应该是到多少岁领养老金吧,社保缴满15年,50岁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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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1.如果在广东的工厂交满15年社保,到了退休年龄以后的工资,是按广东的最低生活标准领工资吗?还是职工退休工资?2.2013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是1310元,那么职工退休工资是多少?3.缴满15年以后停止缴费的话,在退休年龄前,还可以享受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待遇吗?4.如果在东莞缴满15年社保,回湖南以后,到了退休年龄,是按哪个地方的标准领取退休工资?5.如果在东莞缴了14年,转到湖南再缴一年的话,以后到了退休年龄时,是按哪边的标准领取退休工资的?-金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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