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面包车,上面装货做点夏天小生意意,被运管逯了要发五千合法吗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出具的告知书(图片来源:新民网)  中新网10月29日电 上海市浦东新区信访办10月28日至11月3日将集中接待因非法运营而遭查扣及处罚的司机。  上海新民网今日透露以上信息。据报道,一份28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出具的告知书称:“针对近期部分曾被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因非法运营而查扣及处罚的当事人对原处理情况提出异议,新区有关部门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集中开展信访接待工作。”   该告知书表示,希望当事人积极配合,保持冷静,认真如实反映问题,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告知书显示,此次集中接待地点为:上海市惠南镇人民东路3252号。截至今日11时30分,现场登记的排队号已经领到1080多号。   据悉,此次集中接待的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告知书还公布了联系电话:。  今年10月14日晚8时左右,上海市浦东新区辖内区域发生一起涉嫌非法营运的执法事件,当事人孙中界在驾车行驶途中载运一名男子,被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孙中界对执法过程存有疑义而激烈反弹,引发社会各界对事件本身乃至整个执法公平问题的关注。  10月20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相关调查报告称,经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14日晚约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  该调查报告公布之后引发广泛争议,之后浦东新区成立新的联合调查组就此事展开二次调查,联合调查组低调行动,并对成员身份等诸多信息保密。   10月26日,上海浦东新区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0.14”事件处理意见。浦东新区区长姜旁谕ㄆ嵘厦魅繁硎荆10.14”事件中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浦东新区政府并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作者:七塔
发表时间: 20:40:36
作者:夕阳
发表时间: 22:03:07
不 查一些黑头车,不罚款。年底了交通局同志们怎么过年?????
作者:在外的GD人
发表时间: 0:06:26
我觉得楼主有说话有点嫌疑&& 你是不是炒作啊&& 我觉得不太可能啊& 在说黑车是不准随便拉客的 违反了国家法律当然艾罚了& 是不是罚了三万 只有当事人知道& 我们不应该随意夸大、、、我永远站在正义的这边& !我支持我的仙女!
作者:gongmin
发表时间: 2:14:19
不太了解具体情况,但运管执法的程序、手段是不是公正、阳光是应该反省,见识过这些所谓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态度。
作者:良好公民
发表时间: 6:58:08
好心带人,却要收钱,还好心,真无耻!
作者:大眼睛
发表时间: 8:56:41
确实要加强对运管所执法人员的管理!去年正月我一个朋友的小货的在路上带来2个邻居,被他们抓住扣车,说是非法营运,咋口就说罚3万。后经找人......花费不算,却罚款2000。3万与2千?同《刑法》上的有期与无期、几年以上与几年以下等等,这些就掺杂着人为因素了(人大于法)。没办法,古云:“布衣之怒,以头跄地尔”[此帖子已被 大眼睛 在
9:20:31 编辑过]
作者:红日
发表时间: 10:19:19
怀疑那三人被车管所买通做了伪证,正所谓花小钱钓大鱼!真正的黑头车他们抓吗,下寺街道进口处有上百台面包黑头车!占道停车严重,与中巴客车抢客,他们怎么不来抓呀?[此帖子已被 红日 在
10:43:12 编辑过]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5:03:58
红日:怀疑那三人被车管所买通做了伪证,正所谓花小钱钓大鱼!真正的黑头车他们抓吗,下寺街道进口处有上百台面包黑头车!占道停车严重,与中巴客车抢客,他们怎么不来抓呀?[此帖子已被 红日 在
10:43:12 编辑过]红日网友所说的情况是真的吗?如果是,这才是运管部门应该花大力气治理的内容。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5:23:04
从回帖看,部分网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比如仙女网友,445566网友,等。从我学习的几篇文章看,广德运管执法存在不足。首先,证据收集不足,非法运营车辆跑了多少路难道很难取证吗?购买时间很难知道吗?驾驶员身份不清楚吗?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扣车也是执法犯法的。其次,运管所网络发言人没有说清楚三人搭车约定支付120元路费是在什么情况下取证的,如果实在现场有驾驶员在并认可,你们处罚,他们心服口服,这件事也不会传到我的耳朵。第三,最严重的是,广德运管执法人员的相关专业法律常识有严重不足之嫌。你们不懂得什么叫非法运营,更不会区分合法和非法运营之间的细微差别。如此执法怎么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反必究呢?要是喊口号,我也会呀。欢迎广大网友拍砖。[此帖子已被 耐心细致 在
15:25:59 编辑过]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5:35:01
在外的GD人:我觉得楼主有说话有点嫌疑&& 你是不是炒作啊&& 我觉得不太可能啊& 在说黑车是不准随便拉客的 违反了国家法律当然艾罚了& 是不是罚了三万 只有当事人知道& 我们不应该随意夸大、、、我永远站在正义的这边& !我支持我的仙女!你要多学习,知道什么是非法运营车。晓仙女不懂,你也不懂吗?支持正义不是嘴巴喊的,要学习,要分析。从各方发言找出正义的内容。希望你早日成熟!
作者:红日
发表时间: 20:35:49
我也领教过某镇运管所的值法方式:那还是前年的事,我有一辆家用的双排小货车,因纯粹家庭带步用没办理营运证(也去申请过办理,但被以市场已保和未批准),一次在去广德给车年审路上被某运管站拦住,当时车上就我和我姐夫两人,我当时也不知是查什么?因没经历过。当时也被询问拍摄,扣证扣车。我当时问我到底犯了哪一条规定?被告知到所里再说。车被直接关进运管所大院。我到所里后问怎么处理,得到答复:i嫌非法营运,罚款元。我说我一没拉货二没带人怎么是非法营运,又被告知:谁叫你的行驶证上标的是货运,你证上要是标的自备车就不罚款。我说我也不知道还有这种说法,上牌时车管所也没提醒啊。(后来了解个人名义是无法申请自备车的),回家后想不通,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怎样属于“非法营运”后,他们的值法行为可以称之为“土匪路霸”也不为过!交罚款我肯定是不服的,托朋友找人,没办法现在就这世道,没想到朋友还真有办法找了个运管所也被他们管理的老大,就打个电话过去,第二天车就开出来了,还罚款呢,连个停车费都没捞到。之所以我敢说出这件事,我的小货车早就卖了,还怕他们个球。[此帖子已被 红日 在
20:36:44 编辑过]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1:05:37
红日:我也领教过某镇运管所的值法方式:那还是前年的事,我有一辆家用的双排小货车,因纯粹家庭带步用没办理营运证(也去申请过办理,但被以市场已保和未批准),一次在去广德给车年审路上被某运管站拦住,当时车上就我和我姐夫两人,我当时也不知是查什么?因没经历过。当时也被询问拍摄,扣证扣车。我当时问我到底犯了哪一条规定?被告知到所里再说。车被直接关进运管所大院。我到所里后问怎么处理,得到答复:i嫌非法营运,罚款元。我说我一没拉货二没带人怎么是非法营运,又被告知:谁叫你的行驶证上标的是货运,你证上要是标的自备车就不罚款。我说我也不知道还有这种说法,上牌时车管所也没提醒啊。(后来了解个人名义是无法申请自备车的),回家后想不通,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怎样属于“非法营运”后,他们的值法行为可以称之为“土匪路霸”也不为过!交罚款我肯定是不服的,托朋友找人,没办法现在就这世道,没想到朋友还真有办法找了个运管所也被他们管理的老大,就打个电话过去,第二天车就开出来了,还罚款呢,连个停车费都没捞到。之所以我敢说出这件事,我的小货车早就卖了,还怕他们个球。[此帖子已被 红日 在
20:36:44 编辑过]红日网友 这句话说的我,……这个问题怎么不早往上级反映呢?[此帖子已被 耐心细致 在
21:07:42 编辑过]
作者:飘流
发表时间: 21:26:52
反映没有用的,就像广德农班客车不是被一个自以为是的皮包公司收了吗?让他们任意宰割啊!这世道就是这样,有权利就有一切!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2:50:57
你们可以向市长留言,也可以去宣城政务留言。[此帖子已被 耐心细致 在
22:51:28 编辑过]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2:55:31
这里是市长信箱: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2:57:47
这里是政民互动首页,你们可以选择相应栏目进入留言: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23:12:32
日,广德县运管所已对此案举行了听证,请运管所尽快将听证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向社会公布,澄清事实,避免不明真相的、关心此案的公众对执法机关及当事人的误解。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3:18:40
听证会是否应该有当事人或相关委托人在?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3:22:43
青锋剑:日,广德县运管所已对此案举行了听证,请运管所尽快将听证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向社会公布,澄清事实,避免不明真相的、关心此案的公众对执法机关及当事人的误解。从知道听证时间上看,青锋剑网友肯定知道些情况。告知当事人是什么意思?[此帖子已被 耐心细致 在
23:25:04 编辑过]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23:23:38
良好公民:好心带人,却要收钱,还好心,真无耻!这个社会就是好心人太少了,做好事才显得不正常。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23:31:54
445566:听说这台黑车有靠背,是公安老大哥&&&&& 横的狠耶&&&&&&&&&&& 给公安丢人啊&&&&&&&&&何时听说?从何处听说?听何人所说?听说是否属实?何为黑车?有何证据证明该车是黑车?该“公安老大哥”做过何事给公安丢人了?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3:33:36
青锋剑: 良好公民:好心带人,却要收钱,还好心,真无耻!这个社会就是好心人太少了,做好事才显得不正常。社会需要好人,社会需要良知。建议运管部门对拒载行动极其不便的老人、孕妇和伤残百姓的车辆给予反复的批评教育,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不遗余力地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此帖子已被 耐心细致 在
23:34:40 编辑过][此帖子已被 耐心细致 在
23:35:20 编辑过]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3:36:47
青锋剑: 445566:听说这台黑车有靠背,是公安老大哥&&&&& 横的狠耶&&&&&&&&&&& 给公安丢人啊&&&&&&&&&何时听说?从何处听说?听何人所说?听说是否属实?何为黑车?有何证据证明该车是黑车?该“公安老大哥”做过何事给公安丢人了?希望445566网友能够回答 青锋剑网友的质疑。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23:48:11
畅通无阻:201026P2**********132102310****3****&&&&&&&&&&&&&&&&&&&&&&&&&&&&&&&&&&&&&&&&&&&&&&&&&&&&&&&&&&                               &“我执法人员认为”请用证据证实违法事实,不要用主观判断。“大放言辞,提出无理要求,”请问大放了什么言辞?提出什么无理要求?请出示证据。执法单位是在网上回复帖子,应客观。你们是知道事情真相的,不能和不明真相的公众一样,凭主观判断讲话。网络并不是虚拟的。它是客观存在的。[此帖子已被 青锋剑 在
23:53:02 编辑过]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23:57:15
该案当事人即车主,青锋剑即车主的弟弟,也是该案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了听证。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0:04:53
青锋剑:该案当事人即车主,青锋剑即车主的弟弟,也是该案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了听证。听证结论还是有双方共同发布比较合理。运管工作也很辛苦,不容易。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0:13:47
一起学习大自然网友的一篇文章吧。&昨天的《人民日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日前,安徽省宣城市出台《新闻舆论监督跟踪问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市内机关单位必须接受舆论监督,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作为一名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笔者实在想为宣城市的做法叫好!而且是发自内心的叫好!- k0 O$ w# u5 m) v$ j& & 宣城的这一做法,是继昆明市为舆论监督行政立法之后,地方政府又一次明确表示为舆论撑握,积极主动营造合法规、顺民意的舆论监督环境的重大举措。9 e3 V' P2 g5 U; M$ T( @6 v& & 近年来,随着网络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的舆论监督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大批关乎民生,攸关时弊的热点焦点问题,在舆论力量的推动下,正逐步得到解决。然而,一些沉静于懒政思维或官本位思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司法机关却始终无法适应滔滔民意的鞭笞,视舆论监督为“洪水猛兽”,甚至找寻各种借口对媒体的正常采访横加指责、恣意搪塞。比如河南郑州规划局原副局长逯军面对记者采访,发出“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的诘问,陕西横山县委书记苏志中在记者要求采访煤矿官商勾结的情况时,急躁而愤怒地说道:“你们中央台的记者也管得太多了!”在民众看来如此“雷人”的话语,其实还有很多,尤其今年更甚。&& &之所以一些地方官员或者部门责任人,在面对新闻记者采访时,会表现出一种急躁的情绪和失态的言行,在笔者看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j7 a&&Q2 D( h+ ^& L& &&&一是我们的地方官员学习非常不够。我们的党经过28年血雨腥风的洗礼外加60年浩大历史的n炼,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但是,一些党员干部对思想理论的学习却很不够,否则就不会说出“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这种严重违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话语。&& 二是我们的地方官员对舆论监督的认识非常不够。在某些地方党政官员看来,记者进行舆论监督,就是要揭政府的短、曝政府的光,让政府难堪,这种“蔡桓公式”的狭隘心理,盘踞在他们心中,始终无法正面回应媒体的采访要求。相反,他们却没有或者根本就不愿认识到,舆论监督其实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民意的传导器和社会减压器,今年5月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有关专家便指出,谣言止于信息公开,只有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才能赢得主动。去年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和今年的抵御禽流感、甲流的战役就是有力的证明。宣城社区论坛+ [2 u1 E$ O9 _" ~& & 三是懒政思维和庸官做派依然在作祟。我们目前的政府机构模式是一种金字塔式的模式,注定了每次能够有升迁机会的官员只占少数,而大多数官员甚至熬到退休还只是一名小科长或者小科员。于是,一些事业心不强而功利心特重的官员,便把“日子平平过,工资年年加”当作了自己的人生追求,每天想的就是如何保住自己的官位,工作没有创新,更谈不上开拓精神,而一旦遇上突发性事件或者群体性事件,更是裹足不前、百般掩饰,把“和谐”、“稳定”、“大局”等说辞当尚方宝剑,在记者面前比比划划,就是不让记者接近事实的真相。比如,前些年曾在社会流行的一句俗语:“防火防盗防记者”,就真实地刻画了这一类人群的心理。宣城热线、宣城论坛、宣城家园、宣城社区、宣城网7 T8 ?- n, ~# i& &&&四是我们的某些媒体记者的不良行为也丧失了部分民心。记者职业向来被认为是一种崇高的职业,他们是社会的良心,是政府的喉舌,是民意的代表。可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些记者却不自觉地丧失了工作的原则和职业的秉持,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和个人所得,抱着港台“狗仔队”的采访伎俩当宝贝,肆意炮制假新闻,迷信轰动效应而不知,最终丢了饭碗,更丢失了民心。比如北京的“纸馅包子”事件、江西的“后母虑童”事件以及去年的“比尔?盖茨亿元租房看奥运”等等,虽然被娱乐的是媒体,但被愚弄的却是大众。&& &综合上述因素,我们就能够很好的理解,为什么我们国家有较为完善的新闻法规与历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记者舆论监督权力保障的讲话精神,而我们的媒体记者正当采访的权力却仍然屡遭亵渎,不得不依靠地方政府的“保驾护航”了。. w4 w4 O9 @; D& & 时下正值建国六十年的倒计时阶段,各地的新闻媒体已然摩拳擦掌,决心在这场新闻大战中一展雄姿。但愿在这个时候,我们的新闻记者不用地方政府的“保驾护航”,就能够自由开展新闻采访了。(文& &丁忠)! H&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0:16:00
耐心细致: 青锋剑:该案当事人即车主,青锋剑即车主的弟弟,也是该案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了听证。听证结论还是有双方共同发布比较合理。运管工作也很辛苦,不容易。看了你发的很多帖子,你有正义感,有机会交个朋友。该案还是要运管所作出处理决定的,听证结论也只是该案的证据。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0:32:59
青锋剑: 耐心细致: 青锋剑:该案当事人即车主,青锋剑即车主的弟弟,也是该案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了听证。听证结论还是有双方共同发布比较合理。运管工作也很辛苦,不容易。看了你发的很多帖子,你有正义感,有机会交个朋友。该案还是要运管所作出处理决定的,听证结论也只是该案的证据。希望你能客观看待这是,不给运管工作添不必要的麻烦。应该争取的、正确的就要坚持。
作者:好心办错事
发表时间: 7:06:48
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作者:红日
发表时间: 10:29:42
向上反映有个屁用啊,这年头老百姓维权就是难!光靠反映谁来理你,跟他们耗不起的!否则上海就不会出现“断指以证明清白”的钓鱼事件。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6:02:41
怎么还没有官方答复?
作者:大自然
发表时间: 21:33:14
可能是一次错误的执法
作者:gdtz6035243
发表时间: 23:29:10
你怎么不送礼呢,社会经验太不足了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3:34:27
gdtz6035243:你怎么不送礼呢,社会经验太不足了看起来比较倔。
作者:无话可说,有苦难言
发表时间: 21:22:23
广德运管的行为,只能让好心人以后别再做好事!
作者:广德县运管所
发表时间: 8:30:37
关于皖P2D755车辆参与非法营运一案,我所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有据;我们既都相信事实,既你已申请复议,就应该相信法律公正;采取用不适当的语言攻击执法人员,到领导那里纠缠,网上炒作,上访,再网上炒作,以达到给领导和有关部门施压,最终达到不受到处理的结果,这毕竟不是正道,也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如果这样做都能生效,想一想,社会公正,秩序,环境如何来维护,请当事人三思.当然,如果我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钓鱼"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也欢迎你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查实,相信有关部门会同样按规定作出处理并向你反馈.&                                                广德县运管所
作者:一点红
发表时间: 8:59:34
别召鸡运管所了!!!!!!!!!!!!!!!!!!!!!!!
作者:行运一条龙
发表时间: 9:07:12
我感觉楼主和几个新注册的好像是自问自答,一个人在那搞一身的劲,是么意思蛮
作者:好好过日子,别折腾
发表时间: 9:12:33
看了大家的帖子,以本人的认识,首先要相信运管部门能够做到公正执法,现在都在讲法制社会,相信执法部门不会拿群众的利益开玩笑,在说,就是运管部门认定你的违法事实并根据相关法律作出处罚决定后,作为行政处罚当事人还有你的权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依法维权。在网上炒作能解决实际问题吗?相信“白就是白,黑就是黑”,不是那个或某些人说了算的,邪恶终究战胜不了正义。
作者:晓仙女
发表时间: 9:45:01
支持正义,支持运管&&&
作者:公信力呢
发表时间: 11:29:22
晓仙女:支持正义,支持运管&&&晓仙女一直都在肯定运管,支持运管。不容易啊,简单有简单的好。不过我跟你说,要从多个角度说话,你才有可能把事情办的更好些。你要是运管干部,运管部门可能不会有好的公众形象!别人都实名发布自己的遭遇了,跟运管说的不十分一样,现在我们网民应该要求双方都向大众出示自己的证据,而你还在一条线上。
作者:晓仙女
发表时间: 16:06:03
这就像是一部电视剧,一开始,我就知道结果了。不过,人生本来就是电视剧。我为什么挺运管,当然有我的理由,我知道你所不知道的都说现在坏人比好人多,这位车主好心带人,但是为什么他好心带的那么多人都说到目的地要把钱的,还说了当时说好了多少钱(120元)这位车主没有办理营运证件,如果出了车祸,他就不怕吗。大过年的,祠山岗不是才出一起车祸的吗你们有些人都有坐过非法营运的经历,可你想过它的危害吗?不安全:一是车辆不安全,这些非法营运车辆没人监管,有些车辆车况很差,有的甚至是报废车。二是驾驶不安全,这些车辆驾驶员是没有经过行业部分考核认定的,他们的驾驶行为是受利益驱使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常有的事。三是没保障(没保险),发生事故后根本无从查找车辆,没有任何凭证追查车主,乘客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给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拒绝非法营运,从我做起!
作者:公信力呢
发表时间: 19:03:57
广德县运管所:关于皖P2D755车辆参与非法营运一案,我所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有据;我们既都相信事实,既你已申请复议,就应该相信法律公正;采取用不适当的语言攻击执法人员,到领导那里纠缠,网上炒作,上访,再网上炒作,以达到给领导和有关部门施压,最终达到不受到处理的结果,这毕竟不是正道,也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如果这样做都能生效,想一想,社会公正,秩序,环境如何来维护,请当事人三思.当然,如果我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钓鱼"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也欢迎你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查实,相信有关部门会同样按规定作出处理并向你反馈.&                                                广德县运管所你说事实清楚。但是人家陈述的情况和你讲的不太一样!你们把车主和乘客分开调查,得出120的路费,然后又不让人家当面对质。运管方面存在嫌疑吧?
作者:公信力呢
发表时间: 19:07:20
晓仙女:这就像是一部电视剧,一开始,我就知道结果了。不过,人生本来就是电视剧。我为什么挺运管,当然有我的理由,我知道你所不知道的都说现在坏人比好人多,这位车主好心带人,但是为什么他好心带的那么多人都说到目的地要把钱的,还说了当时说好了多少钱(120元)这位车主没有办理营运证件,如果出了车祸,他就不怕吗。大过年的,祠山岗不是才出一起车祸的吗你们有些人都有坐过非法营运的经历,可你想过它的危害吗?不安全:一是车辆不安全,这些非法营运车辆没人监管,有些车辆车况很差,有的甚至是报废车。二是驾驶不安全,这些车辆驾驶员是没有经过行业部分考核认定的,他们的驾驶行为是受利益驱使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常有的事。三是没保障(没保险),发生事故后根本无从查找车辆,没有任何凭证追查车主,乘客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给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拒绝非法营运,从我做起!非法营运的确要禁止。但是本案关键是应不应该罚3万,依据是否充分!本案车主是否应该界定为“非法营运”。这些方面处理是否得当,代表了运管所的执法能力。这可不是小事啊。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20:26:32
&&&&& 请关注“关于皖P2D755车被扣一事的说明”,是实名发布。车主家住卢村乡高庙村吉里村,没有电脑,也看不到大家的帖子。&&&&&&&& 我只想说,无论她是找弟弟诉说苦衷、找领导寻求帮助、还是请律师、要求听证、进行行政复议运用法律维权、继而网上实名发帖寻求正义支持,都是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她的美好品德受到玷污后的合理、合法诉求。&&&&&& 我是她弟弟张昌清,我不怕别人说我是她的后台,是她的保护伞,当姐姐善良的行为被曲解,我还不敢站出来为讲话,我还是人吗?我愿意当一切正直、善良人的保护伞,我只担心我的能力不够。我实名发帖,请组织、广大人民对我的所说所做监督。[此帖子已被 青锋剑 在
20:53:31 编辑过]
作者:大自然
发表时间: 21:16:39
从目前双方发布的帖子看,她还没有真正触犯某项法律法规。你也不是什么保护伞。运管所的发言也没有这样讲,有的网民发言缺乏理性,信口开河,这说明部分网友还要提高论坛发言的水平。
作者:文明广德
发表时间: 9:35:00
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曾几次有机会参加运管部门的整治黑头车行动。在参加几次行动后我发现,黑头车整治取证非常难,我们曾邀请热心市民做过几次黑头车暗访活动,但运管部门担心有“钓鱼执法”嫌疑,怕引起群众的不满,所以最终没有进行下去。可见,运管部门对黑头车的调查取证是非常慎重的,现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这么严厉,我相信没有充分的证据,他们是不敢擅下结论的,现在大家都这么关注这个问题,我相信管理部门不敢有暗箱操作的胆子,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公正解决的。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1:12:45
欢迎新闻工作者参与讨论,交流切身感受。讨论这个事件不是要证明运管部门一无是处。希望你能帮助他们做一些更全面的了解,做一个上方都能接受的客观说明。
作者:发言人
发表时间: 11:58:52
从开口的三万到最后的三千,运管这个部门的水好深!我们的相关监督部门呢?
作者:无话可说,有苦难言
发表时间: 13:52:14
看上去运管在伪造事实,应该还当是人一个公平。
作者:文明广德
发表时间: 15:29:19
耐心细致:欢迎新闻工作者参与讨论,交流切身感受。讨论这个事件不是要证明运管部门一无是处。希望你能帮助他们做一些更全面的了解,做一个上方都能接受的客观说明。&感谢你的提醒,我们也一直在关注此事。
作者:事件真相调查团
发表时间: 16:05:56
请上面的朋友帮个忙:&有好几个帖说车主方向黑头车多,我想请您采访一下,看看当天运管所查处了那个方向几辆黑头车。我认为这个也很重要!了解了他们查处的数量就知道有的网友讲的是不是真话!
作者:广德儿女
发表时间: 17:02:05
我们的运管平时去哪里了?到年底了搞出这大的事情这大的麻烦给政府,我很气愤!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32:19
回味无穷:支持正义,严惩违法犯罪!&你懂什么是违法?你知道什么是正义?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34:38
行运一条龙:楼上的要看清楚再说,不要逮了就背,背了就跑.畅通无阻:**&3&你以为执法是哄着玩啊?又是涉嫌,又是“拟”,这样子行啊》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36:09
晓仙女:你想一下,山里的乡下幼儿园车有多大可能往城里跑着带人赚钱?&&&貌似我看见的黑头车都跟乡下幼儿园车差不多大啊。&这位仙女说话无效!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38:03
淡然:哥哥哦,你懂不懂什么叫罚单唉,那好象是违法行为通知书,不是罚单!你们票据什么意思我们真的不懂。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39:27
偏叫瞅瞅: n龙:黑车带人,忽视百姓安全,免费接送幼儿园学生,值得表扬哈哈 免费 你以为现在还真有活雷锋啊你说这话,心态变了!你不帮人还不许别人助人?岂有此理!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41:03
445566:我怎么没遇见免费带人的车啊&&&&& 这个驾驶员是不是头脑子有水啊此人言语歪斜!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41:54
445566:运管搞的对,要坚决打击黑车,维护客运市场稳定,让老百姓坐上安全车。话说的是不错。我问你,出车祸都是黑车?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44:12
在外的GD人:我觉得楼主有说话有点嫌疑&& 你是不是炒作啊&& 我觉得不太可能啊& 在说黑车是不准随便拉客的 违反了国家法律当然艾罚了& 是不是罚了三万 只有当事人知道& 我们不应该随意夸大、、、我永远站在正义的这边& !我支持我的仙女!现在你知道我是不是炒作了吧!你支持的仙女不一定可靠。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45:04
夕阳:不 查一些黑头车,不罚款。年底了交通局同志们怎么过年?????没有来呀的话不讲。交通局运管所不是每个同志都不好。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46:22
良好公民:好心带人,却要收钱,还好心,真无耻!我看到现在的帖子没有官方说谁收钱了。你怎么知道的?还用了无耻!你怎么做良好公民?
作者:广德运管?
发表时间: 17:48:08
我告辞了。继续关注这事![此帖子已被 广德运管? 在
17:50:38 编辑过]
作者:晓仙女
发表时间: 21:10:16
耐心细致: 在外的GD人:我觉得楼主有说话有点嫌疑&& 你是不是炒作啊&& 我觉得不太可能啊& 在说黑车是不准随便拉客的 违反了国家法律当然艾罚了& 是不是罚了三万 只有当事人知道& 我们不应该随意夸大、、、我永远站在正义的这边& !我支持我的仙女!你要多学习,知道什么是非法运营车。晓仙女不懂,你也不懂吗?支持正义不是嘴巴喊的,要学习,要分析。从各方发言找出正义的内容。希望你早日成熟!到底是谁不成熟,耐心细致,真戳你不懂装懂还说别人,这车是你的吧?&
作者:期待2009
发表时间: 21:31:26
发表时间: 21:49:45
告全县人民书&&&&& 此事引起了广大网民积极关注,无论是车主还是运管所都将非常关注网民和社会的反映,时至春节对于车主应该说迫切要求及时处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也应考虑老百姓的实际情况,能将此案及时作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 以平息社会反响&。&
作者:公信力呢
发表时间: 23:42:10
关键是要公开处理过程,让大众知道细节。要过年了,希望各方面尽快做出回应。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0:24:54
晓仙女: 耐心细致: 在外的GD人:我觉得楼主有说话有点嫌疑&& 你是不是炒作啊&& 我觉得不太可能啊& 在说黑车是不准随便拉客的 违反了国家法律当然艾罚了& 是不是罚了三万 只有当事人知道& 我们不应该随意夸大、、、我永远站在正义的这边& !我支持我的仙女!你要多学习,知道什么是非法运营车。晓仙女不懂,你也不懂吗?支持正义不是嘴巴喊的,要学习,要分析。从各方发言找出正义的内容。希望你早日成熟!到底是谁不成熟,耐心细致,真戳你不懂装懂还说别人,这车是你的吧?我不懂?你看看杭州运管怎么执行公务的。先问搭车人,搭车人说是司机朋友,再问司机什么朋友,再问乘客叫什么名字,……结果都支支吾吾。执法人员当面查清,给予处罚。此案车主发了帖子你也看了吧。把车主和搭车人调开问,这里面就让人不服啊。再说,120元的价格运管人员自己也要感觉蹊跷。不说了,反正不是我的车。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11:15:18
&&&&&&&&&&&&&&&&& 1、 皖P2D755车是张昌凤的私家车,行驶证、保险齐全,张昌凤有驾驶证。该车既不是黑车,也不是幼儿园专用接送车。&&&&&& 2、车上人员共5人,该车核载人数为8人。&&&&& &3、好心带人,并不需要事先告知对方是免费的,义务必须是法定的或约定的。&&&&&& 4、行政单位的执法权必须是法定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虚假的,后来的程序就是空中楼阁。&&&&&& 5、运管所在听证会上出示的证据有3份,一是一份“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上面只有张昌凤的签名,内容是张昌凤陈述顺路带了4个人,不收费;二是另一份“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上有3名坐车人签名,内容是胡XX等4人包车到县医院,车费120元。三是对张昌凤的调查笔录,其中调查人员问张“120元包车的事”,张答“根本没有的事”。运管所再无其他证据。&&&&&&& 5、听证会上,律师出示了对4名乘客的调查(调查材料提交听证会),否定了运管所认定的事实。4人均陈述:一是包车事实不存在,二是检查人员没有出示证件。其中1人还陈述是运管所诱供。还有1人陈述为冒充警察抢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0条及《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3条,均明确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6、日,运管所将车开到运管所,手续是“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证据登记保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2款,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无法找到的情况下),1月28日答复张昌凤请求归还车辆的申请时,却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及《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2条暂扣。证据保存不等于暂扣。&&&&&&& 7、《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2条明确规定“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出具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暂扣凭证,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FONT color=#、运管所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是:在长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中没有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为“胡XX等4人120元包该车到县医院看病”,案由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该案所有证据材料有:两份&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一份对张昌凤的调查笔录,一份听证会记录(有文字、有录像),希望运管所能将证据材料及早提交行政复议机关,如果可以的话,公布于众,无论听证、还是将来的行政诉讼,都应是公开的。至少可以先把听证会记录公开,避免网民猜疑。我的发帖,网民不一定相信,因为我是当事人的弟弟,很容易让人产生我偏向姐姐的想法。&&&& &&&&&&&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7:26:10
希望广德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尽快向当事人和网民们解释。要过年了!&
作者:可有可无
发表时间: 20:52:59
我是来打酱油的。
作者:静思
发表时间: 21:11:37
他们通知该驾驶员去了县稽查所。稽查所工作人员告诉驾驶员车中的人签字供认:他们花了120元包车到广德。然后稽查所让驾驶员去车管所。我想问一下卢村到广的农班现在路费是(120)吗?那么上来的三人是一起上的吗呆呀?再说运管是不是有问题要等上级调查后才能明白,但你被查到是有三人哦朋友!你们有证据才能说明一切哦吗?最好有视频哦?无语
作者:东风不变刮北风
发表时间: 21:12:45
一定要幸福噢~~~
作者:静思
发表时间: 21:20:11
明天就中国人的大年三十了什么也不说了祝广德的朋友在新的一年事事开心,家庭和睦,政通人和,
作者:东风不变刮北风
发表时间: 21:22:22
一定要幸福噢~~~&祝福 不顺利的朋友 新年开心。
作者:朱松
发表时间: 2:30:28
作者:春子
发表时间: 21:17:59
好人不能做,不认识就不要带
作者:tl198606
发表时间: 16:30:38
不管是什么罚款&& 罚多少&& 都有他的法律依据& 如不服& 也有其他申述的权利& 所以楼主不在这里鼓惑网友& 中伤他人& 快去伸张你的权利去吧
作者:tl198606
发表时间: 16:31:52
我们时刻关注着结果
发表时间: 16:59:57
找那三个人当证人把车管所告上法庭贝
作者:脉脉
发表时间: 2:18:15
我就不懂了哎,有申诉的地方,LZ干嘛来广论发帖啊,对网络的期望值这么大啊?是不是黑头车车主自己知道,无聊之余,看了下帖子,点击率和回复率很高哎。不过,老实讲,车主肯定是有不妥之处,比如,附近居民举报,比如这条线路的农班车主举报,在比如曾经搭乘车主车子的乘客举报,否则,人家运管所也不会无缘无故查车子,出了事,首先该检点下自己的作为,而不是一味去评价别人运管所!(个人意见,不服任何责任滴)我觉得,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坚决拒乘黑头车。&
作者:自由之声
发表时间: 14:25:41
上广论说是好啊。我喜欢。有话说来我们以前看,长见识。开车出门更加小心。顶楼主。
作者:广德之声
发表时间: 21:37:11
&&&&&& 如果你是真正清白的,那就用所有的方法去控诉。&&&&不过,在某些时候,寻求公正,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上海抓违法运输黑车的那个钓鱼执法事件,是当事人剁了自己的手指以式清白才换来社会正义的支持的。&&&&还记得那位开胸验肺的农民工兄弟吗?&&&&阳光下,总免不了有黑暗的角落。在利益面前,良心,有时一钱不值。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现实。
作者:广德CEO
发表时间: 16:56:35
往大了搞。。向上!
作者:大自然
发表时间: 23:02:36
怎么向上?这么点大的小事再往上就蒸发了。不信你们试试,有结果告诉一声。
作者:lt3242489
发表时间: 15:34:28
3万块?你不会要了人家的命啊!!!
作者:人生、此时
发表时间: 16:31:25
剁个手指不就解决此事了么?????媒体关注。,,,,,,,,
作者:人云
发表时间: 20:54:02
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也是。。。。。。
作者:皖P2D755
发表时间: 17:12:52
[quote user="445566"]我怎么没遇见免费带人的车啊&&&&& 这个驾驶员是不是头脑子有水啊P2D755&
作者:皖P2D755
发表时间: 17:15:36
&P2D755&&&&&& 2010221
作者:广德人在海南
发表时间: 23:54:45
&&& 自古以来和官府所做的斗争收场时会有利于平民百姓的吗?即使这件事在媒体监督下有了公正的处理结果还是难以安民心的。本来这个司法体系都腐烂了,同时这个社会不公正之处太多太多。&&& 即使这个非法营运罪成立但是我们还会看到许多未被打击的依然逍遥,各种还有些执法部门的猫腻我想不必和大家一一解释了吧!就算这次是钓鱼执法车主是被冤枉的到时候也不会得来执法部门的任何退让,可能这还会演变成私了,因为我们的政府和执政党是不敢在自己脸上抹黑的,所以我们就权当开出去的罚单,收不回的水吧!&&& 我在这里却还想和LZ建议一下说不定和他们斗就是以卵击石,单单是舆论或个别民众是难以撼动那些所谓的真的或者假的权威的。&&& 其实这个贴我也一直关注很久,但是我觉得都是司空见惯的政府行为了,所以我也不便说话。但是没想到拖了这么久,那么起码政府在办事效率上是要被我们好好怀疑一下的。&&& 同时,既然你的处理结果遭到质疑为什么迟迟无人出来解决,难道非要因为这个舆论事件把广德再次推出去?非要车主或者其他人有了过激行为才会受人关注?&&& 车主及其代理人的心态未必有那么高尚,如果仅仅是为了找回正义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三万块就不会一直挂在口上了。现在问题的焦点可能就是在处罚金额上了,运管部门是奇虎难下罚单开出不敢随便更改要不抹黑了不光是擦不掉的原因更是因为到时候会需要人担责;车主的车到现在还拿不出来对于高额罚款是难以接受同时想拐到弱势群体一类以求更多支持。&&& 但是我想双方都冷静下来吧!运管部门该让我们看到你们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魄力和公信力,而车主也应该向真正的不公平去挑战赢回属于自己的公正。&&& 这个矛盾的社会其实我说这些都是废话但是说真的我个人对政府是没什么信心的。走了全国这么多地方,地方包括上层政府都让我难以产生安全感、信任感的,也许我这一介草民的胡言还会得罪许多人,所以最近以来我都很少发帖。但是每天还是会上广论看看,广德人在海南一个人过的年,但是年过了,这么个事还是没解决,想来想笑。
作者:皖广德月湾摄影
发表时间: 9:09:02
事情现在是什么样子的?大家都在关注!
发表时间: 9:32:07
此案拖的太久,有损形象,毕尽是人民内部矛盾,希望尽快处理,况且非营现象还在上演,打死755也吓不死全体非营驾驶员,因为老佰姓要座车,所谓“黑车”老佰姓进城仿友方便,有生存空间。
作者:休闲
发表时间: 11:16:26
路过,也许真的是非法营运,特别是年前,往卢村、桃山、同溪方向的非法营运的面的、货的太多。街上到处停的都是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1:27:10
休闲:路过,也许真的是非法营运,特别是年前,往卢村、桃山、同溪方向的非法营运的面的、货的太多。街上到处停的都是不是非法营运,执法者也不会扣车的。
作者:6010520
发表时间: 22:08:07
钓鱼执法2个字卑鄙!
作者:文明广德
发表时间: 11:49:30
不管是卢村方向还是邱村、太极洞等线路,非法运营的现象太常见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能责怪谁,在目前我们这种交通运输体制下,要想彻底取缔黑头车几乎是不可能的,这需要一个过程。现在黑头车有他生存的空间,说实话,我也很清楚黑头车的危害性,但有时为了赶时间,为了方便我也会乘坐;运管部门查处黑头车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据我了解,每天打电话举报黑头车的不在少数。针对这件事,我觉得楼主和张警官没必要在论坛上发这些帖子,因为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种,在论坛上发帖子并不是很好的解决办法,有时甚至适得其反,给人一种哗众取宠的感觉。而且都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形象。我相信通过合理的渠道,这个问题会得到很好解决的。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3:36:07
文明广德讲话我看不一定说得过。说句不中听的话,运管的工作就是查车?这件事之所以发生,是问题累积的爆发。据我所知,楼主他们根本就没想到上网求助,是网友干的。他们上来给网友说明情况,消除老百姓在网民中的负面影响是对的。我表示支持。[此帖子已被 耐心细致 在
13:37:38 编辑过]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3:42:26
文明广德:在目前我们这种交通运输体制下,要想彻底取缔黑头车几乎是不可能的,这需要一个过程。现在黑头车有他生存的空间,说实话,我也很清楚黑头车的危害性,但有时为了赶时间,为了方便我也会乘坐;运管部门查处黑头车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据我了解,每天打电话举报黑头车的不在少数。针对这件事,我觉得楼主和张警官没必要在论坛上发这些帖子,因为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种,在论坛上发帖子并不是很好的解决办法,有时甚至适得其反,给人一种哗众取宠的感觉。而且都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形象。我相信通过合理的渠道,这个问题会得到很好解决的。这些车辆买了三险,不够保险吗?有证的车不出事?什么叫黑车?不如说运管(或者说政府)不作为:哪些方向老百姓出行不方便,政府怎么不协调?老百姓自己花钱开车,政府说是黑车!黑白颠倒!你是新闻工作者,我就多讲了几句,以为探讨。
作者:我爱苹果
发表时间: 15:13:42
只能围观& 官字两个口&
作者:文明广德
发表时间: 16:53:35
这方面我也不是太专业,但通过我的工作我也了解了一些常识。所谓黑头车就是指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你车子买了“三险”,不能就表示你能跑营运,不能就说明你不是黑车,你没有营运资格证你跑运输就是非法营运。至于是黑头车容易出现交通事故还是合法经营的班车容易出现交通事故我觉得这问题不能说的太绝对,我们不能说黑头车肯定就比“白头车”容易出事故。但是有两点我们不得不承认:一是所有的合法营运车辆就要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第二,所有合法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资格培训和严格把关。所以,安全系数我认为相对应该是大些。运管部门的工作当然不仅是查黑头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是他们的中心工作。整治黑头车就是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这一点,各农村班线客车的驾驶员最深有体会,黑头车的存在对他们的利益是很大的侵害,站在他们的角度,你觉得黑头车是否应该整治呢?至于你说政府、运管不作为,的确,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广德的发展刚刚起步,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是正常的,这需要一个过程。很多大城市比如杭州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但他们不也经历过这样的状况吗?发展是一个过程,我们不可能一步登天,这种状况要想得到彻底改善,就必须加快推进交通体制改革步伐,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然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四个字:任重道远!&[此帖子已被 文明广德 在
17:00:24 编辑过]
作者:大侠
发表时间: 18:09:06
什么都不要讲,讲你非法营运谁让你扯吊蛋的,可以告诉你,运管就是打着执法的名义搞点钱,大家可以帮运管靠个赌,运管要不是完全为车辆安全着想哪怕是有一丝想法靠罚款搞点创收那发帖的所有运管人就在2010年底全家死的一个都不盛(惨死)。看出来所有发帖人大都是运管和车主亲戚朋友和他本人,别在这里丑搞了,还有我看见有个发贴人怎么把公安局也带进去了,你***头脑子里灌大便的啊,这是你们交管和车主的事情,把别的单位扯出来干什么,交警和交管怎么差别这么大呢,其实交管本身就是个吊多余的单位,交管和交警在网上的拥戴能比吗,真是一个洗脸盆,和一个坐便器,同在一室,怎么一个这么臭一个那么干净呢
发表时间: 18:54:21
不管是卢村方向还是邱村、太极洞等线路,非法运营的现象太常见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能责怪谁,在目前我们这种交通运输体制下,要想彻底取缔黑头车几乎是不可能的,这需要一个过程。现在黑头车有他生存的空间,说实话,我也很清楚黑头车的危害性,但有时为了赶时间,为了方便我也会乘坐;运管部门查处黑头车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据我了解,每天打电话举报黑头车的不在少数。针对这件事,我觉得楼主和张警官没必要在论坛上发这些帖子,因为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种,在论坛上发帖子并不是很好的解决办法,有时甚至适得其反,给人一种哗众取宠的感觉。而且都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形象。我相信通过合理的渠道,这个问题会得到很好解决的。=======================================为什么就不能发帖子呢?正龙拍虎,周久耕的天价烟,杭州的欺死马,云南的躲猫猫……哪一件不是因为网络的发力,才让丑闻大暴于天下,从而使这些事件得到公正,公开的解决。百姓求助于网络是因为通过正常的渠道来解决问题太难太难,就这个事件来说,你主管部门首先应该把车给人家,既然事情有争议,就应该疑罪从无嘛。关注广论的网友都很关注这个事情,如果没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解决,网友们也不会就些罢休的。
作者:皖P2D755
发表时间: 21:34:30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22:48:52
如果我是车主亲戚,他们要干不给钱跑运输的事,我就把他们给告了。我在网络回帖无数,谁说的不对我就说谁。我不是车主,更不是什么公安局的。我是网民!重申一遍,爱打抱不平的网民!
作者:大眼睛
发表时间: 8:57:01
这个帖子怎么还在上面?紧搞就没迭意思了!
作者:爱呢一碗年
发表时间: 8:24:59
作者:诚信
发表时间: 9:53:53
作者:半哥广德人
发表时间: 11:36:42
是社会的黑暗,还是广德的黑暗了。唉!!!!!!&
作者:大自然
发表时间: 8:15:18
人民网3月5日报道 “好心助人、无偿施救本是社会应大力弘扬的一种美德,但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好心施救者,反被判决赔偿,人心就会变得冷漠,社会就会进入病态。”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网上热议一个案例: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见老人摔倒,所以扶到旁边。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判决结果是彭宇应赔偿40%损失费计45876元人民币。此案判决后,南京一位七旬老翁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类似的案例还有一个叫李凯强的年轻人也面临徐寿兰老太太案中同样的情形,而且被判决要赔偿7.9万元。钟晓渝认为,从法律上讲,以上这些好心施救者被判赔偿并不是司法不公,而关键是施救者无法在法庭上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律也无好心施救者免责的规定。在紧急状态下,做好事的人在无偿救助他人时,救助者行为对被救助者造成的民事伤害具有免除法律责任的权利。在美国几乎每个州都根据这一原则制定了《无偿施救者保护法》。其核心就是鼓励或者保护人们在紧急时刻救助他人,而免除无偿救助者施救时的后顾之忧。在民事诉讼中,法官也往往在基于事实的基础上,倾向于无偿施救者,例如坚持“原告证据不足,被告即无民事责任”原则。钟晓渝指出,目前,我国各地已纷纷出台保护见义勇为的法规,但并不涉及好心施救的免责规定,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如不立法保护好心施救者,上述案件类似的判决还会发生,乐于助人者若做了好事还要被罚,这将是道德和法治的灾难。
作者:大自然
发表时间: 8:16:12
广德县政府是否应该就此事作出适当回应?
作者:转悠转悠
发表时间: 9:18:30
看完绝对义愤填膺 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更加怀疑政府的执政和执法能力
作者:美丽侠
发表时间: 10:02:09
&&&& 听说桃山的大客车们,每个星期六、星期天都要请**所的人在卢村街上的一个饭店吃饭,不知道为啥!知道的说下!!
作者:矢车菊
发表时间: 22:12:10
也同样遇到此类事件,不过是在去年的时候。在士节回广德的路上,看到那人拦几辆车都没停下,就好心顺路带一下,情况和楼主差不多,到运管所后到车上去看却发现车子前面有张五元的钞票,运管所人说那是那人付的车费是证据,去找坐车的人时,那人已无踪影,而当时被运管所拦车时是没有任何钱的。所以,这年头还是不要做好心人,因为坏人太多了!!!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6:21:33
一言难尽。多少论坛长见识!
作者:大自然
发表时间: 18:46:30
运管所拒绝回答你们的问题!
作者:xiaolian9520
发表时间: 10:39:20
运管是强盗````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18:36:00
2010年农历正月过完了,阳历已是3月中旬,2010年是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双效提升年”,希望各部门都能办事讲效率。请法制办尽快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向领导公开,将案件所有材料发布于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只有公开才有公平、公正。我希望不要是故意拖延时间的做法。我只想把事实搞清楚,把道理讲明白。因为很多人都认为是我在钻空子,妄想帮我姐姐逃脱法律制裁。我不想一遍又一遍的去解释。我们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在论坛上发言。[此帖子已被 青锋剑 在
18:38:43 编辑过]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20:00:23
我们也不是要和谁战斗到底,只是在追求最起码的公平正义。旧社会弱肉强食,共产党的天下是不会这样的。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个人认为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最伟大之处,就在于敢于正视并纠正自己的错误,历史上纠正过王明左倾错误,陈独秀右倾错误,更纠正过文革时期的冤假错案,现在的打击贪污腐败,铲除自身机体的毒瘤,共产党善于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共产党不仅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并带领中国人民走上了幸福道路。我和我的家人同广大群众一样,深受党和政府的好处。我是不会和党和政府作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党和政府赋予人民的合法权利。是为了防止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人民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告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不是党和政府。
作者:草民万岁
发表时间: 20:17:42
广德运管所的名声,广德人都知道,两字→自犬
作者:大自然
发表时间: 20:02:50
网友们等着回话。一直看不到官方回复。冷冰冰。这样的事都没法解决,还怎么办大事情?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19:20:46
大自然:网友们等着回话。一直看不到官方回复。冷冰冰。这样的事都没法解决,还怎么办大事情?没有政府正式、公平、公正的答复,是永远行不通的。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20:22:20
青锋剑:&&&&&&&&&&&&&&&&& 1、 皖P2D755车是张昌凤的私家车,行驶证、保险齐全,张昌凤有驾驶证。该车既不是黑车,也不是幼儿园专用接送车。&&&&&& 2、车上人员共5人,该车核载人数为8人。&&&&& &3、好心带人,并不需要事先告知对方是免费的,义务必须是法定的或约定的。&&&&&& 4、行政单位的执法权必须是法定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虚假的,后来的程序就是空中楼阁。&&&&&& 5、运管所在听证会上出示的证据有3份,一是一份“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上面只有张昌凤的签名,内容是张昌凤陈述顺路带了4个人,不收费;二是另一份“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上有3名坐车人签名,内容是胡XX等4人包车到县医院,车费120元。三是对张昌凤的调查笔录,其中调查人员问张“120元包车的事”,张答“根本没有的事”。运管所再无其他证据。&&&&&&& 5、听证会上,律师出示了对4名乘客的调查(调查材料提交听证会),否定了运管所认定的事实。4人均陈述:一是包车事实不存在,二是检查人员没有出示证件。其中1人还陈述是运管所诱供。还有1人陈述为冒充警察抢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0条及《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3条,均明确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6、日,运管所将车开到运管所,手续是“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证据登记保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2款,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无法找到的情况下),1月28日答复张昌凤请求归还车辆的申请时,却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及《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2条暂扣。证据保存不等于暂扣。&&&&&&& 7、《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2条明确规定“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出具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暂扣凭证,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FONT color=#、运管所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是:在长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中没有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为“胡XX等4人120元包该车到县医院看病”,案由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该案所有证据材料有:两份&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一份对张昌凤的调查笔录,一份听证会记录(有文字、有录像)。&&&&&&&
作者:zw534648
发表时间: 9:25:10
想不到这个帖子还能再论坛上面生存下来,不简单!
作者:天天打酱油
发表时间: 9:36:43
要求依法办案,执法有据。
作者:事实调查
发表时间: 22:25:52
我们一直关注此事发展。必要的情况下,希望能和当事人取得联系。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12:18:07
日8时30分,在广德县人民法院7号庭公开审理此案,敬请各位关心此事的领导,社会各界到场旁听。
作者:斌临天下
发表时间: 16:07:48
运管所就知道罚款,不知道做事,现在各个乡镇到城里的 中巴,一点时间概念都没有,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有时几辆车一起来了,有时等一个多小时都没有车,如果运管所或交通部门把这些事情解决好,最好开通城乡公交,就不会发什么这样的 事情了。
作者:江湖笑
发表时间: 17:47:57
诉讼了?等着看看结果~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17:39:46
青锋剑:日8时30分,在广德县人民法院7号庭公开审理此案,敬请各位关心此事的领导,社会各界到场旁听。请你做好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报道。
作者:干活的
发表时间: 15:14:28
就算收了那几个人的钱,也不能罚3万啊。这不是要人命吗。这样罚款比非法营运还毒
作者:鹏程百万里
发表时间: 20:02:47
车子就是载人的.载几个人闹出这么大的事来.现在的黑头车哪个乡镇没有满.管的了吗.有空看看去.看怎么判.
作者:寡话罗嗦
发表时间: 17:30:00
还没有结果吗?运管部门应该出来讲讲。
作者:发乎情止乎礼
发表时间: 22:13:06
那三个人是托吧
作者:大爱无疆
发表时间: 9:41:39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10:00:44
&&&&&&&& 此贴点击率较高,说明关心此事的人较多,作为姐姐的代理人,也有很多亲人朋友问及此事的情况。我本不想作过多的解释,但作为弟弟也好,代理人也好,情理上,义务上都有必要再次对此事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张昌凤追求的是合法权利,是尊严,不是罚款的多少。说实话,如果张昌凤是非法营运,她没钱交罚款,作弟弟的可以借钱给她。也可以不要她还。&&&&& 二、运管所可能也不是要真罚三万,只不过按条款办。还是可以通融的。在行政复议维持运管所的决定后,运管所曾口头给我姐夫讲过可以罚款五千。但我姐没同意。行政诉讼后,有人劝其撤诉,协商解决。我姐持谨慎态度。撤诉要在运管所妥善处理好此事后才会撤诉。&&&&& 三、走司法程序,一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事情的真相。相对张昌凤来说,有更多的知情权、话语权。比如说,交换证据后,我们手里就有了运管所的所有证据。开庭审理,就可以当庭对质,至少让法院的工作人员知道事情的真相,如果有人旁听,知道的人就更多了。二是为了有下一步的救济途径。行政案件中,双方是不对等的,行政机关总是强势的,即使他们做的不对,有谁愿意去讲他们不对呢?除非不得已而为之。&
作者:不简单
发表时间: 11:10:11
中国与美国不一样 人家要求合乘 理由是节约资源 在中国不行 共产党不靠罚款怎么来养活这么多的金饭碗 你找人要送钱 要请吃 你看看运管所谁不是拿着低工资住作豪华房 有的还两套
作者:青锋剑
发表时间: 11:23:22
&&&&&&&& 在此,我也想通过广德论坛,发表一下自己个人的看法,因为也有很多人认为,此事之所以到现在的地步,是因为我的原因,片面认为我自以为是警察,一方面自以为有权力,“大放言辞,提出无理要求”,另一方面利用懂点法律知识,钻空子。还有人认为我不通人情世故,还有人认为我作为一名公务员,不讲政治、、、、、、如此种种的误解,我觉得非常有必要解释一下。&&&&&&& 一、从我个人来讲,作为一名警察,一名公务员,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有什么“权力”,我有的只是人民、法律赋予我的法定职责。&&&&&& 二、我也是通情达理之人,只不过在选择上,我选择了支持我姐姐。我不会因为怕得罪人就昧着良心,对姐姐的事不管不问。&&& && 三、我不是不讲政治,只不过我的理解是:在当今的中国,政治就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广大人民的安居乐业。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不会维护少数人,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到张昌凤的车辆被扣,到现在行政诉讼、网上热议,这不单纯是一起简单的行政案件,我暂时把他定义为“事件”,因为大家讨论的不仅仅是这起案件,在此事件中,运管所处理的是不妥当的。理由如下:&&&&& 一、当张昌凤提出听证后,就应该及时、客观、全面调查收集证据,主动查清事实真相,然后根据情况,作出处理。而不是片面相信当时稽查人员,更不能凭经验,广德的非法营运车辆多,难管理,就武断认为张昌凤也是非法营运。在听证会上,张昌凤一方出示了律师调查的材料,不能简单的认为是“行政处罚相对人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采信”,我个人认为,律师调查的材料,至少可以是证据线索。因为稽查人员没有对乘车人调查询问。在得知律师的调查材料后,行政处罚作出前,完全可以把事情真相调查清楚。&&&& 二、在有人将此事发到网上后,运管所处理不冷静,一方面在网上言语攻击代理人,另一方面坚决不放车,年关将至,此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严重侵犯了张昌凤的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 三、片面理解行政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我个人认为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并不是对运管所的全面支持。而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运管所是行政机关,维持决定,可以维护运管所的执法形象。二是给双方一个缓和的平台。退一步说,万一走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复议机关不会成为被告。&&&&& 四、片面理解执法机关的形象,执法机关的形象不是权力大,形象就好,评议分数就高,有时候,正视不足、改正错误更能赢得尊重和掌声。试想,如果今天我们还讲文革是完全正确的,是个什么状况?运管所在这方面也是有切身经验教训的。可为什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五、片面理解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在很大程度上支持行政机关的,但我想问一下,就算广德县人民法院判决运管所胜诉,运管所就真的赢了吗?张昌凤又会放弃吗?要是败诉呢?&&&&& 六、既然要想让张昌凤撤诉,就应该拿出诚意。而不要让张昌凤误解你们在耍手段。
作者:荷溏月色
发表时间: 11:35:34
他们花了120元包车到广德,卢村乡到广德行20元,谁花120啊!这事不太可能哟.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6:07:22
某些执法单位在百姓中的信任度很低。这都是执法个人的素质不够格所导致,我们希望通过这个事件向那一部分人提个醒。弄清事件真相更是网络的要求,既然有网友注意到这一事件,希望当事双方都认真对待。我们等待法院判决的结果。继续关注这一事件!
作者:耐心细致
发表时间: 6:12:12
青锋剑:&&&&&&&& 在此,我也想通过广德论坛,发表一下自己个人的看法,因为也有很多人认为,此事之所以到现在的地步,是因为我的原因,片面认为我自以为是警察,一方面自以为有权力,“大放言辞,提出无理要求”,另一方面利用懂点法律知识,钻空子。还有人认为我不通人情世故,还有人认为我作为一名公务员,不讲政治、、、、、、如此种种的误解,我觉得非常有必要解释一下。&&&&&&& 一、从我个人来讲,作为一名警察,一名公务员,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有什么“权力”,我有的只是人民、法律赋予我的法定职责。&&&&&& 二、我也是通情达理之人,只不过在选择上,我选择了支持我姐姐。我不会因为怕得罪人就昧着良心,对姐姐的事不管不问。&&& && 三、我不是不讲政治,只不过我的理解是:在当今的中国,政治就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广大人民的安居乐业。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不会维护少数人,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到张昌凤的车辆被扣,到现在行政诉讼、网上热议,这不单纯是一起简单的行政案件,我暂时把他定义为“事件”,因为大家讨论的不仅仅是这起案件,在此事件中,运管所处理的是不妥当的。理由如下:&&&&& 一、当张昌凤提出听证后,就应该及时、客观、全面调查收集证据,主动查清事实真相,然后根据情况,作出处理。而不是片面相信当时稽查人员,更不能凭经验,广德的非法营运车辆多,难管理,就武断认为张昌凤也是非法营运。在听证会上,张昌凤一方出示了律师调查的材料,不能简单的认为是“行政处罚相对人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采信”,我个人认为,律师调查的材料,至少可以是证据线索。因为稽查人员没有对乘车人调查询问。在得知律师的调查材料后,行政处罚作出前,完全可以把事情真相调查清楚。&&&& 二、在有人将此事发到网上后,运管所处理不冷静,一方面在网上言语攻击代理人,另一方面坚决不放车,年关将至,此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严重侵犯了张昌凤的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 三、片面理解行政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我个人认为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并不是对运管所的全面支持。而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运管所是行政机关,维持决定,可以维护运管所的执法形象。二是给双方一个缓和的平台。退一步说,万一走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复议机关不会成为被告。&&&&& 四、片面理解执法机关的形象,执法机关的形象不是权力大,形象就好,评议分数就高,有时候,正视不足、改正错误更能赢得尊重和掌声。试想,如果今天我们还讲文革是完全正确的,是个什么状况?运管所在这方面也是有切身经验教训的。可为什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五、片面理解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在很大程度上支持行政机关的,但我想问一下,就算广德县人民法院判决运管所胜诉,运管所就真的赢了吗?张昌凤又会放弃吗?要是败诉呢?&&&&& 六、既然要想让张昌凤撤诉,就应该拿出诚意。而不要让张昌凤误解你们在耍手段。如果你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你的身份非常特殊,在此事件过程中要理性思考,特别注意你的言行举止,说话要得体。另外,这件事的情况要及时跟单位上级领导汇报,听取他们的建议,当然这只是个小小的建议。[此帖子已被 耐心细致 在
6:15:12 编辑过]
作者:大自然
发表时间: 17:41:45
明日开庭对百姓一定有利,正义必将得到声张。
作者:南京故事多
发表时间: 23:09:46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运管所因处罚黑车30000元,车主不服,双方各持己见,在行政复议后,车主将运管所告上法庭。目前具体情况还没有最新消息。&初来乍到,请多关照。
作者:gdtz6035243
发表时间: 19:19:03
权力用来干什么的?为人民服务吗?搞笑
作者:郑术先
发表时间: 21:39:56
哪些人是勺,妈的120元从桃山到广德天价啊!肯定是钓鱼的,鄙视
作者:深水潜艇
发表时间: 8:12:03
没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就本案来说,运管所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事实是怎么样的,处罚严格依程序.我们没有调查,不好乱发表意见.如果说,运管所对私人车辆带客不处罚,那么对营运车辆是不公平的,他们每年要交许多营运费用和线路费的呀.
作者:大眼睛
发表时间: 8:50:32
这个贴怎么还在?
作者:问题专家
发表时间: 9:51:52
怎么还没有结果呀,何时是个头呀。
作者:广德是我的家
发表时间: 11:41:29
怎么又翻出来了
作者:酒老爷
发表时间: 15:09:48
请知情人及时公布诉讼结果!
作者:gjqy
发表时间: 12:20:19
青锋剑:&&&&&&&& 在此,我也想通过广德论坛,发表一下自己个人的看法,因为也有很多人认为,此事之所以到现在的地步,是因为我的原因,片面认为我自以为是警察,一方面自以为有权力,“大放言辞,提出无理要求”,另一方面利用懂点法律知识,钻空子。还有人认为我不通人情世故,还有人认为我作为一名公务员,不讲政治、、、、、、如此种种的误解,我觉得非常有必要解释一下。&&&&&&& 一、从我个人来讲,作为一名警察,一名公务员,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有什么“权力”,我有的只是人民、法律赋予我的法定职责。&&&&&& 二、我也是通情达理之人,只不过在选择上,我选择了支持我姐姐。我不会因为怕得罪人就昧着良心,对姐姐的事不管不问。&&& && 三、我不是不讲政治,只不过我的理解是:在当今的中国,政治就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广大人民的安居乐业。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不会维护少数人,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到张昌凤的车辆被扣,到现在行政诉讼、网上热议,这不单纯是一起简单的行政案件,我暂时把他定义为“事件”,因为大家讨论的不仅仅是这起案件,在此事件中,运管所处理的是不妥当的。理由如下:&&&&& 一、当张昌凤提出听证后,就应该及时、客观、全面调查收集证据,主动查清事实真相,然后根据情况,作出处理。而不是片面相信当时稽查人员,更不能凭经验,广德的非法营运车辆多,难管理,就武断认为张昌凤也是非法营运。在听证会上,张昌凤一方出示了律师调查的材料,不能简单的认为是“行政处罚相对人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采信”,我个人认为,律师调查的材料,至少可以是证据线索。因为稽查人员没有对乘车人调查询问。在得知律师的调查材料后,行政处罚作出前,完全可以把事情真相调查清楚。&&&& 二、在有人将此事发到网上后,运管所处理不冷静,一方面在网上言语攻击代理人,另一方面坚决不放车,年关将至,此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严重侵犯了张昌凤的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 三、片面理解行政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我个人认为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并不是对运管所的全面支持。而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运管所是行政机关,维持决定,可以维护运管所的执法形象。二是给双方一个缓和的平台。退一步说,万一走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复议机关不会成为被告。&&&&& 四、片面理解执法机关的形象,执法机关的形象不是权力大,形象就好,评议分数就高,有时候,正视不足、改正错误更能赢得尊重和掌声。试想,如果今天我们还讲文革是完全正确的,是个什么状况?运管所在这方面也是有切身经验教训的。可为什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五、片面理解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在很大程度上支持行政机关的,但我想问一下,就算广德县人民法院判决运管所胜诉,运管所就真的赢了吗?张昌凤又会放弃吗?要是败诉呢?&&&&& 六、既然要想让张昌凤撤诉,就应该拿出诚意。而不要让张昌凤误解你们在耍手段。&支持你说法。运管所想让张昌凤撤诉就要拿出诚意,不要让人误解!现在政府有关部门做事是让人不放心!关键还是体制!
作者:软中华
发表时间: 12:30:46
广德运管?: 复兴街三胖子:那就是说明那三个搭车人有问题了不仅那三个人有问题。我从事情的经过看,广德运管所也有存在问题的嫌疑。我气愤的就在这里,我们政府工作部门为什么就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呢?非要让百姓猜疑?这个问题我看也要一分为二的看,如果是运管所证据不足就采取罚款了事,那是他们不对,你可以申请复议或起诉,如果是三个人有问题,那就要拿出证据说明,否则,我看只有认罚咯,不过好像广德也没有罚那么多的吧。。。
作者:HXLI
发表时间: 16:41:53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行就行政诉讼,不需要愤慨.他的依据估计是这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需要证明你自己不是长期非法营运!最好能证明他们是在钓鱼!不然的话, 他们的确有处罚依据, 但可以疏通下关系, 估计罚款不会要那么多, 至少不会上万, 应该只要认识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就可以, 呵呵[此帖子已被 复兴街三胖子 在
21:05:43 编辑过]
作者:软中华
发表时间: 23:25:08
第15楼 Posted: 21:37:36&&
广德运管?: 复兴街三胖子:那就是说明那三个搭车人有问题了不仅那三个人有问题。我从事情的经过看,广德运管所也有存在问题的嫌疑。我气愤的就在这里,我们政府工作部门为什么就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呢?非要让百姓猜疑?这个问题我看也要一分为二的看,如果是运管所证据不足就采取罚款了事,那是他们不对,你可以申请复议或起诉,如果是三个人有问题,那就要拿出证据说明,否则,我看只有认罚咯,不过好像广德也没有罚那么多的吧。。。
作者:wanshanxue1
发表时间: 22:55:40
& 这事咋没结局蛮!
作者:千方百计
发表时间: 12:34:04
这样的结局很好啊。同感............
作者:千方百计
发表时间: 13:38:21
哎、闷了几年,借这个地方一吐为快吧。我们的管理部门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几年前我开一小店,车上带了自己的一点货,被运管扣车不放,说我营运等调查清楚了在说;没有证据也不放车......,懂事理的朋友帮我找关系打理一下,车才放。‘搞个人创收啊’,告发吧,老百姓有门路吗、心疼钱怕麻烦。‘骑自行车、摩托车带货不违法。哦......,老百姓不该奔小康啊......。’
作者:眷恋衣身
发表时间: 13:52:51
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管?一切向‘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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