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找车去看病,申请工伤保险赔付标准如何赔付交通费用

> 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
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11:42:05 &&&
摘要:从日以后,工伤赔偿问题从行政立法上建立了一个强制的统一的保险制度,改变工伤赔偿按普通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处理的思路,即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变成了劳动争议案件。
& & & &遇到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赔偿,国外和我国现行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兰州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国外有关工伤保险和民事损害赔偿机制之间的关系
  在工伤赔偿问题上,世界各国经历了由传统侵权行为法一元调整机制向多元调整机制的演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主要有四种基本模式:(一)择一选择模式,即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之间,只能选择其一,要么选择侵权损害赔偿,要么选择工伤保险赔偿;(二)取代模式,即以工伤保险取代侵权赔偿,受害人只能选择工伤保险给付,而不能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向加害人请求赔偿;(三)兼得模式,指允许受害人接受侵权行为法上得赔偿,同时接受工伤保险给付,即获得&双份利益&;(四)补偿模式,即发生工伤事故后,受害人可同时主张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给付,但最终所得得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得损害。
  二、我国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
  1、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由此可见,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
  2、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从日以后,工伤赔偿问题从行政立法上建立了一个强制的统一的保险制度,改变工伤赔偿按普通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处理的思路,即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变成了劳动争议案件。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并依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规定给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形成的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这与工伤职工与侵害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完全不同的。作为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保险待遇,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不能减少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
  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规定的第一款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因此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另外,该规定从另一个角度明确了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第二款是规范用人单位以外的侵权第三人与被侵害职工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发生竞合时,受害职工可以分别依照不同的法律获得救济,即兼得模式。
  三我国法律并没有赋予工伤保险机构对侵害人享有代位求偿权,因此不得要求受害人先向侵害人索赔后才能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代位赔偿原则,即在财产保险中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利,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根据这一原则,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不得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但现行的关于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中,没有赋予工伤保险机构代位求偿权,因此被害人是否对侵权人主张权利,不得作为工伤保险机构赔偿的前提条件。
  我国1996年颁布的《工伤保险办法》曾确立了工伤保险与交通事故竞合时,工伤保险实行差额赔偿的原则。其中第二十八条对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的保险待遇支付问题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的部分,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笔者认为,作为效力较高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自然就取代了原来的《工伤保险办法》,原《工伤保险办法》已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遗憾的是《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仍然沿袭旧的《工伤保险办法》的做法,这不能不说是广大劳动者的不幸。该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相抵触,侵害了工伤职工依《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保险救济的权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由于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在两者发生竞合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扣减工伤保险待遇,也没有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侵权责任人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工伤职工在获得侵权责任人的赔偿后,仍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笔者在此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劳动者在获得侵害人的赔偿后仍然有权享受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您想要咨询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鉴定等问题,以及想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请上法律直通车【】栏目,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法律服务导航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法院已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对方不肯支付..
您好,可以讲述一下具体情况吗?
首先你们还没有离婚,只是分居是吧?你们..
具体看情节,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以追究诽..
如此出租车司机已经违约,住院期间一切费..上班路上出了车祸,车主赔偿了所有的费用!那我还需要申请报工伤吗?_百度知道
上班路上出了车祸,车主赔偿了所有的费用!那我还需要申请报工伤吗?
护理费,那我还需要申请报工伤吗,误工费,车主赔偿了所有的医药费上班路上出了车祸?听说不能享受双重赔偿的!是这样的吗
伤残津贴(一~四级才有)、关于工伤的处理途径分为三步;
(二)向当地劳动保障局下设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单位方诉权的。
五,指的是治疗结束后的护理,省时省力,确认伤残等级和医疗终结期,很多人对此有误解):
(一)前述的程序。  六,而车主依法赔偿了你交通事故责任10万医疗费,不可能接受两次治疗或者是同一次工亡,你是一定可以得到的。
(三)凭上述两份公文。
关于前述两点的法律依据,你本来可以报销的医疗费最高限额是5万。
(二)不要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拖延太久,不可能进行两次安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如果民事方面并未全额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法定限额以内,须注意。
二:你的医疗费用一共用去了20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参加社会保险、民法范围内的民事损害赔偿和社会法范围内的社会工伤保险赔偿。
四。考虑到同一种伤害,别忘了给我加分啊^_^,你在得到了车主的民事伤害赔偿后。
三,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在未赔偿的10万元医疗费范围内再支付你5万医疗费,有没有类似规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四十三条,你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停工留薪待遇(误工费),一般来说。而根据你们当地的工伤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第三点的法律依据。比如说:
(一)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在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方面,我不知道了、护理费(需有劳鉴委确认需要护理的公文,工伤保险待遇作为社会保险待遇争议的一种,用人单位在工伤方面承担的是补充责任、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主要是指工伤的四项保险待遇,劳动仲裁员或者法官也应进行类似裁判、住院伙食费,在社会劳动法的工伤待遇方面、须要注意的是,由于两种法律责任在承担的主体,承担补充责任、在医疗费等方面,是一裁终局,如果你是在广东地区的话,仍然是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并且不愿意承担上述费用的话。其他省(市),所以、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括如下几项,而非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的性质等方面均不同、康复器具费(视情况,所以在法律责任上并不存在竞合,可以参考:如果认为我的回答可以帮得到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吧。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在不足部分以内,还有10万没赔偿,最好是迳行仲裁:
一、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我的一些建议,但即使从上述我的法理分析来看。即我是一名劳动仲裁员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3条回答
原告王某在滁州市皖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工地做扳钳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原告获得工伤赔偿后,皖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赔付原告13300元,法院予以支持: 司家宏 陈玉春
发布时间,一审判决被告杨某按原告的损失70%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故应适当减轻被告赔偿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
16,原告王某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又向侵权人被告杨某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1938元交通事故受伤获工伤赔偿 再向肇事人起诉侵权获支持 作者。交通警察部门认定、误工费,经伤残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调解。全椒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原告为工伤。
法院认为,即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营养费29969元,又以被告肇事人侵权赔偿为由起诉到法院,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日,致使原告倒地头部摔伤。原告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住院伙食补助费:44 --------------------------------------------------------------------------------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15,原告驾驶摩托车在下班途中与从同方向的被告杨某摩托车刮擦
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赔偿。由于人身是无价的,所以赔多少都不为过。实际上你说的所谓不能双倍赔偿,只有在以物作为标的的保险合同中才存在。
可以所要工伤待遇
但是医疗费是不会给双倍
其他都可以要
工伤的相关知识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找法网地区特邀律师
地区:广西 河池
(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真:执业证号:49773执业机构:广西昭义律师事务所办公电话:
欢迎光临覃文贝律师的个人网上工作室!您有问题可以留言咨询或者打电话()直接与我沟通。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会及时的给您解答。请您在问题解决的同时把我推荐给您身边需要帮助的朋友,谢谢!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49773
电话: 手机: 您是该网站第49192位访客
总站网址: EMAIL:
技术/客服:TEL:400-678-6088 传真:020- QQ: ICP备案号:B2-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找法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规避您的风险,建议您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
快速关注律师同事在上班途中开车被别的车撞了一下,头出了点血,已经是交通事故了他人责任,还算工伤吗?赔偿如何算?_百度知道
同事在上班途中开车被别的车撞了一下,头出了点血,已经是交通事故了他人责任,还算工伤吗?赔偿如何算?
提问者采纳
你同事是在上下班途中、住院费,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赔偿数额、  (四)患职业病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误工费等费用,如果是因为机动车而导致受伤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一,根据伤势程度由肇事司机赔偿或是找保险公司,可以先做个伤情鉴定;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医疗补助费1、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2,包括医药,属于工伤事故认定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以及因康复护理、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便丧失了胜诉权,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片子等,病历、残疾辅助器具费。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交通费如果不是主要责任看申请工伤的,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后续治疗费等。一般先处理交通事故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护理费,因为时效只有1年,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住宿费、护理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按默认排序
其他7条回答
交通费十一【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四。【10】受伤者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拍片。【8】受伤者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客运轮渡。【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你的同事在认定工伤后、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十四,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一老补助金、丧葬费八:一,评定上伤残等级,你的同事需要停工治疗。【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营养费十三,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一年内,如果影响劳动能力的,在病情稳定后,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为12个月、残疾赔偿金六。伤残评定等级为10个等级。在停工留薪期内,在上下班途中,享受工伤治疗待遇、被扶养人生活费十,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进行伤情鉴定,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二,由所在单位支付,同事的单位要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各种检查。【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这个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死亡赔偿金(补助费)九。【2】根据上述规定。【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拿着自己的医院病历,解除劳动合同后、车辆停运损失费【9】一般先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先去赔偿,找一个肇事车辆使用者和受害者都认可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误工费三、残疾辅助器具费七、护理费五、住宿费十二,同事是工伤,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公伤,可以获得赔偿。赔偿的计算应包括医疗费用、护工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属工伤,你同事的情况属工伤。
你好,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获得交通事故以及工伤赔偿。
算工伤,可以要求双重赔偿。
算,到劳动部门做了工伤认定后,再到社保部门报销
算,只要不是自己违规造成的,完全可以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的相应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伤赔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