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职工

非国企员工创业更需要政府扶持
  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停薪留职”早已算不上什么新鲜的词汇,早在上世界80年代为了缓解企业和员工的下岗压力就已推出。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调和,很多企业已基本实现了人力资源的良性循环,再次推出不仅不合时宜,而且也有失社会公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也应该交给市场来调节。如果市场的确需要更多的人去创业,并且能够给人更多更好的创业机会,带来更大的效益和发展机会,人们自然不会赖在国企里不走;如果企业不能满足员工个人成长需要,或是企业的确需要减员增效,那么在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范围内,双方也可以自主协调解决,政府完全没有必要插手。    但是,事实上却是有许多人拼尽全力都想往国企里进,以此来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饭碗和可靠的生活保障,而市场给每个人的创业机会并不多,并且难度相当,成功的几率也不大。再者,相对于私企员工创业的“背水一战”,国企员工的可以“停薪留职”创业的“软着陆”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让国企员工可以占着“碗里的”再去盛“锅里的”,只能推动少部分有“饭碗”的人创业,却不能帮助没“饭碗”的人就业,同时还会加剧竞争,增加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工人等其他需要创业人的负担。而在“史上最难就业季”的背景之下,比起国企员工更需要创业、更加需要政府政策扶持的却恰恰是这些无法就业需要创业的人。    政府鼓励创业本没有错,但是也应该分清楚重点对象,弄明白谁更需求。莫要为了得到创业的人数,而忽视了需要就业人群的基数。否则,不仅不会起到效果,还会让人笑掉大牙。    文/刁志超
( 0:05:56) ( 0:05:21)答案:D解析:
A、B、C表述均错误,D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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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政治
来源:练考新教堂 高一政治
日,正值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二周年,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许多跨国公司把中国纳入其全球生产和采购链,并将本土或其他地方的生产部门转移到中国来。目前,全球500强有400多家来华,高科技的大型投资项目明显增加。据此回答1~3题。
1.上述材料反映了跨国公司
A.在本国拥有一个基地,并在它国生产和销售
B.在世界贸易中和各国出口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C.是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根本前提
D.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从事着国际化的生产和经营
2.跨国公司在全球生产和采购,这反映出当今世界
A.各国不可能单独生产某个产品
B.经济全球化趋势更加明显
C.任何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都是国际化的
D.只有全球采购的商品才更有价值
3.跨国公司青睐中国主要是因为
A.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比重相当大
B.中国市场巨大,有良好的投资环境
C.中国已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D.中国的市场经济不断成熟和完善
科目:高中政治
来源:练考新教堂·高三政治
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表了《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积极务实推进两岸“三通”》的政策说明书。两岸实现“三通”
A.是两岸实现互利共赢的根本途径
B.是解决台湾问题的最好方式
C.有利于“一国两府”的早日实现
D.是对台独的沉重打击
科目:高中政治
来源:练考新教堂·高三政治
  材料一 长期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为了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的目的,策划、组织了发生在中国新疆和有关国家、地区的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对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日,我国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第一批认定的“东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其中,“东突伊斯兰运动”在2002年9月曾被联合国认定为恐怖组织。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穆斯林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新疆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广大穆斯林享有广泛的政治自由权利,他们是反对恐怖主义的。我们一定要把反对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宗教和民族区分开来。
(1)我国为什么要把反对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宗教和民族区分开来?
(2)请运用政治学有关知识分析说明打击“东突”和新疆分裂分子与宗教极端分子的必要性。
科目:高中政治
长期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为了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的目的,策划、组织了发生在中国新疆和有关国家、地区的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对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日,我国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第一批认定的“东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其中,“东突伊斯兰运动”在2002年9月曾被联合国认定为恐怖组织。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穆斯林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新疆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广大穆斯林享有广泛的政治自由权利,他们是反对恐怖主义的。我们一定要把反对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宗教和民族区分开来。
(1)我国为什么要把反对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宗教和民族区分开来?
(2)请运用政治学有关知识分析说明打击“东突”和新疆分裂分子与宗教极端分子的必要性。
科目:高中政治
来源:金版1+1高考双测(1)思想政治
日至20日,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国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战略之后又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并作出“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科学判断。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这一观点
强调了创新的作用
抓住了事物的重点和关键
强调了要全面地看问题
看到了整体和部分的联系
会议提出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点。这表明的经济学道理是
国家在履行经济和文化职能
物质决定意识
科学技术和劳动者相结合可转化为是第一生产力
事物是相互联系和变化发展的
为培养自己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我国相继建立了高层次人才选拔和激励制度、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制度、优秀人才互助制度、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这体现了国家
①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②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③实施人才可持续发展战略
④依法治国战略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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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非正式员工的激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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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到无国有资产成分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实践中,委派包括委任、派遣、指派、提名、推荐、认可、同意、批准等多种形式。不论被委派的人身份如何,只要是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行使管理职权,都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不论行为人在受委派以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不论行为人是委派单位或者接受委派单位的原有职工,还是为了委派而临时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都能成为国有单位委派人员,并可构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  但近年来,理论和实践中对“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何认定,出现了一些新的观点和分歧。例如,2011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企业改制中职务侵财犯罪法律适用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室领导,刑法学界专家学者,江苏、浙江等省市法院领导,上海市纪委、检察院和法院的相关领导、实务专家等60多人参加了研讨。研讨会认为,依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及多年来的审判实践经验,强调同时具备“受国有单位委派”和在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两个特征是适宜的。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特征,二者不可或缺。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从事公务”的内涵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法从事的对于国家、社会事务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活动。二是由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制度所决定,依法从事对于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其保值、增值的工作,也属于“从事公务”的范畴。除此以外,单纯在集体、私营企业中从事相应的管理活动,不能视为“从事公务”。因此,对于实践中出现有的乡政府将村委会成员任命、委派到村办集体企业任职的情况,由于其本身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村办企业所担当的职责也不具有“从事公务”的属性,故不宜将其认定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  可见,上述观点对《刑法》第九十三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了较大缩限,致使“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围大为缩小,那些被委派到没有国有资产成分的非国有单位的人员,将不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但对此问题,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如王作富教授《刑法分则专题研究》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所说的“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语言的逻辑关系上看,自然是指国有单位以外其他任何经济形式的单位,法律并未附加其他限制条件。再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杨兴国《刑事案例诉辩审评》认为,国有单位委派人员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后者有多少国有股份不影响定性。还有学者认为,现实中存在国有单位委派人员到没有国有资产成分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现象。不适当地限制这类人员的范围对于司法实际没有好处。  对此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尚在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等国有单位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比较广泛。公务既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经济管理方面的公务,也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公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依法委派工作人员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原因多样复杂,不宜理解为只有委派到国有参股、控股公司、企业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才属于从事公务。否则,刑法将难以有效应对实践中的各种复杂情况。例如,国有单位委派人员到没有国有成分的企业中,从事党委工作或者特定时期的整改工作,就属法律意义上的委派,被委派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再如,乡政府将村委会成员任命、委派到村办集体企业任职,负责指挥、监督村办集体企业承揽的县政府公路工程的施工,在此过程中收受贿赂的,也应以受贿罪认定。又如,在一起贪污案中,严某系受组织部委派挂职担任集体企业副厂长,后经集体企业职代会选举并经国家机关批复担任厂长。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判决书中指出,严某受市委组织部委派,挂职担任弹簧厂副厂长和经弹簧厂职代会选举并经国家机关原市机械工业管理局批复同意担任该厂厂长,属于受国家机关委派从事公务,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当然,实践中,应注意排除的是那些受委派人员确实没有从事任何公务的情况。例如,某村委会人员被乡政府任命到村办集体企业担任顾问,但该人员一直认为该职务仅是挂名,所以从来没有实际履行企业的职责,也没有到企业上过一天班。这种情况下,该人员不具备受委派所形成的职务上的便利,因而不能构成相应的职务犯罪。(作者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 赵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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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E-mail:gw@写在前面:关于国内“收入分配改革”的话题已谈了很多年,其中最受诟病的是国企这部分,但真实情况如何?除了日我们发布的外,不妨也一起来看看国企(非央企)在职职工年均收入到底有多高吧?(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money@)
附注:(1)本次报告因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未出全,故采用2012年公司年报数据计算。(2)以国资委发布的相关数据为准,共调查约有950多家上市地方国企(境外上市除外),最终选取851家公司(含国有相对控股)。(3)本次统计选取的工资指标以“支付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准。
国企职工收入现状
local soe employees income status
此次报告,网易财经对851家国企(非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整理,发现在851家企业在职员工年平均工资为109900元,相比2012年国企(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家员工平均工资111357元低出1457元;而同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8752元,“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分别是后两者年平均工资的3.8倍和2.4倍。
国企职工工资区域比较
The central enterprises wage regional competition
报告中,我们选取了内地30个省市自治区(西藏和港澳台地区除外)作为比较,发现其中在区域分布上,年平均职工工资最高的省(市)区域是海南省,上海市排名居次,天津市排第三位(如下图),以上三省市年平均职工工资分别为368,934元、206,737元和151,865元。都来自于西部地区的青海、宁夏、甘肃三省排名处在最后三位,分别为64,179元、61,546元和55,351元。而在排名前十位中,上市国企(非央企)最多的省份是广东省,达88家;其次是上海市,达66家,山东则居第三,有55家企业入围。
2012国企(非央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细分区域分布
此次报告中,850多家国企(非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在区域分布上,有相当大的出入(如下图表2)。在区域前十中,呈现东中西部较大的不平衡,东中部省市占居9席,分别是海南(368,934元)、上海(206,737元)、天津(151,865元)、广东(151,389元)、江苏(144,438元)、浙江(118,886元)、北京(118,777元)、河北(106,999元)、辽宁(96,336元);而西部仅陕西(101,482元)居第9位。南北区域比较中,南部省市与北部省市各占一半,不过网易财经发现在平均薪资水平上,南部省市远超北部省市,在前五位的排名中,北部省份仅有天津市入选,居第3位。(如上图表)
以南北为例,在排名前十位中国企数量,5个南部省份居前6位,总数共为249家,剩下119家则为北部省份。而其中,出现“年平均工资最高、上市企业最多和最富有员工”的省份也均在南部省份,分别是海南、广东和上海。不过网易财经发现,在北部地区,山东以55家企业排名北部省市第1位,天津以151,865元排名年平均工资第1位,河北建投能源(000600.SZ)以551,009元居北部地区最高薪资企业榜首。((如上图表))
职工年平均工资四宗“最”
worker year of average wage four
12012国企(非央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最富有员工
高于2012央企在职职工工资报告中“最富员工”--广东远东宏信员工的427,882元,是其5.1倍。
另外以2012年上海市公布的社会年平均工资56,300元为准,上汽集团(600104.SH)在职员工年均工资也超出此标准39倍。不过对于此数据我们也存疑,员工数目或有低估可能。
22012国企(非央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最贫穷员工
以2012年四川省公布的社会年平均工资36,138元为准,ST宜纸在职职工年均收入仅占此标准的26%。
与2012年上汽集团(600104.SH)员工年均工资相比,差距更是达到了238倍。
32012国企(非央企)工资报告-企业数量最多区域
在网易财经的资料整理中,851家国企(非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不含境外上市)中,注册地或总部在广东的国企(非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数量最多为88家,占所调查总量的近十分之一。
42012国企(非央企)工资报告单指标排名之最
在年平均工资最高的前50位企业中,上海最多为13家,其次为广东为10家;在全部的企业中,青海的上市国企最少为6家;其次是内蒙古9家;陕西则成为西部唯一进入工资排行前十的省份;四川是西部省份中上市国企最多的地区,共39家。山东以55家企业排名北部省市第1位,天津以151,865元排名年平均工资第1位,河北建投能源(000600.SZ)以551,009元居北部地区最高薪资企业榜首。(如下图表)
Ministries voice
2010年下发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审核管理,包括基本年薪调节系数的计算、分配系数的确定,绩效年薪的考核等。《办法》规定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中央组织部
2009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央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与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央企高管薪酬上限不得超过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收入分配领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文件管控范围主要是国企和各级政府,及非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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