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事业单位工资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是什么单位

>温馨提示:Ctrl+D放入收藏夹! 2015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为及时补充人员、优化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单位为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计划招聘2人,相关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宿迁市户籍(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党建网(www.)、宿迁残疾人服务网(www.)、宿迁英才计划网(www.)、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以下简称公告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等)。年龄、年限计算,身份证使用,学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日14∶00-5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日14∶00-5月21日20∶00;   缴费时间:   日14∶00-5月22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公告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取消该岗位。报名费予以退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或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考试鉴定中心(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市内乘105、106路公交车。电话:80)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01岗位需取得就业指导员或助理就业指导师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在5月15日中午12:00之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足5人,则报考条件放宽为不需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但笔试需加试《就业指导知识》。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日&6月5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电话:1。   (三)笔试   网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取消该岗位。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01岗位如需加试,加试内容为《就业指导知识》。笔试不设最低合格线。   笔试时间:日。具体时间如下:   9 :00&11 :30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15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猜您还喜欢: 特别服务:&&&& 免责声明:(一)本网提供或转载的所有信息仅供广大网民参考,敬请网民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二)本网转载搞是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三)若本网转载信息有误或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网(),本网将及时更改或删除。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宿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宿迁市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环城北路在那个方向 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地 区: 江苏 详细内容: 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招标公告工程编号 SQS工程名称 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名称 宿迁建威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工程地点 市环城北路北侧工程规模 约6500平方米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SQS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30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报名地点 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公告发布日期 日计划开工时间 日 计划竣工时间 日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公告结束时间 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1、宿迁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的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招标项目概况⑴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⑵工程规模:约300万元。⑶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10月。4、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室外幕墙、钢结构雨篷等工程施工。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⑴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企业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和建筑幕墙和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等级;⑶拟选派建造师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⑷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⑸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⑹取得幕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⑺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具有300万元以上装饰装修、幕墙工程施工经历。⑻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请申请人于日至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幕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⑤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人防办一楼)报名。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宿迁市黄河路128号 联系人吴长志传真 电话邮编 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江苏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三楼 联系人罗惠玲传真 电话邮编 223800 E-mail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日至 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0分,下午 15时 3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日至 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0分,下午 15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专业公告 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11、宿迁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的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招标项目概况⑴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⑵工程规模:约300万元。⑶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10月。4、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室外幕墙、钢结构雨篷等工程施工。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⑴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企业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和建筑幕墙和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等级;⑶拟选派建造师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⑷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⑸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⑹取得幕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⑺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具有300万元以上装饰装修、幕墙工程施工经历。⑻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请申请人于日至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幕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⑤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人防办一楼)报名。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宿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东至市福利中心道路,南至环城北路(50米)绿化带(20米),西至便道,北至空地。由宿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设计已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现将方案向广大市民公示。以如有意见请与宿迁市规划局工程规划处联系。联系电话:4387213联系地址:建设大厦1707房间宿迁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 【点击次数:】 【时间:】   5月29日,宿迁市政府召集市残联、财政、税务和人社等部门会办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等问题。   近期,宿迁市审计局在市残联审计中发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在少征或应征未征、支出结构不合理以及征收系统反映企业用工信息不完善等问题,并向市政府报送了题为《建议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直报信息。5月25日,宿迁王天琦市长对直报信息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解决并提出改进意见。   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保证残疾就业保障金征收及时、准确。市残联应主动与税务、工商、人社等部门加强联动,各部门及时将企业用工情况、聘用残疾人人数以及相关减免、奖励政策等方面信息共享,为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适时调整提供依据。   完善部门预算,核定应缴金额,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纳入年初预算。依据财政部规定,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应缴金额,在各部门年初预算中追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依法足额上缴,为残疾人创业、就业提供资金保障。   强化预算管理,健全档案制度,细化支出范围、标准。市残联应按年度编制保障金预算,经财政审核并报同级人大批准列入年度预算,不得擅自调整资金使用结构,并建立保障金使用项目档案,对保障金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   配备专职人员,完善信息系统,加快保障金征缴平台化建设。市残联应组织专业人员,完善系统企业用工信息,提高信息化平台利用率,为保障金征缴提供动态、准确、全面的信息资源。(刘家君) 主办单位:江苏省审计厅 技术支持:南京博鼎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苏路178号 邮政编码:210009 备案编号: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信息 从2005.10起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昨日访问量宿迁:关于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项的通告_宿迁要闻_新闻_ 新闻热线:3 宿迁:关于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键词:宿迁 残疾人 就业 保障 通告 残疾人就业是事关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宿政发〔2007〕4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地税局等部门宿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通知》(宿政办发〔2007〕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凡安排残疾人未达法定比例的,应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 二、征缴标准 按照规定比例计算,未达到残疾人安置比例的单位,根据实际差额比例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计算公式为:(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上年末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数)&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征收比例=应缴纳保障金。& 三、审核认定 各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到同级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审核认定(部省属驻宿单位,市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洋河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所属单位、宿城区所属企业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由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宿城区区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宿城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所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由各县(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向单位出具《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审批表》。 各单位办理从业残疾人员核定手续,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从业残疾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正本及复印件;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从业残疾人员五项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单位上年末在册职工工资表等。 对逾期不报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及从业残疾人员审核认定的单位,一律视作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由地税机关根据单位上年末在册职工人数计征保障金。 四、征缴办法 保障金征缴采取地税代征、财政代扣的办法。省部属驻宿单位、企业、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等由地税部门征收;为了减化征缴手续,对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财政部门代扣代缴。保障金按年征缴,征缴期为每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上年末在册职工人数,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凭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出具的《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审批表》,在向地税机关缴纳保障金时用于抵扣。 五、其它事项 对遭受自然灾害或者严重资不抵债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需缓缴或减免保障金的单位,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的上年度本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报请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残联和地税机关批准。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在10月31日前按规定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不缴或者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除限期补缴外,对逾期不缴的部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对不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详情请登录宿迁市残联网站公告栏&网址:) 宿迁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沭阳县残联&&&&&&&&&&&&&&&&&&联系电话: 泗阳县残联&&&&&&&&&&&&&&&&&&联系电话: 泗洪县残联&&&&&&&&&&&&&&&&&&联系电话: 宿豫区残联&&&&&&&&&&&&&&&&&&联系电话: 宿城区残联&&&&&&&&&&&&&&&&&&联系电话: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地税局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本文来源: 宿迁日报-宿迁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东霞&&&& 版权声明&&&&&&宿迁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媒体宿迁日报、宿迁晚报、 宿迁新闻网所发表之文章与图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宿迁报业传媒集团及其旗下媒体已经委托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证据。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网络,如有侵犯您的版权及其他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  |  |  |  |  苏B2- 苏新网备2006023 苏ICP备号 版权为 宿迁新闻网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宿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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