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有哪些险种疾病身故保障最高的险种是啥?

  随着社会各方面文明的进步,人们的保险意识在增强,相关保险法律条款也在完善,人们享有的正当保险权益也越来越受到法律的保障。然后,即使如此,在某些险种的投保之中,我们还是会掉进不可预知的陷阱或骗局,甚至有可能这些内藏着的陷阱和骗局,是连向你推荐购险的保险公司业务员都是未知或一知半解的。下面我将向大家详细批露本人亲自购买的中国人寿的某分红险种蕴藏着的重大“玄机”。  经济和生活条件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家长会在孩子出生之后考虑为孩子投资储备一笔未来的教育资金或者是作为未来生活的保障金,这种投资储备势必定要从“投资和保值”的双重方向考虑,这种投资既然是作为“储备”当然是要低风险有保障的,肯定不能像做股票、证券之类这样去投资。这样的想法当然是对的。那么如何能做到既能“投资”又能“保值”呢?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第一种情况,为孩子在银行里储备一笔现金?大家都知道,从理财观念来说,把钱存在银行里面是最无奈也是最无可选择的选择,因其利率可谓是少之又少。那么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看完我的叙说大家再来分辨分辨吧。  第二,既然不选择把钱存在银行里,那么作为家长的我们,肯定是希望给孩子储备的这一笔资金,至少是要比银行里面的定期存款利率高一点,即使高不到哪里去,也希望选择的储备方式至少是跟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回报不相上下的吧。好吧,在作以上的考虑之后,很多家长就会想到分红理财类的保险。  插入一点题外话,保险有很多种类,比如人身、疾病、意外等等的险种,在这里我们不谈此类险种,当然不是说人身保障之类的险种没有用,恰恰相反,在此也提醒保险意识较弱的朋友们一定要增加人身保险的意识。要首先考虑人身保障之类的险种之后,再来考虑投资类的险种。  言归正传,在前面说到要为孩子进行“投资储备”,那么在选择险种的时候,我们是纯粹从“投资和保值”的角度来考虑,直接就会想到分红险。现在所有的人寿保险公司都有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分红险。任君选择。  2011年8月,我的孩子未满一周岁之前,我中国人寿惠州惠东分公司为孩子购买了一份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据说是中国人寿卖的非常火热的一个险种。  我后来在中国人寿的网页上找到这个险种的介绍。网址如下:http://www./product/gerenbaoxian/licaibaoxian/fumanyisheng.html?link=fmys_pos=1O1O202。欲知详情的朋友可上去认真了解一下。如果有耐心看的朋友,接下来我会作详情披露。  我当时给孩子投保时交了一万元,选择分十年交清。那么十年交清就是十万元的保费。  我的保险合同上标明:保费:10000元,保险金额:17702.25元。  该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条款如下:  一、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二、关爱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三、福寿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福寿金的领取年龄为55周岁和60周岁,在投保时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针对以上的各项“保险金”,下面以一个实例来说明。  假设张三的孩子未满一周岁的时候,他一样为他孩子投保了这份保险,假设保费和保险金额都一样。即年交一万元,分十年交清(交清时总共十万)。  假定张三的孩子在55岁开始领福寿金,那么张三的孩子可以拥有以下保障:  一、特别生存金  每年领100元(首次交纳的保险费一万元的1%),可以领54年,即到54岁。  二、关爱金  每年领1770.2元(基本保险金额17702.25元的10%),可以领54年,即到54岁。  注:以上两项“特别生存金”和“ 关爱金”相加,领54年的总金额如下——
  (每年100元+1770.2元)X 54年 = 元 (54年,领回了投保用的十万元本金)  三、福寿金  55周岁至74周岁,每年领3540.4元(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领20年,3540.4元 X 20年 = 70808元  四、满期保险金  75周岁,领取17702.25元(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合同终止。  注:只要张三的孩子能生存到75周岁,以上四项款项是一定可以领到的,总额共是元。  五、身故保险金  1、张三的孩子如果在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的,则按照张三交了多少保费就领多少身故金,假如张三交完了10万元的保险费,孩子在17岁就挂掉了,就只可以领回10万元的身故金。  2、张三的孩子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到55周岁之前挂掉的,最高身故保险金为元。  这里说一下不好听的笑话,张三按期交清10万元的保费之后,张三的孩子在满18周岁之后,在55周岁之前,要因意外伤害身亡(还必须是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身亡),才能领到最高的身故保险金元。看来这个死法还要有讲究才行。  好了,接下来要说这个保险的“投资”方面的收入了,即红利。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此险种即使附带一项“身故保障”,也是依据投保人交了多少保险金,以此来限定身故的赔付,并没有任何高额的身故保障。而且这个险种是没有保险本金可以返还的,即使到合同终止,这10万投保本金实际上是没有返还的。这个险种既然不承担高额人身保障,又不返还本金。那么其红利相对而言是不是应该比较高,即使不高也应该有个“合理价值”,是不是?  大家猜猜,去年我投保一万元,一年之后的红利是多少?是40.24元。看到这里,是不是有网友感到惊诧?一万元一年的红利40元?试想一下,去年一万元在银行定期存款一年,今年可以拿到多少利息?  也许有朋友看到这里会骂人说,你这什么人,保险的价值能按这样来比较么?!是的,本来是不能。但是,接下来的分析,我就是要给大家揭露一下这个险种到底有多少“猫腻”。  说实在,如果保险公司的红利单上不是写着这个令人惊讶的数字,我也不会去注意更多的“芝麻小事”,正是因为这“40元”也实在太……  带着疑问,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中国人寿A股去年每股收益是0.65元,折合成去年的股票价值,那么一万元投资的收益大约是400元上下吧(注:这里只是写个大概,如果有专业的朋友可以根据中国人寿的年报披露认真计算一下)。可见中国人寿给的这个红利大概就是十分之一。  保险,大家都知道,你投进去就强制你必须遵守它的“条例规则”。这个“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按照条例,交了保费,你把钱投进去就不能像银行存款那般自由动用本金,甚至是连保险本金都不可以返还,又没有高额人身保障的险种。其红利还能达到如此“可观”之地步!真是 “奢侈”得让人叹服!  按以上张三投保的例子,我把银行的定期存款收益和这个“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收益作如下的对比分析:  上面说到,银行存款是我们最无可奈何的选择,那么现在假设张三像以上投保方式一样,每年给他的孩子在银行存入1万元,依次存十年,共10万元(选择定期存款,自动转存的方式)。那么,其结果会怎么样。下面我们来根据现阶段银行的浮动利率计算一下这个存款的收益情况:  1、第10年,本金加利息约为125000元。  2、第18年,本金加利息约为180000元。  3、第20年,本金加利息约为195000元。  4、第40年,本金加利息约为989元。  5、第60年,本金加利息约为6329元。  6、第75年,本金加利息约为9797元。  注:以上的计算数字如有朋友抱有疑问可以请教一下银行的朋友们计算一下是否如此。或是做财会工作、数学专业的朋友都可以计算出以上的大致数字。哪怕是用原始的计算方法都可以计出的。  下面(按照中国人寿出示的宣传单张标注的实际情况)来计算这份保险的价值:  1、第10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35666.3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5353元。(“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在此时退保时能拿回的钱)。  2、第18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85270.1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5353元。  3、第20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99613.2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6239元。  4、第40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8459元。  5、第60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6192元。  6、第75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10000元。  注:以上按照中国人寿宣传单的“假定红利”计算出来的收益情况,可是说是此险种最多能达到的收益就是以上这个数字。后来我在投诉中,得到的中国人寿对宣传单张的“假定红利”作出如是解释:这是按照2007年的盈利情况来演示的。这说明了什么?也就是说这个“假定红利”就是忽悠投保人罢了,如果红利不披露你不会知道。事实上,拿到手的红利就是这个假定红利的四分之一。好了,现在大家可以按照以上数字,对比一下这个最高的“假定红利”与银行的定期存款收益。其差距有多少?!  接下来,我们再根据一万元每年40.24元的红利来计算一下这个10万元保险的“真实”分红收益:  1、第10年,生存金 + 红利 ≈ 25284元(累利)。  2、第18年,生存金 + 红利 ≈ 54748元(累利)。  3、第20年,生存金 + 红利 ≈ 63268元(累利)。  4、第40年,生存金 + 红利 ≈ 182662元(累利)。  5、第60年,生存金 + 红利 ≈ 406027元(累利)。  6、第75年,生存金 + 红利 ≈705721元(累利)。  从以上各组分析的最后一个数字,对比结果如下:  银行定期存款:75年后约为9797元。  该分红险“假定红利”: 75年后约为110万。  该分红险实际收益: 75年后约为70万。  看看吧,假定的投保人张三用10万元为他的孩子买下的这份保险,就算75年分文不取,也许75年后拿到手的就是70万,就算按照中国人寿出示的高估值的“假定红利”也就是110万。而无奈的银行定期存款可接近200万。  从以上对比分析出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跟这个所谓的分红保险相比,存在银行里的10万元可以自由支配,随时动用,利润就更不用说了。不管选择怎么样的存款方式,不管利率高低,除了利息,这10万元本金一分不会少。但是投了这个保险呢?就算75年后也没说还你10万元本金。  第二、这个保险比银行多出的一项保障:身故保障。这个保障不用说了,前面已经说了,大家回前面去看一下这个保险条例。这里再说拿张三的孩子说一个不吉利的笑话,假设张三的孩子在17岁挂掉了,除了生存金和那丁点红利,保险身故金就是拿回那10万的保费。但是存在银行照样还是有10万本金和利息(共约17~18万)。如果一定要神经缺德地比较这个保险比银行收益高,那么张三的孩子要在满了18岁到30岁之间,要因意外挂掉,这个时候有可能会比银行存款“值钱”。但是,这个“死法”和“死期”还要符合前面列出的“保险条例”所说的情况。这个机率有多大?谁愿意生个孩子让他十几二十岁就见了阎王了?见了阎王还在意那多出的几万元?另外,再换个角度说,人身保障方面,我们可以另外拿钱选择其它低保费高保额的人身保障品种不是?难道花10万元来买这丁点保障?  第三,结合以上情况,张三购买这个“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进去10万元,然后中国人寿所支付的,就是给付75年的红利(这75年的红利比银行的存款利率不知要低到什么程度),然后合同终止。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中国人寿拿着这10万存进银行里面,然后按照最高的“假定红利”给予支付,一样赚钱。哪怕是给付750年、7500年甚至永远支付,反正比银行利率低,永远赚钱!  换句话说,如果能活得好,就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拿75年比银行还低的利息,就OK了,合同终止。这10万元由始至终你没有任何支配权(除非死了),相当于把10万借给中国人寿75年,它给你75年这种超低利息,完了,本金归它,你就Get over去吧。  以上是从未满一周岁开始投保而作出的分析,如果是其它年龄段开始投保的,其结果也许更“惨不忍睹”,大家可以上网去看看。  接下来可能有网友要骂我了,说既然你算计得那么清楚,当初何必要投这份保险。这正是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不是个计较之人,当初投这份保险也没有这么清楚地分析过。虽然对保险也多少有点了解,但也没按照宣传单的“假定红利”去期望这么高。如果不是今年8月份收到的红利通知单,看到那个低的离谱的数字,本人也不会从这么多的角度去琢磨。也正是琢磨多了,我才要在此呼吁广大的投保朋友们一定要擦亮你们的眼睛,不要去上这种险种的当。  这里要澄清一点,当初帮我经办这份保险的业务经理服务态度还是挺好的,所以后续出现的这些情况不是其能知情的,这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内部深层运作,不是一个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预知的情况。后来出现的情况也是我本人分析之后其才获悉。所以我在致电95519之时,已经说明本人所投诉的不是保险销售人员的服务问题,而且该公司的险种设计陷阱和售后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  接下来还有一些实际情况和因小见大的“内幕”问题要和众多网友和众多投保人详细披露一下:  我在今年8月份收到并查阅了今年的红利通知单后,带着无比的“惊讶”,我几次致电中国人寿咨询电话95519,对这个险种提出质疑和投诉,也提出不再续交今年的保费,但后来还是因为我的银行账上有资金而被扣了今年的一万元保费。幸好后来查账得知。一开始,中国人寿不同意退回这一万元保费,只同意我以退保处理。后来几经交涉,包括与95519专家坐席交涉之后,对方才同意退回今年的保费后,再让我办理退保。  我于9月10日前去中国人寿营业厅办理退保手续,于9月14日前收到第一笔退保金额(3815.8元)。  9月23日,我咨询95519我的退保是否办理完毕,其告知还有一笔红利40.24元没有到账。  因国庆前又收到一封“红利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国庆后我才查阅。于是,10月10日,我咨询95519为什么退保了还收到这邮件,是否退保手续没有办完?得到的回复是邮件不必理会,剩下的几十元红利会返还到账上。  虽然是几十元,我就纳闷,都一个月了,需要那么长的处理时间吗?而我心里更有疑问的是,其他的保险用户是否也有类似这样的情况发生?当然我不可能知道有哪些人。是否这几十元中国人寿就不给了?是否他们都是这样对待退保客户的呢?如果真是这样,那说明什么问题?  很快我又忘了这件事,又一个月后,到了11月份了,离我办理退保已经有两个月时间了,因我这个账户有某些项目上的资金来往,所以我每月必须查询一下账上资金的流动记录,于是我无意中又想起这件事关于退保的这档子事,仔细查询一下,果然没有那个所谓的40元红利的进账记录。  说实在的,投保一年,意识到这个保险陷阱,宁愿吃亏,一万元投保退了三千来块。相比之下,这40元钱算得了什么?一般家庭可能连一餐菜钱都不够。可是处在更多的投保人角度去看,这个问题却是因小见大,是否还有更多的投保户有这种情况?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一般情况下谁会留意这种小问题。如果有更多的人有这种情况发生而他们是不知情的呢?那这个问题可就严重了。  带着以上的疑问,我骨子里的那份爱钻牛角尖的不安份的正义感就越发扩张开来。  11月8日,我咨询中国人寿95519,办理一个退保到所有流程处理完毕最长需要多长时间,答复最长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笑的是这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的用了两个月也没完成,原因何在?后来我知道我的保险合同于9月13日终止,也就是说终止了两个月也没有“处理”完毕。  11月15日中午,再次致电中国人寿95519,我直接指出对于他们公司如此黑暗恶劣的操作手段,我会反映到有关部门并通过媒体的方式进行曝光,以捍卫更多投保人的正当权益和引起广大保险用户的警醒。然后,当天下午,他们马上回电(回电号码)告知我那笔几十元的红利已经打进我的账户;并向我道歉说是由于他们工作的什么什么的原因,所以又怎么怎么样……  呜呼,面对这样的处理方式,真是让人汗颜!  全中国有多少个像这样被忽悠的投保户呢?有多少个已经被忽悠了的?有多少正在被列入忽悠的对象呢?还有多少个被正在忽悠的呢?  但愿有更多的朋友看到我的帖子而幸免于掉进这个“被忽悠”的巨大“陷阱”!在此也呼吁更多的朋友能互相转达,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在选择购买类似这样的分红保险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如有其他正在蒙受其害而进退不得的朋友,建议通过收集相关的证据,或者联合他人一起收集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正当途径和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顾念更多人的正当权益,本来一早就想发这个帖子,但因最近很忙,所以拖了一段时间,然后昨天(12月11日)中午忽然看见我的手机上有一未接来电,号码是中国人寿(020-95519),不知是啥事。但让我想起了这个保险的种种,所以现匆忙整理以上材料。但愿还来得及给众多朋友们作一个借鉴!  由于本人文学水平有限,以上的累赘长篇在阅读过程中如给大家的眼球带来疲惫和受罪感,还请诸位海涵见谅!  如有相关维权记者对本人反映的以上情况欲作进一步的了解,或希望本人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和资料(如纸质材料或扫描件等),均可与我本人联系,QQ号:。  如有热心网友针对以上问题有其它疑问或需要的也可加Q,添加请注明在哪个网上看到的帖子。我比较少在线,不过只要在线看到一定会尽快回复。
楼主发言:17次 发图:3张
  附:“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宣传单张如下      
  今天真是感叹收到另一网友的回复如下:  “保险保险越保越险。 ”
  如果有网友知道保监局的投诉流程,比如投诉电话、投诉邮箱之类,投诉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烦请提供一下,因这两天有很多网友在网上向我提问。但我本人只知这一机构,还真没投诉过。
  某网友发来的一条信息如下:  保险陷阱1:夸大投资收益保险代理人根据所签保单获取佣金,部分代理人为了短期利益不惜夸大收益率。比如分红险,一般宣传资料上提供的个人账户价值利益演示,是根据保监会规定按低、中、高三种结算利率给出,低档结算利率代表保证收益,中高档结算利率也是有规定的。但有的代理人为提高银保产品的诱惑力,只提供高结算利率下的利益演示。
  我在惠州本地网站:/上  发的关于这一事项的帖子全被删除,系统也没告知删帖的理由是什么,不过也可以想象出来了。
  长见识了,多谢楼主
  最近在百度发的帖子被一次又一次删除了,看来有人故意而为之。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都不知道,还有这么多门道
  @小牛在稻田 10楼   都不知道,还有这么多门道  -----------------------------  不仔细琢磨不知道呀。
  最近很少上来,不过倒帮助了好几个投保户,其中还有保户在犹豫期及时退保,非常庆幸。只要能看到更多的人避免上当就好。
  回复第8楼(作者:@weanky 于
00:27)   最近在百度发的帖子被一次又一次删除了,看来有人故意而为之。 ==========楼主、咱俩工作在一个地方哦,顶啦.  你知道人寿的老板是谁么?你试想一下,保险行业可是跟金融挂勾的哦,中国的金融是政府掌握,那是谁都能进的吗?保监会?是什么?吃的吗?中国存在有效的监管体制如今就不用搞改革了.  
  告诉楼主,你的贴还在,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啊,长见识了
  @发达需盖八十层吧 13楼   回复第8楼(作者:
00:27)   最近在百度发的帖子被一次又一次删除了,看来有人故意而为之。 ==========楼主、咱俩工作在一个地方哦,顶啦.  你知道人寿的老板是谁么?你试想一下,保险行业可是跟金融挂勾的哦,中国的金融是政府掌握,那是谁都能进的吗?保监会?是什么?吃的吗?中国存在有效的监管体制如今就不用搞改革了.  -----------------------------  高见呀!
  @A楼   告诉楼主,你的贴还在,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啊,长见识了  -----------------------------  呵呵,当然是不算不知道呀。
  上个月投诉到省保监局,保监局已经受理投诉,并转到中国人寿惠州这边。但惠州这边于日给我来了一次电话(来电号码),因我当时没有接到,后来我回电过去找不到来电的人。然后半个多月过去了,一直没有任何回复。今天主动联系中国人寿95519,得到的回复是他们中国人寿公司在以上事件的处理过程当中并没有存在任何差错(理由是既然我当初签了保险合同,就得接受他们公司的一切处理行为)。  我想是不是该反映到更有力度的部门去处理了?
  最近没有上来,有好几个网友在QQ上反映买了这个险种才发现上当了。
  中国人寿:保险不再“保险”  /zt2013/cjgc/zgrs.htm?pgv_ref=aio
  某网友提供的信息如下:  分红险就是把所有的投保人的钱聚集在一起去投资一些项目,像中国人寿这些大公司一般都是投资国有建设或是金融项目。看上去似乎挺不错,但是请楼主注意,各家保险公司都会讲一个“现金价值”,而各家的现金价值比例也不一样,从80%到50%都有,意思就是投保人的钱投入这项项目的资金只有这么多。资金相对减少了,收益肯定也会减少。另外,代理人刚谈分红险时都会拿一张收益表给你看,可最后却要收回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敢保证这收益。所以保单上的提示栏会要求你抄写:“我已阅读相关条例,了解保险分红的不确定性……”不过总的来说,保险行业为我国的金融行业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
  最近好多网友咨询,因较少上网,所以来不及回复。
  我媳妇买了3份保险,我都不知道叫什么,这回惨了。  
  从楼主反映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什么责任。  分红险的红利是不确定性的,正规的宣传单上应该有说明。  保险的本质还是以保障为主,保的是未知风险。理财的途径很多,保险并不是专门理财的。  选购保险要慎重,多了解相关知识,退保肯定不划算。  也非常理解楼主的心情,损失几千块钱谁都不好受,保险营销员也有可能没跟你讲解清楚。  但愿这些真心话能对您及其他打算购买保险的朋友有所帮助。  
  @江首 24楼
05:02:00  从楼主反映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什么责任。  分红险的红利是不确定性的,正规的宣传单上应该有说明。  保险的本质还是以保障为主,保的是未知风险。理财的途径很多,保险并不是专门理财的。  选购保险要慎重,多了解相关知识,退保肯定不划算。  也非常理解楼主的心情,损失几千块钱谁都不好受,保险营销员也有可能没跟你讲解清楚。  但愿这些真心话能对您及其他......  -----------------------------  谢谢!如果你认真看过我的帖子,我指的是分红险种,不是人身保障险种。如果是买人身保障,就不必选这种险种了。是吧?
  我最近也发觉被骗了。我买的是2013年的国寿瑞鑫(金账户)组合计划,我买了二万多,今年收到红利才得200元,现在退保只得退回6000多点。我悔到肠子都要绿了,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在网上查下相关险种先呢,所以人倒霉时,遇到这种骗子,真是防不胜防啊,今天还面谈了他们老总,尽叫我不要退,我不退就是真的笨到家了,我要求退回我的主险分红本金,他们说不可能。只能退现金价值,我现在都不知去那申斥去了,象你产投诉到保监局也没用。
  我妈曾经也给我孩子保过分红险,后来转到我自己的名下,我算了一下也果断退保,当时交了两年,按照现金价值,也是亏的,当时我就问保险业务员,怎么连银行的定期利息都没,她就用保障忽悠我们,分红险确实陷阱太大。佩服楼主这样锲而不舍的钻牛角尖精神  
  楼主你好,我也是遇到这样问题,但是我是买了是5年的,是给我儿子买的。到期了。我想退了,才发现他们给我改了75年的,只给我退了一半钱。找他们有不理。推三推四的。他妈的真是骗人的,这样我该咋办好,请楼主给我想想办法。
  中国的商业保险就像养老险一样,怎么也理不出一个头绪,总之一句话:骗你没商量(保监会里都是些什么人----想想大家会明白的)。吃亏买个教训吧
  真是佩服楼主了,这么用心。对国内的保险业始终报着怀疑的态度,曾经买过几份保险,因为理赔给自己带来无数的烦恼,索性就把保险退掉了。虽然是赔了些钱退掉的,但从此不再有烦恼了。在中国真的是买保险容易,理赔难。
  我是买了中国人寿的福禄双喜两全保险,每年交一万二,交10年,当时业务员向我描述的是:这个保险就跟银行存钱是一样的,而且比银行利率高很多,满了八年就可以全部取出本息,满二十年就可以有二十多万,可以用来给小孩做教育经费,因为这个保险是朋友介绍的,就没有怀疑它的真实性,但这2天我仔细看了合同,今天下午又去了中国人寿营业厅咨询了,结果发现业务员完全是在欺骗误导我们,实际上满八年加上红利都只有七万多,不到八万,还不够96000的本金,我算了下如果交满10年,交足一十二万,那一直要到第29年才能回本。
  而且业务员根本没有向我们告知分红保险的风险性,就连保险合同上的“风险提示”是业务员自己抄写的。
  今天在中国人寿营业厅咨询,我问如果现在取出来也就是现在退保的话,能拿到手多少钱,中国人寿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告诉我只能退24656.30元,加上之前返的2次生存金及红利8971元,总共只有33627.30元,只有我已经交的六万元的56%,也就是说我不光没有一分钱利息,还要倒赔26372.70元,
  我是2011年开始交的,你们可以算算我如果把钱存银行是什么情况,就算按3%的利率,我都有利息3600元,这还没算复利。.30=29972.70元。比存银行损失了29972.70元!!!!!!
  我已经向中国人寿投诉部门投诉了,投诉业务员欺骗误导我购买分红保险,投诉部门的人告诉我,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把本金给还我。
  谢谢楼主。给我很大启发。原本打算买保险的,看到这里犹豫了。感谢楼主,好人一生平安平安。
  顶一下这个老帖。
  以前的帖子啊  现在的人要钱存银行就是咯,保险不是给你赚发的,而且保险公司那么多说的笼统没用
  看看全中国人纳税给中共政府组织为何愿意养了中共上海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来保护和维护了上海宝山公安分局局长杨杰(2010年从上海市金山区调到上海宝山区任宝山公安分局局长兼宝山区副书记。2015年调去黄浦区任副区长),宝山公安分局信访办主任顾卫东警官等部分强盗的人民警察,于日偷我儿子(黄敏19岁),用别人名字藏在宝山区杨行殡仪馆。至日被我家人发现,确定是我儿子黄敏。多年来霸占我儿不依法还有何目的。至今七年多了,我儿生死无法确定,去向不明?是偷去提取男人精子生产试管婴儿或是窃取器官卖?还是为了生产生化武器,细菌化学武器偷去做活人体实验?或是偷去陪女人睡觉。造成我家人在举报或求助有良心的中国人帮助或支持我共同求助政府问责,依法还我儿子等问题的过程中,告错了国家领导人,中国共产党,人民警察组织等等合法政府机构。为举报和求助,受到相关部门和警方的多次打击报复,多次非法关押,多次抢劫我家人财物(与拘留所合作劫取我的银子手镯),多次使用化学武器拿我老公来做做活人体实验(差点造成我老公闭气死亡)等等行为,来胁迫和强迫我家人服从宝山公安分局信访办主任顾卫东警官的口头行为【补偿20万人民币要我家人同意烧死我儿子】。造成我们于日再次来上海处理我儿案(事)。流落睡在街边过生活来举报,两个多月以上了,久之会生病死亡。造成我家七年多来枕不安食,食不安眠,不能劳作。给我家庭生活带来极大困难。以上内容与第一.二.三.四.五.六次当面向中央第二巡视组反映的材料内容是一样的。在我求助政府问责和求助全中国人举报,呼声,我们全中国人纳税给中共政府养了(和保护了)部分强盗的人民警察偷我儿子和霸占为何不依法还等问题的岁月里。没有几个中国人敢站出来呼声,指责。而百分之九十多的中国人却相信中共政府的花言巧语,满口胡言(依法治国,老虎苍蝇一起打,维护我们国家的尊严。依法保护我们中国人的利益)。致使我家人的依法反映和求助政府问责,依法还我儿子等问题上,没有得到合法的解决。而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是不愿意为民做主,维护法律尊严,公开澄清认证事实真相,作出书面答复。不愿意依法还我儿子,还我家人公道。不愿愿意让我家人过上百姓的安定的生活。这样的中国人我该不该恨。为此我愿意把自己的人体器官(或死后把遗体)通过合理,合情,合法的方式无偿捐赠给有人道,有尊严,有良心,有需要的外国人(或国外相关机构,或者联合国相关机构做科学研究)。事实和理由看看我发表的图片和文章。??详情请联系求助人:何玉会.黄达佳。??电话:。?籍贯:广西来宾市城厢乡福隆村民委岜宁村36号?。?现居住地:广西柳州市康盛花苑1-1-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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