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与工薪发放补贴将住房补贴税前扣除除是什么意思

Copyright (C) 2000 -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 版权所有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决定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有关规定的即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公告称,在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方面,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三方面: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解释,企业一些福利性补贴,如果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并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即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释疑
  相关补贴须经税务机关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税务机关应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具体可按5项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税务机关确认的补贴,才可以按照新规进行税前扣除。
  ◎名词解释?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全文共1112字节&&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任何组织未经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
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V8.1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大连龙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站所有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 经营许可证编号:,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申报系统全国免费技术支持热线:8()
客户服务中心热线:()
投诉邮箱:&&&新闻热线:021-
税务总局:固定与工薪发放补贴将税前扣除
原标题:税务总局:固定与工薪发放补贴将税前扣除
  固定与工薪发放补贴将税前扣除 须经税务机关确认其合理性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决定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有关规定的即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公告称,在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方面,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三方面: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解释,企业一些福利性补贴,如果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并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即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释疑
  相关补贴须经税务机关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税务机关应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具体可按5项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税务机关确认的补贴,才可以按照新规进行税前扣除。
  ◎名词解释?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962007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税务总局:固定与工薪发放补贴将税前扣除
日 05:48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税务总局:固定与工薪发放补贴将税前扣除
  固定与工薪发放补贴将税前扣除 须经税务机关确认其合理性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决定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有关规定的即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公告称,在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方面,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三方面: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解释,企业一些福利性补贴,如果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并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即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释疑
  相关补贴须经税务机关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税务机关应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具体可按5项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税务机关确认的补贴,才可以按照新规进行税前扣除。
  ◎名词解释?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962007当前位置: >
固定与工薪发放的补贴将税前扣除
中国网-中国视窗
| 发布时间 11:36:53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决定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有关规定的即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公告称,在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方面,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三方面: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解释,企业一些福利性补贴,如果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并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即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相关补贴须经税务机关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税务机关应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具体可按5项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税务机关确认的补贴,才可以按照新规进行税前扣除。
◎名词解释·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咸露兰
》相关新闻
中国网中国视窗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网中国视窗”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网中国视窗,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网中国视窗”。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网中国视窗)”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 有关新闻稿件版权事宜请联系:010— 邮箱:sc@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86-10-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号 京网文[5号
| 法律顾问:王宏伟 律师 |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17007 | 对外服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通讯补贴税前扣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