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能作收入计吗,借款人工作及收入证明能作收入计吗

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分页#####&1、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所要求提供的“金融机构证明”,必须是纳税人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且其用途是用于开发所转让房地产项目。因此,您所举的例子不符合规定,不能给予扣除利息支出。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的认定应按完税凭证认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需要按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所确认的收入进行清缴。&&2人赞同
其它答案:共0条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29232572018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向人借款存入银行)其他应付款应该计入借方还是贷方??还款应计入什么科目在借方还是贷方??_百度知道
(向人借款存入银行)其他应付款应该计入借方还是贷方??还款应计入什么科目在借方还是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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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其他应付款—XXX还款时分录为:借,减少在借方: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向别人借款存入银行时:银行存款 其它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增加在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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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还款分录如下借,分录如下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贷(向人借款存入银行)其他应付款应该计入贷方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发生的长期应付款,主要有应付补偿贸易补偿
我是向个人借的不存在利息,5天后就把钱还他了,还款应计入什么科目,在借方还是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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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借款标您好: 你好我现在在兖州政府部门工作,每月都有稳定的收入,大约2900元每月,单位在兖州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5300.6元,我对象在滕州实验小学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大约2800元每月,在滕州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3608.4元,我们的住房公积金都能按时缴纳,且达一年以上。请问我们可以在滕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我们现在最多可以申请到多少贷款?我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吗?谢谢-金斧子&近日,全国各地社保缴费基数纷纷上调,引发中低收入群体热议。比如,北京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由去年的3726元调整为4037元,上调311元;四川社保缴费基数上调294元;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个人参保每月多缴约60元;江苏、重庆等地也都纷纷上调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逐年上调,让很多低收入群体感觉“很有压力”、“不敢花钱了”。
&&& “多缴社保费用,生活质量都下降了”
&&& 王辉去年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南城一家民营企业做行政,每月的工资2500元。
&&& “单位工资没涨,这回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了,每月又要多缴几十元钱,每月光缴社保的钱加起来就要几百元,单位再扣点杂七杂八的费用,实际发到手的钱还不到2000元,我还要承担租房、水电、网费什么的,每笔钱都得算计着花,生活质量简直别提了。”王辉一脸苦恼。
&&& “不过估计我还不算最惨的,单位有贷款买房的同事,每月光计算着还房贷就快透不过气来了,前两天还说多缴社保又得从嘴里再省两口吃的了。”王辉说。
&&& 与王辉合租房子的同学小赵抱怨:“每月缴这么多钱,将来老了到底能领多少还不知道,反倒连现在的生活都受到影响了,以牺牲现在的生活为代价去换取将来,老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哪,真不知道值不值得?”
&&& 网络上,与小赵有同样担心的网友并不少。不少网友“发愁”:“现在缴那么多钱,将来到老了到底能不能领到?现在国家养老空账都1.3万亿元了,我们现在缴的钱都拿去养上一代了,我们将来老了的时候能不能领到钱,看来只能指望下一代喽。”
&&& “缴得多了,拿到手的更少了”
&&& 在北京北五环一家游戏公司做文员的王月在领到7月的工资时忍不住感慨,“比上个月又少了几十元,才1300多点儿,唉……”
&&& 社保缴费基数随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而逐年上调,以北京市近几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例,2007年为3008元,2008年为3322元,2009年为3726元,今年为4037元, 这让很多人开始关注起社会平均工资的确定,很多人直呼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根本“达不到”平均工资,感觉自己是“被平均”了。
&&& “当前确实存在因为缴纳社保费用,造成个人负担加重,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的问题,对很多工资没涨有些甚至还降低了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说,确实可能出现今年拿到手的钱比去年还少的情况。这也说明当前的社保制度还存在不尽合理之处,社会平均工资不能反映中低收入者的现状。” 一位长期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 社保缴费基数高、居民手中可支配收入减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接受某媒体采访时就曾建议降低社保缴费,缺口由国企利润填补。
&&& 1991年国务院决定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经过探索试点,各地逐步建立起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体系,对之前没有养老账户的人群视同缴费,这就造成虽然有账户,但实际上里面并没有钱,造成社保基金空挂的问题。
&&& 据此,该有关人士认为,国家应当做出做实账户的计划,不能遇到问题才解决问题。我国应当逐步建立合理、完善的社保制度,使其成为社会经济的调节器,与民生直接挂钩,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 目前没有相应法律法规对社保制度进行保障,是当前老百姓对“下一代缴费养上一代”的现状产生担忧的重要原因,应当通过建立法制保障来化解这种担忧。
&&& “有了法制保障,下一代缴费养上一代的担忧也就化解了”
&&& 有资料显示:1949年新中国成立伊始,建立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就被提到议事日程。9月29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其第32条规定: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据此,1950年由劳动部部长李立三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于10月29日公开发表,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日正式颁布。
&&& 据翔实律师事务所郭兴昌律师介绍,由于种种原因,直到日之后,我国社会保障才上升到实际缴费的阶段,因此将从建国以后至1992年之前的这部分参加工作的人员就看作视同缴费。
&&& 在今年6月份举行的“华南师范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成立暨社会保险法论坛”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有关人士曾表示,《社会保险法》有望年内出台。
&&& 对此,郭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一些上不到位的方面,因此急需法律来进行规范。尽管《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有法可依’比‘无法可依’毕竟还是朝着前进的方向又迈了一步。”
&&& “有了法制保障,大家就不会有‘我们缴费养着上一代,我们将来会不会有人养’的担心了。”郭律师表示,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来进行,因此国家还应当加强宣传和引导,增加透明度,化解百姓的担忧,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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