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流产了公司给我办的生育险然后让我去工商银行去开通医保卡请问医保卡什么时候打钱去

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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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网就是如此 于 19:58:2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输入后,点确认,网页打不开,在维护吗?那怎么查余额啊?就《为什么查询不了养老和医疗账户信息啊,连接不上!》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因突发硬件设备故障,上周网站社保查询平台不能稳定运行。我们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发布通知并联系设备厂家来铜解决,故障设备于上周五晚更换,社保查询平台也于周六恢复正常运行。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yu 于 0:52:3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还在买保险期间 买了不足十五年 但因患了精神分裂症切有二级残疾证有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鉴定书的话 那该怎么办才能退休啊?就《二级精神病残疾如何处理退休》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文)的附件一中规定: “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或退职……”,因为你缴费不足15年,且未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所以还不符合办理病退休的条件。具体文件内容可通过网络查询或前来我中心8号窗口及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126867。
[]carina210515 于 11:32:44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想问一下,在铜就业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是每年的4月和9月对吧。那么是整个4月或9月提交申请材料,还是等你们网上出具体通知时才提交的?如果是等网上出公告,那么今年的什么时候出通知呢?就《关于购房补贴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2013年铜陵市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及受理时间是整个9月份。2014年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将作修改,具体申请和受理时间以修订出台的实施细则规定为准,届时受理部门还会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
[]yu 于 21:07:3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本人今年42岁 小时候因小儿麻痹症做手术不成功导致脚上缺了一根筋因为成为肢体残疾并办理了四级残疾证,原先在铜陵一个残疾人厂工作买保险,这厂于2010年效益不景气倒闭,本人现在吃劳保每个月就360,家住铜陵市郊区铜山镇的,买了五六年的保险,可否办理病退,如果办理病退需要什么条件?就《肢体残疾可以病退嘛?》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好!您向我局局长信箱咨询你42岁,肢体残疾四级,缴费五六年,能否办理病退,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文)的附件一中规定: “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或退职……”,因为你缴费不足15年,且未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所以还不符合办理病退休的条件。具体文件内容可通过网络查询或前来我中心8号窗口及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126867。
[]jzw116 于 20:30:0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你好,本人参保已连续一年以上,老婆怀孕即将生产,老婆无社保。这种情况男职工是否能够报销生育保险,是否享有生育津贴?就《关于男职工生育保险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如果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且缴费满六个月以上,男职工的配偶无就业且生育第一胎的,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享受50%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生育后6个月内携带生殖保健服务证、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结婚证、女方户口所在街道出具的无工作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到社保中心四楼3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详情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18。
[]qazplm448 于 14:15:3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领导:我是外地来铜参加工作的,现在如果辞职,社保卡的钱怎么办,都能取出来吗就《您好,关于离职社保卡剩余资金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转移政策规定,外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失业后,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形式个人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原养老、医疗(个人医疗账户)保险关系可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合并计算。咨询电话:2126863。
[]淇 于 22:00:1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你好!
我是一名在外地打工的女性,户口是普济圩农场桥北新区的,应该算是城镇户口吧,之前没有办理过养老保险,近期打算回家办理个人养老保险,想问一下可不可以?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希望可以尽快答复,谢谢!就《在外务工可否回市办理养老保险》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你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须55周岁以下)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至郊区人社局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所在社区办理。其他情况可在工作日电话咨询2126866,社保中心参保征缴科。
[]贾斌6111111 于 10:08:2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在市里取得技能证,为啥在有色不能得到认证就《技能标准为啥不一样》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你好!国家职业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一种技能等级证书,至于在有色公司不能得到认证,具体请咨询有色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
[]whz 于 19:49:1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我是一名残疾 人 ,在私营做活 , 就残疾人退休年龄省、市 有没有优惠 政策?
正常会在多大年龄退休?
谢谢就《退休年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退休年龄方面没有对普通残疾人有倾斜政策。如果是非先天性的因病非因工残疾,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退职)。其他情况,你可以在工作日电话咨询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电话:2126877。
[]aoewhz 于 9:41:17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我是一名私营企业一名残疾员工, 想问是国家有没有对残疾人退休年龄方面什么优惠待遇 (就是能否50岁或55岁退休) , 还是有其他政策?
谢谢!就《残疾人退休年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退休年龄方面没有对普通残疾人有倾斜政策。如果是非先天性的因病非因工残疾,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退职)。其他情况,你可以在工作日电话咨询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电话:2126877。
[]guanruo 于 9:33:3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请问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公示,年的早在次年的3月上旬都已公示,2013年的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就《一级建造师》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一级建造师是国考,发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和发放资格证书时间上是国家统一安排,地方按照省里工作要求统一办理资格证书,我们咨询了省厅,预计日左右在本局网站发布通知。
[]吴宏斌 于 15:13:2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我是一名女职工,今年11月份我50周岁,但是养老保险要到明年11月才满15年,请问我到50周岁时能不能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谢谢就《养老保险未满15年能否提前办理退休》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信中你反映是女职工,若你是1995年底前招工的正式职工,其1995年底前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即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于1996年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满15年至50周岁办理退休;若你是单位临时用工人员,从1996年元月起由单位缴费至今仍不满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办理退休。
[]tlkj1209 于 15:37:5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您好:我是一个正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有两件事我不懂请局长指导:
1.正常的退休手续办理需要多长时间,有没有明确期限规定,因为我的退休时间是日;
2.我是一个原自收自支后改革为二类事业单位(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好像这项工作没有进行到最后就暂停了)事业单位.因为我以前在企业工作,2005年正式调入现在单位,原来单位的养老保险也就停止了,(新单位不买养老保险).现在退休时由工资科核算退休工资后,单位说你原来单位已买养老保险,因此,你的退休工资应该从社保拿,不足社保工资科核算的工资总额部分由现在单位补齐.一个事业单位退休的职工可以从两个地方拿退休工资吗?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养老金的支付办法有没有政策依据,如果有,请局长指示.谢谢您.就《退休工资发放政策》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1、如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到龄退休办理时限为当月申报次月享受待遇。2、你的情况,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王华子 于 10:31:1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你好;我原是营造集团的职工。于2014年1月已退休。
是82年3月至84你7月在营造集团做知青.84年8月就转正了。现已查找到30年前的一张证明,证明这段时间是在营造集团做知青的。但是,退休时工龄认定为84年4月。那是因为84年4月营造集团知青队派我到元件一厂去做知青的。现在工龄少了两年。现在怎么办。就《关于退休工龄定一事》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原劳动厅《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96〕第019号)规定,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有原始档案材料反映或组织手续证明你是由原营造集团派到元件一厂去作知青的,可放宽作为一个单位认定。
[]镇江大路人 于 9:28:0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爸是铜陵普济圩农场职工,搬到铜陵1988年开始工作,1996年开始交养老保险,岁退休,为什么退休金只有1205元?不懂就《询问退休金》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好!您向我局局长信箱咨询你父亲退休待遇如何计算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养老金计算是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的规定执行。退休时养老金计发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各年度缴费基数(含年度本人档案中的标准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总金额及退休年龄(计发月数)有关。你父亲是2014年元月退休的,因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暂未下发,故你父亲养老金暂按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待2013年标准出台,你父亲养老金还会提高一些。具体文件内容可通过网络查询或前来我中心8号窗口及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126867。
[]kkkmobile 于 10:51:2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我想为我的父亲咨询一下他的工龄问题。他76年-78年两年间是马鞍山一名钻机工人,78年调去其他单位。当时并没有工龄的概念,导致我父亲填写各种档案和表格的时候,并没有填写这两年的工作经历,都是直接从78年开始写的。请问现在有什么方法可以把我父亲这两年丢失的工龄加上呢?(当时调去马鞍山工作的档案在当地的档案部门还是可以找到的)。请领导百忙之中解答一下这个问题,感激不尽!就《工龄计算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好!您向我局局长信箱咨询贵父工龄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就你反映的问题,安徽省劳动厅文件(劳险字[1996]第019号)《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工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您父亲是在1976年招工的,然后工作发生了调动,只需在当地劳动部门或档案馆找到1976年的招工表(《吸收新工人登记审查表》)及调动材料即可,如果1976仅仅是在做临时工,后来又到其他单位做临时工,最后再招工的,那么按照文件精神只有其被招工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具体文件内容可通过网络查询或前来我中心8号窗口及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126867。
[]老毒怪 于 20:36:3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
你好:我个人想取得考汽车类的职业资格证书,请问如何报名和考试?
谢谢!就《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如何报名》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汽车类职业资格证书按国家工种目录可分为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近十几个工种,因你反映的问题不详,具体咨询请拨打:2119840。
[]zhangdong8801 于 13:20:1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你好。请问《最低工资规定》里说的最低工资是指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实发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咨询最低工资计算口径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依据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资包含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040元/月。您单位如果发放的月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投诉电话:2126827;申请仲裁电话:2168011。
[]coco1980 于 12:16:0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医院看门诊累计超过多少可以报销吗?就《门诊可以报销吗?》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参加铜陵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如果参加的是铜陵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单次门(急)诊医疗费用在15元以内按60%比例报销(超出部分不报销),报销总额按年度计算最高不超过本人缴费标准的50%。详情可电话咨询,联系电:67491
[]ljt238 于 14:06:5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其他地方退休工资今年都增加了,铜陵为何到现在没有动静?就《有关今年退休工资增加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历年的养老金调整,我市均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政策执行。目前,省里正式文件尚未下发到各地市。但请每位企业退休人员放心,只要今年国家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局将在第一时间将政策告知大家,及时按政策兑现待遇并发放到位。
[]Luffy 于 12:00:5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是这样子的。居家养老本来是由社区分派任务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孤寡老人。但前几年被私人承包,从中牟取大量暴力。使得为老人服务的劳动者们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本来是15元一小时,现在分到劳动者大约只有8元每小时。希望这件事情能引起广泛关注,给予劳动者公正的待遇。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如果这件事情不能得到解决,我将继续上访。就《关于居家养老项目的承包工作》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劳动者在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时,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目前,我市的小时最低标准为:市区11元/小时•人,铜陵县9元/小时•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通过劳动监察行政部门的查处或仲裁机构裁决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jiackey 于 16:18:0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领导,我去年从外地转保回来后,我的医疗帐户的钱已划到我的医保卡上,但是我的养老保险不知到从哪里查询到是否转入,在新的养老帐户上只能看到我现在的养老帐户,且新的帐户上说我的参保时间是2013年,那我之前在外地所交的养老保险年限是否不计入现在的养老年限???以上这些可以在社保局哪个办事处可以查到??敬祈回音!!!就《咨询从外地转保回来后如何查询到养老保险的年限》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国发办[2009]66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号)等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应当在新就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缴费,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各地的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目前,网络查询系统并不支持外地转入查询。您可以拨打查询,或到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号窗口详细查询。
[]w 于 18:35:4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你好!
我是2013年3月份在单位出的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工伤和医疗保险。今年2月份单位以工伤保险条例为由,停发我的工资,但是下个月我还要进行2次手术。请问,单位有权利这样作吗?如果他是非法停扣我的工资,那么我该怎么办?就《工伤期间与单位发生工资纠纷》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的规定,您受伤后,应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报工伤,如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工主体不明确等原因,工伤未能申报,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办申请仲裁,确认伤者与用工主体的劳动关系后,再申报工伤,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在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单位应当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如单位违反以上规定,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投诉电话:2126827;申请仲裁电话:2168011。
[]俞红梅 于 20:50:2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是一个失业人员,丈夫在2007年去世,女儿刚上一年级,重大的担子就落在我一个人身上。十五中学校领导照顾我帮我解决就业,在本校做保洁和图书管理两份事解决我母女吃饭和照顾女儿的最大困难。去年,学校校长换了。说上面有文件要清理外聘人员,只让我做保洁划到物业,但物业还要加雨润保洁两份事就拿1000元/月。可现在铜陵市最低工资不是1040元/月?现在女儿上初一,正需要钱的时候,也需要人照顾。而且现在的物价这么高,孩子长身体。我只有把自己的养老保险停缴,但不知学校为什么清理外聘人员?还有物业为什么给保洁的工资这么低,其实学校给他们1040元/月。我只是想在学校干事能给女儿烧点饭完成她的学业再找别的事。就《有关事业单位清理外聘人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与其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及支付办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040元/月。您单位如果发放的月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投诉电话:2126827;申请仲裁电话:2168011。
[]雾之恋88 于 21:28:0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家是在94年左右从合肥农村花钱买户口到铜陵的(当时的政策),爸爸和弟弟都是铜陵户口,在铜陵住过几年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后就回老家了,大概是09年的时候错过一次参加社保的机会,目前爸爸年龄大了,回合肥农村老家了,弟弟也在农村老家无工作,目前未享受任何社保政策,户口也迁不回农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按照铜陵市最新社保政策,爸爸是日出生,今年就60岁了,可以办理医保和享受养老金吗?我爸爸是否需要亲自去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2、我弟弟是1984年的,目前在合肥老家,可以办理哪些社保?医保和养老保险都可以参加吗?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吗?
谢谢,我的联系电话:
感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就《爸爸和弟弟都是铜陵户口,能享受哪些社保政策》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你父亲现在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需按月缴费满十五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选择100至2000元十档之一,到达60周岁时可办理申领基础养老金手续。具体手续是,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参保,并从2012年开始补缴。届时,每月可享受基础养老金60元和相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你弟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铜陵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业后由单位为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全国范围内可以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以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二寸照片等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联系电话:26868。
[]a 于 20:19:14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市经济开发区天河特种电磁线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今年3月份进单位的时候工资订的是2500元,该公司老总当时对新进员工说结婚的员工每个月工资不变,未婚员工每个月在原工资基础上每个月扣500元作为预存,当时解释年轻人喜欢乱用钱,每个月存不住钱,所以这么做,过年的时候发这笔钱带回家过年置办年货,签订了为期1年的协议,又签订了不给我们购买保险但每个月补贴700元的协议。但是每个月除了扣掉的500元,所谓的不购买社保补贴我们是从来没有拿到过。马上就要过年了,今天发工资只发了上个月的2000元。而答应我们的年底下发之前预存的共3000多元工资并未实现,找了公司的领导,现在突然改口说签的是一年的协议,要退还也是满一年之后。如果1年之内辞职就全部扣掉预存工资包括当月工资,请问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就《如此克扣工资是否合法》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对马凯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经对马凯和天河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调查了解,马凯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公司员工马凯等9人与公司签订了协议,双方达成进厂的未婚青年每月在工资部分扣除500元在年底一次性发放(公司考虑未婚青年花钱无节制,公司给予扣除作为预存),但由于公司年底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未能及时兑现,但承诺年后给予发放。经过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后,公司已将扣除的工资部分全部发放给马凯等9人,当事人已领取了预存的3000元工资后离职。
[]四喜铜娃?TL 于 13:44:5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您好!记得去年我曾带我母亲去贵局咨询过老龄津贴问题。当时工作大厅的一位同志告知,70岁以上享有老龄津贴,且75岁以上分档。我母亲1938年元月2日出生,今年已经76周岁,但她的老龄津贴一直未加,不知何故?请予以解答。谢谢就《请问老年津贴相关事宜》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部分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铜政办〔2008〕52号)文件规定,津贴享受对象为属本市城镇户籍且满30年、无稳定收入的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并未有按年龄分档发放老年津贴的规定。目前标准仍为120元/人.月。
[]piqiuer 于 11:57:5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原来一直通过工商银行的卡每月进行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如果现在我在其他行开办新的社保卡,
1.是否需要到社保将原来工行捆绑的申请停止呢?
2.还是可以直接在其他行办理新卡?
3.办理新社保卡后,是否就要往新的社保卡上存钱呢?
4.办理新社保卡后,工行会自动停止划款吧?就《新社保卡》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可以在悬挂或张贴具有“社会保障卡授权代办点”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目前新社保卡具有刷卡看病就医的医保功能及银行借记卡的金融功能。新卡申领,暂不影响您办理社保费的代扣代缴业务。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将逐步实现代扣代缴及待遇发放等功能。届时会通过新闻等多种媒介通知大家。
[]shengcuilan 于 16:04:5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对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大学毕业生;与本市中小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政府相关住房政策的,按铜办[2009]47号文件规定,市财政按每套80平方米标准,给予每平方米300元补助,县区财政和所在企业按市级补助标准1:0.5:0.5的比例进行配套补助。企业补助部分由申请人向所在企业申请。
企业补助部分如果所在企业 不愿意补助,怎么办?铜办[2009]47号文件规定是 强制企业必须给的吗?请局长在百忙之中 给予解答,谢谢!就《关于铜陵市在铜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关于在铜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企业补助部分,铜办[2009]47号文件提出企业可按比例给予配套补助。此项规定并非强制,旨在加强政策引导。企业是法人单位,在用人用工、劳资收入分配等方面有自主权。
[]hld1982 于 17:15:04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市领导,我从日在电信局上班至今,什么保险没有,另外工资也在下调,11月份的工资既然就发了492元,请市领导也来关心我们一下,在铜陵县以下的电信局单位都是一样的就《是10年班电信局给了无保》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关于铜陵县电信公司部分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经县社保部门与单位核实,该单位正式、聘用员工已参保,确有部分人员与单位存在“个体业务协议”(主要从事电信宽带安装业务),因单位与这部分人员只存在劳务关系统,协议已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权益,因此单位未给这部分人员参保。由于你反映的个人情况不清楚,我们无法核实你的具体情况,请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电话:22351(县社保中心)。
[]guoguo2014 于 14:12:3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你好,预产期是2014年2月份!公司的保险已经申报了,但是12月和1月份没有交!想咨询下,到时候生产住院费用和生育津贴能不能报销!单位能不能先帮我一个人补交社保,如果可以,要怎么操作!如果在生育后补齐了可不可以报销!就《关于生育险报销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六个月后,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欠缴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情况请咨询社保中心医疗生育保险科,电话2126838
[]tlkj1209 于 10:30:1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您好!我是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但是单位又没有进行企业改制,现在我就要退休了,我的退休金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去计算呢?谢谢。就《事业单位退休金如何计算》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这位网友,你所反应的情况我们不能计算你的退休金按什么标准执行,请你把你及单位的具体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
[]lt900428 于 9:41:4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我是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是工资每个月连1000都不到,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大家干的事都一样,工资买了保险后就五百多,这大概连低保的人都不止那这么多吧,所以我想问下有没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或者有什么办法解决.就《聘用制人员工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与其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及支付办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040元/月。您单位如果发放的月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投诉电话:2126827;申请仲裁电话:2168011。
[]yhm5218 于 18:42:3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你好.
又到给退休职工加养老金的时候了.首先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但我们还是希望能把这件事做的更好.
1.希望给工龄长工资低的人多加一点.现在的养老金实在不合理.就我们单位来讲.同样40工龄09退休几次调整后才2200元而今年退休就3100元.如果按以往那种方法加我们就永远是低工资.当然退休更早的同志就更低了.
2.关于高职..........不说了..水让自己不争气呢
以上意见.希望能得到领导注意.
谢谢!!!就《关于退休职工调整养老金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首先,你反映“希望给工龄长工资低的人多加一点”的建议,我们会及时向省厅汇总上报。其次,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都是严格按照省厅下发文件执行的。最后,关于工龄相同退休时间不同造成的待遇差距问题,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都是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规定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待遇计发不仅与工龄长短有关,还与退休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基数高低和长短、个人账户总金额等都有直接关联。
[]xzh 于 15:37:2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单位协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负责缴金,这时期至退休是否计算连续工龄,谢谢解答就《工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作为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已经不存在工龄问题了。只要你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参保缴费时间可认定为实际缴费年限。
[]yunyu 于 20:25:1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局长:您好!很想咨询下关于老年人在社区购买的养老保险的问题,现在低保和抚恤金每年都呈增长趋势,可是老年人自己掏钱买的社区居民养老保险这么多年了,一分钱也没增加,让很多老年人感觉像是被骗了。因为如果不买该保险最起码还能享受每月60元的补贴,就是以后拿抚恤金的话,也比现在的养老金高的多。就因为自己缴纳这么多钱买这一份保险,每个月的60元领不了,而现在的养老保险每月只返还300多一点,好几年了,很多老年人攒点钱也不容易,本来是想靠着政府的好政策将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现在这样的话,是没希望了,因为不如吃低保的,不如拿抚恤金的,自己还把老本也交给了政府。现在物价涨的恐怖,请社保局领导能不能考虑下这部分老年人的感受,他们辛苦一辈子攒这点钱真的不容易,能否根据社会实情也跟着涨一些。给他们一点生活的希望吧!谢谢就《关于居民在社区购买的养老保险》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为保障城镇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我市在2010年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规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予以调整。也就是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将调整养老金,但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统一调整。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的文件。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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