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自己交养老保险险摇号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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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增量指标时要带些啥,无车家庭为何中签几率高完税证明能否代替社保关于摇号想知道的,我们帮你问到底  也许拿到这份报纸的时候,有些读者已经熬夜上网申请了增量指标。如果你还没有动手,那不妨先看完我们这份攻略。  对指标的渴望有多迫切,我们从微友询问的限牌事宜中,拣选了一部分,请来杭州市调控办的工作人员,为大家一一解答。  这两条  今天申请前都用得上  ●申请增量指标时,需要填写哪些资料?  答:指标可以上网申请,也可以前往窗口申请。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为指定网站,网址:http xkctk hzcb gov cn),需要填写相关材料信息&&如果你是本市户籍的,需要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信息。  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分几种情况,请大家一一对应:  1、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港澳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5、台湾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和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6、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7、外籍人员应当持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据说&同等条件下,无车家庭比有车家庭获得指标的几率更高&,这不是随机摇号的吗?如何保证呢?  答:暂行规定中没有说到这一点,这只是在解读中说到&&  以有满18周岁子女的三口之家为例,有车家庭有一辆车的话,三人中一人就不能参加摇号,而无车家庭三个人都可以参加摇号,从理论上来说,无车家庭摇到号的几率就要比有车家庭来得高了。  家人间车子过户那点事  看这里  ●张琪琪:我老公名下有两辆车,我自己名下没有,能否直接过户?  答:暂行规定中讲到,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车一方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Fighting:父子间过户小车需要摇号吗?  答:父子之间要将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一方名下的,需要申请指标,审核通过后参加摇号或者竞价。  ●人走茶凉:爸妈都去摇号,如果摇到了增量指标能转给自己的子女吗?  答:指标是不能转的,一人一指标,如果你已年满18周岁,不如自己参加摇号。你有驾照想开车的话,如果你父母摇到号,买了车,也可以开你父母的车呀。  关于申请资格  户口和社保问得最多  ●且行且上:户口在嘉兴,但在临安有房子且住在临安,能申请摇号吗?  答:户籍不在杭州,居住在杭州,得有以下这些条件,才能申请:  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或有本市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  或是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或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同时,还得满足年满18周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蔡金富:完税证明可以代替社保吗?我之前买房就是用完税证明代替社保的。  答:完税证明不能代替社保。暂行规定很明确,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外,必须还要有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  关于过户和更新  这些情况你遇到了吗  ●包永国:我有一辆旧面包车想过户给朋友,请问过户后原车牌可以保留吗?  答:这需要看你面包车类型如何?若是大客车的话,不受限制。若是小客车,你朋友名下没有车的话,他要先去申请指标。  你自己要是名下就这么一辆小客车,车牌用了3年以上了,再买一辆时,可以申请更新指标,要求用原来的号牌。  ●文哥:我公司非营运企业,名下有十多辆非营运小轿车,供公司员工使用。这十多辆小车如要更新,是否受限?  答:若这10多辆非营运小轿车都是公司名下的,想要更新,那么可以申请更新指标。可以在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办理,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指标证明文件。收藏&来源:钱江晚报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服务窗口区域地址电话办公时间主城区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萧山区萧山区通货路150号(车辆管理所内)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45余杭区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富阳市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30临安市临安市锦北街道环北路浙皖农贸城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建德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建德市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办公室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桐庐县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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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这次限牌规则其他都比较人性化 !但有一点
就是没有驾驶证 也可以参加摇号 这点容易日后导致纠纷!
因为只要18岁以上 都可以摇号
那么买车的人必定为了增加中签率而要发动全家出动 发动父母 爷爷奶奶 甚至七姑八姨 都去摇号 这就埋下了隐形炸弹!(大部分中国家庭 基本50岁以上的长辈
很少有驾照) 比如 某25岁男子 要结婚 要买车
结果大姨给他摇中了 大姨没有驾驶证 但买车必须登记她的名字!车主是大姨
出资买车的 是该男子 要是一切平安无事
看似没问题!
但若是日后该男子因其他原因 离异,这车怎么进行财产分割? 若是你大姨和大姨夫要离婚 这个是不是也要一半分给大姨夫?
这还算简单的
如是该男子驾车出了事故 照成赔偿(比如撞死人要赔100万 保险公司配50w)剩下50w要自己赔! 但由于该男子经济能力只能赔30w
那么剩下20w法官毫无疑问是要车辆所有人赔偿的!
这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
但如果是摇号必须有驾驶证
那么会大大减低这种问题!因为大多数20-30岁的青年都持有驾驶证
而长辈没有 也不会参与摇号
也就是2夫妻 最多加上各自的父母产于(但父母持有驾驶证的家庭 也是少数,一般那个年纪的人如果有驾驶证
基本都早已买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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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一般社区办的都是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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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长辈的名字摇号,摇中之后万一去世,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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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是在淳安的!生活在杭州下沙!当时考驾驶证的时候不需要提供《浙江省暂住证》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报名的!现在这里网上申请是不是只要选择1、本市户籍人员;就可以了!有知道的人回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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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后,有没有跟我一样想先上外地牌照,等摇到号再转到杭州的?到时是不是要实际检测排放标准达标后才能转的?有实际转进来的吗?会不会出现买的时候达标开一年后不达标的情况?心里没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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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明白的一个问题,比如是萧山,余杭,富阳的居民,要买当地的牌照,也是这样按市区的摇号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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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用长辈的名字摇号,摇中之后万一去世,如何操作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纠结要不要以长辈的名义去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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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大姨现在帮忙摇到号了,等3年后,大姨的儿子满了18了,自己的儿子想要买车了,等下去更新牌照,装自己儿子的车上去了,那么该男子的车怎么办?又或者该男子先用大姨的牌照,然后自己继续摇,摇中了,大姨的牌照的车过户给自己,大姨的牌照怎么办?浪费半年?半年后大姨要是有驾照,又想自己买车,继续摇吗?摇不中回来继续问男子要牌照?又或者大姨摇到号 男子半年内没买车& 一年后大姨想自己买了,无法摇号,又回来继续责怪这个男子吗?&以后的日子发生的事情谁会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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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社保,没交税,只是炒股票的,有居住证,能否上牌呀,股票交易数额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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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久的将来,&指标&会成为一种可以流通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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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没有驾照也可以摇号,那么摇到后还是没考驾照是否可以买车上牌?2.无驾照的父母摇到号后买车了,能否将车过户给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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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用长辈的名字摇号,摇中之后万一去世,如何操作不限驾照持有人摇号,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中签的是长辈亲戚,牵涉到继承、过户、事故后的赔偿责任、婚变后的产生分割等等,看着吧,这有的乱了,无法可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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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摇号应该设定以下门槛:1.有驾驶证一年以上; 2.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 3.每户籍每次限定一人参加摇号; 4.已经有车的家庭不得参加,只能参与竞拍。是不是这样比较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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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万去摇几千个号,比中彩票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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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杭州工作,2年的什么交税记录肯定是满足的,但是现在去上海工作了,因为家庭在杭州,所以还是打算上杭州牌照,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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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在外地.杭州临时居住证社保又不能重复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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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ing:父子间过户小车需要摇号吗?  答:父子之间要将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一方名下的,需要申请指标,审核通过后参加摇号或者竞价。畜生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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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问题要提.我只关注事件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种种无赖.我想,我们生活在一个无耻的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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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说的是对的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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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我以前在杭州工作,2年的什么交税记录肯定是满足的,但是现在去上海工作了,因为家庭在杭州,所以还是打算上杭州牌照,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申请?不可以申请的,一定要最近2年且连续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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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我户口是在淳安的!生活在杭州下沙!当时考驾驶证的时候不需要提供《浙江省暂住证》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报名的!现在这里网上申请是不是只要选择1、本市户籍人员;就可以了!有知道的人回复一下!淳安属于杭州的,不需要提供啥证明,省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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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都是浙A的,一起被拉垫背作孽啊,穷乡僻壤的公交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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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头 那个要答高您天面天 举办那个勾该的双元以及小尔私己第两 略粗否以咨询高原天_或相做机构第三网下去覆八门五花肉只无原天结释来问最势力巨子 最精确第四 祝愿您事情逆遂 事业收财 糊心仄危以及健康野子祸祉尔彼刻正在南京,敬辞南京的否以吗
历史上的今天:
访问统计:上海车牌信息中心
广州小汽车限牌规定 一半摇号一半竞拍,外地人缴纳3年养老保险
_ _上海新车上牌_转籍_上海买车上_上海车牌拍卖_上海车牌出租
&&&&& 7月9日,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在试行期内采用&有偿竞拍+无偿摇号&模式分配中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这种模式既参考了上海拍卖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方法,也参考了北京摇号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方法,将对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按 1 :1 比例通过无偿摇号和有价竞拍方式分配增量配置指标。即对50%的增量配置指标进行有价竞拍,对50%的增量配置指标进行无偿摇号。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竞拍所得收入由本市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我市在试行期内尝试&有偿竞拍+无偿摇号&新模式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考虑:一是既可以通过50%的配置指标无偿摇号分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又可以通过50%的配置指标有偿竞拍分配,解决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拥有车辆的&刚性需求&。二是通过有偿竞拍50%的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可取得的一定财政收入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使公共交通出行的更大群体受惠,进一步促进公交优先发展,满足更多市民的公交出行需求,最终体现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三是在试行期内,同步采取有偿竞拍、无偿摇号两种方式来分配增量指标,可为今后交通综合治理积累宝贵实践经验。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具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试行指标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有效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按各占50%的比例通过无偿摇号和有价竞拍方式分配指标。
  第四条 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到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指标申请登记,通过摇号或竞拍方式取得。
  第五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指标配置的组织及公示等工作。
  公安、国税、地税、司法、工商、人社、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
  第六条 个人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增量指标配额的88%,单位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增量指标配额的12%。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或竞拍;
  (三)通过摇号或竞拍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单位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第九条 单位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三)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持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且每年累计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和外籍人员;
  (四)持有效居住证满三年以上,并在本市连续交纳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三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可以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提出申请,也可以到指定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或到指定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变更。
  第十四条 在日零时前已与车辆销售者签订中小客车购销合同或获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在日前可以凭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书,直接办理车辆注册或转移登记,无需申领指标证明文件。逾期未完成车辆登记的,应依照本办法,经摇号或竞拍取得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后,方可办理车辆登记。
  个人因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中小客车,可以直接申领中小客车指标,取得指标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开始受理指标申请后的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国税、地税、工商、人社、质监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和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穗居住情况;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工商部门负责审核企业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社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籍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或非本市属单位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或非本市属单位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十六条 指标管理机构开始受理指标申请后,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
  第三章 摇号管理
  第十七条 指标管理机构开始受理指标申请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
  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个月摇号一次,单位申请增量指标每两个月摇号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增量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摇号时间或地点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八条 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在指定网站上公布。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定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单位未取得增量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个人未取得配置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保留期满后需要继续参加摇号的,应在保留期满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窗口进行确认,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在保留期满之前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超过3个月未进行确定的,需重新办理指标申请登记才能参加摇号。
  第二十条 申请人通过摇号取得配置指标或者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四章 竞拍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
  第二十二条 申请参加指标竞拍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保证金,并根据参与竞拍情况支付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所得收入由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第二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每月组织一次竞拍。竞拍的时间和地点,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竞拍过程应当进行全程录像,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第二十五条 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成交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指定的代收款银行缴纳竞拍成交款项;逾期不缴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该指标重新竞拍,并按规定没收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成交后,如同时申请摇号登记的,其摇号登记自动取消。
  第二十七条 竞拍未能成交或买受人自动放弃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由市指标调控管理机构收回,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五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对中小客车办理车辆购置税,车辆赠与公证,车辆注册、转移登记及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指标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的征免事宜后出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指标证明文件,经查验后应予以注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中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赠与公证书、指标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第三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后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直接申请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转移、报废中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发放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检查职责。
  第三十四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指标证明文件的或转让指标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标或更新指标,并不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中小客车是指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中型、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中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三十六条 出租车、专用校车、公共交通车辆、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外国驻穗使领馆的外事公务中小客车,以及日零时前,已取得公务车定编购置许可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可以直接申领中小客车增量指标。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2012年8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日止。有效期届满,按本市公布的新规定执行。
《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解读
一、 《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出台的目的?
答:根据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为保障城市交通有效运行,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实现中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广州市政府决定从日零时起,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管理,并发布了《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穗府〔2012〕22号)(以下简称通告)。为组织做好通告的工作落实,特制定了《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待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后,我们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修改完善《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再正式公布实施。
二、 广州拟采用何种方式实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总量控制?
答:国内城市的车牌增量指标配置方式主要有摇号(如北京)、拍卖(如上海)。目前,结合广州实际,拟试行&有偿竞拍+无偿摇号&模式。
&有偿竞拍+无偿摇号&模式:既参考了上海拍卖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方法,也参考了北京摇号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方法,采用&有偿竞拍+无偿摇号&的模式分配中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对50%的增量配置指标进行有偿竞拍,对50%的增量配置指标进行无偿摇号。
三、 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办法第5条,细则第10条)
答:个人可以申请配置指标的条件是: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一)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三)持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五年以上,且每年累计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四)持有效居住证满三年以上,并在本市交纳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三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公务车是否需要申请增量指标?(对应办法第4、6条)
答: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到本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指标申请登记。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
五、 增量指标拍卖所得收入如何使用?(对应办法第8条)
答: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拍卖所得收入由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六、 单位和个人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参加摇号和拍卖?(对应办法第6、10条)
答:除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竞拍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同时申请参加摇号和拍卖,但不能同时以两种方式取得配置指标。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竞拍成交后,同时申请摇号登记的,其摇号登记自动取消。摇号成功的,自动取消竞拍资格。
七、 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多长?能否转让?(对应办法第14条)
答: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个人不得重复办理指标配置申请。
八、 如果单位和个人需要报废原自有车辆,同时购置新车,需不需要重新申请摇号或竞拍?(对应办法第13条)
答:单位或个人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可以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九、 在日零时前已购车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有何办理时限要求?(对应办法第16条)
答:在日零时前已与车辆销售者签订中小客车购销合同或获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在日前可以凭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书,直接办理车辆注册或转移登记,无需申领指标证明文件。逾期未完成车辆登记的,应依照本办法,经摇号或竞拍取得中小客车指标后,方可办理车辆登记。
十、 新能源汽车、出租车、公共交通车辆、校车的上牌注册及转移登记,是否需要申请摇号或竞拍?(对应办法第15条、细则第36条)
答:不需要。出租车、专用校车、公共交通车辆、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的新能源中小客车,以及外国驻穗使领馆的外事公务中小客车需在本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十一、 还有何种情况不需要申请摇号或竞拍? (对应办法第15条、17条,细则第36条)
答:日零时前,已取得公务车定编购置许可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可以直接申领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可以直接申请中小客车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十二、 依照试行办法规定,本市中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履行什么义务?(对应办法第18条)
答:本市中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市试行指标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签订销售合同前书面提示购车人。
十三、 实施细则如何划分各政府职能部门在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对应细则第5条)
答: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司法、工商、人社、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
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指标配置的组织及公示等工作。
十四、 依照实施细则,单位和个人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额度分别是多少?(对应细则第6条)
答:个人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占指标配额的88%,单位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占指标配额的12%。
十五、 单位申请参加摇号和竞拍的条件是什么?(对应细则第8条)
答: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十六、 多长时间组织一次摇号?(对应细则第17条)
答:指标管理机构开始受理指标申请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个人申请指标每个月摇号一次,单位申请指标每两个月摇号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十七、 在当次摇号中暂未获得配置指标的申请人,参加下一次摇号是否需要重新申请?(对应细则第19条)
答: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个人未取得配置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在保留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指标的,应在保留期满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确认,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未在保留期满之前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超过3个月未进行确定的,需重新申请才能参加摇号。
申请人通过摇号取得配置指标或者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十八、 多长时间组织一次竞拍?(对应细则第24条)
答:指标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每月组织一次竞拍。竞拍的时间和地点,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十九、 拍卖未能成交的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如何处理?(对应细则第27条)
答:拍卖未能成交的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由市指标调控管理机构收回,顺延至下次配置。
二十、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何时会正式出台实施?(对应办法第20条、细则第37条)
答: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将适时正式公布。《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目前计划自2012年8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日止。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实现中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根据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中小客车取得配置指标后方可在本市办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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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有效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通过无偿摇号和有价竞拍方式分配。
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指标配置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以下简称指标),应当依照本办法到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指标申请登记。
第五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持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且每年累计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
(四)持有效居住证满三年以上,并在本市连续交纳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三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单位申请办理登记的条件和内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第六条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
第七条 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公布增量指标摇号和竞拍结果,并向取得增量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第八条 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所得收入由本市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第九条 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指标证明文件,逾期视为弃权。
第十条 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拍成交或摇号成功的申请人,其增量指标申请登记自动作废。
第十一条 未配置成功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由指标管理机构顺延至下一次配置。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下列手续时,应当出示指标证明文件:
(一) 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 办理车辆赠与公证。
对取得指标的,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的征免事宜后出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予以注明。
单位和个人持上述文件和指标证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可以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个人不得重复办理指标申请登记。
第十五条 出租车、专用校车、公共交通车辆、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外国驻穗使领馆的外事公务中小客车,以及日零时前,已取得公务车定编购置许可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可以直接申领中小客车增量指标。
第十六条 在日零时前已与车辆销售经营者签订中小客车购销合同或获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日前可以凭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书,直接办理车辆注册或转移登记,无需申领指标证明文件。逾期未完成车辆登记的,应依照本办法,经摇号或竞拍取得中小客车指标后,方可办理车辆登记。
第十七条 个人因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中小客车,可以直接申领中小客车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 本市中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市试行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签订销售合同前书面提示购车人。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客车,是指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中型、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日止。有效期届满,按本市公布的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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