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为什么不涨最高能涨多少?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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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重组大戏---百视通与东方明珠的合并
2015年的重组大戏是代表中国文化新传媒的百视通与东方明珠的合并。互联网视频游戏接入,有线电视接入,影视与广告制作,与索尼微软合资垄断PS4和XBOX端游,与迪斯尼合资垄断迪斯尼娱乐制作传播,经营国际文化演绎,SMG资产持续注入等等。官方背景,多元化经营,中国与上海国际化大背景下文化传媒 业的领军企业,新传媒的王牌老大。这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这是一个国企改制的时代,这是一个大胆创新的时代。
本次交易百视通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尚世影业100%股权、五岸传播100%股权、文广互动68.0672%股权、东方希杰45.2118%股权,拟以部分配套募集资金购买东方希杰38.9442%股权。此外,近期还陆续有三则公开信息:1)以自有资金三亿元参与歌华有线定向增发,定增价格为14.95元/股,低于停牌价(18.33元/股),价格相对公允;双方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将推进版权、渠道、平台和用户方面合作。2)进一步增资风行网,以6462万美元(约4亿元人民币)购买风行网28.72%股权,收购完成后持股比例增至82.76%。风行网与即将上市的暴风影音,有着无比相似之处。3)以8496万元入股广电系统软件集成商索贝数码11.8%股权。
换股增发同步,新颖的模式下必有套利空间
百视通的这次动作步子不小:
第一步,注销股票东方明珠;
第二步:每3.04股东方明珠换一股百视通;
第三步:百视通增发新股;
第四步:新股改叫东方明珠。
以上动作跟宏源证券变身申万宏源有些类似。这种改名、换股之下,必有看不见的套利机会。
“东方明珠”四个字,对上海滩的股民有着天然的诱惑力
历史上,东方明珠不止一次充当过领头羊的角色。所谓明珠有多高、股价有多高。改名后的东方明珠,会充当沪股的一面大旗。重组后的百视通,至少会跟乐视网是一个档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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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学院&&&&[作者:
222.84.128.132&]&&&[]
中国政法大学对兄弟院校华东政法学院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祝贺,同时也欢迎你们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这里仅对中政民商法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据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介绍,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生导师有:江平、杨振山、方流芳、王卫国、赵旭东、米健、李永军、费安玲、张楚、许传玺、巫昌祯等 。江平、杨振山、巫昌祯是老一代国内著名法学家,也是多年博导,不再简介,这里只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中青年博导.我本人很欣赏许传玺(年轻的博导,哈佛大学法博士,耶鲁大学人类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院长,下面另行详细介绍).此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实力也很强,你可登陆网站查寻.介绍不周之处,请兄弟你多包涵!
王卫国教授
个人情况:
出生年月:1951年5月
最后学历:硕士
专业方向:经济法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
社会兼职: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和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执行理事长。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信息产业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仲裁员,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消费者协会“3.15”专家自愿者,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兼职律师,中共中央1999年第二次法制讲座主讲人(在中南海怀仁堂为江泽民等中央领导教授讲授《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国家经贸委《企业债务重组》研究项目首席专家, 中澳机构合作研究项目《中国经济法改革》中方项目主任,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商业和金融欺诈》项目专家组成员,(国家人事部)中央国家机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A.中文部分:
《试论民事责任的过错推定》(1982);《论合同的强制实际履行》(1984);《损害赔偿社会化与西方侵权法危机》(1985,获西南政法学院科研成果奖);《现代民法的因果关系理论》(1986); 《论民法与商品经济》(1986); 《民事责任竞合之比较研究》(1987); 《引进成套技术设备的法律问题》(1988);《规范协同论》(1988); 《产权明晰化与企业非国有化》(1988); 《所有权转换探析》(1989); 《不可抗力概念的立法与学说考察》(1989);《瑞典新〈货物买卖法〉的主要特点》(1992); 《企业重整制度之立法范例比较》(1993); 《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学的观念转变》(1993);《公司资本论》(1993);《民法学者的哲学思考》(1993);《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结构―功能特性》(1993);《论合同无效制度》(1995,获《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奖);《超越概念法学》(1995,获《中国改革成果通报》荣誉证书);《论重整制度》(1996,获宪梓优秀科研成果奖);《法国治理企业困境的立法和实践》(1996);《商业保障与新破产法》(1996);《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1998);《论重整企业的营业授权制度》(1998,获中国政法大学97校庆论文奖);《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法人产权》(1998); 《论法学家的人格》(1998);《企业拯救制度在中国的采用:比较概观》(1999);《产权的法律分析》(1999);《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1999);《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2000);《中国入世与法制建设》(2000);《债务重组与企业脱困》(2002)。
B. 英文部分:
1、“Som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of China“, Juridik Tidskrift (Stockholm), Vol. 1989-90, No.5;
2、“The Leg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 A Cultural Survey“, Juridik Tidskrift, Vol. 1990-91, No.4;
3、“The Legal Character of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ve Venture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Law Review (Vancouver), Vol.26 (1992), No.2;
4、 “Business Protection and the New Bankruptcy Law“, China Monitor (Hong Kong), August 1996;
5、 “Fraudulent Conduct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of China“, Canberra Law Review, Vol.4, Nos 1&2 (1997);
6、 “Adopting Corporate Rescue Regimes in China: A Comparative Survey“, 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 Vol.9, No.3,1998.
二、专著类:
1、《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专著,1987年出版,2000年再版,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中国民法》(合著,1990);
3、《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1991,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4、《商法案例评析》(合著,1996);
5、《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专著,1997,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奖);
6、《科宾论合同》(上、下册)(译著,1997-98);
7、《中国证券法破产法改革》(主编,1999);
8、《中国土地权利指南》(国土资源部项目成果,主编,2001)。
9、《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国土资源部项目成果,主编,2002)
三、教材类:
《商法学》(高等法学院校法学主干课教材,副主编,1999), 《破产法》(专著,1999),《商法概论》(教材,主编,2000)。《经济法》(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教材,主编,2000)。《商法、经济法》(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教材,主编,2001);《商法》(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教材,主编,2001);
四、科研项目:
1. 《当代破产法改革与21世纪中国破产法》 “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为教育部10万元,学校配套10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子课题:(1)企业拯救和企业困境早期防治。(2)跨界破产。(3)破产优先权的限制。计划于2002年完成。与此课题相联系的是课题组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联合开展的《中国破产法改革》研究课题(经费双方自筹)。
2. 《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 国土资源部委托和资助项目(已拨经费10万元),于1999年启动,2001年9月完成《中国土地权利指南》、《中国土地权利研究报告》和《中国土地权利通则(建议稿)》并通过专家鉴定。该项目旨在总结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和现有立法成果,设计我国土地权利的体系框架,构建各种土地权利制度和规则。这一项目对我国的土地立法、物权立法、国企改革和农村经济改革具有重要价值。项目成果现已出版。
3. 《法务会计》 与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系合作开展的跨学科项目,于1999年启动。该项目的内容包括:(1)引进美国哈佛大学的理论体系,结合中国的会计规范和实践,编写一套法务会计教科书(包括基础教程、高级教程和案例教材);(2)在我校正式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在职人员培训。该项目的目标在于使我国法律专业人士能够将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和技术手段运用于法律问题分析和法律实务操作,以适应现代市场“交易金融化”和“交易行为数字化”的发展趋势。计划在2002年8月完成教材编写工作并随后启动该课程。
4. 《企业债务重组的替代方法研究》 国家经贸委项目,世界银行资助。目的是总结国企解困的成功经验,研究在市场制度下通过交易创新实现企业产权重组,使企业摆脱困境的新方案及相关立法建议。研究报告已于2001年8月完成。
5. 《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中国大陆新破产法的进展及其跨境影响》 香港研究拨款委员会资助项目。时间为2001年12月至2003年12月。合作者为香港大学法学院学者Charles Booth、张宪初、Philip Smart.
获奖情况:
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入选者。
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21世纪2000杰出学者” 入选者。
国际学术活动:
1、1989年9月至1992年1月,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从事研究和讲学。
2、1989年10月,斯德哥尔摩大学讲学。
3、1990年4月,瑞典隆德大学讲学。
4、1991年2月,出席斯德哥尔摩国际民法会议。
5、1991年7月,德国哥廷根,出席世界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大会。
6、1991年11月,芬兰拉普兰大学讲学。
7、1991年12月,斯德哥尔摩,瑞典比较法学会讲学。
8、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从事研究和讲学。
9、1995年11月,香港,出席国际破产从业者协会(INSO)亚太区年会。
10、1995年11月,巴黎,随全国人大代表团考察法国企业重整的立法与实践。
11、1997年5月,奥地利联合维也纳学院,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交易法律实务研讨班”。
12、1997年12月,澳大利亚堪培拉,出席中澳机构合作项目国际研讨会“中国商法的最新发展”,担任主持人和主讲人,提交论文《Fraudulent Conducts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of China》。 月,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法学院,执行中澳机构合作项目研究计划,从事专题研究与写作。 1998年10月,奥地利联合维也纳学院,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机构法高级研讨班”,提交论文《Adopting Corporate Rescue Regimes in China: A Comparative Survey》。
13、1998年12月,香港,出席“亚洲经济法论坛”,提交论文《Focus on SOE Horses: Ownership or Obligations?》。
14、1999年1月,马尼拉,出席亚洲开发银行“亚洲破产法改革”研讨会。
15、1999年10月,马尼拉,出席亚洲开发银行“破产法改革研讨会”。
16、1999年6月,香港,出席“破产法发展: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回应”研讨会,担任主讲人。
17、1999年9月,香港,“中国新合同法对港商的影响”研讨会主讲人。
18、 1999年11月,悉尼,出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世界银行、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澳大利亚财政部“亚洲破产制度”研讨会,提交论文《Restricting Rights of Priority in Bankruptcy Law: A Theme in Reform》。
19、2000年4月,美国华盛顿等8城市,受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计划”资助,考察美国企业并购、资本市场和新经济。
20、 2000年4月,北京,出席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办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合伙企业法国际研讨会。
21、2000年5月,北京,我校经济法系与德国科隆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合办《中德银行和资本市场法律研讨会》,担任会议主持人和专题发言人。
22、2000年5月,意大利佛罗伦萨,出席“国际法学教育家会议”,提交论文《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
23、2000年7月,长沙,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办《企业破产与重整立法国际研讨会》,提交论文《当前破产法起草的几个目标》。
24、 2000年10月,越南河内,作为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特聘专家,执行联合国开发署援助项目“越南国有企业改革立法”,提供咨询并于事后提交研究报告《Improving
25、Legal Framework for SOE Reform --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26、Chinese Experience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State Companies with Review of the SOE Legislation in Vietnam》。
27、2000年11月,香港,出席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美国DUKE大学等机构主办的“中国破产法论坛:发展中的破产制度”研讨会,担任主持人和主讲人,提交论文《Institutional Reasoning in Drafting New Bankruptcy Law of China》。
28、2001年2月,印度尼西亚巴厘,出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亚洲开发银行(ADB)、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印度尼西亚 政府主办的“亚洲破产法改革论坛”,担任主讲人,提交论文《Strengthening Judicial Expertise in Bankruptcy Proceedingsin China》。
28、2001年5月,访问德国、意大利和法国,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并作有关中国破产法改革的学术讲演。
29、2001年6月,加拿大温哥华,出席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法律改革和经济发展”研讨会,担任主讲人和主持人,提交论文《Changchun Approach: A New Scheme for Debt Restructuring in China》。
30、2001年8月,德国柏林,出席第二届亚洲学者国际大会,担任“中国农村土地:土地权利与可持续利用”单元主讲人,提交论文《Use Rights to Collective Land in China: Looking for Further Reform》。
31、2002年4月,香港,出席香港大学法学院和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企业破产的最新发展”研讨会并作专题发言。
32、2002年4月,北京,出席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办的破产法国际研讨会,担任会议主持人。
―11日,北京,出席国际破产从业者协会(INSOL)亚太区年会“转归时代的企业拯救”,担任学术分会第二召集人并作大会发言。
34、日至11月1日,荷兰瓦格林根,出席瓦格林根大学主办的“转轨国家的土地登记与空间规划:欧盟的机遇?” 研讨会,提交论文《Land Registration in China: Features and Development》并作专题发言。
35、―4日,奥地利维也纳,出席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商业和金融欺诈》项目专家组会议。
36、―17日,泰国曼谷,出席经合组织(OECD)主办的“亚洲破产法论坛”,作会议主题发言。
37、―28日,美国华盛顿,出席世界银行“破产风险管理:下一个十年的标准和战略”国际论坛,担任会议发言人。
赵旭东教授
个人情况:
出生年月:1959年9月
学历: 博士
专业方向:商法、公司法、证券法
职务:民商经济法学院 副院长 商法研究所所长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论我国公司法的调整对象》,载 《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三期。
2、《论企业集团的法律问题》, 载《法学研究》 1989年第六期。
3、《民法通则的回顾与展望(笔谈)》,载 《法学研究》 1991年第三期。
4、《我国企业立法的现状与未来》,载 《法学研究》 1992年第二期。
5、《集体企业法人研究》, 载《中国法学》 1991年第一期。
6、《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析》,载 《中国法学》 1991年第五期。
7、《对所有制所有权与企业立法的思考(笔谈)》,载《中国法学》 1992年第二期。
8、《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载《中国法学》 2000年第二期。
9、《公司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评价》, 载《比较法研究》 1987年第一期。
10、《企业法人主要法定条件分析》, 载《政法论坛》 1987年第三期。
11、《我国公司立法中的几个问题》,载 《政法论坛》 1991年第一期。
12、《独资企业立法研究》,载《政法论坛》 1995年第二期。
13、《商法的困惑与思考》, 载《政法论坛》 2002年第一期。
14、《论捐助法人在民法中的地位》, 载《法 学》 1991年第六期。
15、《独资企业、一人公司与国有企业辨析》,载《中外法学》 1991年第三期。
16、《美国的国有企业一联邦公司》,载《中外法学》 1996年第二期。
17、《公司法实务系列》(共六篇论文),载 《人民法院报》 2002年1月至2月。
18、《信息公开制度与投资者利益保护》,载 《法制日报》 日。
19、《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性质与公司法的适用》,载《民商法纵论》2000年12月。
20、《论公司的财产责任形式》,载《民法硕士论文选》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21、《中国的企业集团及其法律调整》(德文),载《康采恩法研究文集》1991年12月。
22、《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比较、冲突和改革》(英文), 载澳大利亚《堪培拉法律评论》。
二、著作类:
1、《企业法律形态论》 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6年6月版
2、《法人制度论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6月版
3、《公司法概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4、《欧洲九国公司法》(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5、阿狄亚著《合同法》(译) 法律出版社 2002年3月版
6、《台湾法律概论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三、教材类:
1、《民法教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2、《公司法教程》 法律出版社 1987年版
3、《民法教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4、《民商法实务研究―总论卷》 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3年9月版
5、《民商法实务研究―债论卷 》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3年10月版
6、《合同法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0年12月版
获奖情况:
1、《法人制度论》获梓科研奖一等奖,并被推荐为中国图书奖优秀学术著作
2、《民商法实务研究》获山西省优秀图书奖
3、《论我国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法律特征》获北京高校第二届哲科中青年优秀成果奖
4、《我国企业立法的现状和未来》获司法部直属院校优秀论文奖
个人情况:
出生年月:1957年6月
学历:法学博士
专业方向:民法学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兼中德法学院院长、比较法研究杂志主编和澳门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青海省法官协会副会长。
科研成果:
《罗马法基础》(合著);《欧洲单一市场》(主编);《澳门法律》(合著);《澳门法制与大陆法系》(论文集);《“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澳门卷主编)。主要论文有:《现代侵权行为规则原则探索》、《推定过失的比较观》、《论所有权的相对性》、《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现邻关系》、《当代中国民法传统的形成与发展》、《关于“公平原则”的几点思考》、《从人的本质看法的本质》、《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与交融看澳门法制的未来》、《香港澳门法律过渡问题的同异及其相应政策》、《从比较法到共同法》、《用益权制度及其现实思考》、《典权制的比较研究》、《论司法独立的制度要素与保障》、《中国入世后司法必须独立的八大要因》、《物权变动的司法创制》、《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和《意思表示分析》等。主要译著有:《比较法总论》、《法学导论》、《后现代法哲学》和《用益权》(《学说汇纂》第九卷)等。此外,多次在外国刊物上以外文,包括德文、英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和日文发表论文。
学术活动与获得奖励:
9.5获国家奖学金前往联邦德国汉堡马普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进修,其间先后于德国帕骚大学、波鸿大学,瑞士洛桑比较法研究所和弗里堡大学作学术报告并进行学术交流;应邀作为客座教授前往意大利罗马大学访问交流。同年,获国家教委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基金奖。5.4应澳门政府法律翻译办公室聘请,受司法部、国家教委派遣,以中国法律专家身份前往澳门参与澳门法律本地化工作。1995年辞职回北京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执教。获德国洪堡科研奖学金,作为客座研究员往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进行专题研究。1998年以来,先后于德国汉堡大学、汉堡马普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法兰克福法学会、慕尼黑大学、图宾根大学、弗里堡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一、第二大学,日本中央大学等作学术报告和进行学术交流。2001年9月-2002年9月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
费安玲教授:
个人情况:
出生年月:1959年11月生
最后学历:博士
专业方向:民法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社会兼职:中国版权协会理事,北京民商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版权保护协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论著作权的继承客体》,载《福建论丛》1986年第1期
2、《论经济体制改革与法人制度》,载《函授与教学》1986年第1期
3、《论房地产相邻关系》,载《中国房地产》1987年第1期
4、《民法通则概念辨析》,载《律师与法制》1987年第1?D?D6期
5、《论作者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载《政法论坛》1987年第4期
6、《刑法与民法的一个冲突点?D?D出版权的剥夺与不受保护》,载《政法论坛》1993年第2期
7、《罗马法研究在中国的态势与展望》,载《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4期
8、《罗马法国际研讨会综述》,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6期
9、《论罗马法中的“财产合算”制度及其对后世民法的影响》,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
法法典化》(论文集),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0、《论编绘性地图作品的法律特征》,载《著作权》1995年第2期
11、《La tutela giuritica dei diritti d’autore in Cina ed in parti colare la tutela giuridica dei softuare》,Italia, 1997, 1,
12、《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的产生及特点》,载《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1期
13、《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之探研》,载《民商法论丛》第10卷,1998年
14、《论合同法中的附随义务》,载《当代司法》1999年第3期
15、《论保证人的抗辩权》,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1期
16、《中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在《北京商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17、《国外保险中介制度模式比较研究》,载《北京金融》2000年第5期
18、《论担保的独立合同》,载《民商法纵论》,200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
19、《保险投资 监管法律要跟上》,载《中国保险报》日
20、《保证人抗辩权及其罗马法溯源》,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D?D物权与债权之研究》(论文集),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1、《对中国保险市场现状与对策的研究》,《中国商业保险》,2001年第4期(2001年8月)
22、《条款费率期盼变革》,载《中国证券报》日
23、论保险条款费率的市场化,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2年第5期
24、品牌创设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 载《人民日报》(第三版,理论版)
25、不动产征收制度的私法思考, 《政法论坛》2003年第1期
26、论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对作者权利保护的强化, 《中国法律》2003年第1期
La recente riforma della legge sul diritto d’autore in Cina. Riflessioni su alcuni problemi》(意大利文), 意大利法学学术刊物Diritto e Storia,第2期,2003年3月
28, 《对物权中先取特权一般规则的立法思考》,载《制定科学的民法典――中德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519页
29, The China Insurace Market From 1980 to Now, Risk Management Review N.9 2002, Singapore
30、50 anni di evoluzione del diritto matrimoniale e di famiglia d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DIRITTO CINESE E SISTEMA GIURIDICO ROMANISTICO》, 2003, 7
31、《著作权的保护》,载《外国法学译丛》1985年第1期
32、《苏联著作权代理公司章程》,载《版权参考资料》1985年
33、《罗马法律制度中的契约外责任》,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论文集)》,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4、《婚姻》,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论文集)》,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5、《单纯合意即形成债:论罗马债法中的合意主义》,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D?D物权与债权研究》,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二、专著类:
1、《民法大全选译?家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民法大全选译?遗产继承》,从拉丁文独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意大利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民法大全选译?婚姻、家庭与遗产继承(拉汉对照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罗马继承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讲析》,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合著,
7、《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合著
8、《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合著
9、《民商法实务研究?著作权卷》,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合著,副主编
10、《当代司法体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合著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合著,副主编
12、《知识产权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合著
13、《著作权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民法精要》,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印刷,1999年版
15、《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物权和债权之研究》,执行主编,2001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6、《各国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12月,合著
17、《委托、赠与、行纪、居间合同案例评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1月,主编
18、《委托、赠与、行纪、居间合同实务指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1月,主编
19、《著作权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6月
20、《知识产权法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7月,37万字, 主编
21、《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8月, 50万字,主编
22、《担保法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
三、科研项目类:
1、意大利国家科研委员会科研项目:《罗马法学研究在中国》,项目主持人之一和主要参与者之一
2、欧盟高等教育科研项目:《中国与欧盟国家担保法律制度比较研究》,项目主持人
3、国家资助青年教师基金科研项目:《著作权权利体系之研究》,项目主持人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科研项目:《各国保险法规比较研究》 分课题主持人
5、中国政法大学项目:《意大利物权法研究》,项目主持人
6、与意大利罗马大学合作项目:《意大利二十世纪法学名著系列翻译》,项目主持人
7、中国版权学会课题研究项目:《地图作品著作权研究》,项目主持人
四、学术活动:
1979年10月-1983年8月在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读书,获法学士学位。
1983年9月-1986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攻读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6年7月?D?D现今,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5年任副教授,同年被聘为硕士生导师,2000年任教授。
2003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1993年-1994年在意大利罗马大学学习法学院并从事罗马法翻译工作。
1997年11月?D12月应邀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客座讲学
1999年11月?D2000年5月在意大利波洛尼亚大学法学院进行研究工作
2001年11月-12月,应邀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客座讲学
2001年通过国家考试,开始攻读民商法学民法方向博士学位
中美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不动产征收法律制约论(2002,6 北京)
欧洲和亚洲罗马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胎儿利益的保护:罗马法的启迪与中国民法典草案中的基本思路(2002,10,南斯拉夫)
中国国际商帐追收法律问题研讨会,是主报告人之一(1998年,中国)
国际学术会议上所作的报告:
1、中日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物权法中先取特权一般规则的立法思考(2001,9 北京)
2、中美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不动产征收法律制约论(2002,6 北京)
3、欧洲和亚洲罗马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胎儿利益的保护:罗马法的启迪与中国民法典草案中的基本思路(2002,10,南斯拉夫)
4、1998年中国国际商帐追收法律问题研讨会,是主报告人之一
5、1995年全国著作权理论研讨会,是主报告人之一
6、欧洲大学与宗教国际研讨会“University and Church in Europe“《法学论坛》上的报告:50annidivoluzione del diritto matrimoniale e di famiglia d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
在国外举办的学术讲座:
1、1993年12月,应意大利玛切拉达大学(Universita’ di Macerata)法学院的邀请,与怀效峰教授共同举办了《中国的礼法文化与古代习惯法》的学术讲座
2、1997年11月应邀在意大利国家科研委员会(CNR)举办了学术报告会,学术报告的主题是《中国民法法典化与意大利民法典的翻译》
000年4月应邀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作了《中国法律文化与传统》学术报告
4、2001年12月-2002年1月应邀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就《中国著作权保护的若干问题》举办了学术讲座
5、2002年11月在广州,进行《中国品牌创设中的商标法律保护》的报告(全国工商联、联合国计划发展署等机构主办)
6、2003年12月,在罗马大学举办学术讲座:Riflessioni sul progetto di codificazione civile n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 la IV bozza del Codice civile
7、2003年12月,在比萨圣安娜大学举办学术讲座:Sul progetto di codificazione civile n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Riflessioni sul progetto di codificazione civile n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 la IV bozza del Codice civile Cinese
参加我国立法活动:
分别参加了1990年《著作权法》草案、2001年《著作权法》修正案、2002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改草案、《中国民法典》草案、《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草案、《物权法》草案等立法的论证活动
获奖情况:
获得意大利政府文化交流奖
1、参著的《民法学原理》,获得司法部第三届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两次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
2、译著《意大利民法典》,,北京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独著的《罗马继承法研究》获得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2年。
讲授的课程
民法学、知识产权法、罗马私法
本人并非很聪明,但是刻苦,认真,执著。对所从事的职业十分敬业。不是思想家但对事物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喜欢与朋友进行沙龙式的讨论。十分厌恶自吹自擂和浮夸。外表给人以严肃之貌,实极为平易近人;有较为外向的表征,实十分喜欢宁静。喜欢了解新鲜事物,外出旅游是一个嗜好,但在工作的压力下该嗜好已经被压缩在极小的空间内。
李永军教授
个人情况:
出生年月:1964年10月
最后学历:博士
专业方向:民商法
职务: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法研究所 副所长
社会兼职:本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自1994年至今一直从事法律起草工作。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我国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四期;
2、《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载《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3期;
3、《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6期;
4、 《格式合同及其规制》,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6年第10期;
5、《破产、和解与重整制度比较研究》,载《中国博士后文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年版。
6、《论破产原因》,载《政法论坛》,1995年第6期;
7、《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2期;8、《论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载《比较法研究》,1995年第3期。
9、《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一期。
10、《中国新破产法起草中的主要问题》,载《中国法律》,2000年8月第4期。
11、《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载《政法论坛》,2002年6月第3期。
12、《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载《中国法学》2002年8月第4期。
13、《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载《法制与社会的发展》2002年12月第6期
14、《论商事合伙的特质与法律地位》,载《行政与法》2002年2月第1期
15、《从契约自由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10月第4期。
16、《论和解与重整的差异与价值考量》,载《私法》,2002年第2期。
二、专著与教材类:
1、《合同法原理》,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56万字。个人独著。
2、《破产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6.3万字。个人独著。本人任副主编,并撰写10万字(全卷约30万字)。
3、《契约法学》,(《中国现代科学全书》中的一卷),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35万字。
4、《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36万字
5、《票据法理论与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35万字。
6、《商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70万字。
7、《民法学》,杨振山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本人撰写15万字。
8、《民法学》(司法部组织编写的14门主干课教材之一),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在出版)。本人任副主编并撰写25万字。
9、《民商法学》,群众出版社,1999年版,
10、《俄罗斯联邦民法典》,1999年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本人为合作译者,翻译约12万字。
获奖情况:
1、 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
2、 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对优秀回国留学生科研启动资助;
3、 1995年获得政法大学曾宪梓教学奖;
4、 年参加了由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司法制度改革》课题;
5、 1998年获得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
6、 1997年到1998年连续被评为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7、 2000年6月被政法大学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
8、 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
9、 2002年被政法大学本科生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10、 2002年被政法大学评为“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
方流芳教授:
个人情况:
出生年月:1952年生
最后学历:博士
专业方向:民商法学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郑百文资产债务重组:法律视角的评述 ,载《中国经济时报》日
2、公司词义沿革考,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3期2000年6月
3、民事诉讼收费考,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1999年第2期;《人大法律评论》,2000年第1期。1999年 4月
4、国企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权力和利益冲突,载《比较法杂志》,1999年第3、4期;《台湾政治大学法律评论》第62期全文转载。1999年9月
5、罗伊判例: 关于司法和政治分界的争辩---堕胎和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司法解释,载《 比较法杂志》,1998年第1期1998年2月
6、哈佛法律评论考察,载《比较法杂志》, 1997年第4期1997年9月
7、中国法学教育观察(2000年修正版本),载《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8、The Governmental Role in M&A in China: The Kodak Case(中国公司并购中的政府角色―以柯达为例),10 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 81-88 (年7月
9、一个误导公众的错误表述,载 中国经济报道日
个人情况:
出生年月:1956年9月
最后学历:博士
专业 :知识产权法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
社会兼职:国家中等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国际电子商务立法新动向》载于《信息网络安全》2002年第3期
  2、《关于制订数字签名法的若干问题》载于《计算机安全》2002年第1期
  3、《海南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评析》载于《信息安全》2002年第1期
  4、《国外信息网络立法概览与启示(上)》载于《信息网络安全》2001年第9期
  5、《国外信息网络立法概览与启示(下)》载于《信息网络安全》2001年第10期
  6、《网络公证对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载于《电子商务》2001年第7期
  7、《论电子认证法律关系》载于《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8、《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环顾与设想》载于《法律学科》2001年第1期
  9、《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及设想》载于《信息安全》2001年第1期
  10、《美国的网络公证行动》,载于《中国公证》2001年第1期
  11、《论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载于《商法研究》2001年第4期
  12、《开放系统自由市场与因特网规范》,《商事法论集》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
  13、《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思考》载于《中国科技》2000年第9期
  14、《美国电子商务法评析》载于《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同时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文摘
  15、《论电子商务法》载于《政法论坛》2000年增刊
  16、《关于电子代理人法律问题的分析》载于《人文杂志》2000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转载
  17、《论我国商法规范的二元结构》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
  18、《商事信用责任初探》载于《广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19、《我国民法的本质特征是私法》(与江平教授合著)《中国法学》1998年第6期
  20、《市场经济与我国法学教学问题的思考》载于《广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
  21、《论商事代理》载于《法律科学》1997年第4期,获1998年广州市政府哲学与社科成果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22、《图书价格立法问题》载于《价格月刊》1997年第3期
  23、《创名牌与强化工业产权意识》载于《改革导刊》1996年第9期
  24、《论隐名民事法律行为》载于《法律科学》1996年第5期
  25、《论我国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载于《广东法学》1996年第3期
  26、《信息立法――信息产业化重要条件》载于《广州日报》日理论版
  27、《论产权移转登记在房屋买卖中的效力》载于《法律科学》1992年第4期,获广东省法学会研究成果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28、《婚姻介绍所服务法律问题初探》载于《婚姻与家庭》1990年第1期
  29、《关于完善我国房屋租赁制度的若干建议》载于《中国房地产》1989年第9期
  30、《论分期付款房屋买卖的法律调整问题》载于《法律科学》1989年第4期
  31、《技术合同法若干问题初探》载于《经济与法》1988年第2期
  32、《简论合同终止》载于《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8年第3期
  33、《法律效力定义刍议》载于《法学与实践》1988年第2期,被人大“法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34、《论个人房屋的商品性及私房保护问题》载于《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
  35、《苏联民法对作者人身权的保护》载于《国外法学动态》1988年第1期
  36、《苏联法律对个人生活秘密权的保护》载于《国外法学动态》1987年第3期
二、专著类:
  1、《电子商务法初论》25万字(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
  2、《电子商务法导论》49万字(副主编),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
  3、《外国电子商务法》50万字(主编),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4、《电子商务法》33万字(独著、21世纪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版
  5、《美国电子商务法》28万字(合著),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版
  6、《电子商务与交易安全》30万字(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版
  7、《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33万字(合著)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8、《电子商务法》45万字(合著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9、《电子商务法》(主持翻译),原著作者(美)Jane. Winn,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三、科研项目:
  1、教育部社科重大项目“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研究”之子课题“电子签名立法比较究”(子课题负责人)。预定经费4万元,到位2万。
  2、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之一:“网络法学”(项目负责人)。预定经费2万元,已全部到位,将于03年4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
  3、国务院法制办“电子签章立法草案(03年国务院一类立法项目)”(项目主持人),经费待定。
  4、 主持译著《网络法》,原著作者(美)Ferrera,社科文献出版社2003年3月版(待出版)
  5、《网络法》(主编)(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4月版(待出版)
许传玺教授
个人情况:
出生年月:1968年11月
最后学历:法博士、人类学博士
专业方向:民商法学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院长、教授
主要社会兼职:
1、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法律专家;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法律专家
2、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法律委员会主席
3、《美国比较法学刊》编委 (Editor,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4、美国比较法学会理事 (Director,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Comparative Law)
5、旅美中国法学会主席 (President, The Chinese Law Society of America)
6、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7、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实践研究:课题、理论与方法,《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即出
2、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发展,《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发展》一书绪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3、行政罚款的确定标准:寻求一种新的思路,《中国法学》,2003年第4期
4、侵权法事实自证制度研究,《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5、Introduction, Understanding China''''''''s Legal System (《美国的中国法研究》一书序言),美国纽约:纽约大学出版社,2003年
6、中国法研究、法律改革及其他,《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夏季号
7、中国侵权法现状:考察与评论,《政法论坛》,2002年第1期
8、Contract Law (合同法), 载王晨光、张宪初主编,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aw (《中国法概论》),香港及新加坡:Sweet & Maxwell 出版社,2002年第二版
9、Financial Leasing in China (中国的金融租赁业; 与 Lester Ross 博士合著),China Business Review (《中国商业评论》),2001年第1期
10、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hina''''''''s Contract Law (中国合同法的主要原则; 与王利明教授合著),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 (《哥伦比亚大学亚洲法学刊》), Volume 13, #1, pp. 1-34 (Spring 1999)
11、美国的司法独立及其给我们提供的借鉴,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评论》,1998年6月号“宪政专集”
二、专著类:
1、《英美侵权法:原理与判例研究》(专著;上、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即出
2、《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发展》(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Understanding China''''''''s Legal System: Essays in Honor of Jerome A. Cohen (《美国的中国法研究》)(主编),纽约:纽约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4、“Face:“ An Ethnographic Study of Chinese Social Behavior (《面子与脸:对中国人社会行为的人类学研究》),美国耶鲁大学博士论文;密执安州:大学微胶国际出版公司1997年第一版
三、译著及其他类:
1、《美国法律重述汉译丛书》(丛书主编)(该丛书包括对各主要《美国法律重述》的中文译文,将在约十五年内出齐;首批书目―《侵权法重述―纲要》、《侵权―产品责任》及《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两卷本)将于2004年出版),北京:法律出版社,进展中
2、《美国法精要》(Westlaw Nutshell Series) 丛书总序及《合同法精要》一书前言,北京:法律出版社及美国西方出版公司 (West Group) 联合出版;首批书目包括《合同法精要》、《公司法精要》、《侵权法精要》等十五种,年出版;第二批书目包括《物权法精要》、《国际法精要》等十五种,年出版。
1、年,担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专职研究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尤其是侵权法、代理法)方面的研究,并负责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在有关立法方面的咨询与合作
2、年,担任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与杰罗姆?柯恩 (Jerome A. Cohen) 教授在纽约大学法学院共同讲授《中国当代法律制度》研讨课
3、2000年至今,担任美国纽约市律师协会外国及比较法委员会委员 (Member, Committee on Foreign and Comparative Law, Association of the Bar of the City of New York)
4、1993年至今,担任全美人类学学会 (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 会员
获奖情况:
1、年 美国哈佛大学校级研究奖金获得者
2、年 美国耶鲁大学校级研究奖金获得者
3、年 北京大学光华奖学金获得者
4、年 北京大学学习优秀奖选自:中国校友会网(http://www.cuaa.net)
中国校友会网(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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