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红油牛肚领怎么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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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边防10天连续查获走私“红油”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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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12月26日讯(记者/李强 通讯员/周捷)年关将近,油品市场需求旺盛,每吨千元的差额利润,刺激“红油”走私有抬头的现象。近日,珠海边防支队开展针对走私“红油”的打击行动,海上堵,陆上截,截至26日凌晨,10天内已查获走私“红油”30吨,案值超20万。
25日晚22时40分,珠海边防支队外伶仃边防工作站接到海上渔民举报称,在珠海银坑村对开海域,有两艘流动渔船形迹可疑,可能准备从事“红油”走私活动。接报后,该站立即派出官兵前往调查。23时,8名边防警察兵分两路,从海陆同时接近目标地点,并埋伏等待抓捕时机。5分钟后,边防警察发现,两艘流动渔船徘徊于珠海银坑村对开海域,就在不到50米远的正对岸,两辆箱式小货车挪着“小脚步”,慢慢驶向岸边。边防带队指挥员胡远军在初步确认“红油”走私的基本特征后,悄悄打出手势,示意潜伏在草丛中的队友听指令准备实施抓捕。就在不法分子将接驳车的油管插进流动渔船底舱,开始输油时,陆上5名警察冲出草丛,牢牢控制了“红油”走私现场,同时出动的海上缉私艇也将2艘流动船的退路死死围堵住。最终,边防官兵当场查扣了流动渔船内共11吨“红油”,抓获涉案嫌疑人4名。
时隔5小时后,该支队又于26日凌晨4时许在珠海市区梅华西路附近路段成功堵截2台改装运油车,当场查获走私“红油”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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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用以下帐号直接登录 -深圳海关查获走私红油130余吨
  
13:50  深圳新闻网    【字号:  】
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致使油品走私猖狂
深圳海关查获走私红油130余吨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深圳海关获悉,6月17日,该关在大亚湾霞涌附近海域查获7艘涉嫌走私的“三无”船,缴获走私红油130余吨、走私废机油11.77吨。
  据介绍,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影响,境内外市场成品油出现较大差价,走私红油有利可图。深圳关区毗邻香港,东部海域广阔,可供上货的非设关码头众多,且附近道路复杂、四通八达,“红油”走私活动活跃。
  针对关区“红油”走私形势,深圳海关专门部署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截至6月18日),该关缉私部门共查获“红油”案件34宗,捣毁“红油”走私窝点10个,查获涉嫌走私“红油”约1062吨,抓获涉案人员52名,查扣涉案油罐车和改装油车36部,“三无”渔船9艘及漂白“红油”设备一大批。
  6月17日凌晨,该关缉私局所属惠州港分局根据线索在大亚湾霞涌镇查获4辆油罐车。根据查缉经验,海关缉私警察沿着车辆痕迹追查至附近海边,发现岸边有多处油渍和行车痕迹,同时发现海面上还停着7艘可疑船只。该分局立即与海上缉私处开展海陆联合行动,对7艘船只进行包抄。经查,7艘油船共载有涉嫌走私的红油130.8吨、走私废机油11.77吨。本报记者易红梅 通讯员胡锴 韦宇报道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编辑: 邓丽
【】【】【】【】全国最大宗“红油走私案”昨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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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宗“红油走私案”昨天宣判
  东方网3月13日消息:84名被告人同时听判“珠三角油王”被判死刑  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一法庭里进行了一场规模罕见的“超级大宣判”。曾轰动一时的郑洪钧等全国最大宗“蚂蚁搬家式”红油走私系列案84名被告人同时在这里接受了一审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洪钧死刑,被告人郑金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麦惠芳等8人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走私集团涉案高达14亿元  据此前检察院指控,郑洪钧走私集团共走私柴油54万吨、食用油1万多吨,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偷逃税款3.5亿元。因涉案人员众多,该案被检察机关分成6批起诉,广州市中院耗时22天才审理完毕。据了解,这个全国罕见的特大走私集团首犯郑洪钧是广州番禺人,在他手下有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供、运、储、销一条龙作业的庞大走私犯罪集团。该走私集团共有走私船只80多艘,还拥有存储量巨大的专用油库,一般每天平均走私柴油1至2次,每次走私柴油几十吨,走私范围涉及广州、珠海、中山、东莞、佛山、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几乎整个珠江三角洲水域。  “珠三角油王”走私12年  据了解,郑洪钧走私犯罪集团多达数百人,呈明显的“金字塔”形特征。高居塔顶的郑洪钧作为首脑人物,号称“珠三角油王”,负责整个集团走私的各项操控工作。塔顶下面主要由郑的各种亲戚构成:郑的大哥、二哥、表弟、岳父、小舅分别负责组织货源、发货、付款、运输、销售以及走私柴油的存储等。该集团走私各环节由专人负责,环环相扣,形成了供、运、储、销一条龙的、组织严密的家族式集团走私网络。  如此庞大的走私团伙是怎么形成的呢?据了解,郑洪钧绰号“阿七”,38岁,父母均是普通渔民;初中毕业后待业在家,后在镇上税务所做了8年临时代征员,1989年底替一香港老板打理水产养殖场,时常开着“新宝发002”等船贩运鱼走私到香港。有一次,卖完鱼虾回来后,有人向他购买船上余下的“红油”,他突然意识到,走私油比走私鱼好赚多了。从此,郑洪钧开始了他的“蚂蚁”生涯。“生意”越做越大,由一个人单干发展到一个集团,逐渐成为活跃于珠江口水域的柴油走私大王。  据法院经审理查明,早在1998年下半年,郑洪钧、郑金宁就共谋利用来往穗港运输水产的船只走私柴油回番禺销售牟利。之后,郑洪钧、郑金宁指使郑金强专门负责与香港三家公司联系购买柴油及与结算油款,指使“财务部长”麦惠芳负责记录走私柴油数量、油款收取结算、兑汇付汇、发放船员工资等事宜。  监视执法人员疯狂作案  郑洪钧、郑金宁、麦惠芳自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间,共同利用船只从香港偷运柴油入境,从中获利。其间,郑洪钧、郑金宁、麦惠芳还与钟淦辉、黄秋汉合作走私柴油;郑洪钧还与梁全根、何建铭等人合作走私柴油。上述被告人与同案人为了合作走私柴油,购买或租用船只,还雇请船员和专门的海上“看水人员”(即在海上监视执法人员的行动情况,随时向走私分子汇报),从而大肆进行走私活动,牟取暴利。  随着以郑洪均、郑金宁等人为首的走私分子在珠三角一带疯狂走私,又先后有一些不法分子与他们相互勾结,有分有合,或多或少地参与了走私活动。  10人被判无期以上刑罚  法院经审理认定,郑洪钧、郑金宁、麦惠芳等84人或逃避海关监管,利用船只走私柴油等货物入境,或利用船只、油罐车接收、运输、收购走私柴油等货物,或明知所接收的是走私油款而予以非法兑汇付汇,其行为都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主犯郑洪钧被判处死刑;郑金宁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麦惠芳等8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选稿:赵立翔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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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特大“红油”走私案一受雇船长昨在市中院受审
走私“红油”万吨逃税两千多万
查获走私“红油”。深圳报业集团资料图片
深圳晚报讯 (记者 简洁) 3年前,海关总署缉私局破获的“1209”特大“红油”走私案震惊全国,一举打掉以惠州谭氏兄弟为首的走私“红油”犯罪团伙。该团伙走私“红油”高达22.2万吨,价值约14.5亿元。昨日,一名被走私团伙雇佣参与海上走私的船长黄贵因走私“红油”入境11775.29吨、涉嫌偷逃税款2300余万元,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黄贵当庭认罪。 “红油”是香港政府免税提供给流动渔船作为海事用途的柴油,因在油品中加入了红色添加剂而得名。“红油”因属免税供应商品,价格比内地柴油低廉。早在1999年,国务院就明令禁止“红油”以贸易形式进入内地。 检方指控,2009年初,谭伟军、谭显明、胡应高、郑金水等人(均已判决)合谋,利用粤港澳流动渔船从香港海域走私“红油”入境,在惠州市大亚湾区的澳头、霞涌等非设关地卸驳并倒卖牟利。2009年8月,谭伟军、胡应高又分别与郑永华、郑永贵、张靖国等人合谋雇请粤港澳流动渔船用于走私“红油”。在谭伟军的组织和指挥下,组建形成了以谭伟军为首,以胡应高、郑金水、郑永华、张靖国、郑永贵等人为固定成员,长期以走私“红油”入境和销售牟利为职业的走私犯罪集团。 2009年9月,郑金水以每月底薪1500元人民币雇请犯罪嫌疑人黄贵担任“深蛇6572”船(15号船)船长,每走私“红油”一次提成250元人民币。在郑金水和胡应高的指挥下,黄贵驾船从澳头港海域出发,多次前往香港白石角海域,向“志成28”等油趸购买和接驳“红油”,走私入境后偷运至惠州大亚湾区的澳头、霞涌等非设关地卸驳给谭伟军团伙的无牌铁驳船。 2009年10月至日期间,黄贵共走私“红油”入境11775.29吨。经深圳海关计核,涉嫌偷逃税款元人民币。 昨日,此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贵自行辩护,对检方指控罪名表示认罪。黄贵称,因为家里太穷,父母又生病,所以才答应老乡一起去开船赚钱。“这个团伙被打掉之后,我也想过自首,但是因为父母生病需要人照顾,所以才没去自首。” 检方表示,黄贵并非主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轻判。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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