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爆炸案件的当前国际形势的特点,特点,趋势。需要具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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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势现状与趋势分析 08:41&&来源:冀祥德
【内容提要】2013年,中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民众的安全感有所提升。但是,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仍然处于高位运行态势,在有些方面甚至有所加剧,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尚未从根本上消解。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在其他一些积极因素的影响之下,从2014年开始,我国刑事犯罪总量的增幅有望得到控制;贪污贿赂类犯罪、渎职类犯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与散布谣言有关的犯罪等会有所遏制;极端暴力类犯罪、与互联网有关的特定犯罪、间谍、情报类犯罪以及暴力恐怖主义犯罪等仍然可能持续高发。
【关键词】犯罪形势 现状分析 发展预测
一、2013年犯罪总体形势
2013年,中国社会治安总体形势稳定,民众的安全感较之2012年有所提升。据统计,月,全国立案数同比下降1.7%,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0.7%。2013年度&中国平安小康指数&为75.2,同比提高了2.1。社会治安、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经济安全、心理安全等五个方面的指数都比2012年度有所提高,其中,社会治安指数升幅最大,比上年度提高了3.1,心理安全指数升幅最小。调查数据显示,46.6%的人&比较有安全感&,8.5%的人&非常有安全感&,这两个数据分别比2012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相应地,认为&不太有安全感&和&特别没有安全感&的人各占12.8%和2%,同比分别降低了5.1和2.1个百分点。⑴上述数据说明,&平安中国&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2013年,一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仍然处于高位运行态势,在有些方面甚至有所加剧,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尚未从根本上消解。概括而言,严重威胁民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恐怖主义犯罪有所抬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犯罪狠化&现象加剧,灭门惨案、爆炸案件和放火案件多发;新型网络犯罪明显呈现上升趋势,网络造谣、网络诈骗和网络敲诈成为网络犯罪的三个主要类型;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更加突出;在反贪污贿赂犯罪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该类犯罪继续高发,涉及数额触目惊心;因渎职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犯罪依然多发;毒品犯罪形势不仅没有良好改观,并且呈现出微量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食品、医药、农资仍然是犯罪高发领域;洗钱犯罪形势依然严峻。这些情况表明,&法治中国&建设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齐心协力,稳步而积极地推进。
二、2013年主要类型犯罪的形势分析
(一)恐怖主义犯罪
在国际恐怖活动处于活跃上升期的现阶段,恐怖主义犯罪依然是威胁中国民众人身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因素。日,新疆喀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发生一起暴力恐怖案件,致使民警、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受伤2人。6月26日,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再次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造成24人遇害,21名民警和群众受伤。10月28日,发生天安门金水桥恐怖袭击事件,乌斯曼&艾山及其母亲、妻子3人驾车快速行驶冲撞游人群众,造成2人死亡,40人受伤,后撞向金水桥护栏,点燃车内汽油致车辆起火燃烧,致车内3人当场死亡。12月15日,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萨依巴格乡发生一起多名暴徒持刀砍杀及投掷爆炸装置事件,造成2名民警死亡。12月30日,新疆莎车县公安局遭9名恐怖分子投掷爆炸装置袭击,警方现场缴获爆炸装置25枚、自制砍刀9把等作案工具。
2013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特别是以此来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刑事案件屡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给相关各方造成了重大损失。2月21日,深航ZH9786合肥&&深圳航班起飞后,合肥机场收到匿名电话称机上有爆炸物,迫使该航班备降南昌进行排查。在5月15日至18日短短4天之内,全国连续发生6起编造虚假爆炸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事件,造成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22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延迟起飞,给民航企业和广大乘客造成了重大损失。⑵为打击此类犯罪,公安部于5月21日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上述&诈弹&行为应当严格按照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不得&以行代刑&,以治安管理处罚等形式予以降格处理。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指导性(包括李泽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以及卫学臣、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等案例),强调应加大对该类犯罪的刑事惩处力度,进一步遏制以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来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⑶9月29日,最高人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公布了张琬奇、潘君、熊毅等三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期能够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⑷
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公敌,因此,我们应当在妥善处理民族、宗教等问题的基础上,坚决打击恐怖主义背后的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在必要的时候,军队可根据《国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同时,还应当不断加强国际反恐安全合作,提升国际反恐组织的行动能力,共同应对域内外安全威胁,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二)严重暴力犯罪
&犯罪狠化&是当下社会管理中值得警惕的一个现象。尽管公安部门对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着严打高压态势,但是一些极端个案的发生仍然在不断冲撞着人们的道德与伦理底线。
2013年全国发生了多起惨绝人寰的灭门惨案。1月3日,甘肃安定区符川镇长丰村新窑沟村民张明全酒后与同村村民席某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席某一家3口包括席某13岁的侄女残忍杀害。2月18日,江苏省东海县林鹏飞因家庭矛盾持杀猪刀等凶器将熟睡中的岳父、岳母、妻姐、妻子4人杀死。同一天,连云港东海县驼峰乡南榴村发生灭门惨案,杨某因家庭矛盾持刀将自己的妻子、岳父、岳母以及妻姐等4人残忍杀害。3月11日,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朱马店镇马店村朱敬四因家庭矛盾,心存怨恨,持钢管、刀具等作案凶器,将其子朱根一家4口全部杀害。3月23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古坪村余某,因家庭矛盾将其妻子、岳父、岳母以及妻子弟弟一家3口杀害,前后一共杀害6人,其中还包括1名儿童,余某行凶后服毒自杀。6月29日,河北省泊头市区泊彩濠庭小区内赵某,因家庭矛盾持铁锤和菜刀将昝某及其妻子、儿媳以及年仅7岁的小孙子杀死家中,赵某在案发现场自杀身亡。7月10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朱家庄2组发生一起灭门惨案,弟弟朱水明因与其嫂发生争执,当街砍死其嫂,继而持刀闯入哥哥家中将其哥哥、侄子、侄女全部砍死。8月28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城区北路一小区内发生一起灭门惨案,犯罪嫌疑人冉某某因图谋钱财,将张绍华及其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女一家5口全部杀害。9月4日,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发生两家灭门惨案,郑鲁在淮安市盱眙县桂五镇星星居委会将居住在同一院落的王成献、李孝中两家7口灭门,其中被杀的一个孕妇还怀有双胞胎。10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红河乡文沟村麻永东因家庭矛盾,将岳父母一家7口杀害,死者包括兰油布夫妇、父母及两名年幼的孙女和怀孕半年的女儿,其中一名女童年仅1岁半。11月9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发生一起灭门惨案,据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丁某安与纪某因债务问题发生争吵打架,丁某安眼角被纪某打伤后,遂将纪某及其妻子、女儿、岳母予以杀害。同日,常熟梅里镇也发生了一起一家3口被杀的灭门案件,凶手作案后将3人分别用被褥裹起来,绑上石头沉入河底。11月22日,四川南充市蓬安县徐家镇东街&号发生一起灭门惨案,住户邓琼花等4人(包括3女1男)全部被杀。
2013年,全国还发生了一系列影响较大的爆炸和放火案件。2月13日,陈某麟因婚姻家庭矛盾,在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黎田村针对女方家庭制造了一起爆炸案,造成7人死亡,18人受伤。⑸6月7日,厦门人陈水总因社保问题未能解决,携带汽油等易燃物,在厦门一辆行驶的BRT公交车上引爆,致公交车爆炸起火,导致47人死亡、34人受伤、8名学生下落不明,陈本人也被当场烧死。7月20日傍晚,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处,冀中某因故引爆携带的自制爆炸装置,致本人左手受伤被截肢,1名民警受伤。7月26日,王某由于怀疑自己的200元钱被盗,在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住院处制造了一起重大放火案件,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11月6日,丰某在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制造一起爆炸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除上述灭门、爆炸和放火案件之外,2013年还发生了一系列其他类型的惨案。3月4日,周喜某在盗得一辆丰田汽车后逃跑的途中,为阻止车内婴儿反复啼哭,杀死婴儿并埋尸于积雪之中潜逃。7月23日,韩某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并将李某之女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后孙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同日,广西东兴市马路镇村民何某因计生局不给其第二个儿子入户,持刀冲进东兴市计生局办公室行凶,致2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7月25日,河南驻马店发生丁金某连环杀人案,前后导致5人死亡、1人受伤。
尽管任何国家都无法避免极端个案的产生,但是,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国家对于恶性暴力犯罪应当持零容忍的态度。从总体上看,通过科学的治理手段,严重的暴力犯罪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如在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广东2013年前5个月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爆炸、放火、劫持、杀人、绑架、强奸、伤害、抢劫等8类严重暴力犯罪发案数同比下降5.6%,其中绑架案件与抢劫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4.3%和9.1%,在抢劫案件中,入室抢劫、抢机动车、抢汽车等三种案件发案率减幅较大,同比分别下降25.1%、28.8%和53.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案件发案率减幅近半,同比下降44%(其中制贩假币下降6.7%,金融诈骗下降19.9%);涉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8.1%(其中持枪抢劫案件立案数明显下降,减幅达76.7%)。⑹可见,在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积极探寻科学的犯罪治理手段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网络犯罪
在互联网极大改变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问题。2013年,我国网络违法犯罪明显呈现上升趋势。据统计,2013年第一季度,上海共受理网络违法犯罪案件860多起,同比增幅达到64.7%。⑺山西共查破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44起,其中,逮捕29人,刑事拘留49人,治安处罚23人。⑻从网络犯罪的形式上看,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利用网络发布信息或者联络,主要犯罪活动在网下实施。第二类是直接通过网络空间实施犯罪,如利用网络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第三类是将网络作为攻击目标,如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等。从网络犯罪的趋势上看,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第一,从年龄层次上看,网络犯罪人员呈低龄化趋势,违法犯罪人员多在30岁以下,其中85后、90后居多,低龄人员在整个罪犯的比例越来越高。第二,从技术特征上看,一方面违法犯罪人员群体从互联网专业技术人员逐渐向非技术人员扩展,一般企业员工及其他社会无业人员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网络违法犯罪之中;另一方面,技术的更新越来越快,在便利人们交往的同时,也加快了犯罪的蔓延。第三,从犯罪设备上看,网络犯罪从个人电脑逐渐转向移动设备。移动设备不仅逐步沦为犯罪的工具与媒介,而且也越来越多地成为犯罪攻击的目标。第四,从组织形式上看,网络犯罪呈集团化趋势,分工也日益明显。有统计显示,各地公安机关查处的网络犯罪案件基本可以分为三类:网络造谣、网络诈骗和网络敲诈。⑼
第一,网络造谣。2013年,网络造谣已经对网络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截至2013年8月,上海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网络造谣传谣案件380余起、170余人;⑽浙江共查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67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处罚46人,教育训诫22人,关闭违法的网站、栏目、网店1978家,关停相关网络账号、码号207个。⑾从全国范围来看,发生了一系列影响较大的网络造谣犯罪案件,其中&秦火火&(秦志某)和&立二拆四&(杨秀某)案件影响最大。2013年,以&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为首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扰乱网络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2013年还发生了傅学某造谣事件,傅学某为泄愤报复、诽谤他人,在网上制造传播&&情妇&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长&&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等谣言,并雇佣网络水军进行转载顶贴、恶意炒作,造成恶劣影响。2013年,制造&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南京猪肉含铅超标&等虚假信息的知名&环保专家&董良某被依法处理。2013年还发生了云南网络名人&边民&董如某造谣事件、《新快报》记者涉嫌造谣事件等。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当前网络造谣主要呈现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非法牟利型。一些网络公关公司或者个人受利益驱动组织网络水军通过发帖、删帖等炒作、造谣,制造社会热点,借机谋取经济利益。二是博取眼球型。一些&意见领袖&、&大V&为了博取眼球、赚取粉丝,不辨是非甚至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三是泄愤报复型。一些人因私愤而编造谣言,意在打击报复他人。四是意识淡薄型。一些网民法律意识淡薄,盲目转发或者随意编发各种网络谣言。从发布谣言的平台上看,主要是各地论坛、微博和QQ空间等。很多谣言的最初发布平台是论坛,但之后会被其他网站及微博转载及传播。⑿
第二,网络诈骗。2013年,随着网络购物、网络通讯、网络社区的进一步兴起和流行,网络诈骗案件频繁发生。6月,公安部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成功打掉了一个实施跨国网络交友、婚骗的诈骗犯罪团伙,抓获尼日利亚籍犯罪嫌疑人14名,缴获手机、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9月,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辽宁等12省区市公安机关集中行动,破获一起特大利用&伪基站&设备作案的新型诈骗活动,共摧毁违法犯罪团伙7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7名,捣毁&伪基站&设备生产&窝点&4处,缴获&伪基站&设备96套。
从总体上看,网络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据四川省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省网络诈骗立案数达220件,已接近去年全年立案数的8成。⒂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末,全国已截获新增金融投资类钓鱼网站6.4万个,较去年全年增长了42%,金融投资类钓鱼网站的影响范围较去年呈现明显扩大趋势。2013年的第三季度,360安全中心共拦截金融投资类钓鱼6474万次,平均每个网站拦截访问量高达1009次。而且,该数据已经连续两个季度保持上升,第二、第三季度分别上升48.4%和51.2%。据360网购先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第二季度,遭受投资理财欺诈的人均损失高达3.1万元,单个受害者最高被骗金额竟高达30万元;&80后&成网上理财最易上当的网民群体;广东省的网络投资理财诈骗报案率则居全国之首。⒁网络诈骗之所以呈明显上升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网络诈骗成本低,收益大,隐蔽性强,且不受地域范围限制。其次,办案成本较高,取证难,维权亦难。很多案件系异地诈骗,警察办案不但要多地奔波,而且还要协调多个部门进行取证,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即使案件侦破,犯罪分子若将赃款分散转移或者挥霍一空,受害人挽回损失依然十分困难。
从诈骗手法上看,常见的手法主要有网络购物诈骗、中奖诈骗、网络钓鱼诈骗、购车退税诈骗、虚拟游戏装备诈骗、网络荐股诈骗、彩票预测诈骗、假药诈骗、信用卡消费诈骗、发布招工招生信息诈骗、网上订票诈骗、投资返利诈骗、免息贷款诈骗、网络交友、网络结婚以及&放马&诈骗等,其中网络购物诈骗的发案率最高。
第三,网络敲诈。2013年,网络敲诈案件仍然持续发生。8月,&网络反腐维权斗士&&网络知名爆料人&周禄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在苏州昆山被批准逮捕。据悉,周禄某利用其网络知名度先后在广西、浙江、江苏等地以&爆料炒作&发布负面帖文手段获取&封口费&,敲诈多家寺庙和道观等,金额达百万余元。9月,江苏警方在徐州成功侦破一起利用网络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以仲某、窦玉某、鞠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自建&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环球视点网&&社会网&等11个&权威&网站,冒充记者,以在网上发布或扬言发布负面新闻为由,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疯狂实施敲诈勒索,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北、贵州、山西等7个省27个城市作案12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从总体上看,打击网络犯罪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程,需要齐抓共管,多管齐下。一方面,国家应当不断构建和完善互联网体系,进一步规范各类网站的权责归属及管理制度,实现对网络监管和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化、法治化;另一方面,还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尤其要加强对重点网站、网络服务商的监管,坚持打防并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依法惩戒力度,以高压严打态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
(四)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犯罪
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犯罪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一类是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
1.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频繁发生
2013年,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频繁发生,是该年度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
(1)针对儿童的性侵犯罪引人瞩目。继往年贵州习水官员嫖宿案、陕西略阳县村镇干部轮奸案、云南法官杨德某嫖宿案、浙江乐清市副校长&乱摸门&案件、湖南邵东县校长申忠某&吹箫门&事件、河南永城官员强奸学生案件和浙江永康嫖宿幼女案件等之后,2013年又多次发生性侵幼女的恶性案件。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六年级的小学女生集体失踪,后经查明,该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某及万宁市房管局干部冯小某带走开房。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8月24日,云南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某见到一名幼女(2009年出生)在路边玩耍,遂起奸淫之心,将其抱至家中实施奸淫,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此外,广西全州县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案件、兰州派出所副所长嫖宿幼女案件、四川渠县档案局官员涉嫌强奸幼女案件、陕西渭南市原人大代表张某嫖宿13岁幼女案件、山东青岛幼儿园保安猥亵儿童案件、河南桐柏教师杨仕某教室猥亵女生案件、广东雷州校长强奸两女生等案件的发生等,都反映出对被侵害女童权利保障不足、对性侵者预防惩戒不力等问题。
(2)暴力伤害儿童的犯罪居高不下、手段残忍。2013年,除发生上述韩某摔死婴儿及周喜某盗车杀婴等恶性案件之外,还发生了山西儿童被挖双眼的恶性案件。8月24日,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一女性犯罪嫌疑人将一名6岁男童骗至野外,采取残忍手段,挖去男童双眼,引起人们极大愤慨以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3)拐卖儿童犯罪虽然得到遏制,但是滋生此类犯罪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部分地区拐卖犯罪活动依然猖獗。3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河南等20个省区市警方联手彻底摧毁了5个危害极大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8名,解救被拐卖儿童63名。11月3日,在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民医院一名出生仅一天的男婴被盗,拐卖儿童犯罪再次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一情势表明,反拐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有效预防、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国务院发布《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年)》。各省公安机关也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范和打击拐卖犯罪活动。
2.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依然突出
据调查,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从年龄上看,低龄化趋势明显。据统计,现在犯罪高峰年龄是17岁,16~17岁的占未成年人犯罪的90%,14~15岁的占不到10%。第二,从犯罪类型上看,侵财型犯罪占据比例最大,约占总数的85%,其次是打架伤害类案件比例大。在侵财型犯罪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盗窃,占未成年人犯罪的40%,且较往年有增长趋势;其次是抢劫,占30%;再次是寻衅滋事、强拿硬要。⒂在一些省份,毒品犯罪明显上升。⒃第三,由于处于青春期,容易受到网络、影视上的淫秽色情内容影响而一时性冲动实施犯罪。该年度最具影响力的案件无过于李某某案件。2月17日,李某某等人到本市海淀区成府路北京夜半酒吧的&天蝎座&包间内饮酒消费,后带着酒店服务人员杨某某到达海淀区湖北大厦,并通过暴力行为强行与其轮流发生性关系。期间,部分被告人有猥亵行为。本案因李某某父母均系名人而广受关注。
对于上述针对儿童的恶性犯罪,应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在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科学执法的同时,强调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预防和帮教责任,注重未成年罪犯的回归和教育问题。
(五)职务犯罪
2013年,我国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上重拳频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的一组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度1~8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1人,涉案总金额31.1亿元。其中,大案10320件,占78.4%;要案604人,占3.2%。高检院反贪总局挂牌督办了20件重大案件。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8万余件,占立案总数的80.8%,同比数量上升5.7%;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要案1761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29人。⒄另据报道,截至2013年9月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并处置了相关线索12.9万件,同比增长13.5%;立案11.8万件,同比增长10.1%;结案10.2万件,同比增长12.6%;处分10.8万人,同比增长7.6%。⒅这些数据鲜明昭示中国政府全力反腐的坚强决心。
2013年,纪检监察部门及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李春某,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某,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某,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某,四川省原副省长、省委原常委、原省文联主席郭永某,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某,广西壮族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原区总工会主席李达某、江苏省南京市原市委副书记、原市长季建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原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某,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某,遵义市原市委书记廖少某,湖北省原政协副主席陈柏某,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某,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明某,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某,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杨某,原四川省十一届政协主席、原党组书记李崇某等省部级高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侦查,接受调查。该年度,还开庭审理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从该年度查处案件的情况来看,贪污贿赂犯罪形势仍然严峻,贿赂犯罪尤为突出,涉案金额不断增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增多,尤其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共同作案现象增多,窝案串案高发,涉贪人数较多,牵连广泛;作案方式隐蔽,查处难度大,尤其是工程建设、商贸活动以及民生建设等领域的犯罪,具有辐射性、群体化、跨区域、关联度高等特点,需要以经济区域化、关联产业链为依托,深入分析其与贪污贿赂犯罪的关联性和规律性,有效运用挖窝案、查串案、滚动深挖的方法才能把案件查深查透;工程基建、土地审批、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的审批与开发、金融等领域腐败现象较为突出,其中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尤为严重;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日益凸显,群众举报成为检察机关办理贪腐案件的源头活水,在检察机关2013年前8个月立案侦查的贪贿案件中,来源于群众举报的有7080件⒆,网络曝光正在改变反腐格局,十八大以来的雷政富、李俊文、李亚力、孙德江、单增德、齐放等案件均得力于网友在互联网上的检举而得以查办。此外,基层的一些单位和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窝案、串案明显增多,&老虎&逮住一只,&苍蝇&带出一群。如武汉市公交集团腐败窝案、甘肃省华亭县腐败窝案等即是如此。
因渎职犯罪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犯罪依然严峻、依然多发。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涉及危害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共计317件393人,所涉罪名主要集中在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而且行政执法人员占比例较大,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基层监管环节。对违法排污行为监管不力,超越职权违法批复环保项目立项,大搞权钱交易越权审批违规项目,不法人员相互勾结甚至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滥用职权随意免征减征排污费环保罚款,对环保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监督管理失职,造成环保专项资金未用于环保事项,是危害生态环境的重要原因。⒇
腐败,就其实质而言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关键就是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掌权者利用权力获取非法利益。为此,就必须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的同时,尽快推进官员财产以及有关事项的公示或者报告制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变管理为服务,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的具体流程;强调制度反腐、法治反腐,健全和完善相关立法,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等。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大趋势下,还应当进一步推动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推动国际反腐败事业向纵深发展。
(六)毒品犯罪
2013年,由于国内对毒品有较大的市场需求,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势比较严峻。截至2013年6月,山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87起,抓获嫌疑人5387名,缴获毒品746千克左右。1~5月,内蒙古自治区共破获毒品案件1186起(其中包括加工毒品案件8起,通过公开查缉破获的100克以上毒品案件24起,通过区域警务合作侦破的公安部督办毒品案1起),抓获嫌疑人1350名,缴获海洛因6.95千克,缴获冰毒及其片剂15.79千克,打掉毒品加工窝点8个。(21)
从查获的案件来看,2013年我国的毒品犯罪呈现出以下趋势和特点:第一,为逃避打击,微量化、网络化贩毒成为毒品犯罪的一个新动向。在一些检察院办理的毒品案件中,7克以下毒品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6.1%。(22)同时,随着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利用QQ聊天软件、手机微信等方式进行网上贩毒,网上售卖制毒原料、制毒配方,网上吸毒的现象越来越多。第二,高学历女性作为特殊犯罪主体呈增长趋势。有调查显示,高学历涉毒犯罪女性的年龄大多集中在18~30岁之间,多为未婚女青年,且几乎全为涉毒初犯、偶犯。(23)第三,低龄化也是毒品犯罪的一大趋势。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或者出于好奇、赶时髦、寻求刺激等心理,或者对于K粉、摇头丸等&软毒品&存在认识误区,抑或因为精神空虚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引诱而吸食毒品,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其&马仔&或帮凶。据统计,吸食合成毒品的人员当中,青少年占86%的比例。(24)第四,合成毒品比例迅速上升。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海洛因仍是最主要的涉案毒品,但所占比例逐年下降。甲基苯丙胺、&麻古&、氯胺酮等合成毒品所占比例不断增长,在部分地区已超过海洛因,成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25)由于合成毒品成本低、利润巨大、制作简单,又有诱惑性,容易导致吸食者误食成瘾,因而其蔓延非常迅速。据统计,目前我国吸食合成毒品人群每年以30%左右的幅度增长。(26)第五,毒品的次生危害日益凸显,吸毒诱发的侵财性、暴力性犯罪频发。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分子或者为获取购毒资金实施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或者在吸毒后行为失控,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或者在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六,毒品犯罪国际化、集团化、智能化、暴力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跨国毒品犯罪案件较多,许多案件呈集团化运作态势,并且在犯罪的方式和手段上越来越呈现出智能化、暴力化的特征,&以毒养黑、以黑护毒&现象比较突出。在2013年的&扫毒害保平安&行动中,共破获涉枪案件637起,收缴枪支759支、子弹4.9万发。(27)第七,毒品来源多元化成为趋势。&四面包抄、多头入境&是我国境外毒品来源的基本特征。同时,相当一部分毒品也源自于国内制造。
鉴于毒品犯罪频繁发生,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孙子尔火等运输毒品案,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俞彬、孙弘贩卖、运输毒品案,石超故意杀人案,宁钢抢劫案等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以此来震慑犯罪,并指导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
针对日益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政府应当不断加大对禁毒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出租屋、娱乐等场所以及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深挖贩卖毒品上下游的犯罪问题,并注重对戒毒人员的治疗与教育矫治。
(七)其他类型犯罪
2013年,食品安全、假劣药械、农资仍然是犯罪高发领域。为有效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要求对利用&地沟油&&瘦肉精&&工业明胶&&三聚氰胺蛋白粉&等进行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日,最高法院发布了王长兵制售假白酒、陈金顺收购病死猪肉销售等典型案例,用以警示和震慑此类犯罪。(28)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对一批危害食品安全、假劣药械、农资犯罪案件予以督办的通知》,要求对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劣药械、农资等犯罪活动予以从严打击,并挂牌督办248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和77起假劣药械、农资案件。(29)
2013年,洗钱犯罪的形势仍然较为严峻。4月22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深圳捣毁一地下钱庄,抓获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5月24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捣毁一地下钱庄,抓获张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涉案金额达50亿元。从被查办案件的特点上看,目前的洗钱犯罪上游犯罪高发,可疑交易规模大;金融体系被利用的风险加大,组织性、关联性、跨区性特点突出;隐蔽性增强,地下钱庄成为重要通道。(30)
三、2014年犯罪形势预测
从整体上看,由于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继续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因此,犯罪形势将难以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改观。但是,鉴于以下因素的存在及其逐步影响,2014年,有的犯罪可能会有所遏制,有的犯罪、特别是一些新型犯罪仍然会有新的变化并呈现出社会性、时代性等特点。
(一)可能影响今后犯罪形势变化的几个因素
1.&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作了十分具体的部署,这势必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给我国社会的整体形势带来全方位的提升和改善,对社会犯罪形势的控制作用会逐步见效。
2.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自1997年十五大提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渐次拉开。但是,司法的&地方化&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从而在解决司法&地方化&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与此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提出了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等改革内容。可以预见,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我国社会的总体治安形势也会逐渐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3.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犯罪行为的重拳出击。2013年,我国在恐怖主义犯罪、极端暴力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网络谣言犯罪等多个领域,集中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对这些案件的坚决果断处理,显示了执政党依法治国和对各类犯罪坚决打击、绝不姑息的决心。这势必会对相当一部分领域内的潜在犯罪行为起到强烈震慑作用。
(二)可能受到遏制的几种犯罪
1.贪污贿赂类犯罪。在贪污贿赂类犯罪频繁高发的现阶段,执政党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尽快&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否则,&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鉴于此,2013年执政党在多个领域重拳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2014年伊始即强调仍将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求全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这对于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贪污贿赂类犯罪行为都将会产生明显警示和威慑作用,2014年,新生的&老虎&和&苍蝇&都有望得到较大幅度减少。
2.渎职类犯罪。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此后,中纪委先后于日、7月29日两次对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强调要加大惩处力度,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数据显示,截至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21起,处理304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同时,这样一种高压态势,对于渎职类犯罪行为来讲,应当会产生一定的遏制作用。
3.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鉴于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相关的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系统总结,对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等予以明确,并公布了三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最高限度保护&和&最低限度容忍&为指导思想,强调严惩性侵幼女以及校园性侵等行为。这必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产生积极的影响。
4.与散布谣言有关的犯罪。继&秦火火&&立二拆四&、傅学胜等系列案件之后,官方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不遗余力。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剑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经营罪。可以预见,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规范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可能继续影响社会稳定的几种犯罪
2014年,一些特定类型的犯罪仍然可能会持续高发。社会转型所引发的多重矛盾的聚集以及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使得仇富、仇官、仇星、仇警等心理日益严重,包括灭门犯罪在内的极端暴力类犯罪仍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一些犯罪(如金融诈骗等),很可能会更进一步体现出智能化、国际化和集团化等特点。涉及国家安全的间谍、情报类犯罪,也有可能随着国家周边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增多。以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为背景的暴力恐怖主义犯罪,在民族、宗教、利益等问题没有及时有效解决和敌对势力的蛊惑支持下,仍然可能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毒瘤&。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仍任重道远。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⑴鄂璠:&食品仍是最大不安 社会治安改善明显&,载《小康》2013年第6期。
⑵张先明:&六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情形将追究刑事责任&,载《人民法院报》日。
⑶徐日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并敲诈勒索从一重罪处断&,载《检察日报》日。
⑷张先明:&最高法院公布三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典型案例&,载《人民法院报》日。
⑸吴涛:&湛江特大爆炸案系因恶意报复&,载《新华每日电讯》日。
⑹陈捷生、刘芷薇、黄轩:&粤八类严重暴力犯罪发案同比下降&,载《南方日报》日。
⑺杨洁:&网络犯罪新动向:集团化低龄化&,载《东方早报》日。
⑻胡建华、李吉莲:&山西查破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44起&,载中国警察网http://sx/cpd.com.cn/n62143/c85699/content.html。
⑼徐维维:&多地警方突击网络犯罪数百案例集中于三大罪名&,载《21世纪经济报道》日。
⑽邹伟:&网络谣言制造者傅学胜被上海警方依法刑拘&,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c_.htm。
⑾郑求忠:&我省查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案件67起&,载浙江公安http://www.zjsgat.gov.cn/jwzx/cgzs/201308/t207.htm。
⑿同注⑼。
⒀杜蕾:&网络诈骗黑手为何屡屡得逞?&载《四川日报》日。
⒁王荣:&前三季网络金融钓鱼诈骗激增&,载《中国证券报》日。
⒂林靖:&孩子犯罪主要因攀比&,载《北京晚报》日。
⒃李婧:&广西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毒品犯罪人数增加&,载人民网http://gx.people.com.cn/n//c58279.html。
⒄王丽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剑指群众身边腐败&,载《检察日报》日。
⒅盛若蔚:&从严治党,党建科学化跃升新台阶(一年形势观察)&,载《人民日报》日。
⒆徐盈雁:&群众举报成为查办腐败案件的源头活水&,载《检察日报》日。
⒇赵阳:&渎职贪腐成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护伞&,载《法制日报》日。
(21)詹肖冰等:&广泛宣传周密部署各地全力遏制毒品犯罪&,载《人民公安报》日。
(22)徐伟:&毒品犯罪呈现微量化网络化新动向&,载《法制日报》日。
(23)金可、李佳丽:&毒品犯罪中高学历女性增多&,载《北京日报》日。
(24)丘勋锐:&毒品犯罪呈现新态势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载《人民公安报》日。
(25)陈登科、程游:&打击毒品犯罪严防次生危害&,载《中国民族报》日。
(26)同注(24)。
(27)丘勋锐:&毒品犯罪呈现新态势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载《人民公安报》日。
(28)陈菲、杨维汉:&最高法院公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c_.htm。
(29)陈菲:&最高检挂牌督办325起重大案件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c_.htm。
(30)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重拳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载《人民公安报》日。
【作者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杂志》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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