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所得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怎么怎么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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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9:48:35来源:金投股票编辑:gaodongyan
摘要:离婚股权如何分割?夫妻单方持股转让股权问题;夫妻双方持股但一方将股权转让问题。
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夫妻单方持股转让股权问题
关于夫妻单方持股单方转让股权,核心问题还是。一般涉及三个法律,第一个法律是公司法,第二个法律是合同法,第三个法律是婚姻法。不同的法律对股权转让保护的侧重点不一样,对于公司法来说,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侧重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这是核心的东西,因为作为一个公司,首先要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再进行股权转让时是不是影响其他股东的权利,他们是不是愿意让一些他们不认识的人进来一块来管理这个公司,一块来进行发财、赚钱,他们是否愿意,这是核心问题。
对于合同法当中股权转让的核心问题是效力性,因为我们知道,现行的合同法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只要双方自愿,一切都可以商量,都可以来,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概念就是股权转让当中运用非常广的条文,那作为律师一定要注意合同无效合合同可撤销之间的关联度。
那么关于婚姻法的关键词是什么?婚姻法的关键词就是一个平等权,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这是婚姻法核心的东西。我们探讨婚姻法和股权转让的关系最大的依据和筹码也在这个点上,婚姻法侧重于保障男女双方、配偶双方在共同财产处理上的平等权,这三部法律公司法强调的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强调的是股权转上的效力,婚姻法强调的是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所以在处理股权转让纠纷中,这三个法律的适用性问题,是否能够同时使用以及适用优先还是之后,这是司法实践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目前法院对于夫妻单方转让股权效力的认定有两种观点:一是相对有效论(只要配偶转让股权,完全依照《公司法》、《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不论受让人的主体身份(包括配偶转让股权一方的直系直属),都是有效的。至于转让股权的价格,由根据&契约自由&原则,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商定);二是相对无效论(配偶单方转让股权,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原则,一般应认定为合同有效。但如果配偶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法院在审查其主张是否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后,若认为配偶另一方主张成立,即可认定合同无效。并且,在法律适用上,应酌情综合《合同法》、《公司法》与《婚姻法》的相互适用)。
对于律师而言,在处理夫妻单方转让股权效力案件时,根据经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1、受让方与转让方的关系亲密程度。比如,受让方是否系配偶一方的亲属、同学、朋友,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夫妻感情状态。2、受让方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股权转让的价款,是法院评判此类案件中,股权受让一方是否存在主观恶意、衡量股权交易的真实性的一个参照依据。3、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与履行与夫妻关系深化的对比。在配偶一方进行股权转让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是否与夫妻关系的恶化程度当对应,从而间接判断其在转让时主观是否有转移、隐匿财产的主观可能。4、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已履行并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虽然已签订,但是否已实际履行、或是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是法院衡量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双方是否具有签约、履约真实意思的一个参照因素。第五、股权转让后,是否再转让。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如果受让方将股权再行转让,将大大增加配偶另一方主张合同无效、恢复股权原始状态的难度,案件的进一步处理,将使涉讼层次增加,给法院审理带来难度。
通常来说,对于夫妻单方持股、单方转让的情景,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让人受让股权是否存在恶意至关重要,是衡量案件是否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最重要的依据,因此,也是律师在处理此案中的关键所在。
夫妻双方持股但一方将股权转让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若夫妻一方主张分割双方名下在公司的股权,法院一般将夫妻双方均视为公司股东,不强调夫妻之间特定的身份关系。因此,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也依照《公司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判断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同时,由于夫妻双方均具有股东身份,因此,不会着重强调夫妻之间股权分割协议与其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冲突。
法院处理夫妻双方持股的通常方法,一般是适用调解解决,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通过出具调解书的形式,将夫妻双方名下股权的处理结果进行固定,并由当事人凭调解书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在处理时,法院应审查公司章程有无另行规定,对于股东转让股权有无其它合法的限制条件(比如,公司章程设定了股东转让给其它股东的限制条件,而不只是拘泥于&优先购买权&);但是,如果配偶双方在离婚案件中,对双方名下的股权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公司又存在其它股东、即股东人数不限于夫妻二人的情况下,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另案依《公司法》的规定处理股东间内部争议,或建议当事人另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但是,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确认,虽然夫妻双方名下的股权持股比例不同,但仍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有另行明确约定除外)。
对于虽然夫妻双方持股,但是一方冒名擅自转让双方名下股权的问题,实践中发现,一些法院(甚至最高法院)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以&家事代理权&为由,结合《婚姻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的规定,认定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的配偶一方冒用&未知情&的配偶另一方(也为股东)的行为,系行使&家事代理权&,从而认定在配偶双方均持股的情况下,使得配偶单方转让双方名下的股权的行为归于有效。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因为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当事人,很多夫妻,一方在外从事经营活动,另一方并不一定了解。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分割财产时,不清楚配偶经营情况的一方就很容易陷入被动。从事经营一方可以通过虚假借款、虚假债务、虚假财务报告、虚假股权转让、虚假股东等形式侵吞配偶利益。作为被损害方,往往由于不清楚不掌握情况而处于无证据的不利地位。因此,夫妻双方都应该在平时参与家庭财产管理事务,不要忽视自己的知情权,如果发现或察觉一方意图损害自己权益,那就尽量掌握财务相关资料和相应证据,尽快向专业婚姻律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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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房改房买卖离婚后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_百度知道
房改房买卖离婚后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买了一套房子,请问是这样的吗,而南岸区要实行啊!该这么办啊,为什么其他主城区都没有实行这个政策,我买了过后,真的很急。卖方是离婚了的,就是几万了?请讲解详细一点,该房屋是2003年集资建房,麻烦了,现在马上取证了,才被告知,户是10月29号南岸房交会的时候过的户。当时过户的时候房交所又没有提醒我们要按照百分之二十上交个人所得税,财产分割书上是归女方所有,但为什么现在就要这么收取了、赠与是方式下才按着百分之二十征收,我以前听朋友说过个人所得税是在继承,却听说个人所得税要按着百分之二十缴纳,即(房改房)!因为按着百分之二十来算个人所得税的话
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免征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5%免个人未满两年90平以上普通住宅(销售价-原购房价)×5、优惠政策(1)土地.0以上、财政局,由于客观原因、建造时间,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建委《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对于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5%据实征收法,因财产分割涉及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已经购公房的原值按4000每平米的价格进行计算.5%免个人未满两年非普通住宅销售价×5,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纳税人销售已购住房的购房时间;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47: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47。(5)土地使用权交换。商品房及其他住房、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免个人满两年非普通住宅(销售价-原购房价)×5。二手商品房买卖税费表 2009年税种房屋类型卖方税费买方税费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印花税商品房满两年9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免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才可免)免免个人1%免个人满两年90平以上普通住宅免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才可免)免免个人1、五环以外100万元&#47,下同)的,其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或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应纳税额=销售额×核定税率1%免免个人3%免个人原购房时间按契税完税凭证和房产证上登记的时间中较早的为准: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五环以外120万元&#47、安居房;套。 2,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手续,同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购买住房的。4: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应纳税额=(销售额-财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法、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47。依据《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京财税[号三;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契税1。(7)对于夫妻离婚,其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一,免征营业税: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58万元&#47,契税税率为1%: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原值以出售人购买时的发票或其他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贷款利息凭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免税条件。具体比例由省地税局及其授权的地税局根据房屋所处区域、准确的原值凭证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依据北京市地税局。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1年内购买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需持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商品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应纳税额=销售额×核定税率1%免免个人1、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个人转让自用不足5年且有增值的普通住宅(含房改房),按房屋成交价格×3%缴纳;套.2倍以下;套、房屋权属的,按房屋成交价格×1,《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七部委日发布。二。税目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住房平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房屋赠与、危改回迁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5%据实征收法,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税,可申请全额退还出售住房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受赠方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契税、房地产营业税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套:有装修费税务统一发票(付款人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 3: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2)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调整为,全额征收营业税、房屋赠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北京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最高额为,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缴纳契税、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47。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免征契税。(4)居民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前后一年内新购各类商品房.0(含)以上,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土地使用权交换;套,可申请同比例退还出售住房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权出售。对于已购买了商品房。现行税率为3%;房屋买卖。房屋原值指出售人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加上缴纳的相关税费、计税方法(1)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应纳税额=(销售额-财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法。(6)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已购公有住房;套.5%据实征收法,免征契税,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地理位置.2倍以下,其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销售额的。税率计算公式,尚未出售公有住房的纳税人,交换价格相等的、赠与和交换)、契税核定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0(含)以上;套,重新承受土地,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47;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套、公证费等费用,购房人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办理契税手续的,予以减征同比例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五环以外100万元/套,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住房贷款利息:应纳税额=销售额×核定税率1%(北京市场实际交易按此方式计税)转让房地产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是。普通住房的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财政部新闻办公室从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普通标准住房与非普通标准住房的区别、房屋交换、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土地使用权赠与、安置费的部分,购房时间的认定可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交纳时间作为购房时间,可以在以下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可按契税完税凭证、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日发布。依据.0(含)以上;套、占用后、房屋类型,不征契税。依据《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七部委日发布北京标准;套;购房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现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国家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缴纳,待公有住房出售后需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请退税手续。(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调整为、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手续费,免征契税;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装修费用的核算方法: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倍以下,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2倍以下、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47。如新购商品房属于普通住宅,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4)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 税目;套、房屋交换,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经济适用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购房时间的确定;(3)商用房及高档住宅;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三环至四环之间210万元&#47。小区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47、房屋补偿费、康居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应按房屋买卖行为规定的计税依据缴纳契税。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日发布,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应纳税额=(销售额-财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法。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四环至五环之间198万元&#47。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应纳税额=(销售额-财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法,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销售额×核定税率1%免免个人1。纳税人原购房价款中含装修费的:据实征收法:按房屋成交价格×3%缴纳。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且有增值的、房屋权属。 四,不征契税,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土地使用面积。现行房地产营业税政策是自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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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国家为了控制房价炒作把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也提升到了百分之20:百分之20的个人所得税、90以上百分之2、工本费、公证费、144以上百分之3)、印花税、契税(90平米以下百分之1。二手房买卖的具体费用如下.这个地球人都知道了
那对方办理析产手续了吗?如果办理了在交易的话只收取1%的费用就可以了
房改房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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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离婚时怎么分割股票收益?
当前很多人热衷于炒股,甚至是一些夫妻双双投入炒股,虽然炒股有风险,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参与其中。那么时,因为夫妻炒股赚的收益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365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以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其股票的分割也就是对其股权的分割。在分配股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讼争的股票是否属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股票具有财产权内容,因此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依照夫妻财产制中有关约定财产制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股票有约定,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是婚前购买的股票,双方对此又没有约定,依修改后的婚姻法,对于一方于婚前持有的股权,属一方个人拥有的财产。但是该部分股权在婚后的收益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其归属,我们认为婚后的股权收益作为投资收益属于一种孳息,该部分孳息符合法定共同财产制的规定,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属于分配的范围。(2)讼争的股票是否是可以转让的股票。股票是否可以转让关系到下一步实际分割的进行。现时发行的股票可以按是否向公众发行分为两种:如社会公众股和企业内部职工股。前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由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购买和操作。后者是在企业进行股份改造时向本单位内部职工发行的股票。两种股票的分割方式存在不同之处。对于社会公众股,如果是记名的,一般应当分割给在股票上记名的一方所有,如果是无记名的股票,则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将股票判给了解股票知识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双方均具有这方面的知识,则可采取竞价的方式来确定股票所有权的归属。对于内部职工股,由于其是限制流通的股票,根据有关规定,内部职工股不得在社会转让和交易。因此,此类股票不应当分割给另一方所有,因为它只能由作为企业内部职工一方所有,具有一定的身份性。另外,一般来说,内部股股权的转让在期限上也有限制,比如规定在公司配售三年内不得转让,三年后也只能在企业内部职工间转让。因此,内部职工股一般宜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3)讼争股票的价格。股票的价格与公司的收益联系比较紧密,股东可以通过持有股权而获得公司分红和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由于股票的价格总是处在不断涨跌中,所代表的权利不是一成不变的,原始的股份投入并不完全代表其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另外,股东除了因持有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而获得收益,还可以通过转让股票获得收益,而该转让股票的收益又与当时的市场利息率和股息率有关。投资人可能会因为某支股票的行情好或者准确的抛售行为而获得利益。由于股票价值的不确定性,而目前法律对此亦无明确规定,故股票价值标准如何确定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由法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以处理。我们在分割股票时,其实并不是分割股票本身,而是在分割股票所代表的利益。因为股票作为有价证券是具有很大风险性的,股票分割后可能因为行情较好而获得较大的收益,也可能由于行情较差而遭受较大的损失。因此,经过分割后的股票,如果一方因为股票价格见涨而有所收益,另一方不得要求持股方另外补偿;反之,持股方如果因为股票价格暴跌而损失惨重,也不得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此才符合风险和利益均衡的原则。股票的分割问题处理后,此时,持股人除了可以凭其所持的股票依法享有收益外,还能因此而享有法律规定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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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股票该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 作者:
离婚时,股票该如何分割?
1、股票市值与资金余额的分割方法。
前几年,股市很牛时,全民皆炒股,也许你们就是其中一员,但在离婚时如何分割股票,会比如何操作股票买卖更复杂,还是有必要先向你介绍一下股票等在法律上的概念,就样便于你对法律的理解。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不能改变。但股票持有人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将股票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的投资。
股票上市后,上市公司就成为投资大众的投资对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资大众的储蓄资金,扩大了筹资的来源。
通常我们所说的炒股就是指股票的投资动作,一般要动作炒股的话,首先选择一家证券公司,然后在该证券公司开设股票帐户及股票资金帐户,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可能开始操作股票的买卖了。你们所有的股票交易和资金的流动在你们所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都有电子档案留存。
股市总值是指截止打印时止,根据市价,拟查股票账号内所有股票的市场价值的总和。
资金余额即拟查股票账户所依托的资金账户内的资金余额数目。
在计算他应分的股票账户总额时,应将当前股票总市值与当前资金账户内的数额相加累计得出的就是应分的股票价值。比如,经调查,他婚后在股市内共有十二支股票,截止打印对账单时止,十二支股票总市值为33万元;资金账户内尚有2万元现金,他的股票账号内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总资金额应为35万元。
由于股票所代表市场价值的不确定性,它不能以其票面价值作为计算的依据,具体可由你们协商市场价格。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确定一个分割的时间点,确定在这一时间点上的股票价格,作为确定股价和分割的依据。因股票需要进行上市交易后才可实现其价值和分割,因此,法院在处理时,一般会采取在谁名下的股票判归谁所有,由另一方拿取对价款的方式,而不是采用硬性地判决双方各拥有一半数额股票的分割方式,这是法院通行的作法。
(2)婚前所购买的股票在离婚时怎么分?
关于这个问题,目前我国的婚姻立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从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原则和部分省市法院的操作实践来看,一般情况按以下处理:
首先,关于股票应当认定为购买的个人财产,因为该股票所购买的出资系购买人的个人财产;
其次,关于他名下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属夫妻共同所有,关键点在于,该增值部分的来源是否基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即双方的苦心经营行为。实际上,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着重要看夫妻双方是否都对该收益有贡献。并不是说,只有一方参与而另一方没有参与,法院就一定会认定该收益为一方所有。
&例如,张某婚前就一直炒股,并在生活中用了大量时间观察股市行情以及分析股市涨跌,而另张某之妻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炒股,但将其大部分业余时间用于照顾老人和孩子,以及张某的生活,安排处理家庭事务,由于夫妻分工不同,没有张某之妻的大力支持,张某也不可能获得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时,法院就可能判决张某炒股获得的增值部分适当判归了张某之妻。
当然,如果他名下的股票系婚后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所投入,则与前述情况是不同的,该股票及增值都应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是有权主张权益的。
(3)你如何查询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
关于股票信息的查询,相关机构一般只接受股票开户本人、律师、法院等的查询要求,如果你要查询他名下的股票信息,你个人查询的要求一般是不能得到相关机构的配合的,所以需要请求法院的配合,具体方法如下:
a、如果你知道他的股票帐号信息时,如何查询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
如果你知道他在哪一个证券所开户或知道他的帐号信息,则你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找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b、如果你不知道他的股票帐号信息,甚至不知道他是否有炒股时,如何查询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
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上海和深圳两个分公司,其中,上海分公司目前的地址在上海浦东陆家嘴保险大厦,可以在该处查询到所有沪市的股民股票交易信息。
如果你不知道他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也没有关系,只要知道他的身份证号,就足够了,只是稍麻烦一些。知道他的身份证号后,可申请法院直接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他的股票交易明细。通过这两个公司,可以查到他所有的股票交易记录,但是如果想查到他的资金账户的情况,还需要在这两个公司查出他的开户证券公司,再次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去具体开户的证券公司调查资金对账单。最后,将他账户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账户余额查清。
一般来讲,中国证券结算公司不可能提供虚假证据,其提供的证据应当是准确的。但是,我们在实践中遇到有证券公司做假的情况。2003年我们代理的一起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某证券公司作假证,向我们委托人提供了经过篡改的对账单,后与证券结算公司的股票交易对账单核对发现问题,委托人向中国证监委及该证券公司总部举报,才得以纠正。因此,如果案情重大,涉案金额较高,建议你最好将股票交易对账单与账户资金对账进行认真核实,特别是对于大户炒家,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附:调查取证申请书(查询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的申请)
调查取证申请书(查询股票交易)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2008×民一(民)初字第××××号××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告××无法自行收集股票信息资料,故特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拟被调查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拟被调查人开户名为:××
拟被调查人身份证号码:××××××××
查询内容:自××××年××月至××××年××月的股票交易
(请打印股票交易明细)
申请人:&&&&&&&
××××年××月××日
调查取证申请书(查询股票资金对账单明细)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2008×民一(民)初字第××××号××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告××无法自行收集股票信息资料,故特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拟被调查机构:××××××证券公司××营业部
拟被调查人开户名为:××
拟被调查人身份证号码:××××××××
查询内容:自××××年××月至××××年××月的股票资金明细
(请打印股票资金对账单明细)
申请人:&&&&&&&
××××年××月××日
(4)他会怎样转移或隐匿股票?
a、隐匿炒股信息。他可能会向你表示没有股票,也可能对他是否有股票不表态,更不会向你透露他名下可能的股东代码或资金号,或证券公司。
b、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取出后转移、隐匿。
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面临离婚诉讼时,往往会出面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的股票抛售后转移股款的行为。对此,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方的擅自转让行为应受责任追究,其转移的钱款仍应予以分割。
由于必须借助由银行开户炒股,因此,股票资金转移、隐匿与银行存款的转移、隐匿有相通之处,在于不再赘述。但提醒当事人的是,股市信息的查询相对于银行存款查询相对宽松,比如在上海,只要凭借法院的调查令即可到相关证券管理、经营机构查询,因此,隐匿得呈的可能性不大。此外,只要打出资金对账单,便可看出一方资金数额流量。没有实行调查令的地区,可以申请法院到相关证券管理和经营机构查询股市交易对账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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