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到银行买了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品,为何我卡上还有显示原来的金额

你好,我是网上银行专业版用户。为什么不能购买理财产品?首次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到柜台签约吗?-金斧子工商银行卡为什么一直处于四星级状态,我一直在买理财产品何时才能升级为金卡贵宾,_百度知道
工商银行卡为什么一直处于四星级状态,我一直在买理财产品何时才能升级为金卡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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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客户按贡献星级细分为七星级客户、六星级客户、五星级客户、四星级客户、三星级客户、准星级客户共六大类,每类客户的评价标准如下:(1)七星级客户:星点值在80000(含)以上。(2)六星级客户:星点值10000(含)~80000。(3)五星级客户:星点值2000(含)~10000。(4)四星级客户:星点值500(含)~2000。(5)三星级客户:星点值50(含)~500。(6)准星级客户:星点值0(不含)~50。(7)星点值等于0的客户不予评定星级。 工行星点值相关指标及计算标准 1、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指标由短期资产和中长期资产两个细项组成,指标计算为各项金融资产的半年日均余额。(1)短期资产主要包括:活期储蓄存款、第三方存管、灵通快线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信用卡存款。每万元短期资产可获得135星点值。(2)中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定期储蓄存款(含定活两便)、公积金存款、理财产品(不含灵通快线)、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国债、保险、贵金属(含账户贵金属、代理实物黄金、品牌金)等。每万元中长期资产可获得100星点值。附说明:贵金属递延暂不纳入星点值计算。 2、个人负债个人负债指标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其他个人贷款、卡透支三个细项组成,指标计算口径为各项个人负债的半年日均余额。(1)每万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可获得100星点值。(2)其他个人贷款指标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品种,每万元其他个人贷款可获得200星点值。(3)个人贷款星点值的算法为根据实收利息推算,星点值是根据平均利率计算所得。由于不同客户享受的利率不同,获得的星点值也有所差别。如:两名客户房贷半年日均余额都为100万,但利率七折客户得到的星点值低于基准利率客户。(4)每万元信用卡计息透支可获得200星点值。 3、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指标由投资理财类交易、卡消费交易、结算类交易三个细项组成,指标计算口径为半年累计交易金额。若单次交易金额超过该项业务手续费收取标准上限金额,则以上限金额作为该次交易金额计入指标统计。若单次交易已享受我行费率优惠,则交易金额按优惠比例折算后再计入指标统计。(1)投资理财类交易指标主要包括:基金购买与赎回(不含货币基金)、理财产品购买(不含灵通快线)、国债购买、保险购买、账户贵金属、实物贵金属、品牌金、外汇买卖等。每万元投资理财交易额可获得200星点值。附说明: ①账户贵金属、实物贵金属、品牌金的买卖按交易金额*0.02累计星点值。 ②外汇买卖暂不纳入星点值计算。 ③贵金属递延暂不纳入星点值计算。(2)卡消费交易指标主要包括灵通卡、理财金账户卡(含工银财富理财金账户卡)、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等各卡种通过POS刷卡消费产生的交易。每万元交易额可获得400星点值。附说明: ①信用卡副卡交易产生的星点值记入主卡持卡人账户。 ②目前POS刷卡购房、购车等交易均计入星点值。 ③双币贷记卡中的外币账户,按外币交易金额折算人民币计算星点值。(3)结算类交易指主要包括异地存取款、异地汇款、跨行汇款等。每万元结算类交易额可获得200星点值。附说明: ①目前不含跨境汇款。 ②收取了客户手续费的交易才会计算星点值,因优惠等原因未收取手续费的不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实收手续费计算,每笔业务所得星点值为实收手续费乘以2。 工商银行星级客户服务标准 贡献星级:是指依据星级评价模型计算的总星点值而评定的星级,是我行个人用户实际贡献的体现,是业绩考核和信息披露的依据。贡献星级的评定周期为每月。服务星级:是指为满足我行个人用户拓展和业务发展需要,以贡献星级为基础按照一定规则调整后的评级结果,也是我行个人用户享受我行各项优先优惠服务的依据。服务星级的调整分为系统即时调整、客户经理手工调整和固定评级日调整三种。 三星级客户主要为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以及工作时间短、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职业人士,是我行重点关注和积极引导的潜在目标客户市场。主要通过牡丹灵通卡联名卡的便捷服务吸引客户。 1、服务内容:提供储蓄存款、个人消费贷款、投资理财产品、银行卡、代收代付、结算汇款、理财咨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等个人金融服务。 2、服务渠道:主要通过金融便利店、网上银行普通版、95588服务专线、手机银行(WAP)、自助银行等渠道为三星级客户提供服务。 四星级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提供储蓄存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投资理财产品、银行卡、代收代付、结算汇款、理财咨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等个人金融服务。 2、配发信用卡普卡,客户可享受信用卡普卡特惠商户优惠等增值服务。 3、服务渠道:主要通过一般理财中心、网上银行普通版、95588服务专线、手机银行(WAP)、自助银行等渠道为四星级客户提供服务。 五星级服务内容如下: 1、提供理财金账户“六专”服务,即:“专属贵宾通道”、“专享费用优惠”、“专家理财服务”、“专供理财产品”、“专业账户管理”、“专有精彩活动”等。 2、提供个人消费信用贷款额度自动授信服务,各行自行珐矗粹匪诔睹达色惮姬设置各星级基础授信额度,客户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使用该额度,进一步拓宽客户融资渠道。 3、配发信用卡金卡,客户可享受信用卡金卡特惠商户优惠、机场贵宾通道等增值服务。 4、享受相关业务费率优惠。 5、服务渠道:主要通过贵宾理财中心、网上银行贵宾版、贵宾服务专线、手机银行(WAP)、自助银行等渠道为五星级客户提供服务。 六星级服务内容如下: 1、提供“财”、“智”、“尊”、“享”四大系列十类财富管理专属服务,包括财富规划、资产管理、账户管理服务、理财顾问、财富资讯服务、贵宾通道、专享费率、专属介质服务、环球金融和增值服务等。 2、逐步将私人助理服务的惠及范围扩展至全部六星级客户,提供家庭综合保障、旅行与私人商务助理、高尔夫与奢侈品定制、环球医疗救援、中国汽车道路救援等5项服务。 3、提供个人消费信用贷款额度自动授信服务,各行自行设置各星级基础授信额度,客户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使用该额度,进一步拓宽客户融资渠道。 4、准许申请白金信用卡,申请成功后可享受白金信用卡特惠商户优惠、机场贵宾通道等增值服务。 5、享受相关业务费率优惠。 6、服务渠道:主要通过财富管理中心、网上银行贵宾版银牌会员和贵宾服务专线、手机银行(WAP)等渠道为六星级客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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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一直都听到银行业的一些消息,像庞氏骗局、银行业钱荒等等。本人对于这些不了解,最近妈听银行职员说买理财产品,回来问我,我突然来了兴致想一探究竟。为什么银行要怂恿储户买理财产品呢?而不是怂恿储户做定期存款?总是听说理财产品风险高,但是说明书上又写着保本的,那风险在哪里呢?请各路大侠解疑
银行的目的是把大家的钱聚集到他那里,存款还是理财产品都是非常好的手段 - 我不觉得银行有厚此薄彼的做法,其实存款应该还是大头,个人感觉银行推出理财产品是与基金、股票等投资产品竞争的。
手机答,改天用电脑时补充。首先,部分赞同匿名用户的观点,一是与他行竞争,而二是表内资产表外化。补充部分如下:1.为什么银行要怂恿储户买理财产品呢?而不是怂恿储户做定期存款?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财产品可以说是变相实现"存款利率市场化"的产物。理财产品起点比一般存款高(5万起),期限可长可短(封闭的有三十多天的,也有两百多天的,开放式的则几乎是随时),预计年化收益率4-6,高于同期存款利率。但是,存款利率浮动区间很有限,上限是基准利率上浮10%,中小银行都上浮到顶了,没差距,储户一般还是根据习惯(比如工资卡、邻近有网点等等)来选择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营销时则会强调期限灵活收益率高,相对少提收益率和利率,吸引客户为了方便做理财再到该行开立银行账户。资金到了,平时作为理财资金游离于表外(针对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季末月末等重要时点前银行设计发行理财产品会掐好时点,使其成为募集期或兑付期,这资金又暂时地成为存款,美化存款数据。各中小行做理财,目的并不是把自有定期存款客户转化成理财客户,而是以此将他行定期存款客户和理财客户吸引来。大型银行也做理财,能够防止客户流失,收益率差不太多时客户何必麻烦地再跑去别的银行呢?2.总是听说理财产品风险高,但是说明书上又写着保本的,那风险在哪里呢?说明书不可能都写保本。理财产品有保本固定收益型(现在很少见)、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一般预期年化收益率是三者递增。其中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得资金进入银行资产负债表,计入各项存款,本金安全性请放一百个心,本金不保就是银行违约。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募得资金不入表,但能帮银行冲考核时点,全程有资金托管行、证券公司等参与,银行赚个中间业务收入而已,风险相对大些,说明书会提示风险自担。即便如此,风险依然有分级,一般根据投资标的分为五级,前两级风险也不太大,例如投向货币市场、债券的,比投向信托受益权的风险小。目前来说,银行自行开发设计自己销售的理财产品(即不含代销的信托保险等等),可能实际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有差距,但本金基本还是能按时足额兑付的。(出状况的一般是代销,宣传高收益低风险,显然不靠谱…)这也是我一开始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的意义所在,理论上确实"理财非存款""收益率非利率""风险自担",但实际上客户们看到的就是"起点稍高""比存款更赚""本金安全""收益浮动但大多数情况能达到"。7月21日晚更新:1.对 答案的补充:“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是允许的,叫做”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只是确实相对少见。三种类型理财产品对本金及收益的保障情况可以参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2号令)第十一条 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第十二条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第十三条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第十四条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第十五条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第二十四条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 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
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2011年5号令)第十八条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五)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六)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七)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提示客户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等内容;
……2.”保本型理财产品募得资金计入各项贷款“的出处及其他相关规定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2号令)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计划中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应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衍生交易部分应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
谢邀。本人对这些金融产品的理解是极为有限的,对于这种重要决定也不想搬门弄斧,累街坊。不过我听到这个问题,我极为推荐6月27日和28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邀请了刘纪鹏作为嘉宾,针对上个月中国钱荒问题作出了解读。其中就包括了对金融产品银行扮演的角色,银行主要是作为中介形式来经营这些理财产品,事实上如果出了问题,银行是不会负责的,尽管它没有事先告诉你。当然我不敢说是不是所有都是这样子,但是这两期节目非常有趣,强烈建议看看。如果你有电脑可以直接上凤凰网看,用ipad或者iphone可以使用"凤凰视频"或者"凤凰FM"来观看或听。祝好运。天津銀行理財産品風波:4萬名航太專家被“忽悠”
  時間:   
本週,一款波及天津銀行針對中國航太科技集團第一研究院在職及離退休共4萬多名專家的年化收益8.1%的專屬理財産品,引起強大風波。
理財週報記者獨家獲悉,這款專屬産品發行僅3天后便以夭折收場。
而更讓這些航太專家不可思議的是,天津銀行這款“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當事銀行出現了多種説法,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行長王宏甚至否認“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上的“天津銀行北京分行”公章不是真的。
據理財週報記者調查,有關人士已將此違規行為舉報到了銀監會,並引起關注。
2月14日上午:認購現場火熱
2月14日上午10時許,理財週報記者來到地處北京城南東高地的航太科技集團第一研究院老年活動中心。一進門迎面就看到題為“天津銀行理財産品年化收益8.1%”的宣傳材料,很多人圍在近前仔細閱讀。
這份宣傳材料顯示:“本著依靠職工、服務職工,為職工辦好事、辦實事的宗旨,院工會應廣大職工要求,與天津銀行商定為職工推出定制式理財産品。”
宣傳材料載明:産品類型是定制式理財産品(專門針對航太第一研究院推出的封閉式理財産品);本産品專為航太第一研究院定向發售,僅限于一院職工、離退休職工及家屬;認購限額最低為10000元,多投不限;理財期限為一年;收益水準為8.1%。
宣傳材料的“風險提示”部分稱,本理財産品屬於低風險等級投資産品,適合有投資經驗及無投資經驗的投資者。投資者在認購本産品前應獨立判斷做出投資決定並有能力承擔投資風險。
宣傳材料的落款處所署為“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航太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工會”。
進入老年活動中心的一層大廳,在服務台前豎著一塊寫有“天津銀行代辦點”的指示牌。此時,已經有很多人排起長隊,等候辦理相關手續。其中大部分是老年人,屬離退休職工。
目前,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才3.5%,相對而言,8.1%的收益率還是比較高的。這也是吸引眾多投資人的根本原因。
一位60歲左右的老人告訴理財週報記者,從2月12日開始,這裡就開始辦理購買理財産品的相關業務。2月12日已經辦理相關手續的人此時正在辦理現場取卡手續。理財週報記者發現,他們辦理的銀行卡是天津銀行發行的“津通卡”。
上述老人給理財週報記者出示的一份“天津銀行理財産品認購流程”顯示:2月12日—2月17日,各投資人進行現場認購。投資人現場辦理需要攜帶投資者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以及現金人民幣10元(用於開立理財賬戶,作為投資人卡內餘額);此外,投資人現場辦理還需要填寫及簽署的文件有:《投資人基本資訊》和《“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包括銀行和客戶留存各一聯);此後,天津銀行為各投資人建立理財賬戶,次日發放理財卡,投資人進行認購款劃轉,包括在認購地點發放理財卡至各投資人,投資人將認購實繳金額轉入理財卡等步驟;2月20日,認購結束,産品正式起息。
在“認購流程”説明書的最後寫有“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聯繫人”呂瑩、盧裏徵以及“院工會聯繫人”程亮、孫國華的聯繫電話。
《“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分客戶留存和銀行留存兩聯。在客戶留存聯的“乙方簽章”處蓋有“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的紅色公章。記者了解到,這個“交易憑證”是唯一界定天津銀行北京分行和投資者投資關係的協議性文本。
理財週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在《投資人基本資訊》的表格用完後,工作人員告訴投資者不用填寫這個表格,而只需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和填寫好的《“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就可于2月16日取卡。
“辦好銀行卡後,你可以劃賬,也可以拿著銀行卡到天津銀行北京分行去存錢。坐地鐵到宣武門地鐵站出口A就能看到天津銀行北京分行。”一位工作人員向現場的投資者解釋説。
理財週報記者看到,為投資者辦理相關手續的幾個年輕工作人員,身穿便服。當其被問及關於這個理財産品的資金投向及風險等問題時,其中一個工作人員説:“我們只負責收集資料辦卡,其他我們不負責。”在理財週報記者一再追問資金投向時,其中一個年輕人説出“農業”兩個字,隨後不言一字。
一些投資者在一起談論著這個理財産品的風險。多數投資者認為,既然是院工會給大家推薦的,應該沒有什麼風險。一位投資者透露,此前,院工會也給大家推薦過一些保險産品。
但幾位曾在銀行網點購買過理財産品的投資者稱,在銀行網點購買理財産品需要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等手續,還要簽署相關正規協議。但是,天津銀行這個理財産品沒有解釋資金投向等問題的説明書,也沒有正規購買協議,而只有一個《“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能説明購買關係。
2月14日中午一時許,為投資者辦理相關手續的幾個年輕人在活動中心一樓大廳的沙發上休息。交流中他們明確表示,自己是被天津銀行雇傭來的臨時工,只是負責這次投資者購買理財産品過程中的填表、辦卡等事宜,至於産品本身的情況不了解。
2月14日下午:風聲吃緊
2月14日下午13時30分許,一位60歲左右的婦女疾步走進老年活動中心一樓大廳,她告訴正在排隊等候辦卡的一些人説:“聽説附近的工行和建行把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給告了,監管部門不讓天津銀行賣這個理財産品了。”這位婦女小聲念叨:聽説很多人都把自己的錢從其他銀行取出來,要買天津銀行的理財産品。
下午14時許,理財産品認購手續開始繼續辦理。理財週報記者發現,當天上午辦卡的幾位自稱被臨時雇用的幾位年輕人沒有回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兩個人。一位自稱是天津銀行員工的女士稱,現在忙於辦卡,沒時間解釋理財産品的投向等問題。
大約10分鐘後,一位戴眼鏡的自稱姓徐的男士走到服務台前,抱起尚未發放的《“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走出服務台。同時,他向人們宣佈,“交易憑證不能發了,也不辦卡了”。這位男士自稱不是天津銀行員工,是天津銀行找來幫忙的。
在眾多投資者的追問下,這位姓徐的人士稱,不能發了,有人把這事兒捅到銀監會去了。現在對我們壓力特別大。
“你們的産品不合法?”一位老年投資者問道。
“已經辦的沒問題,繼續辦。沒有辦的,就不給發交易憑證了。今天下午只發卡(注:2月12日辦理的手續),不再辦新的手續了。明天也不辦了。”徐告訴在場的投資人。
顯然,徐的表態激起了等候多時的投資人的不滿,他們將徐團團圍住,要求徐繼續發放“交易憑證”用於辦卡。
後來,徐改變了主意,繼續向投資者發放“交易憑證”,但不再收取,而是告訴投資者“明天再交。”
據現場的投資者透露,當天,除萬源路一院老年活動中心外,附近購買理財産品受理地點還有:院屬各單位工會、離退休活動站,院圖書館一樓大廳,東高地211廠離退休活動中心等場所。
2月14日當天下午5時許,理財週報記者多次撥打“天津銀行理財産品認購流程”説明書上“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聯繫人”的電話,試圖了解這個理財産品的收益、資金投向以及風險等問題,電話一直未通。
2月15日:風雲突變,投資者承壓
2月15日上午10時許,理財週報記者再次來到航太科技集團第一研究院老年活動中心一層大廳。大廳門口的宣傳材料以及服務台前的“天津銀行辦理點”指示牌已經不見。此時,與2月14日下午情況相同,服務台的工作人員沒有變化。
一位自稱是天津銀行工作人員的女士告訴在場投資人,因為監管機構叫停,關於這個理財産品的業務不辦了。
“今天下午開始給大家退錢,包括辦卡的10元錢。往天津銀行卡上轉賬打了錢的,天津銀行方面也會原額退回。”上述天津銀行工作人員説。
據了解,天津銀行另給投資人的補償方案是:已經辦理銀行卡的,並已經向天津銀行卡上轉賬的,不論轉賬金額多少,補償均為200元;辦理了銀行卡但未轉賬的,補償100元;填寫“交易憑證”但沒有辦理銀行卡的,補償50元。
航太科技集團第一研究院工會權益保障處負責人程亮向在場的投資人表示,從當天下午到2月17日,將一直辦理退款或補償事宜。
程亮稱,第一研究院周邊的一些銀行給銀監會打電話舉報了這事。所謂民不舉,官不究,一舉報銀監會也害怕了,責令天津銀行必須得停下來。
“咱們這項目收益是固定收益8.1%,你説它違規吧,它也不違規,它是打一擦邊球,要是安安靜靜弄完以後也沒事兒,現在動靜太大了。”程亮説,“咱們職工有往天津銀行總部打電話的,有往天津銀行北京分行打電話的,有向銀監會打電話的,周邊其他銀行直接(向監管部門)説天津銀行在我們這兒高息攬儲,嚴重違規。”
“天津銀行當然想做這個事情了。但天津銀行不敢做了,聽説要把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行長免了。”針對有投資者要到地處宣武門附近的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購買這個産品,程亮説,“這個項目沒了,産品叫停了。”
“昨天下午5點我們和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的行長、副行長開始協調此事,一直協調到今天淩晨三點半。”程亮説,“固定收益3.5%可以,但8.1%就違規啊。這就相當於高息攬儲。”
據前述徐姓男士和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的人士介紹,截至日零時,只有5名投資者將購買理財産品的錢轉到了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的卡上。
但據在場的一些投資者介紹,在附近一些銀行,仍有人在辦理向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轉賬事宜。
8.1%收益誘惑航太專家
一位退休職工表示,準備投資這個産品的錢都是養老錢,就怕被拐跑了。對此,程亮説:“天津銀行的卡是你的卡,錢在你的卡上,沒問題。”
據理財週報記者了解,有相當數量的投資人是從其他銀行將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取出,打算投資天津銀行的這個理財産品。由於此次投資不能進行,這些投資人實際上已經遭受了利息損失。
今年72歲的劉鐵軍老人將還差幾個月到期的三年定期存款10萬元取出,打算投資天津銀行的這個理財産品。在聽到産品被叫停的消息後,老人情緒激動。
“我昨天從其他銀行取出這10萬元,只拿到了50多元的利息,本打算通過投資天津銀行這個理財産品把損失的利息補回來,但事與願違。三年定期存款的利率是5%,如果再等幾個月,就能拿到5000元的利息。只能怪自己太貪了。”當他向天津銀行的工作人員諮詢自己的利息損失如何彌補時,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的工作人員表示無能為力。
2月16日上午,理財週報記者在航太第一研究院老年活動中心一層大廳看到,退款和補償事宜仍在進行,人流涌動。投資人按照相關補償措施,領取了不同面額的中國移動充值卡。
據現場一位自稱是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工作人員的男士介紹,此次辦理的與理財産品相關的天津銀行銀行卡只有100多張,而轉賬的只有五位。天津銀行北京分行方面將單獨通知那5位已經轉賬的投資人,讓其接受退款及200元補償費。
現場仍有多位投資人和天津銀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員進行交涉。交涉內容為自己的利息損失。他們本想獲取8.1%的高收益,沒想到卻因停辦而蒙受了利息損失。
理財週報記者了解,天津銀行北京分行在北京東高地地區尚未開設分支機構。中國航太科技集團第一研究院即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始建於1957年。著名科學家錢學森曾任第一任院長。據了解,目前該院在職職工有2.8萬人,離退休職工有1.2萬多人,員工總數在4萬多人。作為區域內的大單位,周邊各銀行都將其看作拓展業務的對象,由此,競爭也相當激烈。
截至發稿時,理財週報記者尚未了解捲入此次天津銀行理財産品認購事件的確切人數,但此次理財産品認購確實在航太第一研究院以及更廣範圍引起較大震動。
天津銀行北京分行否認,行長王宏説公章是假的
關於這只理財産品的資金投向、收益率為何如此之高等相關問題,在航太第一研究院現場的自稱天津銀行北京分行員工的人都沒給以明確回答。
2月15日下午四點,理財週報記者來到位於北京市宣武區東河沿衚同73號的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辦公大樓16層,據保安介紹,負責接待媒體的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助理唐宗元當天去天津總行辦事了。
理財週報記者隨後撥打唐宗元以及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行長王宏的手機,打通後一直未有人接聽。記者給唐宗元和王宏發短信,希望就年化收益率為8.1%的這個理財産品相關問題進行溝通,但二每人平均未回復記者短信。
2月16日上午9時20分許,唐宗元致電本報記者。唐宗元在電話中説:“天津銀行北京分行沒有推出過為航太第一研究院職工定制的理財産品。你聽到的資訊應該是誤傳。”
2月16日中午12時許,理財週報記者致電天津銀行北京分行行長王宏。針對理財週報記者的相關問題,王宏的回答也頗耐人尋味。
王宏説:“這個事本身是不存在的。航太第一研究院工會不懂銀行的業務。銀行的理財産品第一點應該有個設計,第二點還有個載體。就是説做理財産品,是拿房子做理財啊貸款啊,有經營收入的問題。也就是投向問題。在投向目標還在洽談當中,還沒選定的時候,他們就把這個事兒宣傳出去了。這是不對的。”
對於在宣傳材料中天津銀行北京分行和航太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工會聯合落款一事,王宏説:“這可能是他們在宣傳上誤導了一下。”
對《“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上出現的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的紅色公章,王宏解釋是“那個章不是真的”。
王宏説,關於“天津銀行理財産品年化收益8.1%”的説明中所列産品類型、認購範圍、認購限額、理財期限、收益水準及風險提示等條款不是天津銀行北京分行方面制定的。
“天津銀行北京分行正在調查此事。”王宏最後説。
文章來源: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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