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内控审计方案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吗

数据合作电话
(注:发送时将#替换成@)
简称:大连圣亚 代码:600593
公布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1100万元担保担保
中报,-0.0477元;拟2013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中年报公告
公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担保
股东大会通过,2012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变更调整 其他
股东大会,2012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召开股东大会
公布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年报,0.1368元;拟2012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修改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9个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等中年报公告 变更调整 其他公布关于子公司参与国有土地竞拍事项的进展公告其他
董事会通过,公司向中融信托和工商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收益权信托融资其他
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其他
股东大会,公司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停牌一天召开股东大会 停复牌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异常波动
拟公司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其他
董事会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他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0%-195%业绩预测增长
公布2012年前三季度报告,每股收益:0.4506元;公布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中年报公告 其他
中报,-0.0413元;拟2012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中年报公告
董事会通过,整合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旅游资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公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担保
公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
公布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年报公告
&&&&2/11&转到&&600378:天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通讯)会议决议--聘请公司2013年内控审计机构_数据资讯化汇总频道_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通讯)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于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书面、传真等)表决。  (四)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的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决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聘请201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决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太原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35000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相关合同的关联交易决议。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天科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河南利源燃气有限公司33000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相关合同的关联交易决议。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天科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1、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工作安排,确定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和登记手续等具体事项,并另行发出通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天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 & & & &&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2&月&27&日&&&&&&●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8&日&&&&&&●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科股份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5、会议地点: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2)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天科股份董事会秘书处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举行。  2、联系地址:610225成都市外南机场路常乐2段12号3、公司地址:成都市外南机场路常乐2段12号(成都市内或双流机场乘300、304路公共汽车在机场路学府路口站下车即到)& & &4、会务常设联系人:魏丹、魏冬梅&&&&&&5、联系电话:028-963659&&&&&传真:028-&&&&&&6、电子邮箱:;&&&&&&7、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 & & & & &&日常关联交易& &重要内容提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参与此两个项目将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多元化、减少&&&&空气污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及收益具有良好的作用,本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项目简介&  1、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院&)日前承建了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太原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业主方)&35000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  根据公司与西南院在2009年签订的&&焦炉气制甲烷技术工业推广合作协议书&&和2010年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关于项目推广的规定,西南院(甲方)拟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委托我公司(乙方)作为设计人承担项目设计,拟签订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交易金额为398万元;同时,业主方应承担该项目专利技术许可费总额为350万元,西南院需按专利使用费总额的45%支付予天科股份,合同金额人民币157.5万元,双方拟签订一份《技术许可合同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书》总计555.5万元。按照天科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合同金额已超过总经理的权限,需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2、西南院同时承建了河南利源燃气有限公司(业主方)&33000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该项目涉及的专利技术成果推广及收益分配方式同上。  西南院(甲方)拟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委托我公司(乙方)作为设计人承担项目设计,拟签订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交易金额为380万元;同时,业主方应承担该项目专利技术许可费总额为350万元,西南院需按专利使用费总额的45%支付予天科股份,合同金额人民币157.5万元,双方拟签订一份《技术许可合同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书》总计537.5万元。按照天科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合同金额已超过总经理的权限,需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太原了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35000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相关合同的关联交易决议》和《关于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河南利源燃气有限公司33000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相关合同的关联交易决议》。该两个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古共伟、曾加、王晓东、周江宁四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两个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其余五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太原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35000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相关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河南利源燃气有限公司33000Nm3/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相关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参与该项目将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多元化、减少空气污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及收益具有良好的作用。  该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为日常经营性往来,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有积极影响。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col width=\"71\" style=\"mso-wid
52418人问过
48179人问过
40187人问过
28871人问过东贝B股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_股票频道_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东贝B股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二O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名,代表的股份数120,958,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百昌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同意股数120,887,6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41%。其中内资股为120,000,000股,外资股为股887,604。)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70,800股。  2、审议《控股子公司出售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42%股权暨关联交易》;同意股数120,087,6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41%。其中内资股为119,200,000股,外资股为887,604股。)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70,800股。  关联股东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3、审议《落实证监会文件精神、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同意股数120,958,4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其中内资股为120,000,000股,外资股为958,404股。)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秦桂森律师、梁立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2418人问过
48179人问过
40187人问过
28871人问过600295:鄂尔多斯2013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聘任为公司进行201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_股票频道_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600295:鄂尔多斯2013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聘任为公司进行201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上午在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了2013年第十一次会议,董事长王林祥先生主持了会议,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李长青先生、曾广春先生、独立董事石宝国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张奕龄先生、赵魁先生因故未能参会委托董事李长青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任磊先生、钟志伟先生因故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石宝国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购买罕台庙商品房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制定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为公司进行201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2012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进行年度报告的审计。经过一年的合作,双方建立了良好公正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公司拟定2013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审计费用另行商定。  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无& &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无&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在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1 &&外资股股东人数 &&4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7,387,237&&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20,000,000&&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7,387,23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2.38 &&其中:内资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0.70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68 &&  (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主持。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人员的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1 &&《关于制定、修改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436,736,667 &&99.85 &&650,570 &&0.15 &&0 &&0 &&是 &&2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423,077,064 &&96.73 &&14,310,173 &&3.27 &&0 &&0 &&是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股份类别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1 &&《关于制定、修改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A股 &&420,000,000 &&100 &&0 &&0 &&0 &&0&&B股
&&16,736,667 &&96.26 &&650,570 &&3.74 &&0 &&0&&2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A股 &&420,000,000 &&100 &&0 &&0 &&0 &&0&&B股
&&3,077,064 &&17.70 &&14,310,173 &&82.30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 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是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宋建中律师和刘怀宽律师,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故大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 法律意见书&&&&& &&收购、出售资产&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 公司下属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冶金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拟出资总额36,925万元,向青海物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物通&)收购及认购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公司&)65%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由于冶金公司及百通公司都是国内位居前列的硅铁合金生产商,本交易需提交国家商务部进行反垄断审查,通过审查是交易的前置条件。根据近日冶金公司获取的商务部商反垄审查函[2013]第163号文《审查决定通知》批准,冶金公司收购百通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可以实施集中。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 一、交易概述& & (一)简要介绍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冶金公司拟出资36,925万元向青海物通收购及认购百通公司共计6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冶金公司将持有百通公司65%股权,青海物通将持有百通公司35%股权。  (二)简要说明& &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独立董事的意见;本次交易提交公司2013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经表决,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该事项。针对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百通公司具有高纯硅铁生产优势,且在余热发电、节能环保、硅铁冶炼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先进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硅铁产品市场的话语权和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以及公司履行程序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 &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 青海物通,法定代表人:杨生良,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16号,是一家集铁合金研发生产、煤焦化、矿山开采、节能技术研发服务于一体的企业集团。  (二)其他当事人情况介绍& & 冶金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永亮,注册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工业园区,注册资本捌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铁合金产品冶炼、加工、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截止2012年底冶金公司总资产458,156.51万元,总负债336,391.06万元,净资产121,765.45万元,营业收入513,508.09万元,净利润2,542.19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一)交易标的& & 百通公司于2006年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生良,注册资本16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铁合金、矿产品、有色金属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是青海物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百通公司拥有员工近2000人,拥有14000KVA矿热炉16台,30000KVA矿热炉2台,6300KVA精炼炉4台,电炉总装机37万KVA,年产高纯硅铁30万吨,是亚洲最大的高纯硅铁生产基地。  截止日,百通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28,475.49万元,总负债68,204.15万元,净资产60,271.34万元,营业收入14,645.09万元,净利润-30.70万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 本次交易标以日为评估基准日,百通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3)第1034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百通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63,275.71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以百通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最终确定百通公司交易价值为56,808万元,公司拟出资36,925万元收购及认购百通公司65%股权。  四、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收购资产后可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等分开。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交易完成后,百通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百通公司具有高纯硅铁生产优势,且在余热发电、节能环保、硅铁冶炼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先进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硅铁产品市场的话语权和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  六、上网公告附件& & (一)独立董事意见& & (二)审计报告& & (三)评估报告&&&&& &&关联交易&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 为给广大职工提供住宿便利,公司拟出资18,000,600元购买由鄂尔多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罕台庙羊绒工业园区内的金莎苑小区的商品房。  ●●关联人回避事宜& &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交易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林祥、张银荣、赵魁、张奕龄需回避表决。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 此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 1、公司拟出资18,000,600元购买集团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罕台庙羊绒工业园区内的金莎苑小区的商品房。  2、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张银荣先生、董事赵魁先生、张奕龄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本事项已提交公司2013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已获得审议通过。  4、该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 1、集团房地产公司: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春林,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亿元,注册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木器产品销售;房屋租赁。  2、集团房地产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金莎苑项目位于罕台庙羊绒工业园区内,九成宫以东,规划十路以北,罕台十一路以南。公司拟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九号楼,共五层,层高为15米,三个单元,共117户,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共计4737平方米。  四、定价原则& & 根据双方协商,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每平方米价格为3800元,价款为18,000,600元。本次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付:40%;二次:在装修完成交付使用后付40%;三次:办完房产证及相关手续后付15%,四次:房屋交付使用一年后付5%。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公司拟购买集团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罕台庙羊绒工业园区内的金莎苑小区的商品房,共五层,三个单元,117户,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8,000,600元。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 因公司拟将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行政办公、生产业务等整体搬迁至鄂尔多斯市罕台庙工业园区,本次交易将给广大职工提供住宿便利。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 本次商品房购买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相关关联人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利益。  &&
52418人问过
48179人问过
40187人问过
28871人问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内控审计指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