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银行收贷不续贷造成很多中国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经营困难

庆阳市金融业创新发展规划(年)
10:40&&来源:庆阳市金融管理局 &&作者:&&编辑:信息办
庆阳市金融业创新发展规划(年)  为加快金融业发展,提升金融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要求,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年我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金融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并以此作为引导我市金融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一、庆阳市金融业面临的形势  (一)庆阳市金融业面临难得机遇  1.经济增长潜力巨大,金融业发展物质基础坚实。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整体经济规模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甘肃“跟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的战略目标预计,未来5-10年甘肃经济将处于快速发展轨道。庆阳作为甘肃“中心带动、两翼齐飞”战略东翼的核心,其发展的潜力更是值得关注。根据中科院《2011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庆阳位居甘肃综合增长竞争力前十名城市第一名。“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实施一系列重大项目,预计总投资将超过4000亿元。未来经济增长潜力为金融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2.资源富集优势明显,金融业创新发展空间广阔。庆阳拥有“红、黑、绿、黄”四大资源。“红”即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富的革命历史遗迹,为庆阳发展红色旅游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黑”即丰富的石油、煤炭、天然气资源。境内油气资源总量近40亿吨,占鄂尔多斯盆地油气总资源量的41%;煤炭预测储量2360亿吨,占甘肃预测储量的97%,探明储量180亿吨;煤层气预测储量1。4亿立方米。具备建设千万吨级大油田、亿吨级大煤田和千万千瓦装机煤电基地的资源条件。“绿”即丰富的绿色农产品和子午岭生态旅游资源;“黄”即以岐黄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为代表的黄土地域文化资源。丰富的资源为庆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构筑了重要支撑。为将庆阳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必然要求积极发挥金融的重要功能与作用,从而为金融业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  3.宏观政策导向明确,金融业发展政策机遇良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定、国家支持我省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中央支持西部欠发达地区扶贫政策、以及新出台的《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等提出的多项扶持政策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带来叠加机遇。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方案和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高度集中的金融政策在谨慎地向地方放开,为我市金融产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期。  (二)庆阳市金融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  1.发展金融产业的共识基本形成。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几年来,市、县两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金融工作和金融产业发展,将金融知识列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金融兴市、资本富民”的理念,提高运用金融指导驾驭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培育发展金融产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研究制定了支持金融、服务金融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力度。市、县两级政府金融工作机构和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组织协调职能得到较好发挥。率先在全省成立“金融管理局”,进一步健全了职能。目前,党政重视金融、干部学习金融、各方关注金融、全力支持金融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2.地方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引进兰州银行、甘肃银行落户庆阳,交通银行筹建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完成中信银行入庆前期准备工作;建成村镇银行3家、小额贷款公司3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36家、典当行25家;保险业金融机构达到15家,海通、华龙证券公司设有服务部。特别是2012年11月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中国银监会专题汇报衔接我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工作,争取银监会给予了我市“村镇银行县(区)全覆盖”的特殊政策,为今后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市已逐步构建起银行、保险竞相发展,新型农村金融、地方准金融机构等新金融元素异军突起,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地方金融体系。  3.金融助推经济建设作用逐步发挥。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保持较快发展速度,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12年末,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506。07亿元,同比增加95。19亿元,增长23。18%;各项贷款余额243。67亿元,同比增加67。07亿元,增长37。98%;存贷比为48。15%,较2012年初提升了6个百分点;各项存、贷款较2012年初分别新增94。75亿元、67。08亿元,增长23。04%、37。99%,新增存款运用率达到70。8%。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作用日益显现,2012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63。24亿元,较2012年初增加37。72亿元,增长30。0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33。7万农户建立了信贷关系,贷款覆盖面达到68%,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面达到81%,授信总额达到84亿元。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34。62亿元,余额达到55。25亿元,较2012年初增加11。18亿元,增长25。37%。  4.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各级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监管和发展中化解风险的原则,重视整顿金融市场秩序,注重创建诚信文化体系,维护金融秩序与金融安全。围绕创建“西部金融生态城市”的目标定位,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逃废金融债务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关于支持农业银行庆阳分行和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秩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营造了相对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庆阳市金融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的“不适应”:  1.增速缓慢的信贷规模与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目前庆阳银行业存贷比偏低,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形成强烈反差。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低于全省22。89个百分点(全省71。04%,全市48。15%);人均占有贷款9371。9元(全省28138。9元),比全省人均低18767元。特别是辖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创新能力不足,贷款增速缓慢,2005年以来,存款增量达150亿元,而贷款量不足60亿元;至2012年12月底,存贷比仅为23。7%。这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势头不相适应。  2.农村金融功能弱化与“三农”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全市现有的349家各类金融机构及网点中,设在乡镇以下的约160家,占46%,却服务着占全市总人口86%的农业人口。农村中每万人占有金融机构只有0。7个(城镇人口每万人5。6个),比全市平均低0。6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低1个百分点。虽然近几年组建了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仍然比较缓慢,远远不能满足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金融需求,农村人均占有银行从业人员比例更低,每百人仅占0。06人,比全市平均低0。0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低0。13个百分点。有超过90%的乡镇只有一家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有效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严重影响“三农”发展。  3.资本市场建设与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从现实差距看,我市融资全部靠银行,规模小且渠道单一,资本市场总体发展水平低下,融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上市融资处于空白状态,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数量有限,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较为薄弱,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  4.大企业大银行的贡献度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没有得到大的改观,地方性银行机构种类单一、服务功能不强、竞争力低下仍是制约金融资源合理布局的最大瓶颈。从全市银行机构存贷款行际分布情况看,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占各项存款的比重达到57%,但其贷款总额所占比重只有30%;如果剔除投向钢铁、油田、公路等异地贷款,这一比重将更低;而邮储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农村中小法人机构所占有的存款份额不足50%,但却承担了70%的贷款。银行机构存贷比的失调极不利于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是近年来,随着我市资源开发和“招商引资”步伐的加快,一些大企业相继来我市投资开发,一批重点项目陆续启动实施,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是,许多企业项目在本地,融资在总部,税收在外地,这与企业在当地享受的金融服务和对当地金融机构的支持很不匹配。我市资源大市与经济小市、金融弱市的市情现状非常明显,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机制尚不完善。  5.潜在金融风险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全市现有准金融机构和投资类企业共4类213户,民间融资异常活跃,但是缺乏统一监管,存在单体规模扩大、资金渠道隐密、利率畸高、经营活动模糊等问题,对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安定和谐埋下了潜在隐患。涉农信贷风险大、管控难。农业基础薄弱,抗灾能力低下,对涉农贷款造成很大的风险。截止2012年12月末,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4。49%,高于全省(2。19%)2。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数额在全省排位较高,集中分布在农行、农村信用社(农行4。14%、农村信用社7。21%)等涉农银行机构中,占比达87。19%。较高的不良贷款率,不仅影响到辖区银行机构授信规模和增信能力,也严重削弱了银行机构服务经济发展的后劲和信心。  6.金融生态环境与银行规范经营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各个环节相互整合不够,信息广泛分布于多个部门和机构中,尚未建成统一的信息处理和查询系统,没有做到资源共享。二是依法打击和处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力度不够。据人行庆阳中支对全市国有商业银行、农发行和信用社的调查显示,2011年末,金融机构依法收贷累计提起诉讼358起3。9亿元;累计结案270笔3。5亿元;累计执行154笔0。91亿元,执行率只有23。1%,导致上级行对市本级行的评级、授信不足,严重影响商业银行扩大信贷规模。三是抵押、登记和评估手续繁、环节多、费用高。个别地方土地、城建、房管等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效率低下,影响贷款商机。四是全市现有的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特别是大多数小微企业抵押、担保不足,市场窄小,管理水平低,资信等级不高,承贷能力有限,银行增加新的贷款非常困难。五是金融专业人才缺乏。我市金融从业人员3475人,其中大部分从事柜台操作业务,一部分从事客户理财服务和系统维护工作,规划、创新、研究方面人员相对不足,制约金融创新和发展后劲。  二、庆阳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抓住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的机遇,紧盯“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的战略目标,把服务“一区四园、一线八域”发展作为主战场,以“全省金融改革试点市”为契机,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把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推进小微金融、农村金融、产业金融和地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金融创新,显著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打造陕甘宁区域金融中心。  (二)总体思路  未来庆阳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打造陕甘宁革命老区的区域金融中心),把握两条主线(服务“红、黑、绿、黄”四大资源开发;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突出三个重点(深入推进引行入庆战略;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发展),依托四个保障(健全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进金融人才建设;加快新区金融中心建设),打造五个体系(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综合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体系;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体系;完备的地方经济发展金融支持体系),全面提升金融实力和服务能力,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准确把握省政府赋予我市“全省金融改革试点市”的精神实质,在农村金融、小微金融、能源金融、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方面积极创新,争取成为甘肃省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和先行地。  2.良性互动,服务大局。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科学高效配置金融资源,促进金融和经济社会之间、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不同融资方式之间、监管部门与被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为庆阳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动力。  3.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既要进行积极创新,又要考虑庆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力,兼顾庆阳各县(区)经济发展特点,健全完善金融产业体系,推进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步有序发展准金融机构,促进同类准金融机构之间开展兼并、重组,不断壮大经营实力。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抓好“金融兴市、资本富民”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集中力量建设重点金融区域、金融项目、金融市场平台和金融组织。统筹兼顾,优化金融业的地域结构、城乡结构、行业结构、产品结构。  5.防范风险、优化环境。建立政府、司法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建立银行业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准金融机构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并促进建立银行机构与准金融机构防火墙,防止风险传染,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完善政府职能,做好服务,加强法治、金融安全稳定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庆阳市金融业发展目标  总体而言,要通过三年的持续努力,实现金融业创新发展总体目标:西部革命老区庆阳市金融改革创新规划获批实施,新区金融中心建设初具规模。金融产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农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和直接融资切实得到改善,金融服务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有效增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2%,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具体而言:  1.金融总体实力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引进股份制银行5家以上,外资银行入庆实现突破。保险主体(分支结构及营业网点)达到140个。引进证券经营机构2家,在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机构设立上实现突破。尝试培育发展1个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争取发展壮大3个资产规模过百亿元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引进、培育和建立若干家规模大、实力强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新区金融中心建设初具规模,区域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效。到2015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1050亿元,年均增速达22%;存款达1060亿元,年均增速达28%;贷款余额达到740亿元,年均增速达45%;存贷比达70%以上,不良贷款率保持在3%以内,利润总额达14亿元。全市保费收入达18亿元以上。市经投公司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达到50亿元。  2.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城乡金融失衡状况根本扭转。一是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建立完备的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实现1-2家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成功运用。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初具规模。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初步实现,期货市场交易主体基本形成。二是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比例大幅提升。县(区)村镇银行实现全覆盖,争取外资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争取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每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10家以上,争取成为甘肃省小贷公司改革发展试点城市,完善的小额贷款公司信息申报、经营监管制度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实现较大突破。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争取覆盖50%以上行政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实力显著增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不良资产全面充分暴露,不良贷款率下降到3%以下,各项监管指标正向发展,监管评级达到二级以上。  3.金融生态环境全面优化,“西部金融生态城市”初步建成。一是《庆阳市市长金融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和《庆阳市市长金融奖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投资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知识产权质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等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实施。中小企业信贷、涉农信贷投放的财税扶持政策得以落实。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壮大的专项资金初具规模。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户信用信息综合评级系统得以推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反映企业、个人信用状况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立,并在投融资项目、公务员录用、干部提拔、政府采购和评先选优等工作中得以广泛应用。三是加强法制保障。探索建立金融专业法庭,专门的金融犯罪侦查、执行队伍得以组建,金融诉讼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债权的执行回收率大幅提升。金融债权司法保护能力明显增强。四是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抓金融、用金融的意识和能力大幅提升,金融企业家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金融人才资源合理优化配置,金融人才成长环境不断优化,初步建成与庆阳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人才配置体系。  4.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庆阳金融安全区”目标基本实现。一是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各监管部门通过健全监管法规、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监管体制,金融监管水平全面提高;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断完善;金融从业人员道德意识、业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三是形成“监管部门监管、金融机构内控、从业人员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庆阳金融安全区”目标基本实现。  5.金融创新力度显著增强,金融发展潜力得以培育。一是在战略创新方面,西部革命老区庆阳市金融改革创新规划获批实施,争取创建国家级金融综合创新示范市。二是在机制创新方面,以市经投公司为母公司的政府融投资平台成为真正的产业实体,探索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落户庆阳实现突破;选择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县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推动农村金融科学发展力度,综合协调金融部门和市场主体,探索农村金融多层次发展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适度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三是在服务创新方面,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和信贷考核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基于“龙头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等涉农信贷服务模式得以推广;相关抵押制度和质押物认定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有效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融资得到信贷资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支持。四是在产品创新方面,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实现突破;小额保险、科技保险、储蓄型人身保险、延税型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新型保险品种开始试点推广。  四、庆阳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目标分步实施计划  (一)2013年——第一阶段  1.夯实管理基础,注足发展后劲。完善“引行入庆”战略。制定出台《庆阳市引行入庆优惠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为新设立或者迁入庆阳的金融机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在落户购地、租房购房、税费优惠、财政支持、人才待遇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配合中信银行庆阳分行、交通银行庆阳分行筹建工作。  加快推进新区金融中心规划建设。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此项工作;确立牵头单位,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加快建设进度;制定相关配套优惠办法,吸引、激励驻庆金融机构逐步将庆阳本部投建或搬至新区。  初步建立银政企对接机制。由金融管理局会同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有融资需求的骨干企业进行统计,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由人行、银监局等部门联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贷产品进行统计,汇总成册,方便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贷款产品、贷款方式以及合作银行,并按照合作银行的要求在经营过程中注意保存、收集贷款所需相关信息。每季度召开一次金融联席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银企对接会,金融管理局负责协调,市分管领导、发改、招商、财政、园区、各资金需求企业,以及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共同参加,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  狠抓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融资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制订信贷计划,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模式,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土地开发权质押、资产收益权质押等方式,加强对重点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  推动保险市场发展。推动保险机构深化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内控机制改革,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人员素质,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把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引导保险业参与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大力推进进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支持我市对外交流和对外贸易,尤其是促进中小企业出口业务的开展。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建材等信贷消费。大力发展信用卡、网上银行等消费金融工具。  2.发展新兴金融,改善金融结构。全力推进村镇银行组建,紧抓银监会给予我市“村镇银行县(区)全覆盖”的特殊政策机遇,积极协调联系主发起行,加快筹建进度,争取年底前在省内率先实现村镇银行县区全覆盖。研究解决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  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新增小贷公司10家。争取省金融办政策支持,上调小额贷款公司最低资本金准入门槛,将注册资本金上限提高到3~5亿元,并适当放宽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缩短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年限,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利润转增资本金;允许规范运营满1年、各项监管指标优良、资本雄厚、确有业务发展需要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其他县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在全市范围开展业务。  加强对西峰区泰信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指导监管,帮助其规范业务运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壮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业务规模,提高整体实力,发挥好试点示范作用。积极做好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  鼓励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增设县域服务网点。建立和完善激励考评机制,鼓励各金融机构法人和分支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留在当地使用。支持农业银行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拓展支农服务领域和涉农业务范围。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优先在乡镇设立网点,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  由工信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上市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植一批”的整体思路,采取境内与境外、主板与创业板并举的办法,重点围绕“红、黑、绿、黄”的四大资源优势,完善充实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确定落实企业,着手开展上市相关培训。建立拟上市企业跟踪管理机制,对拟上市企业实施档案管理,及时分析拟上市企业状况,分类指导,制定科学的上市规划。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在国内主板上市。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到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质量提升”要求,压缩民间投融资类机构数量,将存在非法集资、超业务范围经营、违规乱收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清理出市场。  3.整饬民间融资,防化风险隐患。全面整顿民间金融风险。摸清游离于现行监管体系之外的投融资类企业种类、涉及金额以及存在风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发挥全市金融风险分析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监管合力。把握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准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立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资类企业,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明确全市金融风险处置预案,做到发生民间金融风险时能有据可依、迅速处置,确保风险不传递到银行体系。对高息揽储、高利放贷行为的民间金融机构和个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风险扩散行为。加强风险宣传,强化投资风险控制意识。  重点关注涉农贷款风险。支持农行、农发行、农信社等涉农贷款风险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引入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的涉农贷款经营理念,细化涉农贷款操作与管理流程,规范涉农贷款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构建涉农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涉农贷款&“谁放谁收”的责任机制,严禁“以贷收贷、以贷收息、贷新还旧、虚收虚贷”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涉农贷款发放后的督促检查,确保涉农贷款专款专用,发现不是专款专用或出现潜在风险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该项贷款风险扩大。严格执行涉农贷款质量问责制,按季按年考核,实行逐级负责,明确奖惩,将绩效工资与涉农贷款质量业绩挂钩,以此防范、控制涉农贷款产生风险。引导人行、银监等监管部门加强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监控,重点加强对盗支客户存款、帐外吸收存款、借冒名贷款、内外勾结诈骗贷款、挪用联行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排查。  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实施新资本管理办法为契机,增强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全面充分暴露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  4.加强组织引导,改善金融生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机制,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庆阳市金融创新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研究决策庆阳金融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市政府与金融界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信息交流。健全市政府与人民银行庆阳中支、庆阳银监分局、保险业协会的联系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共同促进庆阳金融业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管理局有关管理职能,健全内部机构,提升金融监管水平。  落实“三农”、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中有关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的政策措施,按规定简化中小企业坏账核销审核程序,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考核奖励等方式,提高和改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服务能力。通过增加财政贴息资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财政对涉农保险的支持力度,降低或免除涉农保险税收,增加政策性涉农保险品种,提高保费补贴比例。  制定《庆阳市金融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金融紧缺人才引进培养、金融领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金融员工职业技能培训、金融专业水平认证体系建设、金融人才数据库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市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将金融知识培训纳入到市、县级领导干部统一培训计划。  大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合水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和农户信用信息综合评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信用信息征集与披露管理办法,统一信用信息格式、信用信息分类、信用评价指标、信用报告文本和征信数据库建设规范等。建立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人民银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的职责分工,协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将信息系统建设、金融业务创新和业务流程完善和再造有机结合,增强竞争优势。加强金融机构网上支付、网上交易、移动支付的产品创新和平台构建,扩大银行卡覆盖面,深化银行卡联网通用,大力推广应用金融IC卡,积极稳妥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优化企业和居民支付环境。  整治非法金融活动,进一步做好反假币、反洗钱工作,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期货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制定规范有关信用管理、金融债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加强金融债权保护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完善金融改革发展的制度保障。  5.创新体制机制,破解融资难题。创新政府融资体制。由市金融管理局牵头,县(区)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整合重组、优化资源、明确职责、搞活机制、市场运作、有效监管”的要求,组建以市经投公司为母公司,市水务、交通、能源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和8县(区)经投公司为子公司的政府投融资平台体系,增强政府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投融资能力。  创新中小企业信贷投放机制。支持驻庆金融监管机构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和信贷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大力推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支持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国内贸易险,探讨银保联手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途径方式。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信贷模式,完善农村金融业务流程,大力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基于“龙头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的信贷工具。开展农村住房、农作物、森林、渔业等政策性保险试点,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力推机制创新。争取成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跨区域经营试点市,在增加资本金规模、提高发起人持股比例、拓展融资来源、跨区域经营等方面,先行先试。继续争取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政策与指标,力争成为全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建设试点市。  实施金融创新战略。紧抓国务院批准实施《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及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人民银行批准浙江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机遇,对《西部革命老区庆阳市金融改革创新研究报告》和《西部革命老区庆阳市金融改革试验方案》进一步完善改进,待市政府审定后上报上级部门批复实施,争取创建国家级金融综合创新示范市。  (二)2014年——第二阶段  1.加强联动对接,加快发展步伐。深入推进&“引行入庆”战略,重点吸引省内外以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机制灵活著称的中小银行入驻庆阳,提供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金融服务。争取入庆银行2家,着手启动外资银行引入工作。  继续推进新区金融中心建设。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原则,完善配套设施和各类服务设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创新金融商务区管理方式,对金融商务区采取社区化、信息化管理,为进驻的金融机构提供舒适便捷的综合服务。  健全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细化分类,定期更新,全面及时反映全市需要融资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情况。银行信贷产品进一步丰富。拓展银政企对接平台范围,创造条件引导保险、担保、信托、典当等非银行机构积极参与对接合作。  进一步拓宽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解决大型设备销售和融资问题。引导保险资金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鼓励购买地方债券。  健全保险组织体系。完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培育一批信誉良好的保险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健康保险、养老保险、责任保险、汽车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探索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支持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三农”保险业务,鼓励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代理“三农”保险业务。  继续发展消费金融,重点支持教育、旅游、汽车等信贷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业务创新,引入外汇、黄金、基金、债券等投资工具,推动理财产品多样化。  2.完善扶持政策,壮大新型机构。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争取村镇银行与农信社的同等税收优惠待遇,对村镇银行发放涉农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或奖励。支持外资银行在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做大做强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完善的小额贷款公司信息申报、经营监管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新增小贷公司10家,注册资本过亿的小贷公司达到5家。引导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多样化需要,尝试推出更为灵活、更为便捷的信贷产品,并积极探索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权益质押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不断提升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扩大小贷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规模。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全面推进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争取10%的行政村有互助社。  由金融管理局牵头,会同工信委等相关部门,引入投资银行专家,对重点储备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工作。理顺产权关系,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运作,构建和完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为企业下一步上市做好准备。  进一步调整民间投融资机构发展结构。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增强发展实力,提高对地方经济社会贡献度。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各县(区)至少要组建一家政府支持、运行高效、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以担保放大倍数、“三农”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等指标为重点,制定担保机构考核奖励办法,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考核。积极培育担保行业龙头企业,设立政企分离、有独立法人资质、注册资本超过亿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3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与合作,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和风险承担比例。引导典当行做精小额民品典当等典当行业的传统项目,稳步扩大业务量,适当增加典当融资服务品种。依据“实业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经营主业范围,进一步压缩投资公司数量。  3.加强风险监控,控制不良资产。进一步完善民间金融风险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全市金融风险分析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实行全市金融风险监测与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分析通报行业运行情况和出现的风险因素,研究风险防范措施。金融管理局、商务局、工信委、工商局等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条块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人行、银监局、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个体民营经济协会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向、利率水平、交易对象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准金融机构经营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会计报表,加强对其资本运用、业务规模、服务对象、风险管理等情况的监测分析。  多措并举促使银行不良资产,尤其是涉农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的进一步下降。支持银行加大贷款回收力度,通过依法清收、向担保人追索、处置抵债资产等手段,努力回收不良贷款。严格实行审贷分离、贷款三查、授权授信制度,防止新的不良贷款。敦促商业银行提高拨备水平,加大损失贷款核销力度。建立并完善不良资产考核制度,建立不良资产的实时监控系统,努力提高不良资产的真实性。加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敦促银行加强内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农村金融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制度、关注不良资产风险,引导其规范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不良贷款率下降到3%以下,各项监管指标正向发展。  4.构建信息平台,优化金融环境。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能。引进专业人才,提升金融管理局人才的专业性。不断强化金融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提高地方金融工作水平。  优化中小企业、“三农”金融服务环境。建立以商业性担保为主体、政策性担保为支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举办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开展融资项目的交流与对接。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金融知识培训。加快推广农村电子化支付结算,扩大支付清算系统覆盖面。  落实引进人才激励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积极为各类金融高级人才在庆阳生活工作提供落户居住、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便利服务。组织市内金融机构到国内知名高校或省外城市开展金融人才专场招聘会,引进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单独或联合省内其他城市举办金融论坛,打造金融人才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与国内外高校建立合作,通过学历教育、专业讲座、业务培训、金融专家专题授课等多种形式,为金融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深造机会。  总结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和农户信用信息综合评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经验,适时扩大范围推广。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整合银行、工商、税务、人保、海关、公检法、仲裁、质检、教育、计生、公用事业等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企业、个人信用资料,构建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反映企业、个人的信用状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用评定信息在贷款、保险、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企事业单位用人考核等方面的广泛运用。  加快推进金融监管信息化。完善地方金融信息动态收集、报送、发布机制,建立地方金融统计体系,为全市金融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监测数据。支持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增强监管能力。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推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  尝试推动建立金融专业法庭,完善金融诉讼案件审理机制,组建专门的金融犯罪侦查、执行队伍,加大对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金融债权的执行回收率。设立金融仲裁机构,金融债权司法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  5.整合融资平台,推进产品创新。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创新建设,整合资源,做大资产,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推动公司成为有主业、有稳定现金流、有盈利能力、有融资能力的产业实体,打造全方位、专业化、多层次、可持续发展的政府投融资平台。  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三农”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推行担保方式创新,力争在各类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和企业联保等担保方式上取得突破。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大力发展林权质押、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帮助解决&“三农”融资困境。支持完善相关抵押制度和质押物认定办法,鼓励使用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土地权益等进行抵押、质押,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有效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  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引导市经投公司以及其他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工具,尝试信托融资方式。重点拓展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争取中小企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债务融资,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发展小额保险,将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相结合,探索开展科技保险。创新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运作方式,提升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探索利用商业保险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强化储蓄型人身保险长期储蓄功能,推动开展延税型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业务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居民补充养老保险。  (三)2015年——第三阶段  1.引入外资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外资银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引入外资银行分支机构1家,入庆银行新增2家。  全面推进新区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分阶段、有重点地引导金融机构到新区金融中心聚集发展。新区金融中心初具规模,成为机构齐全、产业发达、层次多元的金融资源聚集区和服务庆阳乃至引领全省的金融中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银政企合作平台深入发展,形成动态跟踪机制。企业融资等金融需求能够及时传递给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创新产品也能够便捷地被企业获取,资金供求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发起设立一批重点产业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探索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的未来收益权证券化,进一步拓展重大项目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村镇保险公司,鼓励发展相互制、合作制、专业自保等新型保险企业组织形式。支持保险机构拓展标准化企业年金业务。积极有序地推行责任保险,将其纳入公共安全应急机制,使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培育企业上市,发展直接融资。引导支持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农村金融企业积极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有质的提高,与地方经济的契合度大幅提升。积极推动地方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和综合性经营。地方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新增小贷公司10家,争取10%以上乡镇有农村资金互助社、50%以上行政村有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  由金融管理局牵头,联系承销商,争取1-2家企业实现IPO融资。着手进行下一批储备企业的上市培训。新增证券经营机构2家,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产品、业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创新,拓展经营领域。探索发展期货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期货交易市场主体。积极设立或引进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投资基金。  进一步优化准金融机构内部结构。探索成立小额再贷款公司,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各类担保机构采取购并联合、引进嫁接、借梯登高等形式,与国内外实力强的担保机构合资合作,做大做强。鼓励担保公司相互开展分保、联保和再担保等业务合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典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增加实力,准许经营规模大、资金使用效率高、运作规范的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大型典当行采取连锁经营,扩大市场规模,实现错位经营。  3.加强培育引导,提升内控水平。在加强外部监管的基础上,发挥自律监管和市场监督对防范准金融机构风险的作用。督促准金融机构定期在辖区媒体披露信息。督促准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增强自律意识。市金融管理局协调相应监管部门参照金融业从业人员标准制定民间融资机构人员准入标准,建立相应的高管准入机制,督促相关机构加强从业人员信贷业务、风险管控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探索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引导支持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完善法人治理,加强风险控制,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进一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监管评级达到二级以上,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条件成熟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关注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风险,提高资本质量、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市场主体风险防控能力。关注新入驻庆阳股份制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加强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检测评估和防范,强化监管的逆周期性。  4.建设人才队伍,健全信用体系。进一步明确金融管理局有关管理职能,改变当前准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投融资公司监管真空、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现状,建立健全金融局(办)对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具有融资功能的准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责。  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三农”服务环境。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支付电子化建设,争取实现现代化支付系统和结算服务系统全面覆盖农村地区金融机构。  引进和推广业内通行的金融人才资格认证体系,提高金融人才资格认证水平。鼓励省内外高等院校在庆阳建立金融专业的实习、教研基地,促进高校和庆阳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为庆阳金融业改革创新输送人才。组建若干服务金融产业的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各金融企业利用境内外金融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对员工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全面总结推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和农户信用信息综合评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有效破解“三农”融资难问题。在完善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信用状况的动态考评机制,对信用状况良好的给予资金额度倾斜和利率优惠等政策,激励其强化诚信守信观念,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公示和警告提示,或采取限制市场准入、限制消费、停发贷款等惩罚措施。同时,鼓励信用缺失者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自我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构建信用修复机制。  大力发展金融信息服务产业。支持省级金融管理部门和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建设信息化平台、信息服务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引进和设立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务企业,形成金融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建设面向公众的多渠道、多样化的金融信息服务媒体和平台,提高汇集、加工、分析和发布金融咨询的能力。  5.发展衍生金融,创新融资模式。支持投融资平台股权多元化、资本证券化,鼓励条件成熟的投融资平台通过资产结构调整,逐步实现由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变,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发展综合类金融业务。  推动金融组织创新。鼓励设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支持庆阳汽车产业发展。支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大型技术设备租赁业务,为产业技术升级服务提供金融支持。积极探索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信托公司,为企业融资和财富管理拓展渠道。推动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组建消费金融公司,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支持居民扩大消费需求。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探索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  创新住房保障融资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保障性住房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争取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探索利用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以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保障性住房。创新担保及风险补偿模式,促进保障性住房金融可持续发展。  积极探索农村金融咨询、代理保险销售和涉农理财业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要素市场化和资本化,创新土地资本化运作与管理模式,推动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期货公司服务现货企业,促进产业发展的功能,引导生产贸易型企业入市套期保值和投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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