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婆366中银行账号15周岁能不能办银行卡录入系统,销售单15周岁能不能办银行卡打印出银行卡号???

网上公然出售银行卡复制器 最低8000元一套 图
  怎么盗刷
  2分钟偷到卡号密码,然后复制一张卡
  那么,买家买到“银行卡复制器”后,如何盗刷别人的银行卡呢?各个卖家都称包教包会。经过一番软磨硬泡,来自上海的一个店家向记者透露了“银行卡复制器”的使用方法。他告诉记者,其实复制一张银行卡最多只需要2分钟就能搞定。
  把微型采集器套在插卡口,就能偷到卡号了
  该店家称,他出售的“银行卡复制器”套装也是来自台湾的产品,价格是8700元一套。“内地产的也有,7500元我就卖给你,但质量不保证!比如台湾产的采集器只有3.8厘米,内地产的基本都是6厘米的。你要知道,6厘米的目标当然比3.8厘米大的多!”
  随后,该卖家开始简单教授:“先把采集器拆开,装在预先配置好的卡口内侧。然后直接把卡口套在取款机的插卡口处。这样,所有的银行卡只要经过这个卡口,就会把卡内的信息记录在采集器里。银行卡的磁条存有三轨信息,其中第二轨存的是卡号。只要将这三轨信息通过电脑软件复制到空白的银行卡上,银行卡就被复制了。”
  “放在插卡口,不会影响别人插卡吗?”扬子晚报记者提问。“不会,我们的都是‘超薄隐形采集片’。”再装一个微型摄像机,就能偷到密码了
  只有卡号,没有密码也不行,卖家说:“在把ATM机原有的卡口换下后,还要装一个微型摄像机,这样配合着使用,采集器记录下银行卡号,摄像机拍下银行卡的密码,就能把卡号和密码都能拿到了!把采集到的信息输入到电脑中,然后再用银行卡复制器,就能克隆一张银行卡了。简单吧,复制一张银行卡,2分钟就能搞定。信用卡、借记卡都能复制!”
  除了ATM机,小店里的刷卡机也能装
  卖家还告诉记者,除了ATM机外,一些饭店、小店的刷卡机被人装上了采集器,也能偷到刷卡人的卡号。
  当记者询问饭店里的POS机如何装采集器时,店主表示只有购买产品后才告诉方法。“反正POS机装上采集器很隐蔽,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最后,该卖家还“细致”地提醒记者:“最好不要去大城市‘做’,大城市的监控比较完善,不容易脱身!”扬子晚报记者谢尧
  盗刷过程
  (据网上“复制器”销售人员所述)
  1安装设备
  将三四厘米的采集器装在ATM机的插卡口处,同时在取款机附近安装一个微型摄像机。
  2接收信息
  如有人用银行卡在取款机上交易,采集器会记录信息并传到电脑。
  3解码信息
  将接收到的银行卡信息通过特殊软件解读出来。
  4复制新卡
  将原银行卡的信息通过银行卡复制器“写”入空白卡,制造出一张全新的银行卡。
  5提取现金
  在储户再次使用银行卡之前,尽快用复制卡在ATM机上提取现金。
  律师说法
  复制银行卡盗刷套现,这类案子江苏也有不少,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志曾代理过相关案件。他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其实买卖“银行卡复制器”的双方都涉嫌犯罪:买方是用“银行卡复制器”伪造他人的银行卡,进而盗刷套现,构成银行卡诈骗罪;卖方为他的盗刷套现犯罪提供了帮助和便利,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共犯。
  单纯的“银行卡复制器”买卖双方都犯法
  如果还能复制房卡、门禁卡,在网上公开销售是允许的
  黄海志律师进一步解释说,通常来说,如果“银行卡复制器”是多功能的,除了复制银行卡,还能复制宾馆房卡或一些单位的门禁卡,那网站公开销售,也是当前法律所允许的。
  但是,如果网站销售的“银行卡复制器”功能单一,那它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有央行批准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才有这个资质,而且销售对象也必须是正规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私下销售,更不得擅自制造银行卡。
  而从扬子晚报记者暗访的情况来看,一些网站不光销售功能单一的“银行卡复制器”,还顺带私自销售空白银行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如果单单是销售(未造成信用卡诈骗),则只能给予行政处罚。
  可一旦购买人用“银行卡复制器”复制公众的银行卡,大肆盗刷套现,给公众造成大量损失,那法律责任也会加重。
  黄海志告诉记者,网站作为销售方,如果明知购买人用“银行卡复制器”犯罪,那卖家的行为就是为犯罪分子提供犯罪工具,构成信用卡诈骗的共同犯罪,属于共犯。所以,销售“银行卡复制器”的网站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银行卡一旦“中弹”要立刻挂失
  商户与银行结算还有一段时间,尽量阻止资金划转
  那么,少数市民一旦躺着“中枪”,该怎么办?黄海志律师建议,一旦发生名下银行卡不明不白被盗刷的情况,第一步是赶紧向银行挂失或冻结账户,然后向警方报案。商户与银行之间的结算还有一段时间,通常能阻止账上资金的划转,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被盗刷后能否向银行追回自己的钱呢?
  人在本地、卡在外地被盗刷相对容易追回
  长期以来,由于银行卡被盗刷,很多市民与银行打起官司。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如果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了,能向银行要回钱吗?
  黄海志律师对此认为,市民能否向银行追回被盗刷的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市民与银行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市民能证明人与卡均在本地,也没有将密码外泄,但钱在异地被盗刷,那银行要承担主要责任,市民能追回大部分的钱。如果市民曾把密码外泄,那银行承担的责任要小一些。如果在本地盗刷,是否密码外泄等在取证上则较为复杂。
  黄海志提醒市民,对自己的银行卡,一定要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尤其是密码,不要随意外泄。对银行来说,也要加强监管,保存好市民的银行卡电子签名,在划账时注意审核;对商户来说,则应仔细核对银行卡上的市民签名,否则,市民因此出现损失,商户也要承担责任。他还建议警方和网络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对私自销售“银行卡复制器”的网站及时打击。
  银行提醒
  最好开通短信提示如果收到“异地被刷”短信
  马上找就近网点刷卡取证
  面对这种“高科技”的盗刷,普通市民该怎么办呢?南京某银行卡业务部经理告诉记者,对付这种盗刷也不是没有办法——
  自助银行进门时要“输密码”就有问题
  当你需要通过刷卡进入自助银行时,正常的情况下是刷卡后银行的门即自动打开,但如果此时要求你“输入密码”才能进门,就有问题了——这是犯罪分子已将银行卡复制器套在银行门口的刷卡器上,如果你按要求输入密码,复制器就会记录你的卡号及密码。
  所以,你要谨记一点:进入自助银行的门禁系统根本就不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如遇要求输入密码方可进入时,应及时报警。
  在办银行卡时最好开通短信提示
  如果银行卡万一被盗刷怎么办?这位人士表示,持卡人在办卡时,最好是开通刷卡短信提示:到刷卡超过100元时,用户即会收到短信。此外,持卡人在输入密码时,可以用手遮挡住按键的手指,防止密码被偷窥;同时,如果你在一些小商户、小饭店刷卡了,或是在其他对刷卡安全有顾虑的地方刷卡,也可以在交易完成后迅速修改交易密码,就可以防盗刷了。因为,犯罪分子虽然可以复制你的卡,但不知道你的交易密码,也没法盗刷。
  设置消费限额一旦出事减少损失
  持卡人最好设置消费限额,设置银行卡消费每日限制次数和对每次交易限制数额,将尽可能地使损失减至最小,勿将大量资金存为活期存款。
  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各类交易后的金融单据应妥善保管或者彻底销毁。
  短信提醒有异动可就近刷卡作证据
  如果银行短信提示卡在外地被人盗刷,为证明自己不在外地,持卡人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应立即到附近银行取一点钱,或是到附近能刷卡的地方刷一笔,这样就可证实银行卡在持卡人自己手上。之后无论是报警、打官司都有了证据,银行也就无法推卸责任。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全文)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为了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6月27日之前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收单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适用本办法。
收单机构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特约商户使用提供跨境收单服务,遵守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通过受理终端为特约商户提供的受理银行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
收单机构是指具备收单业务资质、从事收单核心业务并承担收单业务主体责任的企业法人。包括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银行卡业务或信用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从事下列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非金融支付机构:
(一)普通消费支付业务;
(二)自助消费支付业务;
(三)订购业务;
(四)代收业务;
(五)其他收单业务。
第四条 收单机构开展收单业务,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及特约商户的合法权益,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自愿、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二)安全高效、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三)防范风险,保护银行卡账户和交易信息安全;
(四)自觉维护收单市场秩序,不损害其他参与主体合法权益。
第五条 非金融收单机构为境外银行卡提供境内收单服务及为境内银行卡提供境外收单服务,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遵守本办法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收单机构为境内银行卡提供境外收单服务,应在业务开办国家(地区)设立相应分支机构或经营机构,取得当地监管部门有关开展业务的合法经营资质。
收单机构应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或经营机构在业务开办国家(地区)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本办法规定,业务开办国家(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如果本办法的要求比驻在国家(地区)的相关规定更严格,但驻在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机构和经营机构实施本办法,收单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二章 特约商户管理
第六条 特约商户管理是指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进行的拓展、资质审核、签约、布放受理终端及后续对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教育、监测检查等活动。
第七条 收单机构不得发展以下商户:
(一)非法设立的;
(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三)商户或商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被列入有关不良信息共享系统的。
本办法所称不良信息共享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组织建设运营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收单机构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第八条 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应实行实名制,通过证照审核、财务分析、系统核查、实地调查等措施,了解特约商户的经营背景、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财务和资信状况等,确保特约商户是依法设立、内部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的商户。
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实地调查时,应拍摄经营场所照片,清晰显示商户门店、收银场所、对外经营名称及店内商品和服务内容概貌。
第九条 收单机构应制定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流程和制度,明确资质审核权限,实现特约商户资质审核的独立化和集中化。
资质审核独立化是指落实专人负责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工作,不得与特约商户拓展等岗位兼岗。
资质审核集中化是指特约商户的资质审核权限至少应集中至收单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或法人;以下谨慎发展类型商户的资质审核权限至少应集中至省级分支机构或法人:
(一)机票代售点、手机专卖店;
(二)夜总会、电视练歌房、酒吧等各类娱乐场所;
(三)中介、咨询类服务商户;
(四)需要持卡人预付款的商户;
(五)电话购物、邮购、网购商户;
(六)公益类,房地产、汽车销售类商户。
(七)其他被收单机构认定的风险等级较高的特定行业或商户。
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位于县以下地区的特约商户,其资质审核权可由收单机构当地分支机构承担。
第十条 收单机构应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申请材料及所拍摄特约商户经营场所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于申请材料缺失、要素不全或不合规的,不得审核通过。
对企业单位和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收单机构至少应核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收单机构至少应核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对无税务登记证的小型或个体商户,收单机构至少应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文件或经营期间的完税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对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单机构至少应核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 收单机构应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 商户信息资料;
(二) 银行卡结算手续费率;
(三) 向商户开放的交易和业务类型及相关受理要求;
(四) 受理终端的使用及管理要求;
(五) 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保密条款;
(六) 交易凭证的管理要求;
(七) 资金结算、账务核对、差错处理、纠纷处置等要求;
(八) 收单服务的终止和续展条件;
(九) 相关业务风险承担方式和违约责任。
收单机构法人应统一规范银行卡受理协议版本。
第十二条 收单机构应在业务许可范围内,根据特约商户经营特点和业务需求、风险评估结果,有选择地向特约商户开放收单业务类型。
第十三条 收单机构应尊重特约商户对收单机构的自由选择权,不得干涉或变相干涉特约商户与其他收单机构合作。
与同一特约商户签约的收单机构为一家。对于规模较大的星级宾馆酒店、百货类商户,可有两家收单机构与其签约,但每个收银柜台只能摆放一台可联网通用的受理终端。收银柜台上还可摆放专门用于分期付款、积分消费等特色业务功能且不开通普通消费交易功能的受理终端。
第十四条 收单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收取银行卡结算手续费,不得采取随意降价、对不同发卡机构发行的银行卡区别或变相区别定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损害其他参与方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收单机构应正确设置商户类别码。对同时销售多种商品和服务的商户,应区分经营业务的类别分别设置商户类别码。对经营业务类别相互不独立、无法严格区分的商户,应参照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业务范围并按照其主营业务设置商户类别码。
第十六条 收单机构应在交易开通前对特约商户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银行卡受理的业务流程、操作说明;
(二)交易明细对账数据获取方法、对账要求;
(三)账务处理流程、差错处理要求;
(四)退货交易操作流程、处理期;
(五)各种交易异常可能的原因、解决办法;
(六)银行卡风险防范知识;
(七)服务品质要求。
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每半年至少应开展一次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第十七条 收单机构应在受理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或标注银行卡受理标识,并要求特约商户受理相应品牌标识的银行卡。
第十八条 收单机构应建立至少包含以下信息的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
(一)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及有效期;
(二)注册名称、对外营业名称、经营地址;
(三)商户类别码、银行卡结算手续费率;
(四)税务登记证号(无税务登记证的小型或个体商户除外);
(五)收单结算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行名、行号,收单结算账户名、账号);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有效期、联系方式;商户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七)受理终端类型、安装地址,开通的交易功能和业务类型;
(八)外包服务机构名称。
收单机构应向人民银行指定的系统登记有关特约商户信息,并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九条 收单机构应建立特约商户档案管理制度。特约商户档案至少应包括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核材料、受理协议书、风险评估、商户培训、商户信息变化、商户巡查、受理终端管理、商户退出、商户资质审核和资料录入人员信息等文件资料。
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核材料、风险评估、商户信息变化、终止合作等文件资料的保存年限至少为商户受理协议终止后五年。
第二十条 收单机构应每年一次对特约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证照的原件进行核验,检查特约商户留存证照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应提高检验频率。
对有关证照已过有效期或有效期存在疑点的,收单机构应要求特约商户限期重新提供或提供合理解释。特约商户未及时提供的,收单机构应视情节暂停或终止收单服务。
具备对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年检条件的收单机构,可将证照检验与账户年检结合,但不得因此降低检验要求。
第二十一条 收单机构应要求特约商户在其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收单机构。收单机构需对有关变更信息进行核实并保存档案,在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变更,保留每次变更记录,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系统登记有关变更信息。
对未及时提供变更信息或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收单机构应要求特约商户限期改正,必要时应视情节暂停或终止收单服务。
第二十二条 收单机构应建立健全特约商户现场检查制度,根据特约商户的经营特点、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检查频率和方式,保留检查记录。
收单机构每半年至少应对所有特约商户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经营珠宝、手表、电脑等易变现商品的、发生过可疑交易及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每三个月至少应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新签约商户,应在第一笔交易起连续三个月内,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十三条 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的现场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受理终端是否合规使用、是否有侧录设备、是否被违规移机,特约商户经营是否有重大变更,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收银员对受理终端和银行卡安全知识是否足够了解。
收单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对普通消费类特约商户应调阅签购单、销售凭证等单据,并现场测试受理终端,留存打印凭条,确认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及交易行为和终端使用的合规性;对订购类特约商户,应调阅订单凭证、商品给付凭证等单据,确认单据之间的对应关系及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对代收类特约商户,应调阅特约商户与持卡人的业务委托协议,确认代收交易的有效性。
第二十四条 除个体工商户外,特约商户的收单结算账户应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收单机构不得直接或变相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
特约商户的收单结算账户名称应包含特约商户单位名称。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账户名称应与其经营者姓名一致。
对于风险评级较低且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在提交授权证明和书面说明的前提下,收单机构经报法人同意,可允许该商户使用与其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收单结算账户。
收单机构不得允许特约商户使用任何非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
第二十五条 收单机构应按照受理协议约定对特约商户提供资金结算及对账服务,妥善、及时处理差错和争议,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
收单机构应根据交易发生时的银行卡交易信息发起差错、退货交易,不得中途截留或退至其他账户内。退货交易不成功时,收单机构应主动联系发卡机构,协助将款项退回持卡人账户。
第二十六条 收单机构应建立特约商户风险监控系统,保证在商户资金结算前,完成对收单交易的实时风险监测。对发现的可疑交易,应立即核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特约商户风险监控系统应能根据不同的银行卡风险类型,设置相应的可疑交易侦测参数,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第二十七条 收单机构应加强受理终端管理,确保受理终端符合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建立覆盖受理终端申请、参数设置、程序灌装、使用、更换、维护、撤销等各环节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受理终端程序的版本控制。
收单机构应通过绑定受理终端对应的电话号码等形式加强风险管理,防止违规移机。
第二十八条 收单机构应指定专人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和相关参数,实现“一终端一密”。
收单机构应要求受理终端维护人员和收银员等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和保管密码。
第二十九条 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
收单机构和外包服务机构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银行卡跨法人交易转接服务。
第三章 业务外包管理
第三十条 收单机构应自主从事以下收单核心业务,不得外包。
(一)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资质审核和签约;
(二)特约商户档案和信息管理,含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三)收单交易处理,含收单交易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四)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五)收单业务差错和争议处理;
(六)收单交易监测、风险控管和处理,含收单交易监测系统和相关风险控管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以上所称不得外包,不包括收单机构的收单业务系统由其控股公司运行和维护的情形。
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因收单业务系统与银行卡清算组织直接相联需要,收单机构可将收单交易处理等核心业务外包。
第三十一条 收单机构可将收单非核心业务外包,但收单机构作为特约商户管理主体的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承担因对特约商户和外包服务机构管理不善造成的所有风险责任。
第三十二条 收单机构法人应制定专门的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统一的管理要求和资质标准。
收单机构在选择外包服务机构时,应充分审查、评估外包服务机构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实际风险控制和责任承担能力。
第三十三条 收单机构应与外包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书面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外包服务机构在外包服务关系存续期间及终结后的安全管理责任、保密责任及风险损失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收单机构应审慎管理外包风险,制定确保外包业务连续性的应急预案,并每半年一次对外包服务机构和外包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
第三十五条 收单机构应禁止外包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
(一)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其管理;
(二)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不含外包服务机构总部向子公司转让、转包业务的情形);
(三)存储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交易验证信息;
(四)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
(五)以大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并下挂多个二级商户;
(六)自行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
第三十六条 收单机构同时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应成立独立的法人或内部单设事业部,对收单业务和外包服务业务分别管理,不得因具有收单业务资格而在外包服务业务中从事收单核心业务。
收单机构同时作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为其他收单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或利用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信息牟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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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盗刷
  2分钟偷到卡号密码,然后复制一张卡
  那么,买家买到“银行卡复制器”后,如何盗刷别人的银行卡呢?各个卖家都称包教包会。经过一番软磨硬泡,来自上海的一个店家向记者透露了“银行卡复制器”的使用方法。他告诉记者,其实复制一张银行卡最多只需要2分钟就能搞定。
  把微型采集器套在插卡口,就能偷到卡号了
  该店家称,他出售的“银行卡复制器”套装也是来自台湾的产品,价格是8700元一套。“内地产的也有,7500元我就卖给你,但质量不保证!比如台湾产的采集器只有3.8厘米,内地产的基本都是6厘米的。你要知道,6厘米的目标当然比3.8厘米大的多!”
  随后,该卖家开始简单教授:“先把采集器拆开,装在预先配置好的卡口内侧。然后直接把卡口套在取款机的插卡口处。这样,所有的银行卡只要经过这个卡口,就会把卡内的信息记录在采集器里。银行卡的磁条存有三轨信息,其中第二轨存的是卡号。只要将这三轨信息通过电脑软件复制到空白的银行卡上,银行卡就被复制了。”
  “放在插卡口,不会影响别人插卡吗?”扬子晚报记者提问。“不会,我们的都是‘超薄隐形采集片’。”再装一个微型摄像机,就能偷到密码了
  只有卡号,没有密码也不行,卖家说:“在把ATM机原有的卡口换下后,还要装一个微型摄像机,这样配合着使用,采集器记录下银行卡号,摄像机拍下银行卡的密码,就能把卡号和密码都能拿到了!把采集到的信息输入到电脑中,然后再用银行卡复制器,就能克隆一张银行卡了。简单吧,复制一张银行卡,2分钟就能搞定。信用卡、借记卡都能复制!”
  除了ATM机,小店里的刷卡机也能装
  卖家还告诉记者,除了ATM机外,一些饭店、小店的刷卡机被人装上了采集器,也能偷到刷卡人的卡号。
  当记者询问饭店里的POS机如何装采集器时,店主表示只有购买产品后才告诉方法。“反正POS机装上采集器很隐蔽,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最后,该卖家还“细致”地提醒记者:“最好不要去大城市‘做’,大城市的监控比较完善,不容易脱身!”扬子晚报记者谢尧
  盗刷过程
  (据网上“复制器”销售人员所述)
  1安装设备
  将三四厘米的采集器装在ATM机的插卡口处,同时在取款机附近安装一个微型摄像机。
  2接收信息
  如有人用银行卡在取款机上交易,采集器会记录信息并传到电脑。
  3解码信息
  将接收到的银行卡信息通过特殊软件解读出来。
  4复制新卡
  将原银行卡的信息通过银行卡复制器“写”入空白卡,制造出一张全新的银行卡。
  5提取现金
  在储户再次使用银行卡之前,尽快用复制卡在ATM机上提取现金。
  律师说法
  复制银行卡盗刷套现,这类案子江苏也有不少,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志曾代理过相关案件。他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其实买卖“银行卡复制器”的双方都涉嫌犯罪:买方是用“银行卡复制器”伪造他人的银行卡,进而盗刷套现,构成银行卡诈骗罪;卖方为他的盗刷套现犯罪提供了帮助和便利,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共犯。
  单纯的“银行卡复制器”买卖双方都犯法
  如果还能复制房卡、门禁卡,在网上公开销售是允许的
  黄海志律师进一步解释说,通常来说,如果“银行卡复制器”是多功能的,除了复制银行卡,还能复制宾馆房卡或一些单位的门禁卡,那网站公开销售,也是当前法律所允许的。
  但是,如果网站销售的“银行卡复制器”功能单一,那它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有央行批准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才有这个资质,而且销售对象也必须是正规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私下销售,更不得擅自制造银行卡。
  而从扬子晚报记者暗访的情况来看,一些网站不光销售功能单一的“银行卡复制器”,还顺带私自销售空白银行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如果单单是销售(未造成信用卡诈骗),则只能给予行政处罚。
  可一旦购买人用“银行卡复制器”复制公众的银行卡,大肆盗刷套现,给公众造成大量损失,那法律责任也会加重。
  黄海志告诉记者,网站作为销售方,如果明知购买人用“银行卡复制器”犯罪,那卖家的行为就是为犯罪分子提供犯罪工具,构成信用卡诈骗的共同犯罪,属于共犯。所以,销售“银行卡复制器”的网站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银行卡一旦“中弹”要立刻挂失
  商户与银行结算还有一段时间,尽量阻止资金划转
  那么,少数市民一旦躺着“中枪”,该怎么办?黄海志律师建议,一旦发生名下银行卡不明不白被盗刷的情况,第一步是赶紧向银行挂失或冻结账户,然后向警方报案。商户与银行之间的结算还有一段时间,通常能阻止账上资金的划转,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被盗刷后能否向银行追回自己的钱呢?
  人在本地、卡在外地被盗刷相对容易追回
  长期以来,由于银行卡被盗刷,很多市民与银行打起官司。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如果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了,能向银行要回钱吗?
  黄海志律师对此认为,市民能否向银行追回被盗刷的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市民与银行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市民能证明人与卡均在本地,也没有将密码外泄,但钱在异地被盗刷,那银行要承担主要责任,市民能追回大部分的钱。如果市民曾把密码外泄,那银行承担的责任要小一些。如果在本地盗刷,是否密码外泄等在取证上则较为复杂。
  黄海志提醒市民,对自己的银行卡,一定要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尤其是密码,不要随意外泄。对银行来说,也要加强监管,保存好市民的银行卡电子签名,在划账时注意审核;对商户来说,则应仔细核对银行卡上的市民签名,否则,市民因此出现损失,商户也要承担责任。他还建议警方和网络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对私自销售“银行卡复制器”的网站及时打击。
  银行提醒
  最好开通短信提示如果收到“异地被刷”短信
  马上找就近网点刷卡取证
  面对这种“高科技”的盗刷,普通市民该怎么办呢?南京某银行卡业务部经理告诉记者,对付这种盗刷也不是没有办法——
  自助银行进门时要“输密码”就有问题
  当你需要通过刷卡进入自助银行时,正常的情况下是刷卡后银行的门即自动打开,但如果此时要求你“输入密码”才能进门,就有问题了——这是犯罪分子已将银行卡复制器套在银行门口的刷卡器上,如果你按要求输入密码,复制器就会记录你的卡号及密码。
  所以,你要谨记一点:进入自助银行的门禁系统根本就不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如遇要求输入密码方可进入时,应及时报警。
  在办银行卡时最好开通短信提示
  如果银行卡万一被盗刷怎么办?这位人士表示,持卡人在办卡时,最好是开通刷卡短信提示:到刷卡超过100元时,用户即会收到短信。此外,持卡人在输入密码时,可以用手遮挡住按键的手指,防止密码被偷窥;同时,如果你在一些小商户、小饭店刷卡了,或是在其他对刷卡安全有顾虑的地方刷卡,也可以在交易完成后迅速修改交易密码,就可以防盗刷了。因为,犯罪分子虽然可以复制你的卡,但不知道你的交易密码,也没法盗刷。
  设置消费限额一旦出事减少损失
  持卡人最好设置消费限额,设置银行卡消费每日限制次数和对每次交易限制数额,将尽可能地使损失减至最小,勿将大量资金存为活期存款。
  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各类交易后的金融单据应妥善保管或者彻底销毁。
  短信提醒有异动可就近刷卡作证据
  如果银行短信提示卡在外地被人盗刷,为证明自己不在外地,持卡人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应立即到附近银行取一点钱,或是到附近能刷卡的地方刷一笔,这样就可证实银行卡在持卡人自己手上。之后无论是报警、打官司都有了证据,银行也就无法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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