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箱提货单剑灵新副本什么时候开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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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第六章测试题及答案:国际货运管理
  【 】(一)判断题(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  1.传统的班轮货运航线为普通杂货航线,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出现和发展,越来越多的普通杂货航线被集装箱航线所取代。()  2.集装箱航线通常采用多港挂靠结构,普通杂货航线则"干、支线结合为主。()  3.来回式航线是指以始发港和目的港为两头来回穿梭运行的航线;环状线则某一环形线路为航行路线,沿途挂靠有关港口。()  4.由于同一航线上(或基本相同的航线索)往往有多家船公司同时经营班轮运输,所以,为了保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发船间隔时间不能定得太长。()  5.两港间货流量则仅指该两港之间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的货流量,对杂货航线,货流量用吨或者标准箱TEU表示。()  6.航线上船舶的往返航次时间是指船舶在空间上完成一个循环的总延续时间,在数值上由正向航行时间以及反向航行时间组成。()  7.如果航线经过运河,可将过运河时间直接作为两个中途港(运河两端)之间的航行时间而并入正、反向航行时间,进出港时间也计人航行时间。()  8.班轮航线都是封闭的,具有两个方向,即去向(Outbound)和回向(1nbound),它们通常对应于外贸的出口和进口方向。通常情况下两个方向货流量是不平衡的。我们规定去向为正向(FatLeg),回向为反向(MeagerLeg)。()  9.航线货物平均运距等于航线上在一定时期内货流总量与该时期航线总的货物周转量之比。()  10.各班轮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公布的船期表是有所差异的,远洋班轮航线船期表时间相对比较准确。()  11.船舶的往返航次时间(班期)应是发船间隔的整倍数。()  12.航线发船间隔与航线配船数成正比。()  1.通常,集装箱货运的空箱由发货人到指定的集装箱码头堆场领取,拼箱货运的空箱则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领取。()  2.集装箱码头堆场在验收货箱后,即在场站收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将签署的场站收据交还给船公司。()  3.港站收据又称码头收据,这是委托集装箱装卸作业区、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在收到整箱货或拼箱货后签发的收据。()  4.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指某一票货物装上船后,由船上大副签署给托运人的作为证明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上船舶的凭证,收货单是装货联单的第二联。()  5.设备交接单(E凹)又称设备收据,是集装箱所有人(通常是船公司)或租箱人委托集装箱堆场与货方(也即用箱人或其代表)交接集装箱或底盘车、台车及电动机等设备的凭证。()  6.货物溢短单也是我国港口在卸货时惯用的作为卸货交接证明的单证。()  7.卸货报告实际上是一份更为详细的进口载货清单,是根据船舶进口卸货提供的进口卸货清单和在卸货港卸下全部货物的情况重新按票汇总而就的。()  8.批注清单主要可用做索赔的参考资料,不能用做划分责任的依据。()  9.按照国际金融市场和银行业务的惯例,出口商(卖方)向银行结汇(议付货款)所提交的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  10.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了有关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  11.出口商(卖方)向银行办理结汇时,规定都必须提交清洁提单。()  12.全式提单又称简式提单,是指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  13.多式联运提单是指需经过不同运输方式完成全程运输所签发的提单,主要是由承担海运区段运输任务的承运人签发,也可由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签发,但无船承运人不得签发。()  14.交换提单是指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转港凭在起运港签发的提单换发以该中转港为起运港,但仍以原来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转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转港为起运港的提单”或“Sw爪hB/L”字样的提单。()
  15.集装箱运输下的货运提单是以码头收据换取的,一经签发便具有了已装船提单同样的性质和作用。()  16.中远联运提单表述的“提取货物必须交出经背书的一份提单,以便换取货物或提货单。当提单持有人或其代表向承运人提交经背书的本提单时,依照本提单条款的条件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在不损害普通法或成文法中约束货方的任何规定的条件下,将使本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之间在各方面受其制约,犹如本提单所证明的契约是在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之间签订的”。从性质上看属于代拟条款。()  17.在集装箱提单上一般规定,提单上记载有“装载舱面运输”字样的提单,仍视为清洁提单。()  18.所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是指承运人对每一件或每一货损单位负责赔偿的“最低限额”。()  19.就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关于集装箱运输下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而言,承运人更倾向于海牙规则。()  20.即使运费支付方没有支付运费,承运人在交货之前也没有权利对货物进行留置。()  21.铅封完整交货条款仅适用于整箱货的交接。()  22.提单必须经过签署手续才能生效,它是根据货物装船后大副签署的装货单签发的。()  23.各国有关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都规定船长是承运人的法定代理人。因此必须经过承运人的授权,船长才可以签发提单,而且与承运人本人签发的提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4.提单有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之分,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为了防止提单遗失、被窃或在转递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灭失,各国海商法和航运习惯都允许签发数份正本提单,并且各份正本提单都具有同等效力,但以其中一份提货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  26.我国海商法规定提单一经更改,即告失效。()  27.空白背书则指在提单背书中不记载任何受让人,只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  28.在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指示提单的条件下,只要经过背书都以转让。()  1.根据国际海运船舶不同的营运方式,运价可分为班轮运价和不定期船运价,而班轮运价又可分为件杂货班轮运价和集装箱班轮运价。()  2.船公司通常会在运价行情低于运输成本时就立即将船舶退出营运,予以封存。()  3.运输成本是船舶的燃料消耗、挂靠港口数量、港口作业数量及费收水平等因运输量的增减而发生变化的可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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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找法网() 版权所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Shipping Lines)诉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提货后超期使用集装箱损害赔偿纠纷案_全文
英文: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Shipping Lines v. China National Aero-Technology Import & Export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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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Shipping Lines)诉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提货后超期使用集装箱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由】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案件字号】 [2004]广海法初字第284号【文书性质】
【审结日期】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权责情节】 ,,,
【诉讼关键词】 ,,,
【核心术语、争议焦点、案例要旨】 (这部分内容由北大法宝编写)
 核心术语: ,,
 争议焦点: 1.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因收货人长期不提取货物造成集装箱破损的,收货人是否应当赔偿集装箱权利人的损失?
 案例要旨: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收货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取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并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内将集装箱完好地退还给集装箱所有人。根据《海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尊敬的用户,您好:请后查看全部内容;如果您还不是用户,请申请免费试用或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用户。谢谢!您也可通过进行单篇购买,支付成功后即可立即查看本篇内容。
【全文】【】 &&&&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Shipping Lines)诉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提货后超期使用集装箱损害赔偿纠纷案
  【要点提示】
  收货人提取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后,应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内将集装箱完好地退还给承运人或者集装箱所有人。使用期间发生损坏并延期退还,收货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案例索引】
  一审:广州海事法院[2004]广海法初字第284号民事判决书(日)
  【案情】
  原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Shipping Lines),North East Side of Vali―Asr Square No.675,Iran)。
  被告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日,原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所有的“伊朗伊斯法罕”轮在伊朗阿巴斯港装载了147个集装箱共16 153桶沥青。海联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公司)为货物签发了清洁指示提单。提单记载托运人为达凯贸易公司,收货人凭指示,通知方为被告,装运港阿巴斯港,卸货港湛江港,承运船舶为“伊朗伊斯法罕”轮。在提单签发人处打印有“由海联公司作为代理人代表承运人签发”的字样,并加盖有迪拜斯邦航运公司的印章。在该提单背面定义条款里,对承运人作了如下定义:承运人指在本提单正面载明作为承运人和委托他人为本人签发提单的公司。
  除了海联公司为货物签发提单外,原告就该批货物还另签发了一套记名提单。该提单记载托运人为DGA凯米尔投资公司,收货人为达凯贸易公司,装运港阿巴斯港,卸货港经香港转湛江港,承运船舶为“伊朗伊斯法罕”轮。
  “伊朗伊斯法罕”轮将147个集装箱运至香港后,华林船务公司作为原告在香港的代理人,委托港龙航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公司)负责将该批货物从香港转运至湛江。港龙公司于3月29日签发了转船提单。转船提单记载托运人为华林船务公司,收货人为凭原告签发的提单持有人指示,通知方为被告。提单签发人处打印有“由港龙公司作为代理人代承运人厦门经济特区船务有限公司签发”的字样。
  3月31日,上述147个集装箱由厦门经济特区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杏林”轮和“天马轮”转运至湛江港,堆存于湛江港中海集装箱码头。湛江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船代)受港龙公司委托处理货物交付事宜。
  4月1日,被告持海联公司签发的经托运人背书的提单向中海船代主张提货,但中海船代称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的转船提单,被告需凭原告签发的提单提货。4月10日,原告签发的提单托运人DGA凯米尔投资公司向原告出具一份放货函,要求原告凭海联公司签发的提单放货。原告于同日发电子邮件给华林船务公司,称原告签发的提单已在迪拜收回,要求华林船务公司将货物放给海联公司提单的持有人。4月11日,华林船务公司告知港龙公司凭海联公司签发的提单放货,并说明对集装箱到港后只提供10天的免费使用期,要求港龙公司按20英尺集装箱5美元一天的标准向收货人收取费用。4月11日,被告凭海联公司提单换取了中海船代签发的提货单,提走了99个集装箱。被告委托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湛江分公司进行拆箱理货,发现集装箱内包装桶破损,内装沥清泄漏,于是被告停止提取剩余的48个集装箱。
  日至28日,被告提走了本案剩余的48个集装箱,在拆箱提货后于8月8日至8月28日陆续归还了集装箱。原告发现有41个集装箱存在不同程度的损毁,对集装箱进行了检验和修理,支付了检验费2000美元、修理费24 677.55美元。
  另查明,日,交通部和国家物价局以交运发[号文发布了《》,该办法规定进口货箱运至提单所规定的地点后,收货人对长20英尺干货箱可享受10天的免费使用期。收货人在超过免费使用期归还空箱的,应当向集装箱所有人(海上承运人)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超期使用标准为:从第11天至40天每天3美元,从第41天起每天12美元。交通部于日颁布《关于》(交通部2003年第11号令),同日废止上述《》。
  原告诉称,对涉案货物,海联公司作为原告的代理签发了提单,原告所有的“伊朗伊斯法罕”轮承运至香港后,原告又转委托厦门经济特区船务有限公司转运至湛江。原告实际负责并控制了全程运输,是本案货物运输的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与被告存在事实上的集装箱使用合同关系。被告迟延提取货物,应向原告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原告是集装箱的所有人,也有权依据所有人身份向被告请求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并要求被告对因货物外泄对集装箱箱体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480 936美元、集装箱修理费24 677.55美元和集装箱检验费2000美元。
  被告辩称,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集装箱使用合同关系,被告是海联公司签发提单的持有人,原告并非该提单所载明的承运人,无权依该提单向被告主张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在诉讼中,原告与被告一致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处理本案纠纷的准据法。
  【审判】
  广州海事法院认为,本案是一宗因集装箱使用所引起的集装箱超期使用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法律选择的合意,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被告持有海联公司签发的提单,并依据该提单提取货物。从海联公司提单记载看,海联公司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了提单,该提单背面条款将承运人定义为在提单正面载明作为承运人和委托他人为本人签发提单的公司。故原告欲主张是该份提单货物的承运人,应提供证据证明海联公司与其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原告主张海联公司是其代理人,应该能够要求海联公司出具声明或其他证据来证明海联公司作为原告的代理人签发了提单;同时,如果海联公司如原告所称为其代理人,那么原告凭海联公司签发的提单放货是其义务,不必由DGA凯米尔投资公司出具放货函后,才同意按海联公司签发的提单放货。相反,原告另行签发的记名提单可以证明原告承运货物从阿巴斯至湛江是为了履行其与托运人DGA凯米尔投资公司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身份具有相对性,原告对被告主张其为承运人,那么对本案承运人身份的认定就应依据被告所持有的海联公司签发的提单。原告主张其为海联公司签发的提单下的承运人,海联公司是其代理人,但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原告认为其为本案货物的承运人的主张不能成立。
  原告为“伊朗伊斯法罕”轮所有人,其安排该轮实际从事了从阿巴斯到香港区段的运输,厦门经济特区船务有限公司从事香港至湛江区段的运输也是接受原告代理委托进行的。尽管本案证据不足以认定原告为海联公司提单所载货物的承运人,但上述事实表明原告为本案货物从阿巴斯至湛江整个区段的实际承运人。
  本案所涉147个集装箱于日到达湛江港卸下后,被告于4月11日凭海联公司提单向中海船代换取了提货单,提取了货物。被告提取集装箱货物后依提单继续占有集装箱,是提单所证明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延续,被告作为提单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并不成立新的集装箱使用合同。被告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提取集装箱予以占有,也应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返还集装箱,而不是向实际承运人履行返还集装箱的义务。原告作为实际承运人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其向被告交付集装箱货物,后又接受被告返还集装箱,均应视为代承运人交接集装箱,代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下的交付义务。原告作为实际承运人无权直接向被告主张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下产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即使原告是集装箱所有权人,也同样不能向被告索取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下产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原告应向其对应的租箱人主张租箱费用。原告请求被告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应予驳回。
  被告作为收货人,长期不提取货物,占用集装箱造成箱体破损,应当赔偿集装箱权利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本案货物所装载的集装箱,外表均印有原告名称英文缩写及公司标识,且原告是从阿巴斯至湛江整个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从阿巴斯至湛江直至货物交付之前一直实际占有该批集装箱,因此可认定原告为该批集装箱的合法占有人。被告未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15日内向原告提交关于集装箱损坏情况的书面通知,依据《》第第二款的规定,应视为原告交付的集装箱状况良好。被告在占用集装箱期间造成集装箱破损,对原告构成侵权,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因集装箱破损产生的检验费2000美元、修理费24 677.55美元。根据《》第第一款、《》第第二款的规定,广州海事法院于日作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赔偿原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集装箱修理费24 677.55美元,集装箱检验费2000美元;
  二、驳回原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要求被告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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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LADING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 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
LADING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 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 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M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班轮提单 LINER 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租船合同提单 CHARTER PARTY 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是指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指示提单 ORDER 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 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 BLANK B/L 或 OPEN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 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 CLEAN 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 FOUL 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包裹提单 PARCEL RECEIPT 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低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 MINIMUM 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 OMNIBUS B/L 或 COMBINED B/L是指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分提单 SEPARATE B/L是指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 STALE B/L是指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交换提单 SWITCH B/L是指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出运。倒签提单 ANTI-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 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及时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舱面提单或称甲板货提单 ON DECK B/L指货物装载于船舶露天甲板,并注明“甲板上”字样的提单。货运提单 HOUSE B/L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这种提单从技术上和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缺乏提单效力的。货物出口海运程序 1.海运出口运输工作,在以CIF或CFR条件成交,由卖方安排运输时,其工作程序如下: (1)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为使出运工作顺利进行,在收到信用证后,必须审核证中有关的装运条款,如装运期,结汇期,装运港,目的港,是否能转运或分批装运以及是否指定船公司,船名,船籍和船级等,有的来证要求提供各种证明,如航线证明书,船籍证等,对这些条款和规定,我应 根据我国政策,国际惯例,要求是否合理和或是否能办到等来考虑接受或提出修改要求。 (2)备货报验:就是根据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出口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冷藏货要做好降温工作,以保证装船时符合规定温度要求。在我国,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出具证书的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有的出口商品需鉴定重量,有的需进行动植物检疫或卫生,安全检验的,都要事先办妥,取得合格的检验证书。 做好出运前的准备工作,货证都已齐全,即可办理托运工作。 (3)托运订舱:编制出口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货主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4)保险: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保险金额通常是以发票的CIF价加成投保(加成数根据买卖双方约定,如未约定,则一般加10%投保)。 (5)货物集中港区: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要注意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完成进货,防止工作脱节而影响装船进度。 (6)报关工作:货物集中港区后,把编制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外销合同,外汇核销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关员查验合格放行后方可装船。 (7)装船工作: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分批接货装船。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理货员如发现某批有缺陷或包装不良,即在收货单上批注,并由大副签署,以确定船货双方的责任。但作为托运人,应尽量争取不在收货单上批注以取得清洁提单。 (8)装船完毕,托运人除向收货人发出装船通知外,即可凭收货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已装船提单,这时运输工作即告一段落。 (9)制单结汇:将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结汇单证备齐后,在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议付有效期限内,向银行交单,办理结汇手续。 2.集装箱运输出口程序: (1)订舱--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CONTAINER BOOKING NOTE)委托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请订舱。 (2)接受托运申请--船公司或起代理公司根据自己的运力,航线等具体情况考虑发货人的要求,决定接受与否,若接受申请就着手编制订舱清单,然后分送集装箱堆场(CY),集装箱货运站(CFS),据以安排空箱及办理货运交接。 (3)发放空箱--通常整箱货货运的空箱由发货人到集装箱码头堆场领取,有的货主有自备箱;拼箱货货运的空箱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领取。 (4)拼箱货装箱--发货人将不足一整箱的货物交至货运站,由货运站根据订舱清单和场站收据负责装箱,然后由装箱人编制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5)整箱货交接--由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并将已加海关封志的整箱货运到CY。CY根据订舱清单,核对场站收据(DOCK RECEIPT D/R)及装箱单验收货物。 (6)集装箱的交接签证--CY或CFS在验收货物和/或箱子,即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签署后的D/R 交还给发货人。 (7)换取提单--发货人凭D/R向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或其代理换取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然后去银行办理结汇。 (8)装船--集装箱装卸区根据装货情况,制订装船计划,并将出运的箱子调整到集装箱码头前方堆场,待船靠岸后,即可装船出运。 3.主要货运单证及其制作 (1)托运单(SHIPPING NOTE--B/N)有的地方称为“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据。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托运单制作应注意:(1)目的港:名称须明确具体,并与信用证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时,须在港口名称后注明,地区或州,城市。如信用证规定目的港为选择港(OPTIONAL PORTS),则应是同一航线上的,同一航次挂靠的基本港。 (2)运输编号,即委托书的编号。 每个具有进出口权的托运人都有一个托运代号(通常也是商业发票号),以便查核和财务结算。 (3)货物名称 应根据货物的实际名称,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更重要的是要与信用证所列货名相符。 (4)标记及号码,又称唛头(SHIPPING MARK),是为了便于识别货物,防止错发货,通常由型号,图形货收货单位简称,目的港,件数或批号等组成。 (5)重量尺码。重量的单位为公斤,尺码为立方米; (6)托盘货要分别注明盘的重量,尺码和货物本身的重量,尺码,对超长,超重,超高货物,应提供每一件货物的详细的体积(长,宽,高)以及每一件的重量,以便货运公司计算货物积载因素,安排特殊的装货设备。 (7)运费付款方式。一般有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和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有的转运货物,一程运输费预付,二程运费到付,要分别注明。 (8)可否转船,分批,以及装期,效期等均应按信用证或合同要求一一注明。 (9)通知人,收货人,按需要决定是否填。 (10)有关的运输条款,订舱,配载信用证货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也要一一列明。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作为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 (3)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故在我国一些主要港口的做法是,将它们制成联单,一次制单,既可减少工作量,又可减少差错。 (4)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5)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又称小提单。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发放小提单时应做到:(1)正本提单为合法持有人所持有(2)提单上的非清洁批注应转上小提单。(3)当发生溢短残情况时,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获得相应的 签证。(4)运费未付的,应在收货人付清运费及有关费用后,方可放小提单。 (6)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OF GOODS),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DOCUMENT OF TITLE)。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1、BAF 燃油附加费,大多数航线都有,但标准不一。 2、SPS 上海港口附加费(船挂上港九区、十区)3、FAF 燃油价调整附加费(日本航线专用) 4、YAS 日元升值附加费(日本航线专用) 5、GRI 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一般是南美航线、美国航线使用 6、DDC、IAC 直航附加费,美加航线使用 7、IFA 临时燃油附加费,某些航线临时使用 8、PTF 巴拿马运河附加费,美国航线、中南美航线使用 9、ORC 本地出口附加费,和SPS类似,一般在华南地区使用 10、EBS、EBA 部分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表示方式,EBS一般是澳洲航线使用,EBA一般 是非洲航线、中南美航线使用 11、PCS 港口拥挤附加费,一般是以色列、印度某些港口及中南美航线使用 12、PSS 旺季附加费,大多数航线在运输旺季时可能临时使用补充:简称
英文全称 A/W
All Water ANER
亚洲北美东行运费协定
Asia NorthAmerica EastboundRate
Buying Rate
Collect C.S.C
货柜服务费
Container Service Charge
Container Yard CAF
货币汇率附加费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散装交货(起点/终点)
Customs House Broker
整柜交货(起点/终点) D/O
Delivery Order
Document Number
设备位置附加费
Equipment Position Surcharges
Freight Forwarder
Freight All Kind
Full Container Load
Feeder Vessel/Lighter
Forty-Foot Equivalent Unit 40’ FMC
联邦海事委员会
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 GRI
General RateIncrease
Handling Charge HBL
Independent Action
Land Bridge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尺码吨(即货物收费以尺码计费) Measurement Ton MB/L
Master Bill Of Loading
小陆桥,自一港到另一港口
Minni Land Bridge Mother Vessel
多式联运单据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NVOCC
无船承运人
Non Vessel OperatingCommon Carrier
Ocean Freight
Ocean (or original )B/L
货主自行安排运到内陆点
Overland Continental Point
港口拥挤附加费
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POD
Port Of Destination
Port Of Loading
旺季附加费
Peak Season Sucharges
装货指示书
Shipping Order
Spread Sheet
Spread Sheet
Service Contract
Steam Ship Line
码头操作费
Terminal Operations Option
码头收柜费
Terminal Receiving Charge
转船,转运
Trans-Ship T/T
Transit Time TEU
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 20’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 W/M
即以重量吨或者尺码吨中从高收费 Weight or Measurement ton W/T
重量吨(即货物收费以重量计费) Weight Ton
海运提单(B/L)简称提单,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经收到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特定收货人,能代表物权所有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1、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B/L)的性质和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提单是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运输协议证明。2、提单的内容①托运人;②收货人;③被通知人;④起运港或装货港;⑤目的港或卸货港;⑥船名及航次;⑦唛头及件号;⑧重量及体积;⑨货名及件数;⑩运费支付地点;⑾正本提单张数;⑿船公司签章;⒀签发地点、日期。3、提单的种类
(1)按货物是否装船分: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
(2)按有无不良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3)按收货人抬头分:记名提单(TO
ABC CO.)、不记名提单(空白提单/来人式提单)(TO BEARER/HOLDER)、指示提单(TO ORDER OF ABC CO.)。
(4)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联合运输提单。(5)按提单内容分: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船舶经营性质分:班轮提单、租船提单。4、不可转让海运单(1)概念不可转让海运单,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经收到特定货物(已经接管或已经装船)并保证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交付给指定收货人的一种凭证。(2)海运单与提单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相同点:A、都是海运方式下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运输单据。B、都是船方出具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C、都是海上货物运输契约的证明性文件。不同点:A、提单是物权凭证,有时可以流通转让,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流通转让。B、提单用于提取货物,海运单不能用于提取货物,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C、提单当前没有采用EDI形式,海运单可以用EDI形式。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报关单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协议书(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委托代理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发票、合同内容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589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1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12029MM,宽2350MM, 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物权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船长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法律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要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但是由于航运惯例和贸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例如在所签的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已开始装货后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杂货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装完时间的间隔不太长等情况下,在取得了出口方的保函后,承运人还是可以同意签发的。 司机纸:对来往港澳的载货汽车,司机在进出境办理海关手续时,须出示反映承运货物情况的清单。这种清单简称 为司机纸。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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