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年前工资2015社保退休涨工资还可以帮我要回没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五年了、以前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叫我买社保、是否可以叫公司把我以前的十五年补回来?_百度知道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五年了、以前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叫我买社保、是否可以叫公司把我以前的十五年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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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后就有劳保了,缴纳15年一定要收集你工作15年证据让公司给你把以前的补回来。否则,错过你就更难解决了,你还得做奴隶满15年才能享受。这可是机会。社保可是工资的30%,也就是说你现在可以不工作
公司应该给你交的,但是你之前的是否能补回来,还得看当地的社保规定,允不允许跨年补交
社保不是买的,是公司应该给你交的,这个当然可以要求公司给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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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日起,上海实行了社会保险中综合保险转城镇保险的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自7月1日起新进用人单位的具有外地城镇户籍的员工,全部缴纳上 海的城镇社会保险。这个消息一经公布,在企业界的反响就像闵行区大楼整栋倒塌事件一样一鸣惊人。因为在7月1日之前,大专生在上海在社会保险方面是享受农 民工的待遇。同样在商务楼上班,本科生享受的是上海人待遇,专科生享受的是民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作为企业来讲,可以节约成本,但是作为员工来讲心里肯定不 公平。现在好了,政府将社会保险的政策放开了,只要是外地城镇户籍的员工,不管是文盲还是大专生,在7月1日以后进入新单位工作,新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上海 的城镇保险。
这样企业开始不舒服了。举个例子:以前某大专生月薪2000元,单位为其缴纳综合保险,每月247元。员工个人不用缴纳。现在从7月1日进入新单位,新单 位必须为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工资还是2000元,按照城镇保险的比例,单位缴纳工资的37%,即:=740元,个人缴纳 0元 。另外,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必须与公积金对应。那么企业必须按照7%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即=140,即单位成本 为:740+140=880元。相差的成本每月为:880-247=633元,这其中还不包括员工的残疾人保障金等。一年12个月.即每个大专生每年多出 成本:12*633=7596元;当然这里还是以大专生为比较的,其他没有大专学历的还没去比较。
这样一个外地城镇户籍的大专以下的人要多出每年7596元的成本,企业肯定在招工录用上进行控制。而这样,具有外地人才居住证的本科生反而好找工作 了。因为注册在郊区的和经营地在郊区的企业可以缴纳镇保。而具有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外地本科生只要在这些区域内可以参加镇保,这样企业同样可以节省成本。镇 保的比例为社会平均工资60%的基数的25%.即:494元。这样一来,企业就更加喜欢用本科生和上海本地生源。而不愿意用外地大专以下具有城镇户籍的生 源。因为以前大部分都是认为使用外地生源在社保上可以节约很多成本,现在倒过来了。
这样外地具有大专学历以下的城镇户籍的人,想在上海闯荡江湖的路越来越狭窄。几乎以后有这种可能,外地具有城镇户籍的大专以下的人员几乎会慢慢回 流。上海开始真正在朝着构建人才高地方面去发展。因此,外地大学生必须加强学历和技能的提高,这样才能在上海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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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超市& (5000多套光盘)我在之前一个公司缴了一段社保,但社保卡一直没有得到,钱一直在缴,后来离开了,休息一段时间后,现在在另一个公司上班,但社保缴不起,需要把以前的费缴起,才行,请问那社保卡该去哪拿,如果实在不好办,可不可以注销,在现在的这个公司重新办张社保卡,请回答,谢谢
我在之前一个公司缴了一段社保,但社保卡一直没有得到,钱一直在缴,后来离开了,休息一段时间后,现在在另一个公司上班,但社保缴不起,需要把以前的费缴起,才行,请问那社保卡该去哪拿,如果实在不好办,可不可以注销,在现在的这个公司重新办张社保卡,请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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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可以回原单位补办,并且社保是可以转移的
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之前的社保号码,到社保局的窗口请他们帮助办理就行了。但是一定与之前的公司没有任何纠纷才行,社保局可能要他们的相关证明的。如果仅仅是卡丢失了,就是很容易补办的了。祝您早日解除烦恼开心快乐,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学习进步工作顺利,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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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百科领域专家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其它答案:共1条&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1、贵公司每月按提供的维修劳务向政府相关部门结算,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像这种当月结算的收入并且属于单一业务,发生的成本则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可以不通过“劳务成本”进行归集核算:
&&&&借:主营业务成本-维修业务(可以再设三级科目,也可以通过只设二级明细科目项目核算则通过项目辅助核算来解决)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2、工资由总公司发放,而成本不能入分公司,除非工资表由分公司制作,入成本。发放环节,建议总公司将工资款划到总公司,由分公司自行发放。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在分公司扣缴。
&&&&3、可以将成立初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在8月份的财务中,开办费有两种处理方式:A、将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3年摊销;B、将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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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13337101819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未签订劳动合同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追偿每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_百度知道
未签订劳动合同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追偿每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
目前已有三年半左右.请问.由于当时不是很懂,或者补偿每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可以的话,我现在是否还有权利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谢谢,当时企业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即将到退休年龄,我想争取我的权益,2010年6月起该企业开始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有什么途径本人今年59周岁!(是不是已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时效,因此未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我于1997年10月在某企业上班
提问者采纳
持这种观点的以上海、广东为代表。由此可见、从日起;但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也有两种观点,你才好主张权利,劳动关系终止的,而是一种法律责任。江苏省则规定?时效如何计算,超过2年没有发现的和被举报,广东:  
如湖北省认为;双方劳动关系已终止的。  因此,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其间产生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争议的:  主流的观点是没有时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国家专门机构征收,但二倍工资的规定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看当地适用那种观点,劳动仲裁可以不按时效的限制,单位不缴纳的,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四川省高院在转发的案例中明确采用了这一观点。  第二种观点,但《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责任导致劳动者未能参加社会保险,但对时效的时间和起算又有不同的看法,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
是否有时效,就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补缴社保的争议应当自侵权终止之日起算为两年,就属于劳动报酬,因此,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建议你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中级人民法院,仅仅是法律赋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一种责任,予以支持”,  二,二倍工资的性质不是工资,不受申诉时效的限制,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对二倍工资的时效,不再查处,也是主流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以四川为代表?关于主张补缴2010年6月之前的社保,认为社会保险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履行的强制性义务,二倍工资的时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最多11个月,认为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受时效的限制。  第二种观点,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时起算申诉时效,且二倍工资与劳动者是否付出劳动无关、投诉的:  一种观点认为。其中广东省有明确规定。上海高院明确规定二倍工资逐月计算时效  一、重庆则规定自二倍工资终了之日起计算时效。相应地,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倍工资既然称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其处罚,认为二倍工资虽然名字包含“工资”二字,劳动关系终止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的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不受申诉时效限制
感谢您的回答,我是浙江省的,不知道您是否知道相关政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四、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该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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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员工再可以以此提出离职。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补交,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不会处理,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社保是强制险,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员工要发函给公司,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深圳的实践做法是员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没有买社保, 要求经济补偿金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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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辞职。关于社保非常关键,不能要求补偿。然后根据仲裁结果要求单位补缴保险或承担退休待遇,考虑辞职,建议你到人社局落实。如果落实不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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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去和企业谈,具体的情况要看沟通结果。因为法律规定有些调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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