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存款缴存存款招标是高息揽存吗

违规揽存大战一触即发 银监会将抽查五家银行_财经频道_新华网
违规揽存大战一触即发 银监会将抽查五家银行
日 13:59:50
中国资本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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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防银行违规揽储恶化
  由于今年信贷投放的整体形势相比去年明显偏紧,商业银行的“缺血症”普遍严重。而近日国库存款招标的结果凸显银行对“存款”的追逐几近狂热。本周财政部、央行招标300亿元6个月国库存款利率由上一期(今年1月25日)5.9%被推升至6.23%,这已是该期限利率连续第8次创出新高,银行负债成本几乎超过贷款收益。有媒体报道,截至今年1月底,有5家商业银行贷存比超过75%。有不少银行业人士表示,今年商业银行的吸储大战早已打响,部分银行早在3月初就掀起“抢存款”大战。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高息揽存、现金贴水、送礼等所有“打擦边球”的揽存方式均被列入违规揽储行为。然而,由于存款业务竞争激烈,银行不得不“打擦边球”。返点、存贷挂钩、逢年过节赠送礼品等成为默认的行规。
  一家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零售部负责人对南都记者坦承,目前各家银行对存款的争抢都比较厉害,主要是想要贷款就必须做实存款。“今年外资行揽存的力度也很强劲,所以今年银行也从‘拉’存款升级到‘抢’存款。”该人士称,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外资法人银行必须在今年年底存贷比满足75%的要求,而目前大部分外资法人银行存贷比仍超过75%,受限于网点数量少的外资法人银行必须使出其他手段与中资银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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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意图 国库定存招标罕见一月两次
上海证券报日08:32分类:
核心提示:央行少见地1个月内两次通过国库现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向市场投放流动性。市场分析认为,下周公开市场仅20亿元到期量,此举有益缓解下周资金面紧张,同时也进一步凸显中小商业银行的存款“饥渴”。
昨日发布公告,将于11月29日进行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十一期)招投标,操作量为600亿元,期限6个月,这是央行少见地1个月内两次通过国库现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向市场投放流动性。
市场分析认为,下周仅20亿元到期量,此举有益缓解下周资金面紧张,同时也进一步凸显中小商业银行的存款&饥渴&。
今年第11期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操作量为600亿元,期限6个月。规模与上一期操作量持平,至此,本月央行将通过国库现金定存向市场投入资金1200亿元。
市场人士指出,对于央行罕见一个月开展两次国库定期存款招标,其主要用意并不仅仅在于缓解资金面短期压力,还在于缓解一些中小银行对于存款需求的压力。而央行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1次国库现金定存招标。
&特别是在监管层叫停一个月以下短期产品,遏制年末高息揽存的背景下,找钱更成为不少中小银行面临的头等大事。&沪上某券商研究所固定收益负责人如是评价。
临近月末,尽管在公开市场本周重返净投放和部分银行或被下调率的传言刺激下,昨日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整体趋于宽松,隔夜和7天回购利率下行。但下周公开市场到期量较少,仅为20亿元的&地量&,此时央行再度开展国库现金招标,维稳意图明显。(记者 王媛)
[责任编辑:姜楠]双重意图 国库定存招标罕见一月两次
作者:王媛
  ⊙记者 王媛 ○编辑 于勇  昨日发布公告,将于11月29日进行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十一期)招投标,操作量为600亿元,期限6个月,这是央行少见地1个月内两次通过国库现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向市场投放流动性。  市场分析认为,下周公开市场仅20亿元到期量,此举有益缓解下周资金面紧张,同时也进一步凸显中小商业银行的存款“饥渴”。
  今年第11期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操作量为600亿元,期限6个月。规模与上一期操作量持平,至此,本月央行将通过国库现金定存向市场投入资金1200亿元。  市场人士指出,对于央行罕见一个月开展两次国库定期存款招标,其主要用意并不仅仅在于缓解资金面短期压力,还在于缓解一些中小银行对于存款需求的压力。而央行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1次国库现金定存招标。  “特别是在监管层叫停一个月以下短期理财产品,遏制年末高息揽存的背景下,找钱更成为不少中小银行面临的头等大事。”沪上某券商研究所固定收益负责人如是评价。  临近月末,尽管在公开市场本周重返净投放和部分银行或被下调的传言刺激下,昨日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整体趋于宽松,隔夜和7天回购利率下行。但下周公开市场到期量较少,仅为20亿元的“地量”,此时央行再度开展国库现金招标,维稳意图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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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重拳维稳意图现 筑底之路或漫长
当前A股的表现可以说“不跌即是赢”,而这种坚挺存在一定的逻辑支撑。目前海内外的各种利空因素似乎都在指向一个支撑大盘的核心逻辑,即货币政策的宽松预期。总体来看,A股反弹能量仍在不断积蓄,但最终反弹的实现仍需等待催化剂的出现。
===精彩导读===
盘面解析 等待政策面明朗 多空“纠结”2400点
管理层重拳
===本文阅读===
等待政策面明朗 多空“纠结”2400点
昨日沪深股指继续演绎低开高走,沪指一度向上突破2400点,但连日下跌导致市场人气涣散,量能缺乏导致大盘午后逐步收窄涨幅,2400点得而复失。分析认为,大盘在沪指2400点反复纠缠反映出了政策真空期的市场特征,短期市场难有很好机会但下跌空间也有限,投资者还需等待政策时间窗口开启。
盘面上看,周二成为大盘主要拖累的金融地产股昨日对大盘盘中反弹形成支撑,银行、保险股全天努力护盘,地产股午后猛冲也有不错表现。最终保险、物联网、房地产、医药、酒店旅游、银行等板块涨幅居前,黄金、供水供气、券商、有色、建材、水利等板块跌幅居前。
有分析指出,昨日主力增仓的板块极有可能是短期超跌反弹的阶段性热点,投资者可以根据股价所处位置及市场整体情况对其中的龙头个股进行重点关注。而对主力减仓的板块,后期则有较大进入调整甚至下跌的可能性。
截至昨日收盘,沪指报2397.55点,涨2.48点,涨幅0.10%;深证成指报9966.74点,涨9.42点,涨幅0.09%;中小板综指报5865.17点,跌幅0.07%;创业板综指报870.87点,微涨0.34%。两市交投仍然萎靡,沪深日交易额与前一交易日基本持平略有放量。
宏源证券(000562)分析师认为,后市政策面的进一步明朗,将是市场人气恢复的关键。具体而言,他认为目前政策面进一步的明朗主要来自于两大方面:一是货币政策能否适度宽松,预计此次持续下滑预期出现后,不排除宽松政策会适时跟进;二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间和会议精神,对于“十二五”第二个年头来说,其影响意义更加深远。
基于此,这位分析师指出,从技术层面来看,大盘在2400点附近的反复纠缠反映出了政策真空期之下的市场特征。由于大盘收盘重心下移,短期内可能会进一步向下寻求新的支撑。在下跌空间预判上,由于2307点反弹过程中,对点的向下跳空缺口回补非常顺利,表明市场在2307点出现的反弹具备较好的基础,因此,预计大盘近期调整空间有限。建议投资者保持冷静,等待政策时间窗口的开启,关注逢低建仓的良机。
长城证券策略分析师也表示,总体判断市场在沪指2400点附近应保持谨慎乐观态度,静待经济下行风险逐步释放以及政策松动。
在投资策略上,他认为投资者需保持适度谨慎,积极防御。一方面,降低仓位以应对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适度增加食品饮料、医药、旅游等防御性品种的市值比重。对于周期性行业,则需继续保持谨慎观望,等待经济底的到来。
(马婧妤 上海证券报)
传证监会希望陕煤中交缩量发行 似在控制融资节奏
新任证监会主席上任以来,广开言路,行事果敢,从善如流,赢得了广大股民的阵阵好评。然而,对于备受市场瞩目的“圈钱”狂潮,仅凭证监会一己之力,似乎是很难控制得住场面。首先,利益相关方对于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实施融资的冲动没有丝毫减弱,拟实施IPO的公司源源不绝,大盘股整装待发,对于各类企业的融资行为,证监会只能在节奏上进行局部调和,而不可能扭转“圈钱”大潮的趋势。其次,出于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等复杂因素考虑,有关方面对国际板的推动仍不遗余力,尽管证监会现阶段在努力淡化国际板对市场的影响,但不时从各级官员口中蹦出的国际板最新动向,仍在不断考验着A股市场的承受能力以及证监会进行协调的智慧。股民们不禁要问,面对难以抑制的融资饥渴,证监会还能HOLD得住场面吗?
国际板言论此起彼伏
在周四的一个金融论坛上,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表示,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境外企业到上交所上市是必然的结果,否则上海便没有配置国际资源的基础。他指出,目前各方面为国际板的准备都在加快进程,因为国际板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怎样和对外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进行互动,还需考虑到各个层面,当准备好之后,再在适当的时候推出。
另外,上交所总经理张育军表示,推出国际板对A股、对中国经济和投资者只有有利影响,而这是研究国际板的基本前提。就目前A股市场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他指出,股票何时发行、怎样发行,取决于市场,因此控制市场结构是投资者的责任而非证监会。张育军最后强调,坚持新股发行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不会变,而加快培育市场的约束机制至关重要。
两周以前,上交所官员在接受外媒采访时就国际板的准备情况发表了最新观点,虽然采访谈及的内容并未表明国际板将很快推出,但二级市场的投资人已如惊弓之鸟,闻国际板色变,股市应声暴跌。官员们此番高调为国际板正名,是否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还需要拭目以待。
证监会似在控制融资节奏
面对地方政府、拟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等利益相关方的迫切融资需求,证监会已经很难控制场面。但在证监会权责范围之内,对融资节奏的“预调、微调”,却似乎已经在进行之中。
一方面,已经过会很长时间的陕煤、中交两只大盘股,一直未能获得IPO上市的最终批文。有未经官方渠道证实的消息称,证监会希望相关公司大幅缩减此前预定的融资规模,以适应当前极其虚弱的市场承受能力。此外,最近一段时间,新股IPO发审的通过率呈下降趋势。据统计,自10月29日郭树清上任证监会主席以来,至11月14日,证监会共审核19家IPO,其中有13家过关,6家被否,过会率为68.42%,这一比率明显低于全年78.94%的平均水平。
证监会似乎正在努力与A股市场的顽疾——融资饥渴症进行对决,然而,顽疾毕竟有其复杂的成因和背景,证监会最终能否控制得住场面,前路依然漫漫。(投资快报 高升)
重拳出击 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
近年来,各种交易形式类似股票期货的证券化交易场所在全国遍地开花。其中,一些交易场所未经批准违法开展交易;有的交易场所管理不规范,存在严重投机和价格操纵行为;个别交易场所股东直接参与买卖,甚至发生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问题。这些问题如发展蔓延下去,极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及早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区自行设立的类证券化交易场所主要有三大类,总数超过300家,绝大部分在此次治理整顿之列。第一类是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所,全国有超过200家以“现货中远期平台”、“现货交易”为旗号的类似期货交易所的场所,甚至有的县城也设立此类交易所,标的物包罗万象。第二类是产权交易所,标的包括产权、排污权、物权、债权、矿权、林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权、商标权、技术和知识产权、文化创意产权、涉讼资产等五花八门。保险、信贷等金融产权交易所也大有后来者居上的苗头。第三类是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全国也有近40家。
由于缺乏严格审核、统一监管和违规追责,类证券化交易场所在实际运行中离设立初衷渐行渐远,随之而来的是风险隐患的酝酿发酵。
一是资金风险。由于各地盲目攀比,地方政府热衷于发展本区域交易市场,忽视了政府的监管责任。某些交易场所可以修改市场交易规则,随时停牌,提前收市,甚至亲自入市交易,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却不受任何监管。同时,交易资金风险不容忽视,第三方资金存管制度欠缺,存在被市场主办方侵占、挪用,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个别交易场所甚至用虚拟资金诈骗交易商的保证金。
二是社会稳定风险:一些市场组织者以赚取手续费和佣金为目的,鼓励投机炒作,片面追求交易量,导致违规炒作、价格偏离、逼仓等风险事件,严重损害交易者利益,引发不利社会稳定的因素。如过去发生的龙鼎电子盘、华夏商品交易所、嘉兴蚕丝绸等个案,都因庄家恶意炒作而出现风险事件。
交易场所泛滥成灾早有镜鉴。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设立发展,各种名目繁多的交易场所亦随之冒出,后被国务院以强有力手段予以整顿,由当时上百家期货交易所清理整顿到目前的3家,避免了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
当前,各种不规范的交易场所再次涌现,吸引了包括国企、民企、自然人等各路资本蜂拥而至。这固然有流动性泛滥、实体经济投资难的大背景因素影响,但地方政府为谋取所谓区域金融中心和追求金融创新的政绩诉求,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各类交易场所的泛滥。
可以预见,在这一轮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中,绝大部分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将被关闭或退出市场,这将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的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为了促进交易所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专家建议,国家应建立统一的战略规划,落实一系列配套政策,对遍地开花的证券化交易场所实施统一监管。同时,各类交易场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和风险管理等各项规定;建立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报 周文天)
国库定存招标罕见一月两次 维稳意图明显
央行昨日发布公告,将于11月29日进行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十一期)招投标,操作量为600亿元,期限6个月,这是央行少见地1个月内两次通过国库现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向市场投放流动性。
市场分析认为,下周公开市场仅20亿元到期量,此举有益缓解下周资金面紧张,同时也进一步凸显中小商业银行的存款“饥渴”。
今年第11期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操作量为600亿元,期限6个月。规模与上一期操作量持平,至此,本月央行将通过国库现金定存向市场投入资金1200亿元。
市场人士指出,对于央行罕见一个月开展两次国库定期存款招标,其主要用意并不仅仅在于缓解资金面短期压力,还在于缓解一些中小银行对于存款需求的压力。而央行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1次国库现金定存招标。
“特别是在监管层叫停一个月以下短期理财产品,遏制年末高息揽存的背景下,找钱更成为不少中小银行面临的头等大事。”沪上某券商研究所固定收益负责人如是评价。
临近月末,尽管在公开市场本周重返净投放和部分银行或被下调存准率的传言刺激下,昨日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整体趋于宽松,隔夜和7天回购利率下行。但下周公开市场到期量较少,仅为20亿元的“地量”,此时央行再度开展国库现金招标,维稳意图明显。(上海证券报 王媛)
明年工业料降速 工信部吁定向放宽金融
24日,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黄利斌表示,经济增速回落幅度加大趋势值得关注,建议在控制物价上涨势头的同时适当定向放宽金融控制,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订单、效益好的企业发展。
黄利斌是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工业经济运行秋季报告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以上表述的。他说,工业经济目前仍然运行在平稳较快的增长区间。“预计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左右,GDP增速可达9.2%。”
但他表示,当前我国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从国际看,主权债务危机不断升级使得世界经济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升,加大了世界经济复苏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正逐步加深。
从国内看,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运行态势,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工业经济面临着增长动力减弱、要素供给趋紧、通胀压力持续和企业效益下滑等一系列挑战。
“这些因素都将导致今年四季度及明年工业增速有所放缓,明年经济运行不确定性更为突出。”黄利斌说,“初步预计2012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比今年低1-2个百分点。”
黄利斌提醒,“要充分估计我国工业发展所面临的复杂形势,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为趋势性问题、局部性问题演变为趋势性问题,避免出现大的起伏。”
黄利斌提出,尽管经济增速适度放缓符合宏观预期,但增速回落幅度加大趋势值得关注。特别是当前经济运行的内外部环境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要把握政策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尽力避免政策的叠加效应对经济运行产生过大冲击。
他建议,“在控制物价上涨势头的同时适当定向放宽金融控制,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订单、效益好的企业发展。”
同时,继续实施好对消费和生产拉动作用大的政策,启动能够广泛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并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国家工程,继续稳定轻工、纺织等出口依存度大的行业出口退税政策。(上海证券报 李雁争)
下行空间不大 筑底之路或很漫长
经历风云突变的下挫,政策放松预期主导的反弹告一段落,市场再度陷入弱势盘整。经历此番调整之后,A股市场能否凝聚做多动力而重拾升势?本期中证面对面特邀国富小盘基金经理赵晓东和华泰柏瑞量化先行基金经理秦岭松两位嘉宾就此展开深入探讨。
调整货币政策时机尚不成熟
主持人:自上周三起,反弹行情告一段落,市场再度陷入了调整。引发这次调整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赵晓东:大家对政策的预期发生了变化。原来大家预期在经济增速放缓情况下,货币政策放松力度会加大,但事实上并没有看到央行出台有力措施以缓解流动性紧张。同时,随着欧债危机的进一步扩散,周边情况在恶化,这两个因素导致了近日市场的调整。
秦岭松:除货币政策放松力度不及预期之外,数据还显示10月份约有1800亿元人民币的热钱流出我国。在欧债危机不断加深背景下,国际热钱纷纷撤出新兴市场,这加剧了国内流动性紧张局面。市场疲弱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由于经济下行趋势没有改变。三季报显示,扣除银行和石化两大板块,上市公司整体盈利增速已降至个位数,市场真正转好还需一段时间。
主持人:此前市场认为CPI拐点明确后货币政策会有微调。现在市场又觉得前期可能看得太乐观了。两位对未来货币政策走向如何判断?
秦岭松:货币政策发生方向性和趋势性变化的时机还不太成熟。虽然CPI见顶回落,未来一两个月可能继续下行,但整体通胀水平仍处于较高水平。货币政策基调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更多还是在结构上做一些调整。如果CPI能像市场多数投资者预期的那样稳定持续下行,比如到明年二季度能降到3%-4%的增速水平,那么货币政策转换会有更好的条件。
赵晓东:货币政策虽然有较大调整空间,但是目前时机还不成熟。日前央行对一些农村商业银行恢复执行16%的存款准备金率,这只是实施政策微调。较大规模的政策放松还有待观察。毕竟,CPI增速还没降到4%以下。房地产市场价格刚开始下跌,如果此时放松可能会导致房地产价格反弹,影响调控效果。因此,短期货币政策整体将保持适度放松、定向放松的基调,针对某些行业给予优惠支持。
主持人:10月份外汇占款出现近四年来首次负增长,这两天市场也在热议未来一段时间会不会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两位怎么看?
赵晓东:10月份外汇占款负增长,超出市场预期,但这能不能形成趋势还需要观察。因为10月份欧债危机愈演愈烈,部分外资出逃甚至去弥补欧洲资金短缺的情况也属正常。外汇占款负增长增加了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的可能性。但这还需要观望,最早也应该到12月份观测到11月份的数据之时,如果到时资金外流严重,或者经济下滑较快,不排除会调存准。
秦岭松:历史数据显示,在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动荡时,资金流出可能性较高,2008年底到2009年就曾出现过两三个月份热钱净流出的状况。从贸易顺差来看,今年全年我国贸易顺差预计会是1100亿-1200亿的水平,较前两年有较大的降幅。考虑到欧美市场需求下滑,如果明年一二季度贸易顺差继续下降的话,存款准备金率存在下调空间。但总体来看,货币政策主要的着眼点,一是要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是要保持物价稳定,物价水平是央行重点考虑的因素。
经济底或在明年二三季度
主持人:昨天公布的汇丰PMI初值是48.0,创32个月以来新低,这就加大了市场对于经济的担忧。两位对经济增速下滑怎么看?经济底何时到来?
秦岭松:经济下滑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持续的调控对房地产需求产生了较为直接且重大的影响,房地产新开工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额,10月份已经达到了8亿平方米,处于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以来较高的水平。房地产库存的不断累积,可能会对明年的房地产投资有较大的影响。二是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和前两年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负债率水平增长较快。今年房地产调控影响到开发商拿地的热情和能力,地方政府土地拍卖收入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一收入占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15%-30%,这两个因素导致未来地方政府加大投资受到限制。出口由于受到欧美债务危机的影响也不是很乐观。消费方面,过去这两年不断累积的通胀压力,对居民实际消费能力也有比较大的影响。综合来看,预计经济下滑还会延续一段时间,乐观估计是可能在明年二季度或三季度进入短期底部。
赵晓东:个人认为经济在明年很难出现明显回升,无论是投资、消费还是出口,未来都呈现增速下滑态势。从长期来看,我国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也遇到了瓶颈。
主持人:从外围市场来看,欧债危机有进一步蔓延趋势,意大利国债收益率一度突破7%心理关口,而德国10年期国债拍卖也遭遇欧元区成立以来最糟糕的状况,60亿欧元仅售出36.44亿欧元。由于欧元区各国分歧,短时间内还看不到危机最终解决方案。两位对欧债危机的演化趋势如何判断,这会对A股走势产生什么影响?
秦岭松:危机演化到一定程度最终会倒逼欧元区各国拿出一个解决方案,但这个过程会相对漫长。解决欧债危机最根本一点是,相关国家要实施严格的紧缩财政政策,这对经济增长会产生负面影响。
赵晓东:现在欧盟采取的措施是走一步看一步,没有拿出长效机制全面解决问题。目前来看,该危机还会继续发酵。目前欧盟是我国最大出口市场,如果欧盟经济增长停滞或者出现衰退,对我国出口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从而拖累我国经济下滑。
筑底漫长但无需悲观
主持人:基于上述经济、政策、流动性等因素,投资者在当下时点应如何进行投资?
赵晓东:目前市场更倾向于选择防御类、成长型股票。比如,食品饮料板块以及一些中小盘股票表现比较活跃,从中期来看可能还是大家投资的热点。至少在年底甚至明年一季度之前,这是投资主导方向。拉长时间来看,周期类品种也存在一些机会,如果未来政策放松,周期类股票在明年下半年可能会有机会。
秦岭松:从大类资产配置来看,未来几个月债券收益会相对不错。从股票投资来看,目前大家比较偏好增速较为稳定的消费股。另外,还可以选择一些绝对估值水平较低、分红较高的品种,这类标的风险较小。
主持人:网友有一个问题,现在市场究竟是不是底?年底之前行情会如何演绎?
赵晓东:是否是底较难判断,个人认为目前市场下行空间不大,政策也在缓慢放松,虽然力度低于预期,但是趋势是明确的。这种情况下,没必要对市场过分悲观,至少看未来半年可以相对乐观一些。如果是政策、CPI出现超预期的情况,股市会走出相对中性的反弹行情。未来一个月预期整个行情没有大波动,基本就在目前点位小幅震荡。
秦岭松:市场下行空间不是很大,但是筑底过程会比较漫长,可能会在低位反复很久,直到有一个比较大的外力推动才会出现真正转机。大家需要关注的还是政策和流动性方面会不会有重大变化。从重要时间节点来看,12月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和明年3月份人代会召开,都是关注宏观政策变化的窗口时间。(黄淑慧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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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上海第一财经技术中心青海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审计厅关于修订《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请示
省财政厅:http://xxgk./czt&&&&来源:&&&&创建时间:日&&&&
青海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省审计厅关于修订《青海省省级预算
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请示
青财库字〔2014〕97号
省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完善我省省级账户管理办法,实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精简、高效、归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2007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制定下发了《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撤销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银行账户年检制度,对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监督,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暂行办法》已执行6年多时间,随着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国库管理制度和规定,《暂行办法》中相关内容已不能适应目前国库管理改革的需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还存在账户数量较多,管理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了更好地适应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新形势的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原办法由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四家联合发文,此次省监察厅表示因职能调整,不再参与账户监管。现将修改后的办法随文上报,如无不妥,由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审计厅联合下发执行。此办法下发执行后,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对省级预算单位所有开设的银行账户重新审批登记,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实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精简、高效、规范管理。
附件:1.《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 2.关于《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修改说明
2014128&& &&&&&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新&&& 0971&614217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 &&&2014128
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单位是指省级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省级预算单位分为主管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二级、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下同)。
  与省级预算单位存在代管或挂靠关系但与省财政没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各种中心等社团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省财政审批、人民银行核准(备案)制度。
第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办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审批备案手续,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禁预算单位其他内设机构持有和管理银行账户。
第五条 &预算单位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
性、合规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六条 &预算单位选择开户银行原则上应采取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开户银行。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应按照&集体决策、公平公开、确保安全、廉洁高效&的原则择优选择。
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设置
第七条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按账户性质分为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每个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和核算单位往年结余财政性资金和其他收入,以及自筹、捐赠、往来等资金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
(二)零余额账户。省财政统一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的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业务。
(三)专用存款账户。是指预算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财政部、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设的银行账户。具体为:
1、基本建设账户。预算单位有建设项目的可开设一个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后,当年内应撤销该账户。预算单位有多个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基本建设项目,按专款专用原则,在该账户进行分账核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不得转入基本
建设账户。
2、工会经费账户。具备工会法人资格的预算单位可开设一个工会经费账户,用于办理和核算单位工会经费收付业务。
3、党费账户。设立党委的预算单位可开设一个党费账户,用于办理和核算单位党费收付业务。
4、住房维修基金账户。预算单位可开设一个住房维修基金账户,用于办理和核算单位住房维修基金及其利息收付业务。
5、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账户。仅限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分别用于办理和核算由各单位代职工汇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的收付业务。
6、社保基金发放账户。仅限于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开设,用于办理和核算省财政拨入的社会保险基金及其利息的收付业务,暂可按代理发放银行分设,利息收入及时上缴省财政。
7、捐赠资金账户。仅限于有慈善、救助职能的部门开设,用于办理和核算捐赠资金的收付业务。同一商业银行只能开设一个捐赠资金账户。
8、外币存款账户。有外币收付核算业务的预算单位,可根据外汇管理机关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开设一个外币存款账户。
9、财政部、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规定开设的其他特殊账户。
(四)一般存款账户。是指预算单位为办理贷款转存、贷款归还等与贷款相关业务而开设的银行账户。预算单位可依据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贷款合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不得办理其他资金的收付结算,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同一商业银行只能开设一个贷存款账户,贷款合同到期后予以撤销。
  (五)临时存款账户。是指省委、省政府批复成立的临时机构因工作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
& 第八条& 预算单位因特殊原因,经省财政厅批准可开设如下账户:
(一)预算单位所属异址、异地办公的非法人独立核算机构或派出机构,确需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
(二)预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离退休机构,确需开设的离退休经费账户;
(三)预算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机构,确需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
(四)省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规定收取的非税收入,应按规定实行直接上缴国库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单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实现直接缴款的,经省财政厅批准,可开设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实行周末零余额管理。
第三章& 银行账户的开立
第九条 &预算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报经省财政厅审批、人民银行核准(备案)后,可开设银行账户。基层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须先经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同意。
第十条& 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时,应报送&开设银行账户申请函&,填写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财政厅。&开设银行账户申请函&应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包括新开账户的名称、性质、用途和使用范围,开户依据或开户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应提供机构编制、人事等部门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法人登记证,以及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设基本建设账户的,应提供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相关文件;
2、开设党费、工会经费账户的,应提供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材料;
3、开设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的,应提供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收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文件;
 & 4、开设专项管理资金账户的,应提供相应的法规、规章或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文件;
  5、开设外币存款账户的,应提供拥有、使用外币的相关证明材料;
6、《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三)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开设临时存款账户的,应提供省委、省政府批复成立该临时机构的文件复印件。
  第十一条& 预算单位的(含基层预算单位,下同)&开设银行账户申请函&、《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同意后,报省财政厅核准。
  第十二条& 省财政厅应及时对预算单位报送的开户申请进行合规性审核,凡申请报告中情况清楚、资料齐全的,省财政厅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对同意开设的银行账户签发《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对同意开设的有明确政策执行期限的账户,应在《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中注明该账户的使用期。
第十四条& 预算单位申请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持省财政厅签发的《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到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核发开户许可证。
  第十五条& 预算单位申请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在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备案。
第十六条& 预算单位应在省财政厅签发《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后15个工作日内,开设相应的银行账户。在开设银行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审核核发《开户许可证》。在取得《开户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将《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有关联报省财政厅和主管单位财务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垂直管理的预算单位,持省财政厅签发的《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于1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开户银行开户。在开设银行账户的5个工作日内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在取得《开户许可证》的8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联报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财务机构备案。
第四章& 银行账户变更与撤销
第十八条& 预算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单位名称和开户银行的、临时存款账户确需延期的,应报经省财政厅核准。变更开户银行应按规定撤销原银行账户,同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新账户开设手续,并将原账户资金余额如数转入新开设的账户。
  第十九条& 有下列变更事项的,不需报经省财政厅审批,但需备案。
(一)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地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变更的;
  (二)因开户银行原因变更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的;
 & (三)其他按规定不需报经省财政厅审批的变更事项。
  第二十条 &预算单位按规定不需报经省财政厅审批的变更事项,可直接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预算单位应在办理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省级预算单位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审批(备案)表》,并附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审核同意的账户变更申请书复印件,分别报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对设定使用期限的账户,如确需延长使用期的,预算单位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报批。审批期间,账户按原使用期限执行。到期后仍拒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将暂停该账户支付功能。
  第二十二条 &预算单位发生下列事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银行账户撤销手续。
  (一)银行账户开设后1年内未发生往来业务的;
  (二)银行账户使用期满的;
  (三)专项资金使用完成的;
  (四)预算单位被合并或合并组建成新的预算单位,被合并单位银行账户全部撤销,资金余额转入合并单位或新的预算单位同类账户,销户备案手续由合并单位或新的预算单位办理;
  (五)预算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被撤销或转制的,按相应的政策处理其账户资金余额,并按规定撤销其银行账户。其销户情况由上一级预算单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六)其他原因应予撤销的银行账户。
第二十三条& 预算单位发生银行账户变更、撤销业务时,应按第四章相关规定向省财政厅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申请报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财务管理部门的印
章)、变更(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银行账户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建立&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对省级预算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实行动态监控,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其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省财政厅、预算单位、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预算单位授权同意财政厅实时查询本单位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各商业银行应向省财政厅提供省级预算单位的账户信息,配合省财政厅建立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不按省财政厅要求提供账户信息的,取消其代理财政业务和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政府采购资格。
&第二十六条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和省财政厅定期将人行账户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预算单位账户信息(含垂直管理部门在市(州)、县开立的账户信息)和财政厅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对,确保预算单位账户信息完整。
第二十七条&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财政、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信息互通,账户信息由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审计厅等部门共享。
第二十八条& 预算单位应按财政和人民银行等部门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得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理财产品或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信用担保,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单位资金,
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二十九条& 预算单位对不同用途或需要单独核算的资金,应建立相应明细账,进行分账核算。
第三十条 未经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开户银行不得为预算单位办理银行账户开户业务。
第三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如发现不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及撤销银行账户的,应及时督促纠正;纠正无效的,应提请省财政厅等职能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和省审计厅(以下统称监督检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监督检查,对预算单位违规开设、使用银行账户以及开户银行擅自为预算单位开设账户等问题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省财政厅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预算单位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暂停参加预算单位开户银行政府采购资格,也可根据情况移交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应监督开户银行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规定为预算单位开设银行
账户,查处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省审计厅依法对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实施审计监督。发现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可移交省财政厅和人民
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监督检查机构在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
检查时,受查单位和开户银行应如实提供有关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拒绝、阻挠;有关银行应如实提供受查单位银行账户的收付等情况,不得隐瞒。 
第三十七条& 预算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责令违规单位立即纠正外,省财政厅视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停止对违规单位拨款的决定:&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改变账户用途使用相应银行账户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四)不按本办法规定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的,或变更、撤销银行账户不按规定报送省财政厅审核(备案)的;
(五)其他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
如涉嫌犯罪的,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开户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交相关机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省财政厅会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取消该银行为预算单位开户的资格:
  (一)违规为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的;
  (二)允许预算单位超额或超出账户功能提现的;
  (三)明知是预算单位的资金而同意以个人名义开户存放的;
  (四)明知是财政性资金或银行贷款而为预算单位转为定期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以高息揽存业务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中,如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预算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规范本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审计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原《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库字[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
2.省级预算单位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审批(备案)表
关于《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管理办法》的修改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完善我省省级账户管理办法,实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精简、高效、归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我们在对江西等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原《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征求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等十个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改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严格控制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2007年,省财政厅与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制定了《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下发执行,对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撤销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银行账户年检制度,对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监督,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目前《暂行办法》已执行6年多时间,在此期间,随着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国库管理制度和规定,《暂行办法》中相关内容已不能适应目前国库管理改革的需要,并且,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还存在账户数量较多,管理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我们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调整并增加了相关内容,以便更好地适应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二、修改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增加的内容
1、对银行账户设置重新分类。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设置由目前按用途分为11类,修改为按性质分为5类,即: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开设&专用存款账户&规定必须有财政部、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文件依据。
2、重新明确银行账户管理范围。对于与财政部门没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各种中心等社团组织,以及其他与财政没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不再纳入财政部门银行账户管理范围。
3、增加预算单位选择开户银行实行公开招投标的相关条款。为了加强省级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管理,杜绝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行为的发生,省财政厅2011年10月制定了《关于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行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此次《办法》中增加了预算单位选择开户银行原则上应采取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开户银行的相关条款。
4、增加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信息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办法》中增加了省财政要建立&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财政、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信息联网,省财政对省级预算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实行动态监控,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其资金变动等情况,并实现账户信息由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审计厅等部门共享的内容。
5、增加财政、单位、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内容,商业银行要定期向财政提供单位开户和资金情况,配合省财政厅建立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
(二)修改和调整的内容。
1、对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设置进行了严格规定。将基本存款账户核算内容重新进行了规定;对基本建设账户、工会经费账户、党费账户、住房维修基金账户等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并具体列明了开设文件依据和管理范围;将省级预算单位为办理贷款转存、贷款归还等与贷款相关业务而开设的银行账户作为一般存款账户管理,并规定同一商业银行只能开设一个贷存款一般账户;明确了临时存款账户的开设条件,对省委、省政府批复成立的临时机构,规定可开设临时存款账户。
2、对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备案和撤销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为便于省级预算单位实际操作,《办法》对银行账户开设、变更和撤销需提供的资料、程序、条件和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省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备案)表
&年&&& 月&&& 日
新开&&&&& 账户&&&&& 情况
拟定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和用途
人行开户许可证号
申请单位&& 申请说明
上级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省财政厅&& 批准意见
开户银行&&&&& 开户说明
人行西宁&& 中心支行&& 备案意见&&&
&&& 注:1、此表先由申请单位填写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省财政厅批准后,由预算单位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然后到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并办完各环节手续后分别将此表的有关联返回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视同备案。
&&&&&&& 2、此表一式五份,申请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开户银行各持一份。
省级预算单位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审批表
&年&&& 月&&& 日
变更&&&&& 撤销&&&&& 账户&&&&& 情况
账户性质和用途
人行开户许可证号
申请变更和撤销原因
申请单位&& 意&&& 见
上级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省财政厅&& 批准意见
人行西宁中心 支行登记本案& 意&& 见
&&& 注:1、此表先由申请单位持有,并办完各环节手续后,分别返回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视同备案。
&&&&&&& 2、此表一式五份,申请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开户银行各持一份。
青海省财政厅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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