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交没有养老保险怎么办银行说我的存折己经挂失了,那该怎么办

注销调低额度省挂失费银行的人说那可不保险
  本报讯记者 许佳信用卡挂失再补办新卡,大部分银行收费都在50元左右。“听说不想挂失,直接注销就行?”有读者向本报咨询。昨日记者采访了部分银行人士,大部分银行都表示,类似办法不完全保险。  丢卡直接注销 可能会被恢复  信用卡丢了,注销不用了,可行吗?多家银行表示,操作上是可行的,只要卡片没有欠款就能直接注销,无需先挂失;注销不收费,一旦注销,卡片立即不能使用,但是操作可行,不等于没有风险。  “在卡片注销的90天内,卡片还可以恢复使用。”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表示,持卡人致电客服,核对一些个人信息,就能恢复用卡。“个人信息包括持卡人办卡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紧急联系人、出生日期等,如果卡片丢了,被知情人士捡到,致电银行客服,又恰巧答对了核对的个人信息,就可以将卡片恢复使用。”  招商银行人士表示,如果持卡人是不想用卡而注销,注销后6个月内可以重新启用;如果是卡片丢失不想挂失而注销,一旦注销就无法启用。  额度调至1元 也会面临风险  除了直接注销卡片外,也有持卡人提出,如果向银行申请将额度调低至1元,即使被别人捡到,自己的损失也会非常小。听起来是个不错的方法,但其实并非如此。  对是否能用降低额度至1元来达到既省挂失费、又避免大的个人损失,兴业银行客服表示,银行确实可以为持卡人降低信用额度,但是未必能调到几元钱这么低,“我们会替顾客提交申请,至于审批是否能通过则不确定。而且即使额度调低了,只要别人持有你的卡片,都有不小的风险。”  招商银行客服表示,如果持卡人需要,应该可以调低额度至1元,即使这样卡片也面临风险。  挂失前被盗刷 注销肯定不赔  银行人士表示,之所以上述两种方法都存在一定风险,是因为卡片依旧在别人手里,“银行卡磁条里有各种个人信息,一般卡片停用都需要剪断卡片,如果丢失后仅仅是注销或者调低额度,卡片内信息还是有泄露的风险,并且可能会由此带来其他风险。”  上述人士还表示,如果持卡人是通过挂失来停用卡片,后面再有其他风险、损失,都由银行负责,但如果是注销卡片或者调低额度等,银行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和风险。“另外,现在如果卡片丢失被盗刷,挂失前48小时非密码的交易,银行能有赔付,但如果直接注销了,肯定没有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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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证040069号 昌公网安备号 法律顾问:失主存折被窃银行挂失遇窃贼取钱 当场将其抓住
发布时间: 16:00来源:
  银行监控录像截图  从银行内部的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一名身穿白色衬衣、黑色裤子的男子走到门口时,被追上来的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抓住,随后两人扭打到一起,期间白衣男子挣扎着多次想逃出门去,结果被赶...
  银行监控录像截图  从银行内部的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一名身穿白色衬衣、黑色裤子的男子走到门口时,被追上来的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抓住,随后两人扭打到一起,期间白衣男子挣扎着多次想逃出门去,结果被赶上来帮忙的工作人员一块制服。  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银行的工作人员将大厅两扇卷闸门关掉后,失主放开了这名男子,任其在大厅内走来走去寻找出口,大厅内的秩序也恢复了正常。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21日电“这么巧的事情我从来没遇见过,小偷和失主在同一个窗口办业务,一个取钱,一个挂失,然后现场被人家抓到。”说话的这位是上饶工行胜利路支行的柜员叶露,正是她发现了这名可疑男子,并及时提醒失主抓住“小偷”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失主家中被盗,4000元现金及2本存折“不翼而飞”,第二日一早他便到自家附近的银行办理挂失,没想到在办理业务时碰巧遇上了拿着自家存折来取钱的窃贼,最后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来了个“瓮中捉鳖”,成功将小偷绳之以法。  “9号那天早上银行刚开门,就有一位客户拿着身份证过来办存折挂失,因为是代办我就让他先去服务台填张单子。”据叶露回忆,“期间一名年轻男子拿着存折过来取钱,我一看这存折有点眼熟,就留了个心眼查了一下上面的身份证信息,然后让那位客户把身份证给我。”  这时男子说要取10000元钱,但在过程中连输了2次密码都没输对,叶露便询问男子这存折是谁的,男子回答是他母亲的。叶露说,男子输密码时还在翻看手上的另一本存折,也许是上面做了什么记号,刚好这时办理挂失的客户将身份证递了进来。  叶露发现存折上面的客户信息与这位办理挂失的客户信息能对得上,她再次向客户确认信息。此时,年轻男子预感情况不对,便转身离开窗口向大门走去,叶露立即把存折还给客户,并激动地大声说道,“就是那个人,去,快去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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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储蓄卡丢失、消磁后怎么办?
【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储蓄卡丢失、消磁后怎么办?
  离退休人员如果不慎将社会保障中心发放的养老金存折、储蓄卡丢失或消磁,要尽快到办理存折和储蓄卡的银行挂失,然后到办理存折和储蓄卡的始发银行补办存折或储蓄卡。邯郸市养老金始发银行是:农行铁西办事处、建行保障分理处、邮政储汇局中华路储蓄专柜。补办了存折或储蓄卡后,到离退休前所在工作单位报告单位劳资人员,由单位劳资人员填写有关手续后报告市社会保障中心发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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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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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等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六个部分。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的依据是国家《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商业保险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人民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   (2)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这种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3)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随着物价上升和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商业保险只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4)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5)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3、当前应重点将哪些单位和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目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2003年初河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意见》,重点将国有企业劳务工、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并做好中断养老保险关系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作。   4、参加养老保险的法规依据主要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冀政[1998]1号)等法律法规。   5、企业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是怎样一个业务程序?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社保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社保机构核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月核定应缴数额→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社保机构根据保险费到帐情况记录个人帐户→社保机构每年打印个人帐户清单发给企业和职工。   6、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个体劳动者必须出示身份证件;(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二)填报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表册。   7、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参保后享受什么待遇?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企业所有制和职工身份的界限,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参保后可以享受和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表现在:符合法定年龄和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标准统一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算;职工调动时,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符合一次性领取条件的将一次性结算等等。   8、劳动者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休:(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9、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1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样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11、养老保险缴费数额怎样计算?   (一) 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 (二)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20%。   1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确定在省社平工资60%D300%之间?
  主要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不过分悬殊。实行个人帐户后,个人帐户养老金是退休待遇的主要部分,它是以个人帐户储存额为计算依据。如果职工缴费基数过低,储存额就过于少,待遇太低,就会影响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规定职工缴费基数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目的是控制高收入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减轻财政负担。高收入职工(及其所在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参加商业保险等办法,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13、“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费”这种观点正确吗?
  不正确。“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这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帐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试举例做比较:假设缴费基数每月为1000元(不考虑缴费基数调整和利息等因素),缴费年限30年计算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每月为:[1000元×11%×12(月)×30(年)]÷120=33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5年,则计算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每月为165元。两者相差一半,如果考虑利息等因素,则差额更大。   14、“断保”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以前参加了养老保险的职工,因为劳动关系变更等原因,停止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种现象叫做中断保险关系,也叫做断保。断保对职工的影响,一是因为缴费年限和缴费额的减少而降低退休待遇,有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将丧失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二是影响再就业,如果养老保险关系不及时接转,那么新的就业单位将不能及时为你续缴养老保险费,则损害了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15、哪些人员需要续缴养老保险费?   一切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都应续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分三类情况:(1)因企业改制、破产、解散、兼并、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2)因除名、开除以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3)劳动合同终止后,未重新就业的人员。
  16、办理续保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1)基本养老保险手册;(2)个人帐户对帐单(对帐单上需加盖社保机构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章”);(3)本人身份证件;(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5)是失业人员的需携带失业保险手册或有关证明。
  1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缴费吗?   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作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缴费,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18、为什么说职工是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   按照规定,从日起,社保机构按照身份证号码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一个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照本人缴费基数11%(2006年后为8%)的金额记入个人帐户,逐年累记并计算利息。个人帐户清楚记录职工的缴费情况,并作为退休时计算待遇的依据。因此说,年轻时缴费是为了自己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19、劳动者流动到外省市就业后,已缴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劳动者变更劳动关系的,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如果劳动者跨省市、或者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即所谓的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不仅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而且同时把个人帐户金额一起转移到新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缴费,之前与之后的缴费年限累积计算。所以说“不论职工哪里干,保险关系连续算”。   20、国家和河北省规定的补贴和调节金月标准是多少?   (1)国发[号文规定的副食品价格补贴5元。  (2)冀政[1998]68号文规定的5种副食品价格补贴8-10元。   (3)劳字[1988]42号文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5元。  (4)冀劳人险[号文规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8元。   (5)冀财综字[1991]68号文规定的粮油价格补贴6元。  (6)冀财综字[1992]49号文规定的粮价补贴5元。   (7)冀劳薪[1992]21号文调整后肉价补贴5~7.5元。   (8)冀财综字[号文规定的燃料补贴5元。   (9)冀财综字[1993]89号文规定的粮价补贴5元。   (10)冀劳险[号增发的生活补贴10元。   (11)1993年省发物价补贴22.5元。   (12)调节金22元。   (以上补贴和调节金共计106.5~111元)   增发调节金22元,是鉴于基础养老金由20%~25%调整为20%后,为实现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而采取的过渡办法。   21、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到达退休年龄时怎么办?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再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2、基本养老金是通过什么途径领取?   职工(或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保机构为每一个人员建立基本养老金帐户,与银行、邮局等服务机构联网,通过银行或邮局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可在居住地就近领取。  23、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储蓄卡丢失、消磁后怎么办?   离退休人员如果不慎将社会保障中心发放的养老金存折、储蓄卡丢失或消磁,要尽快到办理存折和储蓄卡的银行挂失,然后到办理存折和储蓄卡的始发银行补办存折或储蓄卡。邯郸市养老金始发银行是:农行铁西办事处、建行保障分理处、邮政储汇局中华路储蓄专柜。补办了存折或储蓄卡后,到离退休前所在工作单位报告单位劳资人员,由单位劳资人员填写有关手续后报告市社会保障中心发放处。   24、离退休人员怎样变更姓名、地址、邮编、发放形式?   离退休人员如果发现存折姓名、身份证号与本人实际不符,居住地址变动或者因地址变动需要改变发放形式(如由存折、储蓄卡改邮寄,或由邮寄改存折或储蓄卡等),离退休人员应报告原工作单位的劳资人员,由劳资人员填报有关手续后报市社会保障中心发放处。  25、怎样进行“领取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主要内容一是核查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二是核查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目的是杜绝死亡不报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堵塞漏洞,减少基金流失。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发[2001]8号文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对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核查。在国内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居住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离退休人员应积极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停发养老金。   为完善资格认证制度,2001年6月份以来,我市对参保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采集指纹,将指纹输入微机,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档案,定期进行核查。同时,建立了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6、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怎样办理丧葬费、救济费手续?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亲属要在3日内报告死者原工作单位,同时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和注销户口证明,有遗属的还要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交到离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劳资处,由劳资人员带死亡人员档案到市社会保障中心为其办理丧葬费和一次遗属救济费。需要享受按月抚恤的遗属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国家现行规定是: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遗属,无收入、无依无靠的和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可以按月享受遗属抚恤金。   27、对冒领养老金现象怎样处罚?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隐瞒不报,其亲属或他人冒领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冒领者退还冒领养老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拒不退还冒领金额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8、哪些人员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办法。   29、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从1996年1月起,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每一个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缴费帐户,用作计算退休待遇的依据。个人帐户按照职工缴费工资11%的规模记入,包括:(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2)从企业缴费中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3)按规定应记入的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30、个人帐户记载哪些内容?   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冀劳[1998]66号文件规定,个人帐户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编号、工作单位变更情况、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情况、视同缴费年限、首次缴费时间、缴费年限、建户人、建户时间等。   (2)个人帐户记载情况。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帐利息、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等。   31、建立个人帐户前个人缴费部分如何办?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号)规定,日后才建立个人帐户的单位,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从日起开始按个人缴费工资的11%记帐外,对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还应至少包括两年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对年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应包括自参加工作之月到1997年底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   32、复员、转业军人的个人帐户怎样建立?  (1)从企业参军带工资服役的战士,以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按现行比例共同缴纳,建立个人帐户。复员回原单位上班后的缴费年限、个人帐户与服役期间的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合并计算。 复员后安置到其他单位上班的,服役期间的缴费年限与个人帐户可随之转移。 复员后安置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在部队提干的,原单位与个人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帐户养老金储存额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结。   (2)从学校或社会上参军入伍的战士,服役期满回原籍安置到企业上班的,从上班之月起,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费,服股期间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个人帐户的计算:1996年1月前参军的从1996年1月建立个人帐户;1996年1月后参军的从参军之日起建立个人帐户。   (3)部队转业干部安置到企业工作的,从到企业工作之月起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费。1996年1月前参军的,从1996年1月建立个人帐户;1996年1月后参军的从参军之月起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养老金储存额标准按高于企业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平均水平的10%计入。如在当战士期间已有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可合并计入。   33、什么是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我市从日起开始对参保企业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在此之前,实行的是企业缴费、个人不缴费的制度,这段期间按照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计算的连续工龄叫作视同缴费年限;日后,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叫作实际缴费年限(未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的年限不能计作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为缴费年限。   34、何为“老人”、“新人”、“中人”?他们的基本养老金怎样计发?   按照日起实行的《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老人”指1997年底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对他们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新人”指日起参加工作的职工,他们退休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中人”指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日后退休的人员,他们离退休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由以下四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2)个人帐户养老金;(3)过渡性养老金;(4)补贴和调节金。  35、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什么?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筹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36、个人帐户储存额领取完毕后,怎样支付养老金?   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已经领取完毕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统筹基金中继续支付,直至本人死亡为止。  37、职工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怎么处理?   在职职工死亡后,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含利息)。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只就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允许继承。   38、职工出国(境)定居,个人帐户怎么处理?  职工缴费期间或退休后出国(境)定居,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有余额的,一次性结算,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9、什么叫做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就是社保机构通过银行或邮局等形式把基本养老金直接发给离退休人员,改变了过去由企业发放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我市于1993年开始在部分企业进行银行代发养老金试点,按照省市要求,从2000年10月份起全面推行由银行或邮局发放,目前社会化发放面达100%。   40、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未列入统筹项目的其他待遇怎么办?  根据原劳动部、中国建设银行《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代发养老金的通知》(劳部发[1998]69号)规定,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人员原已享受但未列入统筹项目的其他各项待遇不变,由原企业给予保障。银行可与企业就这些待遇的发放签订协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尽可能做到各项待遇由一个银行统一代发,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方便。  41、什么是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   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也叫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国务院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和物价变动情况,定期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以使离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42、个人帐户怎样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记载、计息以及对帐单的打印等管理工作,由社会保险机构以及社会保险派出机构负责,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管理。社保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录,为每一个参保人员打印上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对帐单》一经打印不得随便更改。《对帐单》发给职工本人核查,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截留《对帐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对帐单》有异议时,可到社会保险机构查询、核实。 企业和职工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要妥善保管,《手册》和《对帐单》是缴费的凭据,也是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计算退休待遇时必备的手续。   43、职工调动,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按1997年发布的国务院统一制度的决定规定,统一制度后,职工跨统筹范围转移时,应转移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办法如下:(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2)从日起,转移个人帐户中全部储存额;(3)对年中调转职工,调转当年的计帐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应记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计息;(4)基金转移时,不从转移中扣除管理费;(5)职工调出时,调出地社保机构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单》;(6)职工调入时,调入地社保机构依据调出地区提供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并结合本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职工续建个人帐户,做好个人帐户关系的衔接工作。 44、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养老保险关系怎样处理?  (1)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辞职,或被辞退、被开除,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劳教、拘役等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待重新就业时到社保机构办理续保手续,中断工作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且领取工伤抚恤金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之和)转入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所在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暂予保留。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免缴养老保险费,其个人帐户暂予保留,待重新就业时办理续保手续,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45、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这类职工在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涉及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两个统筹范围,情况特殊,类型多样。根据省、市有关规定:(1)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的,从进入之月起,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并按企业养老保险标准缴费;如果原机关事业单位已试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的,办理其个人帐户转移;职工原有的工作年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视同缴费年限。(2)职工由企业进入已试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从进入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并按规定缴费;原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随同转移;其原有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3)职工所进入的单位还没有试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其个人帐户暂予保留。   46、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怎样参保、缴费?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政策规定,城镇私营企业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根据属地原则,在所在地参保。缴费标准是: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缴费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费比例从2001年起为6%,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提高到8%。私营企业在规定比例内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允许在计征所得税时据实列支。社保机构为每一个参保职工建立个人帐户,职工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凡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职工,均可办理退休手续,与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情况,按时调整养老金待遇。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到各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以由各地的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代办。缴费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按月、按季度缴费或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均可。   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本人死亡时为止。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个人帐户中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47、对养老基金为什么要实行收支两条线?   实行收支两条线体现了养老基金的“专项储存”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上级要求,我市从1998年4月起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社保机构、财政、银行三家共管,相互制约,任何部门、单位都无权擅自动用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基金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实现保值。
  48、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后,应享受哪些权利?   (1)按照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养老保险其它待遇;(2)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3)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它服务;(4)就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争议申请仲裁、行政复议或者提供起诉;(5)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工作;(6)监督企业缴费。
  49、企业若不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职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不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是一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为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工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50、对拒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有什么处罚措施?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省、市政府也规定,对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一律不准购车、建房;不准购买非生产性控购商品;不准参股办新企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准出国,不准评劳模,不准升职晋级,不准兑现年终奖等。   51、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什么必要性?   一是改变了由国家和企业统包统揽的做法,增强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克服了完全依赖国家的思想。二是增加了基金来源,适当减轻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三是为养老待遇计发办法改革创造了条件,可以使养老待遇水平与个人缴费年限及缴费金额的高低直接挂钩,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四是从各国开展养老保险的情况看,个人缴费是国际惯例。   52、什么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是指在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基本养老保险属第一层次,由国家强制实施,主要是满足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它的覆盖面广,包括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基金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负担,筹资水平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确定。企业年金属第二层次,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单位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企业效益好的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的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劳动者在退出劳动岗位后,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上再增加一些待遇,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属第三层次,是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推广这一做法对于引导消费具有现实意义。   53、什么是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日发布了《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规定所有参保单位都要按照属地原则,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这一制度目的是规范参保行为。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新成立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请登记;缴费单位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涂改、买卖和损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
  54、什么是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制度?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日发布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规定缴费单位都要按时(原则上是每月5日前)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不按时申报的,社保机构将按照规定予以划拨。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执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社保机构根据缴费情况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每年向缴费人发送个人帐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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