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范本2014为什么不能转让?

&&&&&&&&&正文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辅导: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16:53&&来源于网络&&【&&】
  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合同内可以约定,履行过程中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
  (一)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合同内可以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部分义务。
  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的特点表现为:
  (1)债权的转让在合同内有约定,但不改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人不得拒绝;
  (3)对第三人履行债务原则上不能增加履行的难度和履行费用,否则增加费用部分应由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人给予补偿;
  (4)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仍由合同当事人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第三人没有此项权利,他只能将违约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合同的债权人。
  (二)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合同内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部分义务,如施工合同的分包。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特点表现为:
  (1)部分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属于合同内的约定,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但不能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
  (3)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仍由合同当事人的债务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规定,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比较,&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要特点表现为(  )。
  A.合同当事人没有改变
  B.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C.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重新协商合同条款
  D.第三人履行债务前,债务人需首先征得债权人同意
  E.第三人履行债务后,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办理结算手续
  答案:A.E 责任编辑:风信子
延伸阅读:
收藏分享:
&&&&&&&&&&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咨询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特色班350元/门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时间充裕、自学能力强的学员
通关班550元/门
报名、考试不过,下一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精品班1000元/门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希望高效备考的学员
实验班2000元/门
签署协议保障通关,适合零基础、时间紧的学员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我的位置: >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于发包人原因并未实际履行承包人可索赔吗
时间:| 来源:中顾法律网
推荐阅读:
本文介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于发包人原因并未实际履行承包人可索赔吗,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于发包人原因并未实际履行承包人可索赔吗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其赔偿数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因此,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不实际履行承发包合同,已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索赔,索赔处理原则如果合同中具体约定违约金的赔偿办法和比例,则按约定;如无约定,则可按照投标书体现的利润率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计价方法所涉及的定额利润规定取费。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程建筑频道推荐律师:
  柳伟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400-000-3111转31569
  ,具有工学与法律双重教育背景,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现为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柳伟律师提供“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法律服务。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描述越详细、回答越准确。中顾法律网万名律师为您提供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想尽快获得众多律师的观点,请点击
上一篇文章:02-29
下一篇文章:02-29
接下来您还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看看大家都在关注什么
免费咨询工程建筑律师
向律师电话咨询免费,请说明来源于中顾法律网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文章推荐
最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文章
我来说两句排行
本文介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于发包人原因并未实际履行承包人可索赔吗,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如果您遇到方面的问题,可查找专业为您服务 或
免责声明:中顾法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
按地区查找工程建筑律师
欢迎交互友情链接(正开展分站合作),具体咨询QQ,或者进入
版权所有:济南中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20】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交通部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小抄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监理工程师 合同管理课本习题及答案.doc57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10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1.合同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答: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连接主体的纽带。
2.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法人的设立目的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 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在民事活动中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失时能够承担赔偿责任。
3.了解法律事实的分类。 答: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监理合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