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益宝新三板挂牌与上市上市挂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烟台海益宝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烟台海益宝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烟台海益宝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宝”、“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我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我公司对海益宝的业务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海益宝申请股票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一、尽职调查情况银河证券推荐海益宝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海益宝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项目小组与海益宝股东、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等进行了交谈,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之律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烟台海益宝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对海益宝的业务状况、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和公司合法合规等事项发表了意见。&&&&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1、依法设立&&&&海阳海益宝水产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宝有限”)于&2011年&11&月&&&&15&日经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依法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范立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取得了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证号为&&&&67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4年&7月&17日,海益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7月&15日出具的[2014]京会兴审字第&&&&&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按母公司口径)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49,363,391.21&元。各发起人同意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按&&&&1.:1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4,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7,863,391.21&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本为&4,150&万元,全体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4&年&7&月&16&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按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5,076.89万元,评估增值&140.55万元,增值率&2.85%。&&&&2014年&8月&3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4]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8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以净资产折合的股本&4,150万元。&&&&2014&年&8&月&3&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烟台海益宝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3届监事会。&&&&2014&年&8&月&8&日,烟台海益宝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76的营业执照。&&&&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海阳市龙山街道海滨西路海益宝产业化园区,法定代表人为范立强,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水产品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深加工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2、存续满两年&&&&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根据《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至今已满两年。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持续经营,每年均完成了工商年检。&&&&因此,公司满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1、业务明确&&&&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海参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干海参、盐渍海参、即食海参和即食小米海参等。&&&&2、具备业务相关的许可或资质公司取得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QS和&QS,发证日期&&&&为&2014年&5月&23日,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0日;取得了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南分局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证书编号:SP0347,发证日期为&2013年&8月&23日,有效期至&2016年&8月&22日;取得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证&书&编&号&:&&&&SP),发证日期为&2014年&1月&16日,有效期至&2015年&9&&&&月&5日。&&&&3、持续经营能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4&&&&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存在仅包括偶发性交易或事项的情况。&&&&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京会兴审字第&&&&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1-6月、2013年、201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218,079.22元、147,932,822.15元和&63,472,845.55&&&&元,2014年&1-6月、2013年、2012年,公司营业收入均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两年一期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因此,公司满足“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是由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初步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要求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从而在制度上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规范进行,确保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性,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2次监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5会。公司三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三会运作较为规范,会议资料保存完整。在历次三会会议中,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均能按照要求出席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2、合法规范经营&&&&最近&24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系由于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投入较大,因资金周转需要临时占用公司资金导致。由于当时公司治理结构尚未完善健全,因此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已经通过货币资金偿还、往来款冲抵等方式偿还了对公司的全部占用款。&&&&公司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公司满足“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的要求。&&&&(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1、股权明晰&&&&海益宝有限于&2011年&11月&15日经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依法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范立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海益宝有限成立时,股东为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其出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阶段仅有&2次增资。&&&&2014&年&8&月&8&日,经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整体变更依法履行了股东会决议程序,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合法有效,创立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依法完成工商登记备案。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审计、评估、验资等必要程序。&&&&改制过程中,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资产高估、资产权属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公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6&&&&司整体变更时以变更基准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股本总额不高于公司净资产。&&&&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2、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公司自设立以来,有过两次增资。历次增资均履行了股东会决议程序。增资时,公司依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历次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历次变更均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法有效。&&&&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公司股票限售安排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情形。&&&&因此,公司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要求。&&&&(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2014&年&10&月&16&日,海益宝与银河证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银河证券同意推荐海益宝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在其挂牌后对其进行持续督导。银河证券完成了对海益宝的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推荐报告。&&&&因此,公司符合“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的要求。&&&&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6日对海益宝之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人员为张海燕、王红兵(内核专员)、张新法、赵艳婷、李妍、朱晓丹、王海明,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各一名。上述内核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7&&&&员均未担任该项目小组成员,且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不存在本人及其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挂牌公司股份;不存在在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不存在未按要求参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根据《推荐业务规定》对内核机构审核的要求,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海益宝本次挂牌报价转让出具如下的审核意见:&&&&一、我公司内核小组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项目小组制作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烟台海益宝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查核实。认为项目小组已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资料核查等工作;项目小组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已就尽职调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业务技术事项出具了调查报告。项目小组已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尽职调查。&&&&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格式要求,公司已按上述要求制作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挂牌前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三、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四、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的要求,内核会议成员审核了海益宝风险评估表及风险事项,经内核会议审核,评定海益宝为低风险等级。&&&&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规定挂牌条件。七位内核成员经投票表决(其中&7票同意,0票不同意),同意推荐海益宝挂牌。&&&&四、推荐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8&&&&公司主要从事海参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干海参、盐渍海参、即食海参和即食小米海参等,依托公司独特的生产技术、较强的区位优势以及富有经验的经营和管理团队,公司的品牌影响力逐渐上升,并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现阶段,公司通过销售部、北京海益宝有限公司和青岛海益宝有限公司将产品销售至各大型酒店餐饮企业、批发商和散户。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清晰,管理团队稳定,有助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根据项目小组对海益宝的尽职调查情况,经过内核小组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内核意见,我公司认为海益宝符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条件,予以推荐。&&&&五、提请投资者注意事项&&&&(一)公司治理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范立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6%的股份,并通过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公司&69.1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9.52%的股份。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表决权以及对董事会的影响力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破坏公司的治理结构,对公司经营以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由于当时公司治理结构尚未完善健全,因此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已经通过货币资金偿还、往来款冲抵等方式偿还了对公司的全部占用款。为防止发生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规则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二)重要供应商集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鲜活刺参的供应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外部海参养殖户,二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9山东海益宝。根据经营安排,公司优先采购山东海益宝的全部鲜活刺参,再向外部海参养殖户采购剩余部分。2014年&1-6月,2013年和&2012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均为鲜活刺参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8.93%、87.21%和&&&&86.72%,存在重要供应商集中的风险。&&&&(三)关联采购风险&&&&出于正常业务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山东海益宝采购鲜活刺参和海参产品,&&&&2014年&1-6月、2013年度和&2012年度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51%、&&&&36.43%和&54.87%。公司向山东海益宝采购原材料系出于正常业务需要,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采购在采购流程和采购定价原则方面基本相同,均以同地区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制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四)资产独立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曾无偿使用山东海益宝的一处厂房和一处办公用房。2014&&&&年&1月至&6月,公司通过冲抵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向山东海益宝支付厂房租金。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与山东海益宝于&2014年&6月&30日签订《房产租赁协议》,山东海益宝将位于海阳市山东海益宝产业化园区的一处厂房和一处办公房屋租赁给公司,作为办公和生产经营用途,租赁期限为四年零六个月,即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与山东海益宝签署《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获得注册号为第&5302678号、第&8257750号、第&8257743号、第&5302679号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29类)使用许可授权,使用许可时间为&2014年&8月&8日开始&10年(自&&&&201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7日),该使用许可为无偿。该商标使用许可正在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手续。&&&&截至&2014年&6月末,公司尚未在加工、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上述商标,上述&&&&商标将用于公司今后开发的新产品,其中第&5302678号商标用于真空冻干速食海&&&&参五谷保健粥,第&8257750号商标用于即食小米海参煲,第&5302679号商标用于海参饮料。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商标是山东海益宝于&2012年&8月&28日提交注册申请的一款商标。&&&&报告期内,公司与山东海益宝签署《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获得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10项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分别为“一种即食小米海参煲及其制作方法”&(专利申请号:.9)、“一种即食小米海参及其制作方法”(专利申请号:.2)及“一种真空冻干速食海参五谷保健粥的制备方法”(专利申请号:.0),许可期限为&2014年&8月&8日开始&10年(自&201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7日),该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为无偿。&&&&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出具承诺函,在授权到期日之前(2024&年&8&&&&月&7日前),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商请山东海益宝将上述授权的商标、商标申请权(或届时由商标申请权转化的商标)和专利申请权(或届时由专利申请权转化的专利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至公司名下;在租赁到期日之前(2018&&&&年&12月&31日前),除非本公司届时已不需要使用租赁房产,否则将采取积极措施,向山东海益宝将上述租赁房产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至本公司名下。&&&&(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海参产品,生产成本由原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构成,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鲜活刺参,其规格为&4-6头/斤。报告期内,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均超过了&98.94%。公司主要从山东即墨、胶南、莱州、滨州、烟台等周边地区采购鲜活刺参,一年中采购主要集中于&4、5、6、9、10、11、12&月,采购数量和价格会有季节性之分。同时,鲜活刺参在养殖过程中,会由于海水水质污染、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各种病害,甚至造成死亡,也会导致原材料采购数量和价格发生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毛利率。&&&&(六)重要客户集中风险&&&&公司在&2014年&1-6月、2013年度和&2012年度的前五位客户销售额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83%、41.42%和&46.78%。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均较高,存在重要客户集中的风险。&&&&(七)公司快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迅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对管理体系、人员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需要公司管理层在提高自身管理能力的同时及时调整现有组织模式和管理模式,同时引进高水平人才以满足需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善,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11&&&&(八)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证书不能续展的风险&&&&公司水产品加工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海参产品,公司取得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南分局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上述证书的续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若不能取得上述证书的续展,则会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九)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我国的海参加工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生产加工企业众多,生产加工工艺和流程较为透明和标准化,进入门槛较低。同时,行业领先品牌,如獐子岛&&&&(002069)、好当家(600467)、壹桥苗业(002447)等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海益宝海参产品在山东地区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但是如果不能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渠道拓展等方式提高市场占有率,那么将在高端市场受到行业领先者的冲击,在中低端市场遭遇中小企业的价格战,对公司生存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以下无正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1-5-12(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烟台海益宝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之签字盖章&&&&页)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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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领域竞争激烈,银联、支付宝等龙头占据7成以上份额,但随着支付方式的不断增多与创新,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有望在细分领域大展拳脚。
日,网游领域表现突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汇元科技(832028)挂牌新三板。汇元科技主营为向互联网数字文化娱乐行业参与方、互联网金融行业参与方提供平台服务及支付解决方案。
挂牌同时定向增发 员工股东积极认购
在此次挂牌同时,汇元科技还实施了近5000万的定增融资,向原有股东及新增的机构投资者合计发行471.72万股股份,定增价格为每股10.44元。笔者注意到,汇元科技有两家机构投资者,分别为北京汇元志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宏业天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这两家投资机构的出资人均为汇元科技的员工。作为汇元科技员工持股的两家投资机构,本次定增中积极踊跃认购了159.9万股累计近1670万元,定增完成后汇元科技员工持股比例达到9.35%。笔者注意到,挂牌当时即有买方报价16.88元,比定增价格增加61%。
三大主营业务 各具互联网特色
据悉,目前在汇元科技整个业务中,网络游戏产品相关的业务占比最大,其中公司旗下王牌支付产品 “骏卡”高峰期曾独占90%以上互联网游戏市场。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公司主要提供支付及交易平台服务,这种业务模式下无直接成本的发生,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均为100%。
公司经营业绩
目前,汇元科技主营业务细分为三大部分:支付业务、代理业务和平台业务。其中支付业务包括预付卡支付(骏卡)和互联网支付(汇付宝)两块;代理业务主要为互联网数字文化娱乐产品;平台业务主要向客户收取交易手续费、年费及平台服务费等。笔者注意到,公司2014年上半年仅代理腾讯游戏实现的流水就达3.26亿元,超过2013年全年流水2.91亿元。
立足游戏 发力互联网金融
据汇元科技说明书介绍,由于公司进入互联网数字娱乐第三方支付市场时间较长,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品牌效益,尤其在网络游戏细分市场,公司的骏卡与支付宝并驾齐驱,属于领先的第一梯队。公司游戏客户包括腾讯游戏、完美世界、巨人网络、 盛大网络、等上百家游戏运营商,覆盖范围非常广泛。
在游戏业务领域取得不俗成绩之后,汇元科技自2014年起开始重点攻占互联网金融市场,如汇付宝就是公司提供给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专为互联网金融行业量身定制的行业支付解决方案。此外,公司正在以网络融资中的P2P贷款平台的产品作为业务突破口,进一步拓宽在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局面。
作为新三板板块首家纯粹的互联网及第三方支付公司,汇元科技的业绩表现力都相当不俗,笔者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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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自己可见宝新能源庄家和公司高管都死那里去了股价死去沉沉也不理真要让去三板市场了吗?
难道业绩又下滑的利害了吗?
湖北神农架股友
好多的股票!--------大小非股,再融资增发股,新股IPO,哈哈!好多的股票! 资金准备好了没?快来买!快来买!快来扛!快来扛!证监会:尽快开启创业板小微企业的再融资下周两市限售股解禁市值升至226亿元逾400亿解禁市值考验创业板 将迎单月解禁最高峰8月限售股解禁市值约1564亿 为年内单月次高数百家公司高管疯狂减持 规模市值超去年全年7月限售股解禁市值创两年半新高6月解禁额1271亿A股上半年再融资2124亿逾3600亿元定增预案蓄势待发市场头号抽血机:上半年A股再融资逾2000亿本周解禁市值增至6737亿 为年内单周最高值金岩石:800家新股将抽水万亿IPO重启在即,800多家公司排队等上市 本周解禁市值高达776亿元 9月解禁市值年内第三高 环比增两成 九月千亿限售股解禁本周解禁市值377亿元 环比增逾八成A股下半年遇扎堆定增:年内534家欲融1.8万亿
会不会是-宝新能源-自己做庄呢---如果是--真够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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