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如何计算,退休的生活怎样才能充实呢?

当前位置: >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述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 & &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上海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上海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 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 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 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 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新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里面提到了特殊工种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 31日以前参加,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日以前参加工作,日后退休,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3)、综合性补贴:125元;   (4)、过渡性养老金:   a=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b=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   c=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a&b&c&1%   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的计算方公式:   N=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M=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b=(92N/92M+93N/93M+94N/94M+&&&&&+退休上一年N/退休上一年M)/企业和职工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8年省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截至今年春节前,全省37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00.1元,并全部发放到位。养老保险基金月支出3.7亿元。这是记者3月26日从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此次调整的一些相关政策。据介绍,这次养老金调整是2008年至 2010年三年连续调整的第一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 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08年调整水平按上年全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确定。据介绍,2006年末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772 元,2007年我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考虑2007年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死亡退休人员对全部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影响,预计2007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879.2元。我省此次调整按照10.8%计算,普遍调整的标准为月人均95元,加上对重点倾斜人员特殊调整的标准月人均增加40元,按全部退休人员计算下来为月人均5元,合计为月人均增加100元。   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重在完善办法,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挂钩,实现公平与激励因素的有机结合,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调整办法是:先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后,再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二是再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同期退休人员的调整差别;三是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原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一部分养老金。   经国务院批准,从日起,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要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   你可以在你城市有关退休的上进行查询你缴费记录,一时一个变化,等你快退休了上面都有显示的~~~! 找更多请上: QQ:验证: 好看的图片 情侣图片素材_作袭人之态,踱舞女生小清新图片_早已不再轮回。励志qq文字图片_散了、算了,谁情侣图片_努力,才能做到看起来小清新的女生图片_我们都走在回 最新说说大全 02-1102-1102-1102-1102-1102-1102-1102-1102-1102-11 推荐说说大全 05-2601-0701-0701-0701-0701-0701-0701-0701-07 热门说说大全 05-2405-2505-3108-1104-2007-1607-2605-2606-0805-25 好评说说大全 05-2405-3105-2607-1604-2005-2608-1107-2609-1604-12 本站栏目推荐 网站备案:,版权所有:廊坊市地方税务局 冀ICP备010031号 CopyRight&2007 Langfang Local Taxation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汉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地址:廊坊市新源道18号 邮编:065000谁能给一个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_兖矿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41,093贴子: 谁能给一个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收藏 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退休金计算方法   一、日后退休   (一)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年可以办理退休。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本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日以前参加工作,06年1月1日后退休。   ①新办法,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退休时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本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过渡性调节金(自日起至日止)   ②老办法,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过渡性调节金   ③自日至日前退休人员的老办法为: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补贴(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5%   实际养老金进行新老办法对比,补齐封顶。   二、日前退休   (一)日以前参加工作,至日前退休的,同②。因9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最短缴费年限为10年,故要在06年1月1日前退休,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为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二)日后参加工作,均使用新办法。   三、日前退休,使用原办法。   四、特殊工种的退休计算办法   (一)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年的办理退休,与新办法一样。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本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后退休的,按上述(一)中规定的①中所列办法和下述老办法进行比对。   老办法,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1-提前退休年数×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过渡性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数×2%)+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五、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   退职生活费=(退职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①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再加120元调节金。   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能办理退职手续。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次付清。退职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发月数,退职时不满40岁的,一律按40岁计算计发月数。   六、注意问题:   1、新办法中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与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值乘以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老办法中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与当年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值乘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在5年过渡期内按老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时,所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均为2005年职工平均工资。在5年过渡期内对9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于日后退休人员计算个人指数化平均工资时,乘以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均为200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按新、老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时,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月数,换算成年,保留两位小数。   4、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算的基础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算的数额,高出部分年度按比列予以封顶限制。即: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50%;2009年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10年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11年的,完全按新办法执行。   5、过渡性调节金,2006年发给90%;2007年发70%;2008年退休的发给50%;2009年发给30%;2010年退休的发给10%;2011年退休的不发过渡性调节金。   6、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缴费满10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有关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7、日起,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8%,此前的个人账户规模仍按11%执行,凡按规定补缴日前的欠费,其个人账户部分仍按11%的规模记入。   8、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9、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均为统筹地区的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过渡期满有新规 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发布日期: 11:06:56 信息来源: 访问量:1531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过渡期满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厅《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完全执行新的计发办法。但从我省一些市来看,按照新的计发办法,部分缴费年限短、缴费基数低的即将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与2010年底退休的同类人员相比将有较大幅度降低。对此,为了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的平稳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精神,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过渡期满养老金计发办法做出新的规定。 对今后三年内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水平下降幅度较大的部分人员加发一定数额的补贴。2011年至2013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仍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基本养老金,对于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按一定比例发给补贴。2011年退休的,补贴额为本人新老计发办法对比计算的差额部分的80%;2012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50%;2013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20%。2014年以后退休的,不再加发该项补贴。 从日起,在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对参保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再按零计算指数。 省厅《通知》要求,各市要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统一政策规定,严禁在国家和省规定之外另行作出规定或擅自变更。各缴费单位要认真落实好缴费公示制度,杜绝因缴费基数降低影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问题。 对此,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计发办法改革的宣传,以改革的目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关系为重点,使参保人员进一步增强对新计发办法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参保人员多缴费、长缴费,逐步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我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可从网上再查阅“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从我省一些市来看,按照新的计发办法,部分缴费年限短、缴费基数低的即将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与2010年底退休的同类人员相比将有较大幅度降低。”“2014年以后退休的,不再加发该项补贴”是不是2014年以后退休的意味着吃亏了对不对? 那我们每月的养老保险不是白交了,我可得把每年每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 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请问计算退休工资计发月数怎么计算 楼主正文显示宽度 跟帖显示为 本帖只代表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联系。举报 图文编辑模式 05:05:02&) ( 17:13:13) ( 17:13:00) 12字(69/0) ( 14:37:49) ( 09:24:50) ( 21:23:51) ( 21:20:14) ( 21:19:47) ( 21:19:38) ( 21:19:28) ( 21:19:56) ( 21:19:13) ( 21:18:28) ( 21:17:36) ( 21:16:54) ( 21:16:35) ( 21:17:01) ( 21:16:48) ( 21:15:58) ( 21:17:21) ( 21:15:59) ( 21:15:13) ( 21:15:05) ( 21:16:46) ( 21:16:38) ( 21:14:40) ( 21:14:31) ( 21:14:57) ( 21:15:58) ( 21:14:05) ( 21:12:36) ( 21:12:09) ( 21:12:32) ( 21:02:05) ( 21:01:58) ( 09:53:00) 104字(25/0) ( 01:56:10) ( 00:00:41) ( 00:00:38) 111字(13/0) ( 00:00:36) ( 00:00:33) ( 00:00:10) 8字(119/0) ( 00:00:08) ( 00:00:03) 10字(25/0) ( 00:00:02) ( 23:22:19) ( 21:51:12) ( 19:08:42) ( 16:52:30) ( 16:45:33) ( 16:45:24) 119字(0/0) ( 16:36:53) ( 16:24:41) ( 16:24:56) 155字(26/0) ( 16:14:08) ( 15:53:50) ( 15:50:27) ( 15:48:45) ( 15:43:14) ( 15:36:46) ( 15:32:02) ( 15:28:36) ( 15:29:36) 178字(4/0) ( 15:29:03) ( 15:19:14) ( 15:19:22) ( 15:15:54) ( 15:14:01) ( 15:12:53) ( 15:11:37) ( 15:07:06) ( 15:01:53) 17字(14/0) ( 14:57:38) ( 14:56:46) ( 14:55:09) ( 14:49:24) ( 14:44:19) ( 14:42:57) 30字(23/0) ( 14:39:30) ( 14:38:56) 12字(16/0) ( 14:37:49) ( 14:36:24) 20字(21/0) ( 14:35:51) ( 14:33:39) 16字(13/0) ( 14:29:39) ( 14:31:25) ( 14:25:20) 50字(10/0) ( 14:27:06) ( 14:22:37) 16字(1155/0) ( 14:20:02) ( 14:18:39) ( 14:16:31) ( 14:13:45) ( 14:13:17) ( 14:12:51) ( 14:12:18) ( 14:09:27) 211字(161/0) ( 14:08:57) ( 14:07:02) ( 13:57:59) 25字(49/0) 请登录后继续操作.... 强国社区-人民网河北退休职工工资是怎样计算的 河北退休职工工资是怎样计算的 河北退休职工工资是怎样计算的 一、工资制度 按照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我省下发了《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为现在的两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1、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职务工资标准表 标准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 141012901080990830760640590510480430410380340 2、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分为27个级别。每一个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3、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所对应的工资标准。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问题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我省下发了《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改革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其岗位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 原岗位名称 正高级专技四级1420 付高级专技七级930 讲师级专技十级680 助理级专技十二级590 员级专技十三级550 原岗位名称现岗位工资标准 三级职员正职管理五级1045 副职管理六级850 四级职员正职管理七级720 副职管理八级640 五级职员管理九级590 六级职员管理十级550 工勤技能岗位 原岗位名称现岗位工资标准 高级技师技术工一级830 技师技术工二级690 高级工技术工三级615 中级工技术工四级575 初级工技术工五级545 普通工技术工六级540 2、薪级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3)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4)绩效工资是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结合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提出绩效工资核定审批办法和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下发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和增加离退休费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1)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2)退休人员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35年以上90%; 30-35年85%; 20-30年80%; 10-20年70%; (3)退职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20年以上70%; 10-20年60%; 10年以下50% 六、离退休人员现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与规范后的津补贴构成。 基本工资:是由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的基础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再加上自离退休后历次调整增加的离退休生活费。 一、工资制度 按照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我省下发了《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为现在的两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1、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职务工资标准表 标准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 141012901080990830760640590510480430410380340 2、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分为27个级别。每一个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3、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所对应的工资标准。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问题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我省下发了《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改革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其岗位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 原岗位名称 正高级专技四级1420 付高级专技七级930 讲师级专技十级680 助理级专技十二级590 员级专技十三级550 原岗位名称现岗位工资标准 三级职员正职管理五级1045 副职管理六级850 四级职员正职管理七级720 副职管理八级640 五级职员管理九级590 六级职员管理十级550 工勤技能岗位 原岗位名称现岗位工资标准 高级技师技术工一级830 技师技术工二级690 高级工技术工三级615 中级工技术工四级575 初级工技术工五级545 普通工技术工六级540 2、薪级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3)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4)绩效工资是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结合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提出绩效工资核定审批办法和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下发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和增加离退休费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1)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2)退休人员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35年以上90%; 30-35年85%; 20-30年80%; 10-20年70%; (3)退职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20年以上70%; 10-20年60%; 10年以下50% 六、离退休人员现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与规范后的津补贴构成。 基本工资:是由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的基础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再加上自离退休后历次调整增加的离退休生活费。 一、工资制度 按照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我省下发了《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为现在的两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1、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职务工资标准表 标准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领导非领导 141012901080990830760640590510480430410380340 2、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分为27个级别。每一个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3、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所对应的工资标准。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问题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我省下发了《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改革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其岗位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 原岗位名称 正高级专技四级1420 付高级专技七级930 讲师级专技十级680 助理级专技十二级590 员级专技十三级550 原岗位名称现岗位工资标准 三级职员正职管理五级1045 副职管理六级850 四级职员正职管理七级720 副职管理八级640 五级职员管理九级590 六级职员管理十级550 工勤技能岗位 原岗位名称现岗位工资标准 高级技师技术工一级830 技师技术工二级690 高级工技术工三级615 中级工技术工四级575 初级工技术工五级545 普通工技术工六级540 2、薪级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3)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4)绩效工资是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结合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提出绩效工资核定审批办法和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下发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和增加离退休费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1)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2)退休人员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35年以上90%; 30-35年85%; 20-30年80%; 10-20年70%; (3)退职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20年以上70%; 10-20年60%; 10年以下50% 六、离退休人员现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与规范后的津补贴构成。 基本工资:是由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的基础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再加上自离退休后历次调整增加的离退休生活费。 一、工资制度

  按照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我省下发了《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为现在的两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1、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职务工资标准表

  职务

  工资

  标准
  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
  县处级正职
  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
  乡科级副职
  科员
  办事员

  领导
  非领导
  领导
  非领导
  领导
  非领导
  领导
  非领导
  领导
  非领导
  领导
  非领导
  领导
  非领导

  1410
  1290
  1080
  990
  830
  760
  640
  590
  510
  480
  430
  410
  380
  340

  2、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分为27个级别。每一个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3、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所对应的工资标准。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问题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我省下发了《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改革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其岗位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

  原岗位名称

  现岗位

  工资标准

  正高级
  专技四级
  1420

  付高级
  专技七级
  930

  讲师级
  专技十级
  680

  助理级
  专技十二级
  590

  员级
  专技十三级
  550

  管理岗位

  原岗位名称
  现岗位
  工资标准

  三级职员
  正职
  管理五级
  1045

  副职
  管理六级
  850

  四级职员
  正职
  管理七级
  720

  副职
  管理八级
  640

  五级职员
  管理九级
  590

  六级职员
  管理十级
  550

  工勤技能岗位

  原岗位名称
  现岗位
  工资标准

  高级技师
  技术工一级
  830

  技师
  技术工二级
  690

  高级工
  技术工三级
  615

  中级工
  技术工四级
  575

  初级工
  技术工五级
  545

  普通工
  技术工六级
  540

  2、薪级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3)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4)绩效工资是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结合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提出绩效工资核定审批办法和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下发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和增加离退休费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1)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2)退休人员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35年以上90%;

  30-35年85%;

  20-30年80%;

  10-20年70%;

  10以下50%

  (3)退职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计发比例如下:

  20年以上70%;

  10-20年60%;

  10年以下50%

  六、离退休人员现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与规范后的津补贴构成。

  基本工资:是由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的基础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再加上自离退休后历次调整增加的离退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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